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鸽
马克思生态思想在中国语境的发展实践
金鸽
马克思的自然观是马克思生态思想在中国语境发展实践的根基,以人、自然、社会和谐为轴线是马克思生态思想中国化的逻辑进路,建设生态文明是马克思生态思想在当代中国的伟大实践。马克思一系列的生态思想为当前我国的生态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同时,中国化的马克思生态思想也面临新的问题。
马克思;自然观;生态思想;创新发展
马克思的生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生态环境问题已初见倪端,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虽然没有系统地论述生态思想,但是他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贯穿于其各个时期理论文本的始终,并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在中国大地上得到创新发展和实践。马克思生态思想在中国语境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而且已融入到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等多维度建设之中,对我国解决环境问题,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的自然观是马克思生态思想的集中体现,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等著作中,从哲学的高度深刻论述人了与自然、人与社会、自然与社会辩证统一的自然观,这些内容构成了马克思生态思想的核心内容。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主要错误在于割裂了人与自然、自然与社会的科学联系,以抽象孤立的思维模式审视三者的关系。而马克思超越了旧唯物主义抽象的自然观,科学地揭示了人、自然与社会的辩证统一关系,他系统地提出:人为自然而生,人化自然,自然与人本质统一于社会的自然观。
首先,马克思认为,人为自然而生。马克思曾把自然界比作“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1]56“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131认为人为自然而孕育,人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1]53马克思深切的看到了人在自然界面前的渺小,人对自然界的依赖关系。由此可见,并非像一些环境伦理学家所批判的马克思是“人类中心主义”代表,马克思主义是造成环境问题的思想根源。相反,马克思提出人为自然而生的思想正是超越了将人类看作世界主宰,人处在自然之上的局限。
其次,马克思认为,人并非只是依赖于自然界。马克思也看到人与自然的另一层关系:人化自然。马克思认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以人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2]201-202正是通过人类劳动这一实践活动,人实现了对自然界的对象性改造,也就是说人的对象性的活动客观存在,构成了自然界的存在形式。恩格斯对这一思想给出了更明确的论述:“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3]马克思从人类的实践出发,动态地考察自然,认为人类所面对自然界不是抽象的自然界,而是经过人与自然的中介——实践了的现实的自然界,提出了人化自然的思想,既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也不
同于唯心主义的自然观,实现了人类自然观上的伟大变革。
第三,马克思提出自然与人本质统一于社会。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书中指出:“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83马克思深刻地揭示出人与自然是交互作用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辩证统一且在人类活动中同步向前推进的。所谓历史其“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整个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生成过程”。[1]92
对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相互制约关系,马克思也有过经典的论述,马克思将历史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并认为两方面是密切相连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4]这种制约也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人类社会的进程必然要以当时当地的自然状况为前提,“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2]58由于人类依赖于自然界,人类改造自然界必须遵循自然界的规律。二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是在一定社会形态下进行的,其必然受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制约。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对自然的特定关系,是受社会形态制约的,反过来也是一样……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5]然而不同的社会形态对自然界的影响也有其特殊性。马克思以农业生产为例,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对自然界的影响做了深刻的论述,“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一个国家,例如北美和中国,越是以大工业作为自己发展的起点,这个破坏过程就越迅速。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了社会生产过程的技术和结合,只是由于它同时破坏了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6]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的本性与自然是根本对立的,只要资本运行的逻辑存在,资本的本性就会使资本家对剩余价值无限追逐,从而无限度地掠夺自然,最终导致生态危机。
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7]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都十分注重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更进一步地和中国实践、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结合起来,不断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语境实现创新和发展。从毛泽东在建国之初提出治水绿化、计划生育的思想,力求缓解人、自然、社会发展的矛盾,到21世纪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均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生态思想的创新发展的重要成果。
(一)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和谐是马克思生态思想中国化的中轴线
虽然在新中国刚刚成立之际,党和国家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工业化,但毛泽东仍然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要性,提出要植树造林,兴修水利改善人与自然的矛盾对立状态;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对毛泽东的生态治理思想进行了总结,从保护生态环境的本真意义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生态环境建设的理论。如认为保护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可以相辅相成,以法制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建设,致力于缓解人与自然界的紧张状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江泽民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念,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将保护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协调起来。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矛盾的突显,胡锦涛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共建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马克思的生态思想以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为轴线在我国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实践认识到,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和谐是马克思生态思想的应有之义。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81共产主义致力于人的全面自由的伟大目标中包含着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伟大“和解”,共产主义和自然主义在一定意义上是等同的。
并且他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出了具体的路径,认为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人通过劳动建立的。就我国的实践探索而言,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价值追求。从我国的社会制度来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如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家岩佐茂所说:“资本主义社会在与资本的逻辑的相互矛盾中也在制定对健康明显有害的东西加以限制的制度,尽管还很不充分。在生态社会主义中,这些规章制度应制定得更加完善。建立保护环境和保护健康的规章制度对以大规模开发、大量废弃为前提的大量生产而言不用说是必要的,对人工的化学物质来说也是如此,这是生态社会主义的重要课题。”[8]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如公有制、共同富裕、人民民主必将为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创造条件。从我国资源现状来看,在总量上我国的确是资源大国,一些重要的资源拥有量居世界前列,但从人均资源占有量上看,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其中水资源人均占有量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5%,人均石油储量仅为世界水平的11%,天然气仅为4.5%,一系列的数字使我们不得不思考水利工程的建设,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自然与社会的和谐,谋求人与自然的共生。
(二)以人、自然、社会和谐为轴线的马克思生态思想中国化的逻辑进路
马克思生态思想中国化起始于毛泽东治水、绿化、控制人口数量的思想。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党和国家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工业化,提高生产力水平,受该时期人与自然关系认识论的影响,认为“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完全把自然当成可以任意索取的对象,造成了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在经过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之后,党和国家深刻总结了这一历史教训,认识到了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平衡的重要性。尤其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毛泽东认识到人口无序增长对国家发展的沉重压力,提出“计划生育”的构思。中共中央与国务院于1971年下发了我国第一份计划生育国策报告《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为我国缓解人口增长与自然承受力和经济发展的紧张状况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奠定了基础。除此之外,毛泽东始终十分重视植树造林,兴修水利工作,都是对马克思人化自然思想及辩证唯物主义要求客观的认识规律,利用规律的重要实践探索。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向全国人民发出的“绿化祖国”的号召以及对治水工程的重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这些举措均表明第一代领导集体在观念上已经认识到实现人、自然、社会和谐的重要性。
邓小平重视人、自然、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强调生态法制建设的思想意味着马克思生态思想在中国有了进一步发展。这表现在:第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已经认识到保护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可以相辅相成。第二,在人口增长与经济协调发展方面,邓小平继承了第一代领导集体“计划生育”的构思,还要提高人口素质的思想。第三,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1979年,全国五届人大十一次常务会议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9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2年党的十二大正式把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这些法律的相继颁布实施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认识已提升至法制层面。
江泽民提出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了马克思生态在中国的纵深发展。1990年代,随着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显,江泽民首次明确提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9]279并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了中国式解读。江泽民指出:“经济的发展,必须与人口、环境、资源统筹考虑,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为未来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绝不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更不吃祖宗的饭,断子孙路。”这是对人、自然、关系和谐发展更为全面系统深刻的概括,既在空间上兼顾了三者之间的平衡发展,又在时间上提出了代际平等问题。江泽民不仅在理论上比前人有了巨大超越,还在实践上有了进一步探索,江泽民十分重视依靠科技发展节约型经济,他指出,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以电子为基础的信息和自动化技术改造传统工业,使这些产业的发展实现由依靠外延到主要依靠内涵增加的转变,建立节约、节能节水、节地的节约型经济”。[9]238
胡锦涛提出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生态思想在当前中国的现实回应。长期以来,GDP
一直是我国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这一评价体系虽然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起飞,但也极易导致发展视野的局限,引起生态环境问题。基于此,胡锦涛提出了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并指出“我们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0]这表明我国的发展是系统的发展,是以人、自然、社会和谐为方法,并以此为目标的发展。我国之所以要以实现人与自然和社会的和谐为目标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其基本目标就是实现人们的共同富裕和全面自由发展,实现马克思说提出的“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相统一的理想社会。
马克思生态思想中国化的进程不仅是一个理论不断得到创新和升华的过程,更是一个实践展开的过程。党的十八大已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治议程。
首先,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依赖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旨在将生态设计、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包装、绿色营销等融为一体,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对环保产业的大力发展和对节能环保的投入,重视生态科技创新,开发新能源及可再生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能够达到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和资源化,能够有力地减轻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其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法制建设,为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和谐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这表现在:第一,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其中,实行更加科学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2月22日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公众参与制度化地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这将有力地扭转传统上公众面对环保政策的推进和执行,基本没有话语权和参与权,处于弱势、失语地位的状况。其二,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其三,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使该制度能够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其四,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再次,强化环保教育,加强公民生态意识教育,提高人化自然的科学性。我国著名生态学家余谋昌先生认为,生态意识是人类在自然生态中的表现形式,是对人与自然关系以及社会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等关系的反映。它注重维护社会发展的生态基础,强调从生态价值的角度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生目的,内发于人们的生态认知,外显于公民的生态实践。因此,只有丰富全体公民的生态认知,培养公民的生态意识,才能真正提高增强人们改造自然的科学性。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这对整体提升全体公民的生态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保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本真统一。早在2006年我国已经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十一五”规划之中贯彻落实。为此,我国大力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并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利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实现人与自然的本真统一做出了巨大尝试。在“十二五”规划中,国家再次提出:“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和谐迈出了更为坚定而宽广的步伐。
马克思生态思想在我国的生动展开为我国生态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但马克思生态思想在中国的创新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当今中国仍面临着一系列的生态问题,急需寻求新的解释。
其一,从市场经济发展现状来看,“资本的逻辑”在中国寻找到新的土壤,并不断蔓延。“当代世界中社会控制的中心机构是市场,市场经济是一种由市场独立调控引导的经济体制;商品生产和销售的秩序被交给这种自我调节的机制掌控。在这种体制下,利润、竞争、不断地提高生产率、经济增长、积累是其固有的特征”。[11]市场在配置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毋容置疑,但是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忽略经济增长的负外部性,使我国日益走向了“高投入、高产出、高能耗、高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致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
其二,从价值观念角度来看,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仍然存在。处于转型期的我国实质上存在着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观的冲突,在这对矛盾体中,前者始终处于主要地位。“这种状况反映到生态意识上,是缺乏对现代环境观的认同,这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他们对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关系的看法和对于环境参与活动的自觉性”。[12]如何实现价值观念的转变,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只有法律制度才能够持久地把握环境问题的长期发展特征。环境政策能否有效得以贯彻的关键不在于抽象意识,而是组织、行动联盟和共同的实践法典”。[1]51而我国在生态法制建设方面仍存在较大欠缺。
其三,从生活方式上来看,随着我国成为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的发展无疑将引发人们对更多消费品的需求,然而,无限的消费并不会使人摆脱“物对人的奴役”,相反还会刺激人对物的占有欲。加之以现在全球流行的生产生活方式是“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西方的价值观念也日益深入国人的内心深处,诸如欲望的理性化不仅是合法的更是合乎道德的价值观念日益被人们接受,使我国面临的生态危机日益突显。如何使人们走出消费社会的怪圈,朝着减少—再使用—循环利用的方向发展是我国生态建设不能回避的问题。
[1][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6.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5.
[6][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79-580.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65:681.
[8][日]岩佐茂.环境的思想——环境保护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处[M].韩立新,张桂权,刘荣华,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155-156.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113-114.
[11]铁锴.约翰·贝拉米·福斯特的生态马克思主义评析[J].甘肃社会科学,2007,(5).
[12]鄢斌.公民环境意识的变迁与环境法的制度调整[J].法学杂志,2007,(3).
[责任编辑:杨彧]
A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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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8616(2013)04-0034-05
2013-05-14
金鸽,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硕士研究生(上海,20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