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抒
有些管理部门认为年薪制只是企业的制度,这种看法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偏差。我国企业的员工大多是按照“计件工资制”领取薪酬,企业中有一部分人领取年薪,是因为他们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他们的收入要按照他们所作贡献在市场上的潜力来衡量,而不能用产品的件数来衡量。高校教师的工作也有这种性质,他们的贡献无法用产品的件数来计算,因而是最适合于年薪制的人群。
事实上,西方国家的大学都是实行年薪制的,通常政府只是承担高校经费的一部分,员工薪水由校方支付。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高校是自主办学的,应该有能力从多种渠道获得经费。因此,如果在我国高校实行年薪制,只有一部分来自于国家财政,其余部分要靠学校自己筹集经费,不可能由国家全部包下来。
高校的年薪制是针对高校教师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的贡献大小而确定的,由学校发放每年薪酬的制度。在此制度下,教师从学校获得的薪酬是一个固定的数字,其大小取决于教师的作为、学校的支付能力和价格变动因素。教师的薪酬在下一年度是否变化,要看是否晋级、是否有市场商品价格上升。如有,则在次年的年薪中增加这两块额度。除此之外,教师不再从学校领取任何形式的额外薪酬。当然,教师的总收入中,从学校以外再获得一些,只要是合法的,则学校也不会干预(如股票投资、稿费等收入)。
笔者建议国家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使年薪制能够在高校顺利实施。这一举措将大大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经费投入发挥更大的效益,防止高校中灰色收入而导致贪污腐败现象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