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时间全天不少于15 h

2013-04-01 05:12林红梅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2013年12期
关键词:充分保证轨道交通规范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记者 林红梅)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梁晓安2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最近颁布的国标《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全天运营时间不得少于15 h。这是我国首次颁布的轨道交通国家标准,将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主要体现了“三个强化”:一是强化运营服务,明确要求充分保证运营时间,满足乘客出行需要;二是强化设备质量,对车辆、信号、屏蔽门、自动扶梯等关键系统明确提出了技术指标;三是强化安全管理,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摘自2013年11月22日《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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