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利 蒋小玉 李永文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 海南 海口 570228)
由于乡村旅游大规模开展是在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以后,且学术界对乡村旅游进行理论研究的时间并不长,因此国内外对于乡村旅游的界定尚未统一。笔者认为乡村旅游是发生在乡村地区(乡村或周围),以乡村环境、乡村遗产、乡村生活、乡村活动为旅游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满足其休闲、度假、体验、观光、娱乐等需求且能给当地居(村)民带来利益的一种旅游活动。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背景下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学专家林毅夫(2006)认为:新农村建设,既包含过去“三农”政策所强调的发展生产、提高农民收入的内容,也就是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目标,同时也包含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既是过去“三农”政策的延续,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已达到了需要解决城乡收入、生活各方面差距的新发展阶段的需要。
(1)相互独立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是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和“三农”问题突出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它不因乡村旅游的发展而产生、生存和发展。同时,乡村旅游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果,并非因新农村建设的存在而产生、生存与发展。即二者是相互独立的。
(2)相互促进的关系。从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发展目标来讲,二者之间的发展变化是并行不悖的。新农村生产发展了,能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为乡村旅游提供丰富的旅游要素;新农村生活宽裕和乡风文明,农民精神文明层次上的需求增加,提升了乡村旅游的内涵;新农村村容整洁了,农村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营造了乡村旅游的氛围;新农村管理民主了,农民的民主意识得到了增强,扩大乡村旅游开展的参与面。乡村旅游是以乡村环境、乡村遗产、乡村生活、乡村活动等为旅游吸引物,必然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传统文化传承;乡村旅游是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城市居民带来的资金流和信息流,能促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乡村旅游是能给当地居(村)民带来利益,它的发展能使当地居(村)民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扩大就业、增加收入。
(3)相互矛盾的关系。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可避免地要作用于农村环境,甚至破坏农村环境,从而制约新农村建设。同时新农村建设追求的是如何科学和谐地发展农村,为城镇化做前期准备,因为新农村建设的落脚点是减少农民,并使其向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而乡村旅游得以开展的基础是原汁原味的农村本色的东西。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矛盾是必然的。
(1)乡村旅游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首先,乡村旅游对新农村建设具有正面影响。一是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旅游在农村的开展不仅可以优化和升级农村产业结构,而且能大大促进农业附加值和农产品附加值的增加,极大地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使农民走上致富之路,这符合新农村建设“生活宽裕”的要求。二是有利于促进农民素质提高。因为乡村旅游的开展带来许多新事物、新观念,开阔了农民的视野,使农民接受到现代观念,有利于促成“乡风文明”。同时,农户通过相关培训或同从外部引进的管理人员交流中,潜移默化地掌握了一定的管理技巧和交际能力。三是推进农村基层管理民主。乡村旅游的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后,其迅速发展的目标不得不依靠现代管理。旅游发展中的管理理念和实践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农村的基层组织,大大增进农民自主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促进农村管理民主水平的提高。四是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由于旅游目的地受市场影响和驱动,必须对农村的道路、环境、住房、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和改造。另外,通过乡村旅游带动乡村经济实力增强后,农民有能力进行基础设施的管护,促进农村“村容整洁”。
其次,乡村旅游对新农村建设具有负面影响。一是对农村环境的负面影响。大量游客的到来使生活污水剧增,地表水体、土壤和农田遭受污染。另外,乡村旅游的相当部分客源是借助私家车来旅游,造成农村空气质量污染。再者由于不负责任的旅游行为加之管理机制的缺失,有些游客随手乱扔垃圾;旅游经营者随意堆放,倾倒垃圾,造成对乡村土壤污染。农村环境的破坏不利于“村容整洁”。二是对农村文化的负面影响。部分旅游策划者往往把传统民俗民风表演化和快餐化,造成了旅游者对地方文化的认识扭曲。同时,城市孕育的强势文化对经济欠发达的乡村旅游弱势文化有很强的影响力,乡村的文化极有可能被同化。另外在旅游经济发展中,黄、赌、毒等不良现象也会随着商业利益和人口的流动进入乡村地区,对乡村纯朴的民俗和道德伦理造成冲击。乡村文化被扭曲化、“城市化”和不雅文化的加入,都不利于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三是对农村经济的负面影响。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外地开发商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商业经营活动,获取大部分收益;或者由于处于经济、政治优势地位的群体较轻易地获取了大部分利益,弱势群体则一无所获,加剧了强弱失衡的社会结构。
(2)新农村建设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影响。新农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旅游全面发展的保障,对乡村旅游的发展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
首先,新农村建设为乡村旅游提供物质基础。新农村建设战略实施以来,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旅游与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例如,2011年政府对“三农”财政投入达到10408.6亿元,同比增长21.3%。其中投入水利改革的资金达到1814亿元,比2010年增加303亿元,增长20%。同时,政府还安排农村公路建设投资403亿元,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0亿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802亿元。
其次,新农村建设为乡村旅游提供了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形成了产业结构的多样性,从而构筑了乡村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另一方面,国家为了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提供现代高科技农业科技技术支持,为农村培育出动、植物新品种。这些品种以其奇特性吸引游客,如“特大号绵羊”、袖珍大白菜等。再者,文化提升旅游资源的品位,“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乡村风貌,为传统的乡村文化注入了新的内涵,乡村旅游也因文化的渗透而变得丰富多彩。
再次,新农村建设为乡村旅游提供人力资源。国家免费的农村义务教育、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为乡村旅游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另外,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大学生下基层”、“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等一些政策与措施吸引大学生投身农村,给农村带来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文明意识。
最后,新农村建设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2001年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全国农业旅游发展指导规范”,2004年国家批准了203个国家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这些指示及政策对发展我国乡村旅游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006年,国家旅游局确定该年旅游主题为“中国乡村旅游”,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发展乡村旅游。2007年,国家旅游局又确定该年旅游主题为“中国和谐城乡游”,再次把乡村旅游推向高潮。
我国现在正处于被经济学家所称的“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即人均GDP已经达到4000美元以上,也是经济发展的高风险期。经过长期不间断地发展,不平衡性的问题日益突出,深层次的问题逐渐突显出来。为此“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动经济科学发展。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所以为了缩小城乡差距,缓和农村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必须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乡村旅游的发展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促进高附加值农产品的生产,增加农村经济发展后劲,扩大内需,保护生态环境上有着突出的贡献。另外,新农村建设由于国家农业科技技术支持,为农村提高了自主创新能力。新农村建设中“管理民主”要求有利于建设节约型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体制内外的监督机制。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迫切要求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发展相适应。
从《2010年中国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2011年发展预测》一书中可看出,我国旅游经济市场需求总体上呈现“大基数、稳增长、低消费”的基本特征,且大众化趋势更为明显。伴随总量的上升,市场需求结构也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中,2008年以后城镇旅游与农村旅游的市场比例再度接近;城镇旅游总花费大大高于农村旅游总花费;消费者出游更重品质。从这些特征以及趋势来看,虽然目前旅游市场的消费主流还是经济型旅游产品,为乡村旅游赢得了不少市场,但是城镇旅游市场的增长以及品质游的需求,使得乡村旅游必须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市场。
新农村建设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对农村进行全面提升,通过改造农村社会一系列硬件、软件环境,改变农业和农村的落后面貌,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公共事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实现农村全面发展,为农村和谐、推进城乡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乡村旅游的开展能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的产业化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使乡村地区的文明程度和农民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从而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同时,乡村旅游是城市居民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周期性调节生活方式的重要选择,它具有浓厚的休闲性。因此,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由此可见,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各自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农村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以二者必须与之相适应。
(1)基础设施落后。从目前来看,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依然不足,如排水设施、垃圾处理等设施严重匮乏,道路质量差、无后期维护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些不利因素极大地束缚了乡村旅游的开展和农村发展。另外许多旅游基础设施仍满足不了游客的需要,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难以保障。
(2)农村产业带动力不强。目前我国农村产业带动力不强,农产品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而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此外,农户与加工或营销企业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从乡村旅游来看,经营大多数是农户自发的,没有统一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者不愿引进高新技术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配套服务和标准化做得不够。从而导致乡村旅游低水平恶性竞争,降低了产业带动能力。
(3)管理薄弱,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还缺乏政府领导协调和有效管理机制,在开展工作中部门缺乏有机配合、协调和衔接,难以形成合力。另外,由于长期受自然经济和教育程度低的影响,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乡村旅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不健全,农业部门、文化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多头管理,难以协调一致。旅游区各种用地规划布局混乱。家庭接待标准不规范,游客的饮食、财产、人身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4)缺乏全面科学规划。我国乡村旅游大部分地方是以乡村企业、农民自主开发为主,缺少整体规划和科学论证,存在着一定的无序性和盲目性,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另外有些新农村建设也出现规划不够明晰具体,不重视整体规划等问题。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政府、金融机构和国内外企业等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增加对农村的投入,逐步建立合理、稳定和有效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同时,国家通过直接补助资金和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对公益设施建设投资投劳,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来改变农村面貌。另外,国家要加快建立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扩大乡村旅游影响。
(2)完善产业政策,提高农村产业带动力。为了营造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应大力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将分散的农户、村庄和市场有机衔接,制定农村产业发展标准,并注意研究市场新需求,及时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农村产业带动力。
(3)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为了使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有条不紊地开展,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管理;建立健全乡村旅游规范的服务体系,规范和指导价格标准和家庭接待标准。另外,政府须加大对农村教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对农民进行多方面的培训并定期进行评估,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规范化管理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对于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要求尤为重要,而且对提升乡村旅游档次意义重大。
(4)突出特色,统一规划。乡村旅游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过程中应依托所处地域的自然、人文等方面的优势,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环境提升为目标,走特色发展之路。与此同时,乡村旅游开展时要重视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对生态环境和景观的破坏,给新农村建设带来负面影响。乡村旅游规划须密切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只有两者规划相结合了,才能减少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中的摩擦,防止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
[1]林毅夫:新农村建设“三农”政策延续新发展阶段需要[EB/OL].http://news.qq.com/a/20060307/001049.htm,2006-03-07.
[2]付桂生: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辨证关系及其互动探析[J].小城镇建设,2007(1).
[3]李丽辉:2011年中央财政 “三农实际投入达10408.6亿元”[EB/OL].http://www.gov.cn/jrzg/2012-01/08/content_2039095.htm,2012-01-08.
[4]张茉楠:我国人均GDP超4000美元后需转变国家盈利模式[EB/OL].http://www.chinanews.com/cj/2011/09-14/3325024.sht ml,20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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