马阿滨,徐世文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哈尔滨 150081)
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是国际上从市场和林产品贸易的角度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个途径。国内对森林认证的研究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经历了较长的时间。于2007年9月国家林业局发布了《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中国森林认证 产销监管连》行业标准。2009年10月中国第一家森林认证机构“中林天合(北京)森林认证中心”在北京成立。2012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 《中国森林认证 产销监管连》国家标准[1]。中国的森林认证从研究、引入、提出行业标准、建立认证机构、发布国家标准,走过了复杂的过程,建立了自己的认证体系。笔者有机会先后经历过以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为依据的森林认证过程。认证的对象既有大型森工企业、国有林场,也有集体林区的民营林场[2]。本文拟就这些实践活动讨论一下中国标准森林认证的几个问题。
中国标准森林认证在中国的实施时间还不是很长,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效。通过认证,森林经营单位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意识有所提高。不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职工乃至森林经营活动一线的工人,对现代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念都有一定的认识。森林经营单位通过森林认证的实施,对森林认证的意义、目的、作用和基本要求都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并以此为基础按照认证标准的要求逐步的改进管理向森林认证标准靠拢。
森林经营单位的经营理念有所转变。通过实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单位在企业管理的指导思想上有了一定的变化,开始关注企业的形象和品牌,并由此推进了企业的管理。逐步的改变了过去比较粗放和简单的形式。通过森林认证的实施,森林经营单位对森林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影响、经济影响和环境影响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这种变化逐渐在森林经营活动的规划、计划、方案和实践中得到体现。在环境方面,企业在森林经营活动中开始注意并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合理规划使不同龄级的林分平衡分布,以改善栖息地的质量;尽量保留天然林的原始状态,留下倒木和枯立木,保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和水资源质量,严格控制和减少化学药品的使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在社会方面,实施安全生产法,提供优质的生产设备和工具、采用安全的生产程序、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提高职工的素质和技能;优先安排当地居民就业;加强当地社区和相关利益方参与森林经营单位的管理,如参与森林经营方案的制定和经营决策。在经济方面,修订和完善森林经营方案,加强了长期经营规划,充分利用森林的多种功能扩展多种经营;加强与邻区森林经营单位在森林采伐方面的协商与合作;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经营计划;实施木材产品跟踪体系,杜绝非法采伐。
森林认证提高了森林经营单位企业管理和森林经营的整体水平,提高了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能力。森林认证改善了森林经营单位的企业形象,提升了森林经营单位的知名度,增强了森林经营单位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认证企业的产品拓宽市场。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认证市场的扩大一定会给认证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
中国标准森林认证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时间不长范围也不是很广,但先行认证的企业在行业甚至社会上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中国标准森林认证的实施,把原来的森林经营管理工作用高水准的标准来衡量。把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念引入到森林经营管理工作中。把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和经营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化引入到林业管理的决策过程中。认证标准强调经营管理,这对森林经营单位改进森林经营行为,提高森林经营水平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过中国标准森林认证,促进了企业管理者与森林经营管理专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锻炼了管理队伍,促进了森林可持续经营,对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改善了森林经营单位的社区环境和职工的福利待遇。推进了森林经营单位非木材产业的发展。通过中国标准森林认证,森林经营单位员工和相关利益者参与管理的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促进了公众参与森林经营管理制度的建设,促进了林业企业管理者尊重当地公众的利益,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减少了经营失误。认证标准要求森林经营单位将森林经营方案的摘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听取员工的建议,增强了公众和企业员工对企业森林经营活动的了解,有利于企业和公众的沟通,有利于森林经营计划的实施。森林经营单位通过中国标准森林认证后的影响正逐渐渗透和辐射到周边地区。已有周边地区的林业企业考察森林经营单位的认证情况。表明森林认证扩大了企业的影响,起到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通过中国标准森林认证以后,有些认证的森林经营单位也引起了国内许多新闻媒体的关注,报道了企业通过森林认证的新闻。提高了认证企业在当地乃至全国的知名度。通过这些报道,增强了公众对认证企业对社会、对环境负责任的森林经营的了解,改善了认证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从而为企业扩大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会给认证企业带来更多的商机。森林认证也促进了企业的多元化经营,使企业与附近居民的关系更加融洽,允许当地村民按传统习惯有限地使用林分内的非木质林产品。同时,对村民的采集活动进行管理,允许他们在可持续利用的水平上采集。对于采集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深加工科技含量,带来了可观的林副特产产品收益。森林的生态效益、环境作用日益显现。通过森林认证的森林经营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中国森林认证标准认证过程中,多数企业都进行了各种培训和交流。支持了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经营方案的改进,使认证企业的森林经营满足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这些对确保生态环境、森林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森林认证促进了森林经营单位对森林资源、景观资源、人文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发展了区域经济,缓解了森林资源的压力。在森林经营过程中,保护了水资源、土壤等独特而脆弱的生态系统。通过认证不仅可以检验森林经营活动对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产生的影响,而且能够及时发现经营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利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并监督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推进经营者将森林资源的培育、生态环境的建设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使森林生态系统处于健康状态,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多种功能。
不论是以行业标准还是国家标准为依据,按照中国森林认证标准的要求,申请认证的森林经营单位普遍存在着一些共性的差距。
森林经营单位在准备认证的过程中,往往准备了比较齐备的法律法规文本。但森林经营单位员工对于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还是不够全面,甚至一些管理者也知之不多。关于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贯彻、普及不够,有关培训人员名单、教材、考核考试记录等多缺失,也许根本就没有。
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有关森林经营作业的安全保护问题上,对于现场作业的工人安全保护意识和措施比较差。一般森林经营活动现场都未能提供完备的应急救护措施。即便是作业工人有一些保护措施和装备也不够完善。甚至有些设备看得出来只是摆摆样子。
森林经营规划与作业计划中缺少体现普通员工和当地居民的参与意见,很少发现当地居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少有建立与当地社区的协商机制。没有制定一个针对不同经营活动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的程序或制度,也没有将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纳入各种生产活动的主要环节。因此也没有采纳反馈信息修改相关经营规划与计划的机制。
森林经营方案对于森林经营单位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现实的情况并不是想象的那样好。很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经营方案不在有效期内或者是没有,这种情况甚至发生在某些大型森工企业中。一部分森林经营单位仅是为了森林认证才重新修订或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即便如此,对于环境影响、资源监测与评价、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化学药品的使用等诸多方面,仍然达不到标准的要求。
在森林经营方案及相关地图中对于典型、稀有、珍贵物种或栖息地与生态系统以及特殊或重要区域较少有标明。这类问题在较小的森林经营单位或民营林场中更加普遍。有些森林经营单位已经划分了典型或特殊物种与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域,但还缺少针对每一类型保护区域的具体保护措施,当然也就无法实施。
森林资源的监测问题可能是目前所有申请认证企业的短板。尤其是在集体林区的民营林场,按目前的国家标准,基本上达不到要求。森林经营活动监测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甚至没有。主要表现在缺乏对生物多样性、森林特产资源、土壤、水资源等方面的监测内容。监测环节、监测方式、方法和内容等各个方面还不能满足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要求。
森林经营单位普遍缺乏完善的文件记录系统。部分林业企业经营管理相对比较差,多数活动缺乏文字记载。这个问题几乎含盖整个企业管理过程。在比较小的森林经营单位尤为严重。包括一些很重要的管理环节,如化学品的使用等。
森林认证是从市场和林产品贸易的角度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个途径。市场的认可程度直接关系森林认证的发展。目前,中国的森林认证体系尚未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就是在国内也几乎没有认证产品的市场。这从认证企业的产品销售上可以看得出来。有些认证过的企业甚至没有使用过认证标识或做过认证方面的宣传。也很少有专门要求购买经过中国标准认证企业生产的木材产品的商家。这与环境意识、社会氛围、认证体系的互认等一系列问题有关。这不是森林经营单位或认证机构能够解决的问题,还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的努力,需要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提高。就推进中国标准森林认证的发展来说,这方面问题的解决,可能比单纯的扩大认证范围、增加认证机构等工作更难、更有意义也更有实效。目前,国际上FSC得到许多非政府组织和购买集团的支持,它的信誉度、市场认可度较高[3]。经过森林经营认证和产销监管链认证后,相应的林产品就可以贴上FSC标识。绿色市场需要此类商标来证明林产品来自经营良好的森林,这是FSC认证发展的动力。应该从FSC的发展中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成为中国标准森林认证发展的借鉴。国内森林认证市场的培育可能是个漫长的过程。根据这个情况,中国森林认证管理机构应该指定有关部门,负责森林认证体系审核员和审核机构以及森林认证培训机构的注册及认可。凡是在中国开展森林认证的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及相关人员,都应该经过上述部门的认可和注册。使中国的森林认证在内容与形式上都比较符合中国森林经营的状况,并向中国标准靠拢,为取得相互认可打下基础。各国森林认证体系互认是全球森林认证的发展趋势[4]。这样也不至于在森林认证标准上产生混乱,使企业失去目标。标准是认证的依据和核心,中国的森林认证标准从行标上升到国标逐步得到完善。但从认证实践看,也有一些不能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森林资源监测的一些指标,多数森林经营单位很难按要求实施,即便是一些大的森工企业也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标准的制定要考虑森林经营单位的整体水平,要与森林经营实践相契合,要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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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 鑫.中国森林认证体系发展背景[J].认证技术,2013(1):35-36.
[2]王金鑫.中林天合(北京)森林认证中心开展的CFCC认证业务[J].认证技术,2013(1):43 -44.
[3]校建民,万 坚.FSC标准与中国法规之间的冲突分析[J].世界林业研究,2011,24(1):60 -63.
[4]管志杰,沈 杰.森林认证实施现状与趋势分析[J].世界林业研究,2011,24(1):74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