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招投标等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建筑综合执法力度,有效打击项目参建各方在项目实施环节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行业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加快建立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设系统企业诚信体系,营造廉洁规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造价管理,提高造价咨询服务水平。
优化环境,主动服务。继续巩固和深化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成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开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重心,以培育龙头企业和鼓励企业多元化经营为抓手,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倾力扶持中小企业,积极帮助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全面提升全区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