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志军
(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公司,北京 100083)
我国地热产业发展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温志军
(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公司,北京 100083)
地热能源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目前全球地热能源的开发日益得到重视。本文从影响我国地热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规范发展问题、产业自身动力问题及技术进步问题进行了论述,希望引起各方的讨论,以促进我国地热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地热;能源;产业
我国地热资源丰富。据国土资源部2011年公布数据:我国浅层地热能(地表200m以上)资源量相当于95亿吨标准煤,年可利用3.5亿吨标准煤,可减排CO2约5亿吨;常规地热能(地表200~3000m)资源量相当于8530亿吨标准煤,年可利用6.4亿吨标准煤,可减排CO2约13亿吨;增强型地热能(地表3000m以下)资源量相当于860亿吨标准煤,开发利用正处于研发阶段。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如美国、冰岛、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国家,以及壳牌等知名能源公司已加大地热开发利用投入和相关政策支持,国际地热产业正呈现出加快发展的总体态势。我国是能源缺乏国家,面临着十分严重的环境保护问题,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地热能与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相比,具有转换效率高和持续稳定等特点,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而加快地热开发利用产业化步伐对我国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改善能源结构,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提出我国地热产业发展起步阶段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希望能引起各方对如何确保我国地热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思考。
我国为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自2002年开始先后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十几部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在这些政策引导下太阳能、风能产业取得了迅速发展,国家和地方还分别针对风能、太阳能出台了相关明确的专门政策法规。但地热能利用由于开发利用技术相对复杂,受资源、市场和技术的交互影响而相对发展缓慢,目前国家和地方针对地热产业发展出台专门的政策法规还非常欠缺,开发利用缺乏统一规划,投资门槛较低,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偏重经济利益、忽视可持续开发利用、小作坊掠夺式开发问题比较严重,造成地热资源严重浪费并产生不少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为了规范地热开发利用,促进地热产业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1月1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加强监管,保护环境”的原则,成为首次专门针对地热产业科学发展的国家指导性政策,为各地出台配套的具体政策奠定了基础,但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出台更为具体的可操作性政策、办法加以落实。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起到鼓励、扶持、规范地热产业发展的作用。比如“利用地热能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用电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的政策需要地方政府的明确规定才能实现,又如关于严格地热能利用的环境监管,如果没有列入地方环境监管体系并严格监管,就只能成为空话,地热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地热是一种资源,资源就需要管理。目前很多地方对地热资源的管理体系不尽完善,管理缺失、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地热资源应该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和审批层序,同时需要建立起地热产业准入制度,以确保地热资源有序开发利用,才能推进地热产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此外,国家及地方应对符合规范开发条件和相应资质的企业从财政、金融、税费等方面给予较大力度的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并可以考虑建立以国家为主导、地方政府、企业及金融机构多方参与的地热产业专项发展基金,达到鼓励投资主体积极性,并撬动各方加大科技和配套的环境保护投入的目的。
我国地热资源十分丰富,但多属中低温资源,目前技术条件下更多以供暖制冷等直接利用方式为主,具有十分明显的环境效益和节能减排效应。为确保地热资源科学可持续开发利用,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要坚决避免无规划、小作坊掠夺性的开发方式。
地热供暖制冷直接关系民生,与市政建设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密不可分。地热资源的科学开发要做到“四结合”,即:地热资源量与地面需求量相结合,供热制冷末端与房屋建设相结合,地热工程与市政建设相结合,短期需求和长远规划相结合。要做到“四结合”,没有地方政府的统筹规划和强力介入是不可能的。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人民政府与中国石化新星公司成功实践打造的“雄县模式”,就是做到“四结合”的成功典范。在地方政府和企业通过三年多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雄县利用地热资源打造“无烟城”的城镇建设目标,造福了一方百姓,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结合”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一个城镇或地区的地热开发总体规划。做好地热开发总体规划的前提是探明地下的地热资源分布情况及其品质,并以此为基础,在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下,结合城镇建设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采取科学的采热布点方式、适用的技术手段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实现最小的资源动用、最大的热利用效率以满足最大化的市场需求,最终实现地热资源的科学开发、可持续开发和最好的环境保护。
从最近风能、太阳能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来看,过度的或不恰当的政策扶持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利于产业的长期良性反展。“输血”的目的是为了扶持和加快产业的健康成长而不是畸形发展。任何产业的良性发展都应建立在其自身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而不能仅仅依赖外部的政策环境支持。因此,政策的扶持不仅要兼顾公平,更应该考虑效率,确保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地热产业各类主体加快发展,从而撬动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和良性互动,优胜劣汰推进产业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产业发展的主体。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搭建的政策法律平台上,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取得发展壮大从而促进产业的整体发展。因此,提高地热产业内在发展能力首先是提高企业的自主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自主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和政策支持引导外,还需要地方勇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筑巢引凤,“但求所在不求所有”,积极引进资金技术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并帮助其解决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好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践证明,哪个地方越敢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哪个地方的产业经济就越发达,就越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走在前面。
“一枝独放不是春”。地热产业的发展,需要构筑以政策为引导、以企业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包括产业链中各类企业及研发机构的产业联盟,从理论研究、技术创新、设备制造、投资运营、工程服务、环境保护、风险管控等方面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产业大军,不断提高地热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另外,把地热产业的发展放在产业竞争的角度考虑,还面临着其他可再生能源产业如太阳能、风能等产业的竞争。当前,各地对太阳能、风能产业发展给予了更多关注不可厚非,但如果忽视地热能的发展,不能把地热能摆在和太阳能、风能同等位置上,不能给予地热能以太阳能、风能同等的优惠政策,本身就是不尊重市场规律,必然制约地热产业的发展。当然,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不必然构成竞争关系,三者之间更多应该是合作关系,但这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引导,根据各种可再生能源状况因地制宜分别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促进各种可再生能源的良性发展,在竞争与合作中各展所能,各得其所。更进一步地可以从国家或地方层面,因地制宜地鼓励地热、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展产业联动,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新能源开发利用局面,不断提高我国可再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
再者,还应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地热开发利用企业结合国家资本和民间资本,积极走出去,与缺乏资金、技术但具有丰富地热资源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企业敢于参与国际竞争,在国际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占据一席之地,提升我国地热产业和绿色低碳的国际影响力,在国际竞争中赢得未来。
技术的进步是产业发展永恒的主题。一个产业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的进步。从计算机、移动通讯、太阳能、风能等产业的发展情况看,技术的进步是决定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地热产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技术的进步。上世纪60、70年代由于石油危机给地热产业的发展带来了第一次机遇,但由于技术因素的制约未能实现产业的繁荣。我国在70年代也开始建设了包括 广东丰顺、湖南灰汤等7个中低温地热发电站,1977年在西藏建立了羊八井发电站,但除了西藏羊八井电站由于资源条件优越得以生存发展外,其他的都因经济技术原因陆续关停,我国地热产业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应对环境变化,迎来了全球性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发展浪潮。地热能与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在许多国家取得了快速的发展。首先是浅层地热能由于技术进步得到大规模的开发利用,目前美国已有60万台地源热泵在运转,德国大约已经安装了30万个热泵系统,我国截至2012年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也达到2.1亿平方米;由于地热发电技术进步,美国地热发电能力达到3.15吉瓦,成为世界最大地热发电生产国。冰岛、印尼、日本、肯尼亚等高温地热资源丰富的国家也走在了世界地热发电的前列;欧美国家、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对增强型地热能进行了试验性研究,重点是开展干热岩发电(EGS)技术研究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国目前在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经济性仍有待提高;在常规地温能开发利用综合技术方面基本成熟,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公司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特别是在地热尾水处理和回灌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完善;在中低温发电和高温发电领域,我国的技术相对落后,特别是利用我国资源量丰富的中低温地热能进行发电的技术亟待提高;在增强型地热开发利用,特别是干热岩发电(EGS)技术方面尚属空白。为此我们必须加快相关技术的研发,借助后发优势,引进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用好去年国家能源局成立的“国家地热能源开发利用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中心”这一平台,并可以考虑设立国家地热技术研发基金和开展专项地热开发人才培养计划,整合、培养、壮大全国地热技术力量,加快地热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的突破与提高,为我国地热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撑,不断提高我国地热产业的发展后劲。
地热能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地热产业的发展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相比较太阳能、风能更为清洁环保,具有十分显著的节能减排效应和民生效应。但地热产业的发展相对于太阳能、风能起步要晚,涉及技术门类和学科更多,需要国家和地方层面在政策和市场引导上给予更多的关注,也需要产业链中的各类企业与机构做出更多的努力。本文仅就地热产业发展中的几个问题提出建议,希望能够引起各方更为广泛与深入的讨论,共同为我国的地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1]John W.Lund Direct-use of geothermal energy in the USA [外文期刊] 2003(1/2). doi∶10.1016/S0306-2619(02)00129-0 .
[2]Ingvar B Fridleifsson,Status of geothermal energy amongst the world senergy sources.
[3]Ingvar B Fridleifsson,Geothermal Development In Iceland And China .
[4]徐军祥.我国地热资源与可持续开发利用 [期刊论文]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02) .
[5]尤孝才,姚书振.我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保护对策[期刊论文] 中国矿业2007(06).
[6]詹 麒.国内外地热开发利用现装浅析 [期刊论文]理论月刊 2009(07).
[7]詹 麒,崔 宁.我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前景分析[期刊论文]理论月刊 2010(08).
[8]吴炳乾,刘学峰.发展地产业打造清洁能源 [期刊论文]中国石化 2011(06).
Several Focused Issu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Geothermal Industry
WEN Zhijun
(Sinopec Star Petroleum Co., Ltd,Beijing 100083)
Geothermal Energy is a kind of clean and renewable energy, and the current global geothermal energy development projects have gained increasing attention. In this paper, it discusses the issues of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which affect China’s geothermal industry development, regulate development of geothermal industry, the motive of self-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and geothermal technology progress. We hope that it could trigger the discussion for all the relevant parties in order to promote our geothermal industry a sustained, rapi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Geothermal;Energy;Industry
P314
A
1007-1903 (2013) 02-0001-04
温志军(1970- ),男,工程师、经济师,主要研究油气开发和地热开发管理、行业战略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