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世孝
(河南理工大学史志办公室,河南焦作454000)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不仅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种武器的人——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无产阶级经历了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它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是和它的存在同时开始的。”[1]中国煤矿工人从它诞生那天起,就不断地进行英勇的反抗剥削和压迫的斗争。
中国煤矿工人的早期斗争,从斗争对象上来看,既有同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斗争,又有同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有同资本家的斗争。从斗争手段上来看,主要是罢工斗争。从时间上来看,在整个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煤矿工人的斗争可以分为3个时期:
这个时期,中国由封建社会开始逐步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新式煤矿和煤矿产业工人则是在这个时期的洋务运动中产生的。1876年创办了台湾基隆煤矿,随即有了煤矿工人,因此也就有了煤矿工人的斗争。从目前零星看到的见之于文字记载的这一时期煤矿工人斗争主要有5次,处于中国煤矿工人运动的萌芽阶段。
1882年7月,开平煤矿一部分工人为了要求平等的工资待遇而举行罢工,这是中国煤矿工人最早的一次罢工。开平煤矿是当时“官督商办”的最大煤矿,在1881年4月出煤后,约雇佣南方工匠120名,本地工人400名。在工资待遇上,粤籍技工每月工资为5.0~60.0元,本地非技术工人每月工资仅有3.5~8.0元。这种极不平等的工资待遇造成了南方和北方工人之间的极大隔阂。1882年,英国领事在商务报告中说:“看来广东工人和本地工人不很和谐。他们不大肯把技术教给他们的北方同胞。他们倾向于打算使南方来的同乡们垄断技术。另方面,北方人身体强壮,将来怕会把南方人排挤掉。”[2]1223最初,北方工人反对这种不平等的工资待遇是消极的,主要是“不肯用正确的方法采掘,而总是把煤敲得块子太小”[2]1214,来降低煤矿当局的收入。到了1882年7月21日,直隶籍工人宣布罢工,“他们要求给以和广东籍人同样的工资”。罢工以后,煤矿当局请求“当地县衙门处理”,但“知县束手无策”,使开平“矿厂大半已陷于停工状态”[2]1248,最终这次罢工由于统治者的镇压而失败了。
1883年,门头沟、房山煤矿工人因反对待遇苛刻,先后两次“起事”,发生“炸窑” (罢工)事件。当时,北京附近的昌平州、顺天府煤窑数以千计,尤以房山、门头沟为多,但窑工待遇苛刻,深受其苦。据《申报》记载: “管工者谓之押驳子,工人反噬,谓之炸窑,窑中向有开门之斧,博浪之椎,以备工作,工人不胜其苦,则袒臂一呼,同人响应,一齐起事,炸出窑门,逢人便砍,因而走脱,在在多有,房山各属炸窑之事,现已有二起矣。”[3]
1888年,广东曲江县东水万胜煤矿工人发生了反对封建把头虐杀煤矿工人的斗争。据1900年林氏家刻的《味雪堂遗集》记载:东水万胜煤矿是1863年商人王骏发开办的一个煤窑。后来,湖南籍工人黄高光流落到广东曲江县,被水承行包工头杨亚炳招雇到矿井车水。1888年农历正月二十日 (3月2日),黄高光因病体不支而“车困抗车”。包工头杨亚炳得知后大发雷霆,用竹篾反绑黄高光的两手,在窿口用木棍活活地将其打死。事后,总工头袁七古诈称是因矿井窿石坍塌压死,由煤商和把头赏银44两草草掩埋了事。这时,湖南同乡工人吴开莲、王有升等16人闻讯往看尸体,但总工头袁七古当即捆绑了吴开莲等10人,并送到火烧山汛 (防区)把总林风高处抵押一晚,到二十二日诬称“抢匪”送县官究办。农历四月初三日 (5月13日),黄高光之母到南韶连道署呈控,请求雪冤。林贺峒是爱国政治家林则徐的长孙,当时在南韶连道任职,即调阅案卷,亲自提审了一案人犯,在审明事情之后,即派曲江县令带死者堂兄黄永才到原埋尸处所验明加封,立签标记,并通缉包工头杨亚炳,才使这次斗争取得胜利。
1891年4月,开平煤矿工人为反对外国技师欺压工人,又展开了大规模的反洋人压迫斗争。这些洋人技师经常傲慢地说:“中国技工虽系南方出类拔萃的,但比较起来仍不如英国工人熟练。”因此,“很久以来,外国雇员与粤籍工人间关系就很紧张,工人们对外国人态度便很不客气,想找机会发作”[2]1248。1891年 4月的一天,开平 “铁路局的一个外国技师和一个广东工人吵了场架,那个外国技师报告了路局的督办,说他退出的时候,门外聚集了有一百多个广东工人,拿着木棍、石头来打他,如果没有一个中国火夫及时把他拉上火车头开走了,他大约就会被打死了。为了这件事情,矿局和路局所有的外国雇员,感到督办无力维持治安,又怕同类的事还会发生,就集体撤退到天津,请求英国领事保护”[2]1248-1249。开平路矿两局的外国工头、监工、技师等回到天津后,将此事向英国领事作了报告,英国领事当即会见了直隶总督李鸿章,要求对外国雇员切实加以“保护”,严惩肇事的“凶犯”。最后,李鸿章动用武装力量对工人进行残酷镇压,逮捕5名“首犯”,并押解到天津。这时,逃到天津的外国雇员才又回到唐山。开平煤矿工人反洋人压迫的斗争,经过十几天的时间,由于封建官僚的镇压,才暂时平息了下来。
这一时期,中国煤矿工人队伍随着帝国主义在华投资办矿和民族煤矿工业的初步发展有所壮大,煤矿工人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斗争日渐增多起来。
1899年夏,安徽芜湖晋康煤矿“整个夏天都在罢工和混乱的状态中,使工作停了一些日子”[2]130。
1900年,安徽繁昌煤矿由于劳工争执发生了罢工[10]131。
《时报》(1905年6月20日)报道:1905年5月14日,江西安源煤矿工人,“因新来洋矿师督责过严,兼又罚扣太重,以致众心不服”,在窿工段桂山、伍锡林的带动下,举行了罢工。工人们“打坏洋屋” (即外国人的住宅)及窿工公事房、司友 (职员)住房,痛殴洋人和监工。后在官军的保护下,洋人连夜“坐火车赴醴 (陵)暂避”[4]4。据《时报》 (1905年6月20日)报道:15、16日“各工人势甚凶凶,几成不了之局,烦言啧啧,人心惶惶,好象矿山的煤都着了火”。在工人斗争浪潮的冲击下,矿方于19日被迫补发了所欠工人的工资和“罚扣”部分,矿工取得了胜利。这是安源煤矿工人最早的一次罢工。7月8日和9日,矿局勾结反动政府从袁州调来军队驻扎在安源,将这次斗争的工人领袖段桂山、伍锡林抓到萍乡杀害了。同年,湖南慈利界牌峪黄厂矿务分公司因“洞中崩石,压毙工徒”,吴远凤、吴安保等率领矿工三四百人捣毁矿局,矿主黄中翰勾结官军弹压[2]133。同年10月,山东潍县坊子矿务公司石总办肆行殴打矿工,“日前各工人又以无端被打约齐罢工”,“经委办矿务吴明府再三劝解,各工人至今尚未到工”[2]133。
1906年6月23日,江西安源煤矿“窿工因三班改两班”[3]5,在工人钟得禄的串通下举行罢工。24日,矿方勾结萍乡都司胡耀臣到矿“带勇驻防”,并派军队包围工人餐宿处,拘捕钟得禄,然后用枪驱赶工人下窿开工。8月29日,矿局为了警告工人不要“肆意兹事”,竟“送唆使罢工之木匠头钟得禄交捕厅枷责游示惩儆”[3]5,使这次罢工失败于反动派的刀枪之下。
1907年8月19日,山东坊子竖坑南门附近的火药库因煤层自燃发生爆炸,矿工因伤亡惨重举行罢工。据从坊子马司村发现的1907年所立的碑文记载:丁未七月十一日,其井内火作,遇害者不下200余。经查实,在此次事故中,中国矿工死亡110人,另外有德人2名。事故发生后,工人因早就对德国资本家只顾出煤不管工人生命安全的行径不满,全矿4000余名工人立即掀起同盟罢工,要求增加抚恤金,改善劳动条件。这次罢工持续数周,并得到山东和全国人民的声援和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当时山东的收回矿权运动。
1910年12月,满洲里南察汉熬拉煤矿因灾害被火焚毙40余名工人,激起罢工[2]134。
1911年8月,安徽芜湖协和煤矿公司由于水大暂时停工。同月25日,百余名矿工到繁昌获港分公司领取工资,“公司以工资早经工头清算”为由,拒绝发给工资。 “各小工不理,一味滋闹”,公司勾结官兵弹压,与矿工发生冲突,“防军开放排枪,轰毙小工三人,防军亦伤多人”,爆发了工潮[2]134-135。
1912年3月25日,由于粮食日昂,山西太行山的煤窑纷纷罢工,要求增加工资。4月1日,山西煤业联合河南煤户,要求增加工资,各处煤窑一律停挖,举行同盟罢工[2]135。同年春,安徽濉溪烈山煤矿工人举行罢工。同年7月20日,焦作英商福公司外籍工头殴打中国工人,工人愤而罢工,要求开除凶手;本日,总工程师将该工头开除,工人乃复工。
1913年5月12日,江西安源煤矿餐宿处“窿工人与工头算工价,抵制工头克扣”[3]6,举行罢工;14日,矿局请求县署派兵“弹压”,这次罢工被武力镇压。同年8-9月间,山东德营淄川煤矿六七百名工人为增加工资发动“哄班” (罢工)斗争,迫使矿方给工人增加了工资,井下搬运工由原来的450文增加到500文,采煤工由原来的500文增加到600文,斗争取得了胜利。同年10月16日,江西安源煤矿工人反对德国监工西礼夫特殴伤工人易瑞林而举行罢工,并将易瑞林抬到大公事房验伤,矿局恐惹更大风波,要求德国监工认错;10月21日“西礼夫特来公事房,道歉认错”,并保证说:“以后谨遵合同做事,请为原谅!”[3]6
1914年2月18日到26日,河南焦作英商福公司煤矿工人5000人,与当地人民反对福公司侵占“红界”斗争相配合,举行了反对福公司裁减工价的罢工,使“焦作市面颇形惶恐”,“彼时情形至为危险”[4]。
这一时期,中国煤矿工人队伍迅速壮大,罢工斗争的次数和规模也随之有了很快和较大的发展。
1915年,湖北干城县大王岩煤矿因要求增加工资遭矿方拒绝,激起公愤,二百多名煤矿工人举行罢工和武装反抗,并焚烧公司,打伤矿警多人[2]219。
1916年1月,奉天抚顺煤矿东乡炭坑的500名工人,举行3天罢工,抗议日本资本家无故逮捕工人,直到被捕工人获释后才复工。同年4月,安徽濉溪烈山煤矿矿主一个多月不发给工人工资,工人刘班头带领十几名工人找矿主要钱,矿主不准进门,他们就拿铁镐、木棒向里冲。军阀倪嗣冲的代理人不但不予解决,反而出动矿警镇压,工人在与反动警察的搏斗中,矿工死伤40余人,但在煤矿工人团结战斗的压力下,矿主被迫补发了工人的工资。
1917年7月,奉天抚顺煤矿古城子300名运输工人举行罢工。同年8月22日,奉天抚顺煤矿老虎台炭坑300名工人,因银价暴涨,要求增加工资,举行1天罢工,取得了胜利。同年9月9日,奉天抚顺煤矿千金寨西竖坑300名工人,因银价上涨,要求增加工资,举行1天罢工,经矿方劝说后复工。
1918年,河南焦作英商福公司某洋人工头,“因微事将机匠赵姓痛殴,中国工匠大动公愤,遂全体罢工”,一致 “要求将该工头革除”[4]164-165。总工程师伊某被迫同意革除工头某洋人。
1919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江西萍乡安源矿工掀起了驱逐德国工程师的斗争。1月3日,长沙《大公报》登载了“萍乡煤矿全体矿工”致报馆函,同时已分函致北京政府参战处、农工商部、上海总公司及赣西镇守使,历数德国工程师希利夫特、邓考士、乌生伯和监工等10多年来敷衍矿务、破坏矿山资源、虐待工人、草菅人命等罪行,指责汉冶萍公司重用敌国人员、纵容德籍雇员为非作歹的罪行,强烈要求撤去德人,并驱逐出境,并正告道:“如若无效,同人等同心努力,群起逐之,置之死地,亦可以替我被彼等虐死之矿工同胞报仇焉。生死攸关,不达目的,至死不已也。”[5]1123这一斗争,一直延续到五四爱国运动以后,才将德国人全部赶走。
综合上述情况,中国早期的煤矿工人运动是在不断发展的,斗争的水平、工人的组织程度也愈来愈提高。从数量上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在整个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发生32次。其中,第1个时期,在中日甲午战争以前有5次,平均5年1次;第2个时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有19次,平均每年2次;第3个时期,在五四运动前,有8次,平均每年1次多。从性质上来看,属于经济斗争的20次,属于政治斗争的12次。从结局上来看,取得胜利的有10次,失败的有4次,无结果的有18次。这些罢工斗争多缺乏组织,缺乏领导,没有超出自发斗争的性质。这说明,中国煤矿工人尚未认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还没有当作一个觉悟了的独立的阶级力量登上政治的舞台,还是当作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追随者参加了革命”[6]665-666。
随着中国煤矿工人运动的发展,工人们日益感到组织团体的需要。但在辛亥革命以前,在煤矿工人中只有封建的落后的行会、帮口等团体。行会,在我国起源甚早,可以远溯到唐宋,它既是封建社会城镇中手工业的同业组织,又是一种神权式的组织。这种组织,工人和矿主都可以参加,而矿主在组织中处于绝对领导地位。这种组织的任务,主要是对付消费者和工人的。煤矿的行会,都是信奉老君的,这在过去的煤矿里是很普遍的,矿主也往往利用神权来统治和剥削工人。帮口,是一种会馆式的组织,是以来自相同的籍贯而结合的同乡性质的团体。这种组织,“不是阶级的组织,而是同乡性质的组织”[7]425,凡是旅居外地的同乡都可以参加,主要是“互相帮助寻找工作,和帮别人争夺工作”[7]425。在煤矿里就有广东帮、山东帮、河北帮、河南帮等。开平煤矿1882、1891年的罢工,就是受了帮口的影响。华北重要产煤区唐山,在清朝预备立宪的时候,居民就组织了地方自治会,收纳各界人士为会员,工人也可以到会听讲。当时旅居唐山的广东人居多,有100多人,由于人地生疏和语言习惯的不便,组织了唐山粤人自治会、自治研究社和阅报公会,后来又建立了广东会馆,在当时的唐山被称为广东帮。“这些组织不是纯粹的工人团体,实在是同乡会、研究会、俱乐部的混合组织”[8]101。这种组织,往往为“有权有势”的绅士或封建把头所控制,实际上是地主、资本家用来统治工人的工具。“这种什么帮,都是工友们自己排斥自己,对于资本家是很有利益的,对于工友自己是万分有害的”[9]。而青帮、洪帮、哥老会、三合会、大刀会、红枪会等,是一种“下层社会”的组织,在中国煤矿中相当普遍。这些帮会团体“毫无地方色彩,绝无同乡观念”。“凡愿拥护某帮首领,赞成其帮之宗旨者,即可加入,受帮之保护,同时亦听帮之制裁。”[10]74这种组织 “是一种斗争组织”,比同乡性质的帮口来说有很大进步,“他们有一定的头目,一定的系统,秘密的暗号等”。加入的人“一定要经过许多神秘的手续”[7]426。这些组织有着极严格的宗法社会形式,师父徒弟的辈份分得极清,纪律极严。在方法上,往往采取武装起义进行斗争。例如:1906年,安源煤矿工人参加萍浏醴起义;1911年,同官煤矿工人参加辛亥革命起义等。在煤矿中,行会、帮口的存在是和中国社会的特殊历史相联系的,因为当时中国煤矿工人很少,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阶级队伍;同时,他们刚刚从农民破产而来,受着封建迷信和小生产方式的影响。
辛亥革命后,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民主主义”的高涨和“临时约法”的公布,工人迫切要求成立自己的新组织。中华民国工党应运而生。1911年11月3日上海光复后,徐企文等人于12月20日发起组织中华民国工党。1912年1月22日,中华民国工党在上海正式成立,“公推”民族资本家朱志尧为“正长”;中华共和宪政会宣讲部长徐企文居“副长”,负责实际工作。虽然名曰工党,实际代表着民族资产阶级利益。总部设在上海,各省、市分设支部。据《民权报》 (1912年6月3日)载:“未及半载,而各省之组织支部者已达七十余处。”其中,唐山工人组织的唐山支部势力最大。唐山是我国重要产煤区,工人众多且又集中,“辛亥革命起,工界表同情于革命的极多,有人悟工人无团体,不能谋工人的幸福,所以致力于组织工党的活动就发展起来,(1912年4月)唐山工党就宣告成立,当时入党的有700多人,唐山各厂工人大易 (多)入党。本来成立的时候,上海的中华民国工党已成立,此地本预备做支部的,但是到八月才正式的联合”[11]。11月3日,中华民国工党在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到会代表多至十六省”,号称“党员几达四十万人”(《民权报》1912年12月15日)。会上选举徐企文为“正领袖”,资产阶级立宪派政客龙璋为“副领袖”,孙中山为“名誉领袖”,朱志尧为顾问,通过参加“万国工党”等决议案。从它发表的“中华民国工党简章”里列举的“促进工业发达”、“开通工人智识”、“消改工人困难”、“提倡工人尚武”、“主持工界参政”(《太平洋报》1912年7月6日)等5项宗旨和“宣言”的内容来看,它不过是达到资产阶级分子攫取政治经济利益的工具。1913年5月28日,在反袁世凯斗争中,徐企文率数十名退伍士兵攻打制造局失败被捕,于6月3日被押解北京,9月8日在北京被处死。这样,中华民国工党从1912年1月成立至1913年5月徐企文被捕,前后总共活动16个月,昙花一现。而唐山工党,由于发生内讧,制造厂里的司事另组旅唐粤人工界团体会,后改名为华民工党,总务设在唐山,而总事务所设在北京,“目的是想组成全国的工党”[11]。9月,华民工党刊行日刊,“常用不大正当的手段来攻击个人和工厂”[11],并和唐山工党时生意见,所以,在1913年解散。至于唐山工党不久又组织公益社,“对于工人的贡献是 (一)阅书报社,(二)工余夜读,(三)月刊,(四)演讲队”[11]。但是,唐山工党到了1913年7月“二次革命”时也就无形解散了,公益社绵延至1916年也被消灭。1916年6月6日,袁世凯在全国人民同声声讨下极度难堪地死去。11月,原工党领袖之一的韩恢召开了旧工党党员会议,正式恢复工党活动,并在1917年改名为中华工党(《民国日报》1917年11月2日)。以后,由于政局影响,工党总部不得不作出“暂以缓办”的决定,而更加不被人民所注意,在工人群众中的影响也就很有限了。
中华民国工党和唐山工党是在中国工人对旧式的行会、帮口组织开始感到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产生的。它是想模仿英国工党,在中国宣传劳资合作,发展民族工业,扮演的不过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帮工”角色,并不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所以,虽然中国出现了中华民国工党和唐山工党,但中国工人阶级和煤矿工人仍处于自在阶级斗争阶段,直到1919年五四运动中工人阶级登上政治舞台,1921年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中国的工人阶级和煤矿工人才完成了从自在阶级斗争到自为阶级斗争的转变,使中国的工人运动和煤矿工人运动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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