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海原型即曹寅考论:兼论目《石头记》为曹玺后人自叙传之荒唐

2013-04-07 08:19陈志烨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曹寅石头记林黛玉

陈志烨

(湖南大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石头记》一书中的林如海,可不是别人,而是书中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冠”林黛玉之父。了解林如海原型是谁,对于我们了解林黛玉的身世、才情和性格以及《石头记》作者何以要对她有那般描写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遗憾的是,红学界这么多年来在关于林如海原型是谁的问题上既没有公认之见,甚至也少有文献就此专门加以探求①笔者仅查到了两篇文献。其一是鄂州大学童力群先生发表在衡水日报上的观点,他认为林如海的原型是景州(即今河北省衡水市)人魏廷珍(参见童力群.《红楼梦》中林黛玉之父是景县人[N].衡水日报,2000年5月10日第三版),其二是衡水本地人陈世钟先生针对童力群先生观点所发表的反驳文章,他的意见是魏廷珍不可能是林如海的原型(参见陈世钟.魏廷珍不是林如海的真原型——兼与童力群先生商榷[J].衡水师专学报,2000年第4期)。。

一 巡盐御史林如海只能是曹寅

关于林如海,《石头记》透过贾雨村之口首先如此说及:“那日,偶又游至维扬地面,因闻得今岁鹾政点的是林如海。”②引文出自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与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1986年联合编定之《石头记》。本文凡引自《石头记》者均出自此本,下不再注。可见“林如海”是当“贾雨村”从知府任上遭解职之后游玩至“维扬”地面的那一年,被钦点出为“巡盐御史”的。由是,笔者认为,如果我们知道了贾雨村原型是谁,则“林如海”是谁便可确知了。

关于贾雨村之原型,笔者另有专文指出,他就是至今安徽省宣城市人民犹在纪念的佟公佟赋伟③佟赋伟,字德览,号青士,为官宁国知府时,实心经理,捐修新稔坝,增筑桑河石坝,扩笪岳坝,溉田十数万亩。邑人感其惠政,将岳笪坝改名为佟公坝(参见[清]鲁铨,洪亮吉.嘉庆宁国府志(一)[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1998年第1版,第237页)。关于贾雨村原型即佟赋伟的详细论证,见拙文《贾雨村:小说之外乃佟公》,待发表。。鉴于佟赋伟出任宁国府(今宣城市)知府的时间是1709年④[清]鲁铨,洪亮吉.嘉庆宁国府志(一)[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1998年第1版,第177页。,则其游至“维扬”地面的时间应是1709年之前。再考虑到贾雨村既然是被林如海聘为西席教已有五岁(不一定真是五岁,但少说也有两、三岁)的林黛玉,因林黛玉按小说比贾宝玉小一岁,后者又比薛蟠小四岁乃至五岁,薛蟠,笔者已经论定其即高衡⑤参见陈志烨.《 石头记》作者“曹雪芹”名 霑 姓高论[J].湖湘论坛,2013年第1期。,高衡的生年从《高氏宗谱》查知是康熙三十六年(1697)⑥参见[民国]高兆瀛.渤海高氏宗谱:一卷[平湖](钞本,藏上海图书馆古籍部)[M].民国二十七年。该书对高衡生年的记载原为“康熙三十七年丁丑十月十七日”,鉴于是书有载高衡卒于乾隆二十八年,享寿六十七岁,则高衡生年显见当以康熙丁丑年即康熙三十六年为确。,则“林黛玉”生年应是康熙四十一年(1702)或四十二年(1703),既这样,则可推定佟赋伟游至“维扬”地面的时间最起码应是在1704年之后的几年。此外,地名“维扬”因作者于拟名上有半真半假的特点,虽不应径断为扬州,但结合小说第十四回包括回题在内的有关文字看,其真指扬州,似无可疑。如此,则小说里所谓“巡盐御史”当是指“巡视两淮盐课监察御史”。而在1704年至1709年间,钦点出任此职的只有曹寅和李煦。李煦,笔者可证其即“体仁院总裁甄爷”①见拙文《体仁院总裁甄爷即李煦考论》,待发表。,则“巡盐御史林如海”就只能是曹寅了。

二 曹寅、林如海情况比较

但曹寅能不能是小说中描写的林如海?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自然需要将现实中曹寅的情况与小说对林如海的有关描写进行比较。为使这种比较明晰起见,下面拟就有关情况分则说来:

则一:小说第二回一处透过“贾雨村”之口进一步说及“巡盐御史林家”:“这林如海姓林名海,字表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馀。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夫妻无子,故爱女如珍;且又见他聪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然则曹寅的情况是否合于这段引文对林如海的描述?下面分几点说来:

第一点,曹寅父祖之封袭情形。据康熙二十三年(1684)未刊稿本《江宁府志》中的“曹玺传”②这篇《曹玺传》由李华、冯其庸发现于1975年。,曹寅的曾祖曹世选曾宦沈阳,至于曹世选有没有从上辈袭封,则无考。不过,无论情形如何,曹寅上几辈的封袭情况恐怕要与书中的林如海有别了。原因是:即便曹寅之曾祖袭封过列侯,且不说这“列侯”指的什么,那恐怕也是明朝主子给的。及至曹寅祖父曹振彦一辈,实际已经换了朝代,因此,曹寅的父亲即使再有袭封,也无可能是从曾祖一朝的主子封得,但林如海按书里所写,其上四辈的袭封则是皆从同一朝代主子而来。因此,如果林如海之原型确系曹寅,则作者所述林如海前代的封袭情形,显然就不无虚造了。不过,作者之此一虚造,或有其情非得已处。试想作者既已点明林如海的“巡盐御史”身份,则作者若是真实写来,林如海之原型不就轻易暴露了吗?

第二点,曹寅之出身。现有的资料表明,曹寅并不是无论哪一科的探花。此点与书中的林如海不同。设曹寅果真为林如海之原型,则小说说林如海为“前科的探花”,当是有意添来,以说明这林家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进而为小说后文写到林黛玉之灵逸诗才作铺垫的缘故。至于职衔,鉴于汉时兰台令史,一主要职能即在主章奏,而曹寅其时的“通政使司通政使”,正有此务,则作者以“林如海”为名将曹寅拟成“兰台寺大夫”,当无不可。

第三点,曹寅自祖上以来之支庶情况。有资料表明曹寅此一方面的情况与小说中的林如海正合。已知的曹寅前代世系如次:曾祖曹世选子一,即曹振彦。祖曹振彦子二,长曹尔正,次曹玺。关于曹玺,如果康熙二十三年(1684)未刊稿本《江宁府志》中的“曹玺传”可信,则曹玺当有二子,一是我们所说的曹寅,二是曹宣。后者,有史料可证其即曹荃③参见顾斌.曹荃序注《四言史征》的发现及其意义[J].曹雪芹研究,2011年第1辑。。曹尔正则有子曹宜。总之,曹寅的情况,从曾祖至曹寅,支庶看来确是不盛。

第四点,曹寅是否也如林如海没有亲兄弟。笔者的看法是,如果曹宣与曹寅,无论是否同母,只要同父,则曹寅的情况就要异于林如海,后者可是没有同父弟,有的“俱是堂族而已”。不过,因现有资料排除不了曹寅仅为曹玺过继子的情况,则曹寅的兄弟与曹寅“俱是堂族而已”的说法也就难以排除。今谓曹寅为曹玺之子的说法,最原始的依据在《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和前述康熙二十三年(1684)未刊本《江宁府志》中的“曹玺传”。前者因仅载获有功名之人,当曹寅之生父无有功名的情形,自然就不会将其载来。后者则可因执笔者不知内情而写不到。再说,如果真有那般过继的事,当事者既不便声张,执笔者又何可刻意问去?此故,如果本有过继之事,今人也是无法确知的了。至于曹寅谓其弟之语“与子堕地同胚胎”,只要理解上视“同胚胎”为“同根生”之委婉说法,更广义地解为“同祖所生”乃至“同曾祖所生”,而不过于拘泥解为“同母亲”,则也可开通了去。

第五点,曹寅有否亲生子。这个问题,对于“红学”中以《石头记》作者为曹玺后代的“曹学”而言,可是个中心问题。但于笔者,因别有它见,便只能算枝节性问题了。不过,即便如此,有一点却还须思到,设想林如海之原型是曹寅,按作者对林黛玉之美好描写,依理实不当对曹寅前辈在有无子嗣问题上作诬。基于此,笔者觉得似有必要来研判曹寅之子嗣情况了。可是该怎么解决曹寅究竟有无子嗣的问题?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判断好在清宫档案康熙二十九年(1690)四月四日《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捐纳监生咨户部文》(以下简称《咨文》)中列名的曹颜与曹颙二人是不是曹寅的亲生子,如果能判明他们的情况,则问题便能解决。这里,笔者试着谈点看法。先是关于曹颜。笔者之见,他极可能是曹荃之子。说明如次:据资料,曹荃之子里有一位叫“曹桑额”。这人的名字,很奇怪没见于《咨文》。笔者认为这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当康熙二十九年(1690)曹顺等人捐纳监生时他还没有降生;二是他本就是《咨文》中曹顺、曹頔、曹颜、曹颙诸人中的一位。先看前一种情况有无可能。根据内务府总管赫奕等在康熙五十年(1711)四月初十日所上奏折将拟引见之人曹桑额列名在曹连生(即曹颙)之前的情况①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版,第84页。,笔者与有些论者一样认为,这曹桑额极可能在年龄上要大于曹颙。如果是这样,因曹颙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时都已两岁,则曹桑额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还未出生的情况就可以排除。既如此,则只能是第二种情况了。但曹桑额究竟是曹顺、曹頔、曹颜中的哪一位呢?考虑到有关专家所指出的“桑格”即“三哥”之意,而曹顺、曹頔又可证定为曹荃家的老大和老二②参见张书才,高振田.新发现的曹雪芹家世档案史料初探[J].红楼梦学刊,1984年第2辑。,则曹桑额自然不应该是曹顺和曹頔了,如此,剩下就只一种可能:这曹桑额即曹颜。因而,曹颜自然就只能是曹荃的儿子了。当然以上的结论,是基于两个前提而来,一是奏折里凡拟引见之人列名在先者,我们设定了其年龄也大些,二是采信了有关专家意见“‘桑格’即‘三哥’之意”。如果以上两个前提不成立,则以上论证也就不能成立。因此,为保险起见,笔者仅愿意说,曹颜极可能是曹荃的儿子。接下来再谈曹颙。谈之前,先来说说《咨文》的可信度。这应从两方面讲,首先从《咨文》反映曹顺等人有没有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捐纳监生这个角度讲,应该说是真实可信的;其次从《咨文》反映其上列名为曹寅之子的是否真就是曹寅之亲生子的角度讲,应该说它已经被检证为是虚假的③据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十三日《内务府奏曹寅办铜尚欠节银应速完结并请再交接办摺》,曹顺实应为曹荃之子,但《咨文》却列为了曹寅之子。。考虑到《咨文》以上第二个方面的可信度,我们确有必要来怀疑曹颙是不是真就是曹荃之亲生子。但是,在有此怀疑的时候,还必须注意到当曹顺等捐纳监生之年,曹寅与曹荃两家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讲,作为感情亲厚的兄弟俩,如果一方比另一方之社会等级要高些、家里条件也好些,则等级较高、条件较好的一方愿意让另一方挂名甚至帮另一方出资捐纳监生是完全可能的,特别在自己一方没有小孩,而另一方小孩较多且捐纳名额又有限的情况下就更是如此。具体到曹寅、曹荃兄弟俩情况又如何呢?感情方面,不用说的,有曹寅的《思仲轩诗》为证④参见曹寅.楝亭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版,第276-277页。。社会等级方面,当时曹寅已是五品织造郎中,而曹荃仅仅是以内务府人员身份出任的南巡图监画,前者明显要高出许多。家庭条件方面,照理也应是曹寅家些。有鉴于此,我们在怀疑曹颙是否真为曹荃之子时,就有必要慎之又慎了。因为假使曹颙不是曹荃之子,而是曹寅之子,则曹寅何必让自己的小孩挂弟弟之名甚至由弟弟给出资捐纳,自己却反让弟弟小孩挂名甚至给出资捐纳?难道是总管内务府有关人员当初在出具咨文时誊写反了?后一情况虽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但按常理,以封建时代笔帖式工作的专业性、程序性,应该是不大可能出这方面错误的。因此,只要没特别过硬的反证,笔者认为还是将曹颙视为曹荃之亲生子妥些。至于曹颙若不是曹寅亲生子,会不会是曹寅的过继子,本人认为应该是。笔者的考虑有这么几点:一是若曹颙也不是曹寅的亲生子,则后者基本上就可判为没有亲生子了,如此,在弟弟儿子又多⑤有曹寅诗“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之二中句“予仲多遗息”为证。参见曹寅.楝亭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版,第564页。,且兄弟俩感情又那么好的情况下,曹寅没有过继子的可能性应该说很小。二是曹寅在康熙四十八年(1709)二月初八日的上奏中说到“……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⑥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版,第63页。,表明曹寅是有一子的,且这一子于是年上京当差,又据前引内务府总管赫奕等在康熙五十年(1711)四月初十日所上奏折里有提及引见曹连生(即曹颙)一事,笔者认为,曹颙当就是曹寅在康熙四十八年(1709)派其上京当差的那位儿子,只不过,若曹颙不是曹寅之亲生子,则必是其过继子罢了。至于曹颙在康熙五十一年(1712)九月初四日所奏“……奴才年当弱冠,正犬马效力之秋,又蒙皇恩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携任所教养……”中的“先臣只生奴才一人”一语⑦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版,第102页。,笔者认为它可能是曹颙有意要这么说的⑧还有一种可能是曹 颙 当年过继给曹寅之时自己尚在年幼,对于过继一事,后来也一直未能知情。。试思,当时皇帝要让之前无任何任职经历的曹颙,直接承袭父职作为“天府重务”的织造督理,爵品一下从无品提升至五品,哪里会少得了人议论?曹颙或正是看准了这一点,而在皇帝的默许下,特别于奏折里说到了自己“正犬马效力之秋”、“蒙皇恩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携任所教养”等等的。曹颙如此说去,实为聪明之举,一者可藉之免人非议,二者可让众人知帝之仁厚贤明。当然笔者此见,或深为错误,也未可知。总之,考虑到曹颜为曹寅之子可能性不大,曹颙也很可能不是曹寅亲生子,则曹寅没有亲生子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如此,则他与小说中的“林如海”在子嗣方面倒也非为不合了。

第六点,本来,因林如海之妻为贾氏,而贾氏,笔者已在另文中证其为佟氏⑨参见陈志烨.《石头记》之贾家当是指佟家[J].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则考察曹寅之正妻是否为佟氏,确是作进一步印证的好点。但很遗憾,目前因相关资料欠缺,这好点就暂且只能错过了。

则二:小说第二回一处提及贾雨村学生林黛玉之母贾氏:“……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谁知女学生之母贾氏夫人一疾而终。”若“林如海”果真是曹寅,则依小说的描写,再加佟赋伟出任宁国府知府的时间,可推算出这“贾氏夫人”去世的时间应是1708年,即康熙四十七年。那么这一年曹寅有没有一位夫人故去?因欠缺资料,笔者实不敢肯定。不过,有一件曹寅奏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十月初五日的折子,读者或可参详了去。折子中说:“……九月廿一日,奏事存住口传上旨,臣闻谕之下,不胜痛苦垂涕。……今复荷谕旨,抚恤周详,至于如此之极,臣不知何以遭逢若斯,惟有率领全家妇子,北望泥首搏颡,以谢天恩。……”①采自悼红轩电子版《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之八十七“曹寅奏请圣安并江南虽知异常之变但无异说摺”。。须知,就在这一年九月,朝廷还有“异常之变”,即胤礽太子位再度遭废之事。康熙彼时正可谓多事之秋,其居然还抽时间专谕抚慰曹寅,则曹寅身边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起来定然不是死了妾的缘故。又已知曹寅母至迟当康熙四十五年(1706)即已去世②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版,第42页。,即使这一年有小孩去世似乎也无太大必要告知皇上,自己弟弟虽正是这一年走的,但时间是五月份③参见卷单行.曹宣卒年新论——有关曹宣卒年的一个新发现[EB/OL].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gubin2659.,离九月已过去几个月了,皇上的抚恤似不应来得这么迟,以此,则曹寅身边彼时是正妻去了,也未可知。

则三:小说第三回一处透过林如海之口说到了林黛玉外祖母派人来接外孙女一事和林黛玉出发去外祖母家的时间,这个时间,依小说描写,应是“贾雨村”即佟赋伟出任“应天府知府”即宁国府知府的同一年,即应该是1709年,那么在这一年,曹寅家是不是有女儿被送往京都呢?有。正好有一位。就在这年的二月初八日,曹寅的一份奏折里说到“……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④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版,第63页。。这折里所说的曹寅之女,笔者之见,很可能正就是《石头记》中林黛玉原型。她这时还很小,只有7岁。送往的目的地是京都外祖母家。此论目前虽限于资料,虽无法坐实,但若果真如此,则不应有人拿“男女之事毕矣”来驳。因为小说中林如海本就对黛玉说了:“汝父年将半百,再无续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极小,上无亲母教养,下无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减我顾盼之忧……”。但迄今为止的“曹学”,却霸蛮指其乃曹寅家的第二位王妃,并且认为这女儿所适之王子即这折里有提及的康熙帝之一左右侍卫。笔者认为这见解实在太过牵强了。为讨论便利起见,这里权且称上述折里所说的曹寅女儿为女儿B。另据曹寅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至康熙四十七年(1708)的若干条奏折,曹寅确有一女儿嫁镶红旗一王子。依曹寅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十二月初五日所上奏折⑤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版,第44页。,曹寅的这个女儿是康熙四十五年(1706)十一月二十六日嫁与王子的。再依曹寅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七月十五日的奏折⑥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版,第58页。,可知曹寅的这位女儿于是年七月“已育世子”。由此,我们首先可以肯定曹寅这位“已育世子”的女儿肯定不是前面说的女儿B,为分别见,我们称其为女儿A。关于女儿A,有“曹学”专家论证说她嫁的王子即镶红旗的满洲王子纳尔苏,此论或可采信。现在的问题是女儿 B果真是被送去京都去嫁与某侍卫王子的吗?现将康熙四十八年(1709)二月初八日曹寅的上奏较全面地引来如次:“江宁织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谨奏:恭请圣安。……再,梁九功传旨,伏蒙圣谕谆切,臣钦此钦遵。臣愚以为皇上左右侍卫,朝夕出入,住家恐其稍远,拟于东华门外置房移居臣婿,并置庄田奴仆,为永远之计。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兴言及此,皆蒙主恩浩荡所至,不胜感仰涕零。但臣系奉差,不敢脱身,泥首阙下,惟有翘望天云,抚心激切,叩谢皇恩而已。……”。奏折如此,笔者不禁要问,有谁可以证定说这折里言及的“皇上左右侍卫”不是女儿 A才与之结婚没几年的王子纳尔苏?有谁可以保证曹通政不是一虑女儿A才育不到半年,二虑女婿即朝夕出入皇帝身边之侍卫王子住家稍远、来往不便而为之置房移居的?谁说侍卫王子就没有房子,得靠这小小曹通政置房了?由曹通政在这奏折里彼样说来,不是比王子本人请求皇帝批准好多了吗?至于萧奭之《永宪录续编》上说的曹寅“二女皆为王妃”之说,一者《永宪录续编》上所记并非都确,有人就曾发现其上所载雍正弟二十四阿哥的生母陈氏就错写成了白氏⑦参见杨珍.康熙皇帝一家[M].北京:学苑出版社,1994年第1版,第137页。,二者设《石头记》所说林黛玉情形不假,林如海之原型又确是曹寅,则曹寅这样一位六、七岁就去了京都外祖母家,以后也仅于十来岁当父亲重病或逝去时回来过一次的女儿,萧奭其时又如何可能知晓其情?他会晓得曹寅还有这么一个女儿吗?如果不晓得,则其所谓“二女皆王妃”中的“二女”也就仅仅是指他所知的“二女”,即把去外祖母家的那位女儿抛开在外了的“二女”了,如此,则安知萧奭所说的另一位嫁与王子的女儿,如果她存在的话,不会是嫁在女儿A之前?还有,如果曹寅身边的人误传“林黛玉”嫁与了一位王子,则萧奭是否就一定不会轻信呢?

则四:小说第三回一处透过林如海之口说到黛玉拜别他赴京都时自己的年龄:“汝父年将半百,再无续室之意……”。前文已经指出,黛玉拜别林如海去外祖母家的时间是1709年。按此年林如海五十算,则到1712年,林如海应是五十三岁,虚岁或有五十四岁。现实中曹寅在 1712年是多少岁呢?据《楝亭文钞》之《舅氏顾赤方先生拥书图记》一文⑧参见曹寅.楝亭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版,第651页。,可知曹寅当康熙三十九年(1700)“行年四十三岁”,以此推算,则至1712年曹寅当为虚岁五十五岁。可见,在年龄上,曹寅与林如海的情况也是庶几无差。

则五:小说第六十四回透过描写宝玉之心理活动的一段,隐约谈到了林如海所卒的月份:“宝玉这里,不由的低头细想,心内道:‘据雪雁说来,必有原故。若是同那一位姐妹们闲坐,亦不必如此先设馔具。或者是姑爷、姑妈的忌辰?但我记得每年到此日期,老太太都吩咐另外整理肴馔,送去与林妹妹私祭。此时已过。大约是因七月为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季的坟,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据李煦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七月二十三日奏折所云“曹寅七月初一日(8月2日)感受风寒……于七月二十三日(8月24日)辰时身故”①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版,第99页。,可知曹寅忌辰就在七月,这与贾宝玉之姑爷林如海的情形亦合。

就以上所举五则情况看,我们发现,除少数地方,或系《石头记》作者出于“真事隐”的缘故而有意变动者外,小说对林如海的描写,与现实中曹寅的情况真还是大体符合的。

三 目《石头记》为曹玺后人自叙传之荒唐

既然林如海原型,现在看来可定为即曹寅,则所有目《石头记》为曹玺后人自叙传的观点,便是荒唐的了。原因是无论持这种观点者认为《石头记》作者是曹玺的什么后人,他写出《石头记》来用以描述自己——即书中出现的贾宝玉,与曹玺孙女即书中出现的林黛玉间的爱情,都不能不是一件极荒唐的事。设若《石头记》作者如某些人说的是曹寅或其弟曹宣的一位儿子,即曹玺的某一位孙子,则其与“林黛玉”间的爱情便是亲兄妹或堂兄妹间的爱情了,设若《石头记》作者如另一些人说的是曹寅或曹宣的孙子,即曹玺的曾孙,则其与“林黛玉”间的爱情便是侄儿与姑姑间的爱情了。好在红学界迄今尚未有人提出《石头记》作者是曹玺的玄孙,不然,其与“林黛玉”间的爱情便会是侄孙与姑奶奶间的爱情了,年龄相差那么大,又是一脉血缘,那还不笑话死去?即不论此极端,就亲兄妹、堂兄妹、姑侄间的恋爱又有几人见了?这里,晚辈不能不对红学前辈胡适先生的有关论点表示极度惊讶,他一面主张《石头记》作者是曹寅之孙②参见胡适.民国丛书第一编93—胡适文存卷三[M].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第1版,第232页。,另一面又还认为《石头记》乃《石头记》作者的自叙传③参见胡适.民国丛书第一编93—胡适文存卷三[M].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第1版,第218、232页。。当然,胡适先生这一见解,想来一定是他没有把巡盐御史林如海和两淮盐政曹寅联系起来,并就林如海原型是否可能为曹寅进行考证的结果。假如胡适先生注意到了林如海原型即曹寅,那他还会提出“《石头记》是曹寅之孙自叙传”这一观点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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