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设
(黑龙江东方学院 经济贸易学部,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加入WTO 将促使俄罗斯在关税、市场准入、投资环境和贸易规则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这无疑给黑龙江省深化对俄经贸合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以俄入世为背景,根据国际贸易实践的基本过程,从对俄贸易合作主客体及其宏观环境的视角,来研究黑龙江省深化对俄贸易合作的对策。
国际贸易是贸易主体在一定的宏观环境下,对贸易客体的实践活动。所处的宏观环境不仅影响到贸易主体的战略和经营机制的选择,而且制约贸易客体的种类及其构成。
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合作主体是指区域内参与对俄贸易合作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其具有以下特征:
1. 个体商贩、民营企业是对俄出口主力军
2012年,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对俄出口总值为1.8 亿美元,下降35.5%;同期,私营企业对俄出口总值49.6 亿美元,增长22.7%。由此可见,在黑龙江省对俄贸易中,民营企业是出口贸易的主力军,且有相当部分业绩是由个体商贩来实现的。目前黑龙江省尚未形成一批具有跨国生产经营能力的对俄贸易合作主体。
2. 国有企业引领对俄进口
2012年,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对俄进出口总值为133.2 亿美元,增长10.2%;其中,进口131.4 亿美元,增长11.3%。同期,私营企业对俄进口29.9 亿美元,增长6.3%。国有企业成为黑龙江省自俄进口的重要引领。
3. 缺乏有实力的大企业
黑龙江省从事对俄贸易的主体多数是小型私营企业,资金少,且专业化、集团化程度较低,难以从事大规模的对俄贸易合作活动。近年来,经营实力虽有提升,但仍存在融资能力差、管理水平低、承担风险能力弱等问题,难以涉足资金回收期长的大项目。
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合作的客体是主体贸易实践所指向的对象,它的变化反映了贸易双方所在地区的社会生产关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合作的客体现状概括如下:
1.日常消费品为对俄出口主要商品
2012年,黑龙江省对俄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14.3 亿美元,增长10.3%,占同期黑龙江省对俄出口总值的27.7%,位列首位;对俄出口机电产品12.5 亿美元,增长55.8%,占比为24.2%,居于次席;对俄出口鞋类8.4 亿美元,下降2.6%,占比为16.3%,排名第三。显然,就实践客体而言,日常消费品是黑龙江省对俄出口的主要商品。
2. 资源性产品为自俄进口主要商品
2012年黑龙江省自俄进口原油127.7 亿美元,增长12.6%,占同期黑龙江省自俄进口总值的79.1%,雄踞榜首;自俄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6.7 亿美元,下降25.9%,占比为4.1%,居于次席;自俄进口肥料6.1 亿美元,增长1.1 倍,占比为3.8%,排名第三。从贸易客体来看,资源性产品是黑龙江省自俄进口的主要类型,其中原油进口呈现一枝独秀的局面。
3. 名牌创汇产品缺乏
与内地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相比,黑龙江省在产品质量和品牌等方面缺乏竞争力。长期以来,其对俄贸易合作主体大多是把南方的产品倒过来再转手卖给俄罗斯,并未建立起自己的生产基础,也没能推出地产名优产品。结果导致在贸易合作客体方面,除少数几个拳头产品外,大多数产品出口竞争力较弱,对俄贸易缺乏坚实的产业基础。
4. 贸易产品层次较低
多年来,黑龙江省对俄出口以农产品、轻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为主;自俄进口商品则以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类产品为主,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这种单一的贸易结构,使黑龙江省对俄罗斯市场的依存度较高。
1. 广阔的市场前景带来利好影响
入世后,俄罗斯承诺将目前的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0%降至7.8%。其中,农产品关税由13.2% 降至10.8%,工业产品税率从9.5%下调至7.3%。正式成为世贸成员国后,俄将对1/3 的进口商品下调进口关税,1/4的进口商品关税将在入世3年后降至俄罗斯所承诺的税率水平。黑龙江省对俄出口商品主要集中在轻工、机电、建材、纺织和农副产品等领域,基本被涵盖在俄罗斯即将下调关税的范畴之内,这为与俄贸易合作主体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2. 中小型企业生存压力将日益增大
入世之后,随着俄罗斯经济建设的加快发展,国外企业可能因具有资本、技术和信息优势而在俄罗斯形成垄断。同时,我国南方经济发达省份也将越过黑龙江直接与俄方开展经贸合作。在国内外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作为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合作主力军的中小企业,其生存压力将日益增大。
3. 贸易方式规范化要求突出
俄入世后,将在WTO 规则下,理顺与贸易伙伴的关系,“灰色清关”等非正规的贸易方式将受到遏制。同时,WTO 原则的实施引发贸易方式的改革,也必将促进外贸合作主体的优化升级,黑龙江省内重信誉、实力强且经营操作规范的企业可趁机脱颖而出。
4. 贸易纠纷解决渠道将更加畅通
俄入世后,中俄同为WTO 成员国,双方出现的贸易纠纷可纳入WTO 框架解决,贸易纠纷的磋商、仲裁和仲裁结果的执行有了更加规范便利的渠道。黑龙江省作为中国对俄贸易的“领头羊”,其对俄贸易合作主体在进出口中的纠纷也可通过该渠道得以快速解决。
1. 传统出口产品竞争加剧
俄入世将给黑龙江省带来更多的竞争对手,服装、纺织品、鞋类、家电等传统出口商品在俄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这就需要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主体必须在保持自身传统优势产品的前提下,不断增加新的适销对路产品,优化出口产品结构。
2. 农产品出口贸易壁垒增多
近年来,俄罗斯制定了一系列与农产品进口相关的法律法规,且在不断进行调整。俄入世后,其农产品进口的质量标准水平大致与欧盟相当,质量认证标准会更高,且手续繁琐,黑龙江省对俄农产品出口将面临更多的贸易壁垒。
3. 对俄贸易合作范围将不断扩大
俄入世后,其市场准入条件和整体投资环境将得以改善,会对外资采取更加平等的待遇。中俄两国在金融、旅游、运输等领域的投资合作都会迎来更多机遇,黑龙江省作为中国对俄贸易合作的“排头兵”,其对俄贸易将面临更大的发展空间。
1. 借力中国东北振兴战略与俄罗斯远东开发战略的实施
2012年,普京在其竞选纲领中指出,应将“中国的潜力”用于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的“经济崛起”。与此同时,随着《中国东北地区同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稳步实施,黑龙江等东北沿边沿海地区将成为全国对俄开放与合作的战略前沿。按照《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目标,东北地区将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构筑沿海沿边和内陆全面开放的新格局。黑龙江省企业应抢抓机遇,扩大对俄经贸合作。
2. 加快对俄开放步伐
为推进对俄经贸合作的全面转型升级,黑龙江省政府正在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宏观政策指导力度,一方面加快对俄通道建设,要大力推动同江跨境铁路大桥开工建设,积极争取开通黑瞎子岛口岸,促进黑龙江省与俄罗斯及国内南方主要港口的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另一方面,推进境内外进出口加工园区建设,努力扶持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区、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等众多特色工业园区发展;此外,推动蒙东延边开发开放带上升为国家战略。
3. 推动中俄大项目合作基地建设
按照《中国东北地区同俄罗斯远东及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的规划,在中俄开展合作的250 个重大项目中,边境地区是主要区域。黑龙江省应利用这个契机,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省内有实力的能源、原材料开采及加工企业到俄罗斯进行投资开发,灵活采取直接投资、收购或兼并等方式,参与开发合作。
4. 建立银行信息共享机制
黑龙江省应与俄方就项目融资、银行资信等方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进行金融创新,促使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通过政策性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扶持对俄产业合作项目,为能源、基础设施、工业等大型项目合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深化在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方面的合作,丰富结算工具。
5. 建立对俄出口企业贸易服务平台
黑龙江省对俄农产品出口企业多属于小微企业,其国际化、专业化程度较低,对WTO 规则和贸易壁垒等方面的了解不深,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建设电子商务、贸易咨询、法律保护等服务平台。
1. 打造核心竞争力
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合作主体应树立战略眼光,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打造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应加大“南联”力度,与南方发达省区的大企业联合,推动对俄大项目合作。以提高经营实力和资质;同时分散风险,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2. 提升口岸对应城市的贸易水平
由于地缘优势,黑龙江省和俄罗斯的沿边城市成功对接,成为加强双方经贸合作的良好窗口。这些对应城市也是对俄贸易合作的重要主体,双方可依托产品结构、技术、资金及资源状况,提高贸易合作水平,以地市级合作带动黑龙江省和俄罗斯的全面经贸合作。
3. 打造对俄贸易合作优势产业群
打造对俄贸易合作的优势产业群,有利于贸易合作主体能力的增强,提升出口产品档次,扩大出口规模。为此,应做强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打造黑龙江对俄高科技产品研发、制造中心和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建立对俄粮食生产、果菜种植出口和食品加工基地。其间,可以选择有市场前景的产业作为对俄贸易合作重点,把这些产业做大做强,进而形成由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广泛参与的对俄贸易合作的梯次结构。
4. 加快技术规则的完善和推广
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合作的所有主体,需要转变经营方式,增强对俄物流的现代化组织化程度;其次,应组建中国籍正规清关公司,推动“白色清关”发展;再次,在政策引导下,坚持走“白色清关”道路,把制度性规则的建立和完善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
1. 加强品牌建设
面临俄入世带来的竞争压力,贸易主体在调整客体结构时,应坚持以质取胜原则,实行品牌战略,积极拓展有本省特色的产品出口;同时,实施产品多元化发展模式,抓住双方贸易客体范围扩大的机遇,努力打造创汇名优品牌。
2. 优化对俄贸易结构
进一步优化对俄贸易结构,加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和效益高产品的出口力度,扩大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份额,不断拓展出口增长空间。
3. 拓宽贸易合作领域
俄入世后,其经济开放扩大到金融、旅游、运输等领域,可利用这一变化扩大对俄贸易合作的客体范围,积极创新贸易合作项目。采用境外投资、劳务输出、技术输出等组合方式,向贸易、加工和投资相结合的经营方式转变。
[1]赵美娜. 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战略研究——基于俄罗斯对外贸易战略[J]. 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7):1 -2.
[2]高菲,陈正艳. 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合作现状分析[J].西伯利亚研究,2011(5):51 -54.
[3]马友君. 黑龙江省推进对俄开放战略升级研究[J].西伯利亚研究,2012(8):22 -28.
[4]马小平,陈岩. 充分利用中俄发展经贸合作的宏观路径和重大共识—对俄罗斯加入WTO 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思考[J].沈阳干部学刊,2012(6):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