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药品检验所(100043)曾秋华 刘文京 袁秀丽
药品检验是药品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保证药品质量和人们用药安全有效具有重要作用。药品检验通常是按法定的药品标准进行检验,但在检验过程中仍会遇到许多特殊的情况,如不加以分析,则易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1.1 过滤过程中溶剂挥发的问题 解决方法:①想办法减少溶剂挥发;②采用过滤后定量转移再稀释的方法,即将溶剂全部过滤至容量瓶中,用溶剂洗涤残渣,定容,精密量取××mL至××mL容量瓶中,加溶剂稀释至刻度。如笔者曾做过平消片的【含量测定】项,重复做了几次均发现结果不平行,认真查找原因后认为可能是过滤时三氯甲烷挥发太快,两份样品过滤时溶剂挥发量不同导致溶液浓度不一致,导致检验结果不平行。为了减少溶剂挥发,笔者摇匀后,过滤前静置一段时间,让上层液尽量澄清,加快过滤速度,过滤时在外面罩了一个大烧杯防止溶剂挥发,结果两份检品非常接近。
1.2 过滤困难 某些含粘液质多或较粘稠的液体,用玻璃漏斗过滤困难,建议采用抽滤或在离心后过滤和吸取上清液的方法。如检品健骨蠲痹胶囊,在做薄层色谱项时,过滤很困难,初检时采用玻璃漏斗过滤,TLC结果斑点模糊,判为不合格,复检时采用先离心后过滤,过滤迅速,TLC结果斑点清晰,判为合格。
萃取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是乳化和萃取不完全,而这两者又相互影响。采用“S”型方式摇晃分液漏斗可以使上下层液体充分接触,易于萃取,又因不是剧烈震荡而不易发生乳化。如咳特灵胶囊中马来酸氯苯那敏限度检查,初检时不符合要求,含量偏低,但复检得出的结果比初检时高出许多,为符合要求。分析原因发现初检时因担心乳化,只轻轻晃动分液漏斗导致萃取不完全,从而得出不符合结论。
3.1 要注意提取时间、温度的控制,超声提取时还要注意超声功率的大小。我所曾做过一批金银花的绿原酸的含量测定,多次检测含量均偏低,但薄层色谱图中样品斑点很清楚,提示样品含量不低。分析原因,可能是因超声波清洗器功率偏小造成的,待应用功率符合要求的新超声波清洗器,重新检验后,所得结论为绿原酸含量符合要求。
3.2 如样品在溶剂中易粘结成团或粘壁,在超声前或超声过程中应轻轻摇晃使样品在溶剂中分散开,以免提取不完全。如我所曾做过一药品的黄芩苷含量测定,按照标准操作做过几次,含量均偏低,且初检和复检数据有偏差,经咨询得知,这批药品的辅料略有变动,超声时不仅要将温度控制在50℃,还要时不时振摇。我所按照厂家提供的检验方法复检,所得检验结果数据平行,结论为符合规定。
崩解仪的温度要在规定范围内,且溶媒要准确,特别是肠溶衣片、肠溶胶囊和软胶囊,还要注意溶媒的规格。我所曾做过藿香祛暑软胶囊的崩解时限,但因《中国药典》对人工胃液的胃蛋白酶规格未有明确规定[1],我所配制人工胃液的胃蛋白酶为常用品即规格为酶活力(µ/g)≥1200.0,所得结论不符合规定。后厂家要求复检,并提供了一套技术资料。我所检验人员认真查阅检索有关文献,得知胃蛋白酶的活力对崩解时限确实具有很大的影响,故我所根据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用规格为1∶30000的胃蛋白酶配制人工胃液对留样进行了复验,结论为符合规定。
注意事项:①样品开封后应立即称量,以避免吸潮影响检验结果,特别是夏天。②干燥箱显示的温度须准确无误。笔者曾见一颗粒剂检品,105℃干燥失重为6.1%(标准规定不得过6.0%),做了2次均不合格,结果基本一致,精密度良好。但换另一台仪器复做干燥失重却为5.6%,结果合格。查找原因是因为烘箱显示的温度不能反映箱内的实际温度。烘箱显示的温度为105℃,但实际温度已达110℃,两者不符,造成误差。
装量差异操作简单,一般不会出错。但胶囊剂的称重需要注意两点:①胶囊壳应清洁或涮洗干净,特别是软胶囊剂;②称重时胶囊壳应保持完整,若有碎裂,应予以重做或将碎壳全部收集称量。
药品检验操作中会遇到许多看似简单实际上颇为复杂的问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得出错误结论,因此,在检验操作中注意细节,以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