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鹂
(长江大学 期刊社,湖北 荆州 434023)
GB/T 13417—2009《期刊目次表》[1](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09年9月30日发布,2010年2月1日实施。2010年孙可对100种师范院校自然科学学报目次页编排情况进行了调查[2],指出有27种仍按照 GB/T 13417—92《科学技术期刊目次表》[3](以下简称“旧标准”)规定的对多于3人时可只列出前3名的姓名后加“等”字的标准执行的。笔者所在期刊目前仍采用只列出前3名姓名后加“等”的方式,这是不符合新标准规定的。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现状,学习和借鉴其他期刊的做法,从编辑部交换得到的2012年的科技期刊,对其中文目次页责任者署名情况进行了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一是要求编辑部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将对作者知识产权的尊重落实到署名这样的细节之上;二是希望借鉴其他期刊的责任者署名方式,找到一种适合自己期刊的责任者署名方式。
收集2012年交换得到的期刊,剔除社科类期刊(因为社科类期刊责任者大多不超过3人,没有统计意义),这样共收集到198种科技期刊。对全部列出责任者的期刊数量和只列出前3名责任者姓名后加“等”字的期刊进行统计;再对全部列出责任者的期刊利用CNKI数字出版物超市,逐一查找这些期刊2009年新标准出台之前责任者署名的情况。
新标准第6.5条规定:“责任者项为多责任者时,各责任者间可用逗号隔开或留空。”旧标准第7.5条规定:“责任者项原则上应全部列出责任者的姓名,但多于3人时亦可只列出前3名的姓名后加‘等’字。”从调查的198种科技期刊的情况来看,有97种列出了全部责任者,其余的101种只列出前3名的姓名后加“等”。笔者进一步对这97种列出全部责任者的期刊进行调查,结果是其中有35种只列出前3名的姓名后加“等”字,其余的62种是列出全部责任者。也就是说被调查的198种科技期刊,除了62种期刊从1992年旧标准开始就是执行的全部列出责任者的姓名外,136种期刊中只有35种在2009年9月30日新标准发布之后进行了修改,列出了全部责任者,还有101种(占被调查期刊总数的51%)期刊未严格执行新标准的规定。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一是新标准出台后宣传不到位,有些编辑部尚未了解这一标准;二是编辑部学习了新标准,但理会不深,认为是否列出全部责任者无关紧要,因此继续按旧标准执行;三是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未对新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因此,要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求各编辑部经常关注出版行业发布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学习,认真领会并将其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同时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督促各编辑部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对97种执行新标准的科技期刊责任者项排版方式的统计,归纳出表1所示的7种排版方式。新标准第6.5条规定:“责任者项为多责任者时,各责任者间可用逗号隔开或留空。”由表1可见,采用逗号隔开的期刊共有77种,其中用中文逗号隔开的有41种,用英文逗号隔开的有36种;用留空方式隔开的有20种。在统计的97种期刊中,单名采用姓和名之间留空排列的期刊有89种,如果是复姓单名或复姓双名将如何排,在统计的期刊中未遇到这些情况:是否在复姓与名之间也留空?值得思考。为了便于计算机检索识别[4],建议采用逗号隔开的方式。笔者所在的期刊2013年采用中文逗号隔开,姓名之间不留空的方式,即表1中第4种方式。
表1 责任者项排版方式统计分析
新标准第6.2条规定:“目次条目的内容一般按题名项、责任者项、起始页码或起止页码的顺序排列;也可将页码置于题名项前。”按照新标准的规定,目次页责任者项的排版位置可以有2种形式,即“题名项、责任者项、起始页码或起止页码”和“起始页码或起止页码、题名项、责任者项”。对97种期刊进行统计,共有7种排版位置,结果见表2(所统计的97种期刊,未见给出起止页码的,均给出的是起始页码)。第1种和第2种排版位置是符合新标准规定的,由表2可以看出,在所调查的期刊中绝大部分遵守了新标准的规定。
表2 期刊目次页责任者项排版位置统计
新标准第6.3条规定:“在题名项和责任者项之间宜留空或以细点线连接。”对97种期刊责任者项与题名项、起始页码之间的连接方式进行了统计,结果见表3。由表3可见,被调查的97种期刊中有95种都遵守了新标准的规定,采用留空或以细点线连接。由于新标准未规定责任者项与起始页码之间的连接方式,调查发现二者的连接存在多种形式:英文圆括号“()”,中文圆括号“()”,留空的方式,斜线“/”,竖线“|”,方括号“[]”,另起行等。为此建议今后修订标准时,对责任者与起始页码之间的连接方式也做出规定。笔者所在期刊2013年采用表3中第2种方式。
表3 责任者项与题名项、起始页码之间的连接方式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中文目次页责任者署名方式的编排上还有相当一部分期刊没有严格执行新标准的规定。这说明期刊编辑部对新标准的学习不够,也说明新标准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建议相关编辑部加强新标准的学习,尽快按照新标准的要求修改中文目次页责任者的署名方式;同时建议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出台相应的期刊年审规定,以检查和督促各个期刊编辑部对标准的学习和执行情况。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期刊目次表GB/T 13417—2009[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2] 孙可.师范院校自然科学学报目次页编排情况调查[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4).
[3]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期刊目次表GB/T13417—92[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2.
[4] 窦延玲,申云霞,翟慧平.科技期刊目次页与参考文献中多作者的编排规范化问题[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