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牟锦毅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职深入推进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及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牟锦毅
2012 年,四川省农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主线,着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深化责任制落实,突出强化农机、农能等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安全源头监管、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以及“打非治违”、“清查治理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等各项重大活动,全行业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看到,四川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复杂,监管难度大;二是部分部门和单位自身作为不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缺乏必要和有力的抓手;三是运行机制不畅,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还难以适应行业安全监管的需求。
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农机安全是国家安全生产13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一。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及“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农机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财政支持保障等作出了重要规定。钟勉副省长作出了“请农业厅结合实际,即作部署,抓好贯彻,抓好加强农机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的重要批示。2013年1月14日召开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就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如何才能实现根本性、规律性好转作了重要讲话。这些,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四川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更是对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
四川省农业厅党组十分重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专题研究,任永昌厅长多次亲自过问。我们对当前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引起高度警醒,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业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把安全生产摆到推进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举措,研究采取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3 年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这个大局,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的所有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着力在抓重点领域、抓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在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监督管理业务上下功夫;在搞好服务、创新机制和工作方式以及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1)切实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到管理层面。一是要加强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四川省农业厅已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于及时协调、研究解决行业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切实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是要逗硬责任落实。要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责任落实。三是要提升执行力。行业上下都要形成一盘棋思想,树立全局观念,用心想事、用心谋事、专心干事,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四个”转变,积极健全和执行“一岗双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严格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流程。四是要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预测分析研究,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的预测、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和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2)切实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到操作者层面。一是要抓好宣传教育培训。要着重抓好阳光培训工程、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以及2013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农业机械、农村能源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切实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使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要强化安全检查,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部门要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抓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努力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要重点加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整治,对农村能源安全事故易发的重要时段、关键环节和重点人群,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三是以服务为抓手,依法履职尽责。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融入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创造性地落实好相关为民服务措施。要狠抓行风建设,积极培养农机安全执法队伍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精通业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公道办事的素质,依法履职尽责,在服务中施行监管,在监管中搞好为民服务。各地要把提高农机“三率”水平作为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农机管理、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相关基础数据协调统计。
(3)强化监管追责,切实做好拖拉机及驾驶人安全管理。一是做好存量运输型拖拉机的清核工作。清核中,对目前仍属空挂、虚挂的运输型拖拉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撤销许可,公告作废相关牌证;对采用在计算机系统中记录为某一品牌型号、实际为另一品牌型号的机具发放牌证而出现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和实物机型不一致的,应依法撤销许可,公告作废相关牌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损害了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二是做好存量运输型拖拉机的年检、报废注销工作。对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唯一性认定不相符的运输型拖拉机不得发放年检合格标志,并要深究原因、依法查处。按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国家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报废注销工作。三是依法依规做好拖拉机注册登记及驾驶证发放工作。从2013年3月15日起,全省拖拉机注册登记和驾驶证发放业务必须统一到省级农机监理业务办证系统中。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严格执行拖拉机驾驶人训考分离制度,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和业务规范办理业务。所有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必须是机具实物、登记台账、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四者信息相符。坚决杜绝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即发驾驶证的现象。四是强化监管追责,坚决杜绝新增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拖拉机。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机监理机构依法行政的检查力度,上级农机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大对下级依法依规办理监理业务的督导检查力度。凡发现两厅文件下发之后,继续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或套用拖拉机合格证的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新办拖拉机牌证的,或用原空挂、虚挂的号牌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新办拖拉机转籍过户手续的,一律责令撤销许可,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将建议地方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违法违规相关人员责任,由此损害了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凡发现违规为未经有资质机构培训、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训考未分离其中之一现象的人员发放驾驶证的,将责令撤销许可,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将建议地方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违法违规相关人员责任,由此损害了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凡发现2013年3月15日后仍使用其他办证系统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和驾驶证业务的,一律视为无效登记,责令撤销登记,收回相关牌证,公告作废,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将建议地方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违法违规相关人员责任,由此损害了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今后,四川省农业厅在安排农业项目相关资金时,对乱上牌证的地区将进一步予以制约。
(4)强化支持保障建设,切实将安全生产所有要求落实到基层。必要的人、财、物支持保障是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对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积极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争取相关资金、项目支持保障。一要强化装备保障。针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装备欠缺的问题,四川省农业厅在组织开展全省农机化示范县专项资金中,将明确一定份额资金,用于示范县配备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各地也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做好汇报,争取重视与支持,努力将农机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二要推动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要通过落实相关项目,鼓励支持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并以此为依托,抓好农机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要在健全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及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要密切部门合作,形成部门之间相互支持,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三要加强队伍建设。要确保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稳定,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干部培训,提升监管业务能力和水平。要针对沼气生产工、沼气物管员、集中供气站和沼气工程管理人员等安全事故易发人群,结合实施高技能人才“金蓝领”计划和沼气物管员培训工作,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和管护安全水平。四是要坚持职业准入制度。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对区域内从事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企业进行资质和建设业绩审核,杜绝不具备资质、管理水平差、施工技术能力不足或弄虚作假的企业进入农村能源建设领域。加强对本区域施工队伍和沼气生产工管理,严格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杜绝无证上岗,确保施工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此文为四川省农业厅牟锦毅副厅长在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及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