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学
(四川理工学院,四川 自贡 6430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山美,水美,人更美,只有国民整体素质提高了,人美了,才能使中国美丽。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全面深化,象牙塔里也出现了一些不美丽的地方。因政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拆迁安置、工程建设、校地纠纷、经济纠纷等非高校自身原因引发的突发事件日益增加。其参与人员往往不是在校师生,而是一些社会性人员,可谓“校闹”。从这些突发事件引发的原因来看,表面上是高校的管理原因,但主要是外部原因引发的。这类突发事件对高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带来冲击,甚至可能转化升级为师生主体性群体性事件,如果处置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就会影响学校稳定,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高校突发事件按照引发的直接原因大致可分为内部和外部原因两种类型突发事件,按参与人员(群体)的身份不同主要分为师生为主和以校外人员为主两类。所谓高校外生型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高校校园内外的,主要由社会原因引发的或主要由社会人员(群体)参与的,对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乃至危及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1]。
外生型突发事件按发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政治事件引发的串联聚集,游行示威,比如因日本“购岛”闹剧引发的游行示威,高校校园政治敏感性强,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二是因高校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安置发生纠纷引发群访、闹事事件。该类突发事件参与人员利益高度一致,爆发性强,组织化、专业化程度高。参与人员内部分工明确,有台前的,一般是当事人及亲朋好友,也有幕后的,一般是社会人员,即“校闹”。有谈判的,一般是法律专业人士,至少是懂法律的人员,也有无理取闹的,一般是老年人、妇孺。还有制造舆论的,一般采取制作标语横幅、声明书、甚至网上发帖等形式,引起社会的关注;三是因师生非正常死亡引发的死者亲属聚集闹事。参与人员经济目的明确,人死不能复生,提出的要求一般有相对的合理成份,但多数一开始就漫天要价,一般都会煽动亲朋好友或其他有一定社会背景的人员参与进来,聚集闹事或“讨说法”,他们又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动不动就找校长。四是高校教改等管理行为不规范引发学生和家长群访、闹事事件。五是校地矛盾纠纷引发周边群众封门堵路等等。
透过现象看本质,这类突发事件引发的直接原因看似高校原因,更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一是社会管理弱化。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不断转型。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了分配格局不对等,国家、学校、个人利益分配不协调,随着高校办学日益社会化,由于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消费群体,带动了校园周边经济的发展,有学者戏称为“高校经济”,但也造成了复杂的周边环境,案事件频发。加之多数高校都是多校区办学,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不畅,对高校冲击不小。尤其在网络化时代,学生受功利主义影响和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大,师生利益一旦受到侵害,极易结成利益群体,加之诉求不畅时,引发聚集、群访。二是西方反华势力的渗透。高校是人才聚集之地,西方反华势力经常把师生当作渗透的对象,经常通过网络宣扬西方国家所谓的“民主”、“人权”,甚至进行宗教渗透,部分政治敏感性不强的师生容易被拉拢、渗透。西方反华势力也经常利用我内部矛盾纠纷,也会利用学生这一最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制造事端引发关注,达到其险恶目的[2]。
高校在处置外生型突发事件时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处置遭遇法律困境。我国于2007年出台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系统于2005年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高校也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了应急预案,但外生型突发事件的参与人员主要是社会人员,高校对社会人员无处置权,显得无能为力。教育部于2002年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使处置学生伤害事故有法可依,在具体处置过程中,一方面学生家长认为《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权威性不强,应该按侵权责任来处理。另一方面在学校和学生双方的责任划分上也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往往有法不依。当事人(参与人员)往往片面强调学校的无限责任,造成处置工作艰难。少数高校发生类似突发事件后,为了息气宁人,保持稳定,也往往作出妥协,导致了高校处理类似事件的成本节节攀升。二是高校应对能力弱。主要是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简单,处置预案中组织指挥系统人员职责不明确,处置程序不具体,条件保障不到位。各部门缺乏合作协调,预案中组织指挥系统只涉及学工系统、保卫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相关二级学院,而宣传、教务、人事、网络等管理部门如何配合协调等问题往往被忽略。另外参与应急处置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不稳定,“新手”多,缺乏处置经验。三是与地方协调难。高校机构设置中缺乏对外联络部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不够,地方政府主观地认为这是高校的事,只要不影响社会稳定,往往置身事外,只充当调解人的角色。在“稳定压倒一切”的重压之下,主观上希望只要校方出钱,赔偿或补助当事人(参与者),就平安无事了。当事人(参与人员)所属党委政府迫于行政压力参与,但碍于是当事人(参与者)的父母官,往往是“出工不出力”,甚至有时还要替当事人(参与者)说话,与校方讨价还价。
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各高校都有自己的高招,但外生型突发事件的应对难度较大,处置成本不断加大,高校经常成为“唐僧肉”。俗话说,最好是防守是进攻,高校可以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入手才能有效、从容地应付,变被动为主动。
这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涉及多个部门而并非高校一家所能包揽的,但实际上往往是高校孤军奋战。按照中央提出的社会管理必须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应急处置必须坚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按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要明确现场处置主体资格职责和任务。明确各级政府是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决策者,使其明确自身的职能以及与高校之间的相互关系。二要赋予高校内部紧急状态处置权。由于突发事件事发突然,在处置过程中,校方与当事方互动节奏快,事态瞬息万变,对此情况的处理不可能在很难在法律规范中事先加以规定的,在某些情形下采取合理必要的即时强制措施,也是高校基于其特殊的性质应当享有的权利[3]。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有关规定,采取适合手段,对事件进行相机处置。三是增强有关处置原则的可操作性。尽管有关处置原则在现有法律规范中都作了规定,但缺乏可操作性,而造成执行部门认识和行动上有偏差,有必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规范执行者在处置中的执法尺度。
突发事件往往是一个进行中的事故,其处置是整个突发事件管理系统中的一部份,想要迅速控制事态,必须采取动态的方式。一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迅速组成现场指挥组、信息发布组、医疗救护组、法律咨询组、心理辅导组和善后工作组,形成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学工办、辅导员组成)——班级(学生干部组成)的三级应急处置机制。二是要各司其职,忙而不乱。一旦事件发生,应急处置各小组按照职责进入工作状态。学生工作部门要劝导和疏散学生,做好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蔓延,稳定情绪。保卫部门要维护与控制现场,果断开展救援处理,保护现场,掌握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取证工作[4]。三是搜集和分析各种有关信息,界定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发生的原因,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采取相应对策。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给政府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迅速控制事态。
当今社会信息化程度高,信息传播十分迅速。处置突发事件必须抢占信息先机,加大信息的透明度,维护师生的知情权。一是建立健全信息传递体系。高校各层级要建立信息员队伍。学校层由两办、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网管中心等组成,二级单位由有关领导、学工办、行政办等人员组成,学生班级由班长、团支部书记、治保委员、学生党员等组成。二是加强信息报送。保持畅通的信息渠道,明确各级信息员,对处置的相关信息要及时报送,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尤其是保卫处、校园“110”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重要信息尤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及时、准确、客观地公开信息。高校可借鉴地方的做法,建立发言人制度,在第一时间快速、准确、客观地在学校媒体上发布学校的应急规定及措施、事件的进展情况,掌握信息主动权,以正视听。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信息很快在网上传播,一些论坛、贴吧会出现不真实的言论和帖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高校应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做到知己知彼,才能赢得主动[5]。
为减轻事件造成的主客观性损害,具体工作路径可从两方面展开。一是丰富舆论导向的载体。学校稳定的前提是学生思想稳定。据调查,学生日常信息的获取70%以上是通过网络、手机。所以,仅仅在报刊、电视、杂志等方面占领舆论阵地是不够的。要尽量避免事件对学生情绪产生影响,必须丰富舆论载体。在高校突发事件发生的关键时期,网管中心可通过数据引擎技术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控、搜索、分析、研判各种信息,删除、屏蔽不良信息。二级学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社团干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还应充分利用手机、网络,发送有利于矛盾冲突得以顺利解决的相关信息,以求得事件的有效控制,冲突的妥善解决。二是建立完善大学生心理干预机制。建立完善大学生心理干预系统不仅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使高校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得以实现,而且在高校群体性突发事件产生苗头或发生初期时,可以得到相应信息,实行有效控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的内容应涵盖学生在校生活和校外生活的各个方面。面对突发事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心理专家可通过进行个别心理咨询、辅导、谈心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及时处理学生情绪和心理问题,引导大学生克服危机所带来的心理障碍。
外生型突发事件的处置涉及社会人员,地方党委政府缺位是不行的,这就缺乏校方与当事人(参与者)之间协商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为此,高校必须建立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机制。可建立由学校领导、两办、保卫处等部门以及有关二级学院的人员组成的协调机构。在事件处置尤其是善后工作的协商中,需要动员和协调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公安、国安、群众工作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人员参与,使他们的行动与高校的处置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必要时可动员和协调当事人(参与者)所属地方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人员参与,这样,沟通起来方便一些,善后工作的协商处理就容易一些。如果事件涉及学生,应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也可邀请学生家长来校协助处置。学生家长来校后,接待工作尤为重要,要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安抚工作,争取学生家长对事件处置的支持和信任。同时,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必要时可动员学生干部参与,了解学生家长对事件处置的态度和要求,使学校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主动权。
外生型突发事件可能对学校产生负面影响,高校要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负面影响,就有必要建立健全善后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善后工作机构,由学生、保卫、宣传、教务、后勤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损害评估和善后处理。二是积极调查处理。突发事件结束后,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在对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后,应强化对突发事件原因、影响的调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要依据突发事件的起因,界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提出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的合理意见。三是开展法制教育。要着眼于长远,将师生的法制教育、应急教育纳入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军训、应急模拟演练之中,增强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免疫功能。四是如实公布调查处理结果。要主动与有关方面沟通,澄清事实,将调查处理的结果公布于众,有助于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负面影响,维护高校的良好形象。
[1]张伟锋,姜维兵.高校学生突发事件的成因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1,(11):60.
[2]宋颖.高校保卫部门对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认知及处置[J].科技资讯,2011,(14):214
[3]刘洁.高校突发事件法律问题研究[J].社会与法,2010,(6):105.
[4]周贤君,胡慧娟.高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面临的困境及应对策略[J].中国农业教育,2011,(2):20.
[5]高福廷.网络视域下的高校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J].中国高等教育,2011,(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