颉茂华 刘艳霞 王晶
摘要:以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披露相关的系列制度与法规为标准,评价我国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以72家上市公司2010年报环境管理信息披露的内容为研究对象,采用档案研究法与统计方法,对照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政策法规,对72家的环境管理信息披露状况进行了分析与评价,结果发现公司环境管理信息的披露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内容趋于丰富,形式趋于多样化,但对于环境管理信息的披露内容、方式、完整性等还存在明显的不一致现象,这说明我国当前的环境管理信息披露还处于初级阶段,企业自愿性披露意识不强。其主要原因是政策法律监督机制未到位,利益相关者对环境管理信息信息需求不足,环境管理信息披露理论指导性不强。并提出了如下主要政策建议:确定需要披露的环境信息种类;确定环境财务绩效的指标内容;明确在建环保工程的种类与披露内容;鼓励企业披露涉及到的环保税收问题;要求企业在报表适当科目中披露排污费的缴纳情况,以便投资者综合评判企业的环境管理。
关键词 信息披露;报告;完善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13)02-0136-08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