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玲玲
(阜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7)
王夫之有三种诗评选留存于世,《明诗评选》是其中之一。《明诗评选》延续了王夫之一贯的重情、重意、重比兴的诗学观。针对明代出现的七子、竟陵之弊,《明诗评选》在表达其诗学观点时又有所侧重。针对明代前后七子及竟陵派中所出现的粗豪、局格、模拟等问题,王夫之以性情与神韵矫之,主性情可以改变诸如模拟无自我面貌、用字等问题;主神韵则可以改变粗豪无余。
王夫之重视诗歌的抒情功能,主张“诗以道情。道之为言路也。情之所至,诗无不至。……古人于此,乍一寻之,如蝶无定宿,亦无定飞,乃往复百歧,总为情止,卷舒独立,情依以生。”[1]655《明诗评选》则云:“关情是雅、俗鸿沟,不关情者貌雅必俗。然关情亦大不易,钟、谭亦未尝不以关情自赏,乃以措大攒眉、市井坿耳之情为情,则插入酸俗为甚。情有可关之情者,关焉而无当于关,又奚足贵哉!”[2]1511-1512这一段话,前后侧重点不同,所针对的正是七子、竟陵在诗歌性情方面所显示出的问题:七子单单从形式风格方面复古,以形式风格的古为雅,于是形式风格成为独立于性情之外的东西,发展下去,必然使人沿着某一可循路径形成一定格套。王夫之认为,性情才是判断雅俗的标准,形式风格是貌,七子的雅俗之辨所辨的是貌的雅俗;形式风格一旦与情感的表现分离,就会成为一个空壳,徒有雅的外表,其本质却是俗的。貌雅实俗的复古路径必定导致诗歌趋于模拟蹈袭,失却了自我面貌。所以王夫之一再强调学古不仅要有所从入,更要有自位。所谓从入,就是找准模拟的对象,王夫之崇尚汉魏、初唐,认同李攀龙“唐无五言古诗”之说,在从入的位置上,王夫之对七子基本是赞同的。自位,就是在模拟的基础上形成自我面貌。在七子、公安、竟陵三大诗歌流派中,王夫之对公安网开一面,其原因也正因为公安派学古有自己的面貌,这一点笔者在拙文《以雅为尚——从〈明诗评选〉看王夫之的诗学复古观》中已有论述,此不赘述。
性情,有时又称性灵。在王夫之看来,性情跟人的胸怀个性相关,诗中的性情自然也因人而异。竟陵派提倡性灵自任,而王夫之却认为他们靠用字显示性情,流于形式,是一种人为的性情,这种方式也正如七子一样,形成了一种模式。其云:“若欲吮竟陵之唾液,……但就措大家所诵时文‘之’、‘于’、‘其’、‘以’、‘静’、‘澹’、‘归’、‘怀’熟活字句凑泊将去,即已居然词客。”[3]16又云:“王、李则有‘万里千山’‘雄风浩气’‘中原白雪’‘黄金紫气’等字,钟谭则有‘归怀遇觉’‘肃钦澹静’‘之乎其以’‘孤光太古’等字,舍此则王、李、钟、谭更无可言诗矣。”[2]1529王夫之认为竟陵派诗歌也是靠记诵现成的字词外在地拼凑而成,并不是从性情中流出,提倡性灵,却适得其反。
基于性情一点,王夫之大力肯定七子的关情之作。他称李梦阳《赠青石子》诗“亦自关性灵”[2]1311,赞王世懋诗“一往有关情处”[2]1510。公安派破除局格,见出性灵,所以王夫之将公安凌驾于七子、竟陵之上。
站在性情与破除局格的立场上,《明诗评选》又强调诗人之才。才与情密切相关,诗人唯有具备一定的才分,才可以冲破模式,展示性情。王夫之认为袁宏道之所以具创造性,原因就在于其才高。他称袁宏道擅长作句,并说其“作句以用天为主”,强调天赋的重要性。“天既啬之,言拟议则熟烂不堪,言性灵则拙涩无状”[2]1529,七子、竟陵无袁宏道之才,结局只能是要么熟烂不堪,要么拙涩无状。七子、竟陵中于诗才方面偶受王氏褒扬者为二李。王夫之在评李梦阳《江行杂诗》时说:“如此为雄浑,为沈丽,又谁得而间之。北地五言小诗冠冕今古,足知此公才固有实。”[2]1548《赠青石子》评语中又言及:“北地天才自出公安下,……至于引情动思,含深出浅,……高出于竟陵者,不啻华族之视僧魁”[2]1311-1312,认为李梦阳虽才不及公安,但远超竟陵。评李攀龙《寄许殿卿》云:“破尽格局,神光独运,于鳞自有此轻微之思,深切之腕,可以天游艺苑”[2]1427,高度评价这首诗的破尽格局。以王夫之的思路而言,破尽格局的条件是诗人之诗才,诗才或者天赋是诗言性情的必备条件。
前已提及,王夫之“情有非可关之情者”是针对竟陵派的。就主情一面说,王夫之与公安、竟陵有一致之处;就对感情的限定而言,王夫之又与公安、竟陵划清了界限。他把情分为性之情、情之欲,“情上受性,下授欲”[4]23。性之情,又称君子之情,是性情中的阳春白雪,是王夫之大力提倡的;情之欲则是低等的性情,“被王夫之斥之为‘私意小欲’、排除在诗歌表现范围之外的情感内容,大致是求禄乞食、迷货贪色的欲念,及这些欲念未能满足而生的怨愤尤咎。”[5]67王夫之批评竟陵多因竟陵写了非可观之情,入了俗。王夫之评价竟陵“淫媟”、“淫佻”,并且说“普天率土乾死时文之经生,拾瀋行乞之游客,乐其酸俗淫佻而易从之,乃至鬻色老妪且为分壇坫之半席”[2]1312,指出竟陵风靡一时正与其俗情易为人接受相关。
王夫之肯定复古,强调诗歌形式古雅,但又主性情,那么怎样以古人的形式表达今人的性情呢?王夫之的解决办法是:跻己怀于古志。今人的胸怀、性情与古人相似了,用古人形式表达自然不会别扭,如此一来,诗歌形式内容皆古雅,且不蹈七子模拟恶习。他评明人石宝《拟君子有所思》说:“竟不作关合,自然摄之,笔贵志高,乃与古人同调。拟古必如此,正令浅人何处拟起。空同、沧溟心非古人之心,但向文字中索去,固宜为轻薄子所嘲也。诗虽一技,然必须有大原本,如周公作诗云:‘于昭于天。’正是他胸中寻常茶饭耳,何尝寻一道理如此说。谭友夏拟《子夜》、《读曲》,往往神肖,只为他浪子心情,一向惯熟。又如陈昂、宋登春,一开口便作悲田怨语,渠八识田中止有妄想他人银钱酒食种子,借令摆脱,翻不得似。诗不可伪也,有如此夫。”[2]1170王夫之认为,石宝这首诗与古人同调,然而石宝并未刻意模拟古人,自然出之,即与古人相合,这源自石宝的高尚心志。此处,王夫之强调复古的最好途径就是使自己的心志同于古人的心志,心志相同,诗歌才能相似。也就是说,模拟不应是外部形式的问题,而应该先关注内部修养。基于此,李梦阳、李攀龙的学古方式是错的,因为他们的心志与古人相差甚远。只追求外部形式合于古人,这种学古只能取得与古人诗歌貌合神离的结果,被人嘲笑也就不足为奇了。谭元春的学古方式是正确的,其性情正与古人相合,只可惜他的心志是俗的,他的诗作只合了古人中那一小部分不登大雅之堂的诗歌。谭氏拟《子夜》、《读曲》等六朝情歌之所以神似,正因为他有适合写作这种诗歌的“浪子心情”。与谭元春相似,陈昂、宋登春一开口就是悲贫之类的怨愤之语,因为他们心中所想就是他人银钱酒食,诗歌正表达了他们的心志,让他们作其他的,反而不能。王夫之举出这些例子无非是要说明,有古人之心,才能有古人之诗。学古的最佳方式是修养诗人的心志,使自己的性情合于古人。
王夫之在“跻己怀于古志”方面最看好刘基。他评其《旅兴》“日暮登高台”:“其韵其神其理,无非《十九首》者。总以胸中原有此理此神此韵,因与吻合。但从《十九首》索韵索神索理,则必不得。江醴陵、韦苏州一为仿古诗,则反卑一格,以此。”[2]1249-1250在他看来,这乃是刘基的心志同于《古诗十九首》作者的心志,即所谓“胸中原有此理此神此韵”。如果刘基的心中没有这些的话,他只是从《古诗十九首》的形式中去求索,一定不能得到。而江淹、韦应物仿古诗作得不好,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心志不同于古人的心志,他们只是在形式上模拟古人。刘基虽心志与古人相合,此心志却依然是他自己的心志,而非他人之心志,因此,王夫之又盛赞其“调古情新,公之独步”。于是王夫之很好地解决了复古又要有自位的问题。他评论钱宰《拟客从远方来》云:“《十九首》旷世独立,固难为和,然以吟者心理求跻己怀于古志,而以清纯和婉将之,古人亦无相拒之理。李于鳞辈心理不逮,求之无端,竟气躁情,抑不相称,固已拙矣。竟陵复以浮狭之识,因于鳞而尽废拟古,是惩王莽而禁人之学周公,不愈悖乎?”[2]1285在王夫之看来,拟古本身并没有错,关键是如何拟古,一定要在心志上与古人相合,这样的拟古才不至于落入李攀龙模拟形似的弊端。如此一来,诗歌无论在形式风格还是内部性情都可化俗为雅,且有自我面貌。
对于七子的粗豪、模拟,以及竟陵的时诗,王夫之又以神韵矫之。《明诗评选》多用神韵或其他与神韵内涵相近的评语,其倡神韵说的目的之一是匡救七子诗风之失。他说:“诸子之自雄,正倚七言为长城,得尽发其歕沙走石之气,乃彼所矜长正其露短,神韵心理俱不具论。”[2]1397王夫之在神韵之后加心理一词,当是有意为之。神韵大概指诗歌显示出的外部精神韵味,而心理则指诗歌所展露的诗人的内部性情。如此,王夫之将神韵与性情并列,并以之为匡救明诗之弊的有效手段,二者缺一不可。
鉴于七子、竟陵重形式,形成格套,王夫之于诗歌复古中重神、影,轻外在的诗法,因为有诗法即有局格,所以要“脱行写影”。他说:“万历以来,借古题写时事,搜奇自赏者盛行,乃以帖括气重,不知脱形写影。”[2]1179结合王夫之对七子、竟陵等的批评可知,所谓形,当是指字词句等外部形式,影则是精神、心志等内在蕴涵。七子、竟陵拟古失败的很大原因即在于不能脱形写影,只从字句拟古。所以王夫之强调“诗莫贱于用字”。王夫之通常用神来表达影,他认为形会受到拘束,而神则可以天马行空。其评徐渭《十六夜踏镫与璩仲玉王新甫饮于大中桥之西楼》:“得供奉嘉州之神,不必形似。”[2]1219这种得古人神理的复古效果被王夫之称为“得古入化”,王夫之评唐寅《相逢行》:“得古入化。用比兴结,却原来以不结结,‘本自当’三字含尽,孰知不然,意到底只说得一半,神虽往而形已住,便自可终。风雅之道,于斯至矣。”[2]1172“神虽往而形已住”,在这个意义上,神不受形的束缚,在读者的层面上,则能从诗歌中读出更多的东西,诗歌达到了留有余韵的效果。他评顾梦圭《雷雪行》曰:“意本一贯,文似不属,斯以见神行之妙。彼学杜学元白者正如蚓蠖之行,一耸一脊一步,又如蜗之在壁,身欲去而粘不脱,苟有心且闷欲遽绝。”[2]1207强调不能只从外部形式复古,学古重在古人之神,而非古人之形;要得古人之神,必须在一定层面上放弃古诗之形。
王夫之在这一层面上的论述更像王士禛的神韵观点。举一例,孙蕡《秋闺思》:“晚思沉沉倦倚栏,玉箫声歇酒阑珊。淡云还掩初生月,谁护梨花作夜寒。”王夫之评:“全不及所思,自然美生。梨花,岭外景物也。”[2]1584这是一首闺中少妇的怀人诗,王夫之认为,诗歌最出彩之处即为:诗中丝毫未写少妇所怀之人,而是以梨花这一意象来暗示所怀之人在岭外,不在自己身边。此诗境界与王士禛《过露筋祠》非常相似,诗中之意并不明写,而是用情、景暗示。王夫之赞赏这种含蓄、蕴藉,称赞詹同《清江曲送尚德自峡中回》“意在言外”[2]1195。因此,王夫之主张诗意有余,所谓有余,就是不穷尽。如评陈子龙《江南曲》:“转折不形,魂神自动,结句蕴藉,一字百意”[2]1181;评袁宏道《紫骝马》:“一意不乱,亦不穷尽”[2]1180。王夫之贬抑宋诗,原因之一就在于,他认为宋诗的理趣打破了含蓄蕴藉。所以王夫之主张兴会,反对诗歌中发议论。
兴会,类似于创作中的灵感。王夫之说:“一用兴会标举成诗,自然情景俱到,恃情景者不能得情景也。”[2]1478心物相感,自然发之于诗,情景会自发结合;而有意要使情景结合者反而不能做到,其原因就在于“恃情景”者有强烈的理性意识介入,不是在感兴状态中创作。于是他称赞李雯《古别离》:“不序事,不发议,一色以情中曲折立婉转之文。此道自竟陵椓丧殆尽,云间起白骨而肉之,功不在岐黄下矣。”[2]1182不在诗歌中叙事、议论,诗中之意从情中表达,更具诗意。王夫之认为一旦诗中发议论,则诗不是诗,而是有韵之文。其言曰:“指事发议,诗一入唐宋人铺序格中,则但一篇陈便宜文字强令入韵,更不足以感人深念矣。”[2]1330指事发议,也是一种格局,不仅无诗意,而且缺乏撼动人心的力量,此种诗没有作的必要。诗中所发的议论,所含的理趣,王夫之有时称之为意。在《姜斋诗话》中,王夫之主张“无论歌行或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3]8,而在评高启《凉州词》时则说:“诗之深远广大,与夫舍旧趋新也,俱不在意。唐人以意为古诗,宋人以意为律诗、绝句,而诗遂亡。如以意,则直须赞《易》、陈《书》,无待诗也。”[2]1576-1577似乎两处说法前后矛盾,其实王夫之《明诗评选》中所说之意,主要指诗之理趣,唐人以理作古诗,宋人以理作律诗、绝句,导致诗歌灭亡。王夫之认为,说理不是诗的任务,而是文章的任务,对打破这一疆界的杜甫极为不满:“决破此疆界,自杜甫始。桎梏人情,以掩性之光辉,风雅罪魁,非杜其谁邪?”[2]1440-1441王夫之在倡神韵的过程中再次强调了诗歌以情感人的文体特征。
因为标举兴会,王夫之反对格局与诗法。“以情事为起合。诗有真脉理、真局法,则此是也。立法自敝者,局乱脉乱都不自知,哀哉!”[2]1286他认为诗没有一定的法,如果一定要说法,则以情事为起合就是法。但每一首诗皆有其特定的情事,所以“一章有一章之法也,千章一法,则不必名章法矣”[2]1404,说到底就是没有诗法。他提倡“顺笔成致,不立畛域”[2]1492,这与他打破格局的主张是一致的。
针对七子的粗豪、嚣张、躁气,王夫之提出平与敛。平、敛是一种雍容不迫的气度。王夫之曾经解释平的重要:“平之一言,乃五言至极处。尽唐、宋作者,止解出声,不解内声,凄紧唐突,惟不平耳。”[2]1248平、敛二字在王夫之诗评中随处可见,如“澹缓中有敛束”[2]1158、“语极放,意极敛”[2]1225、“笔笔敛,步步远”[2]1360、“结句平妙”[2]1597、“平润”[2]1483等等。王夫之评高启《月夜游太湖》“平适”,平所产生的结果是“不作险语、大语、清通语、诞语”[2]1362。平,可以平息诗作中的粗豪与嚣张之气,以达到雅的目的;敛,可以使诗歌蓄势于内,含力在中。
综上,身处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对明代诗坛有着自己的认识,他肯定明初刘基、高启等的直追风雅,以及明中叶独立于流派之外的徐渭、汤显祖、祝允明、唐寅等人,对七子、竟陵等派的门户之争及其流弊亦深为洞悉。无论是七子的复古抑或是竟陵的提倡性灵,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固定的格套或局格,诗歌也在这种局格之中走向低俗,离诗歌的传统越来越远。以性情充实诗歌的内部蕴涵,以神韵打破形式上的千篇一律,王夫之找到了一条拯救诗歌的道路。性情与神韵相辅相成,就会达到不刻意而自然能与古人相合的效果。《明诗评选》正是通过总结有明一代之诗,表达王夫之的诗学观。其诗学观有对其一贯诗学观的沿袭,更多是针对明代诗弊的一种纠正。
[1]王夫之.古诗评选:卷四[M]//船山全书.长沙:岳麓书社,1996.
[2]王夫之.明诗评选[M]//船山全书.长沙:岳麓书社,1996.
[3]王夫之.姜斋诗话[M]//清诗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4]王夫之.诗广传[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64.
[5]邬国平,王镇远.清代文学批评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