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敬
一个有水一般智慧的诗人
吴思敬
作为中国现代主义诗歌的杰出代表,辛笛这个名字,对于一九四九年以后中国大陆的诗歌读者来说,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是陌生的。我是六十年代前期的中文系学生,那个时候我们的课堂上没有讲过《诗创造》与《中国新诗》,没有讲过辛笛。相反在台湾、香港和南洋一带,他的名字在诗歌界却无人不晓。他的《手掌集》,在大陆少有人知,却被一些诗人带到香港、台湾,像种籽一样,催生了台湾、香港和海外华人诗歌的现代主义写作。
我是到了新时期才接触到辛笛诗的。一九八一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九叶集》中所选辛笛的二十一首诗和人民文学出版社随后出版的《辛笛诗稿》,成了我了解三四十年代中国现代诗的一个窗口。我从那个时候才逐步了解了辛笛,认识到他的诗歌在中国现代诗发展中的价值。他的名篇《航》、《秋天的下午》、《再见,蓝马店》、《风景》等我已耳熟能详,我渴望见到这位杰出的现代诗人,但直到他的桑榆暮年才实现了我的愿望。二○○三年春夏之交,我代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去上海,与上海作家协会商议召开“辛笛先生诗歌创作七十年研讨会”等事宜。其间由上海作协褚水敖先生陪同赴辛笛先生家,向他献花并致慰问。我见到了心仪已久的辛笛先生和师母徐文绮女士,两位老人并排坐在一起,亲切地与我们交谈,显出伉俪情深。等到二〇〇三年十月底,也就是“辛笛先生诗歌创作七十年研讨会”的前夕,我再次到家中拜访辛笛先生的时候,师母已经仙逝,辛笛先生的身体状况也已大不如前。但是十一月一日的研讨会,辛笛先生还是坐着轮椅出席了。他用虚弱沙哑的声音说了一句向与会者表示谢意的话,发言稿则是由女儿王圣思代读的。坚持参加完近两个小时的开幕式,辛笛先生由家人推着退场,我目送先生,心里默默祝福他健康长寿。谁知就在研讨会两个月后,便传来先生逝世的消息。我在痛惜先生逝世的同时,又庆幸我们能在先生健在时开了这次研讨会,让他能亲临开幕式,并在家中通过音像设备听取了全部与会者的发言,从而能在告别这个世界前,亲身感受到大家对他的尊崇与热爱。
辛笛先生逝世八年多以后,迎来了他的百年诞辰。时间的流逝,会使一些喧嚣一时的东西归于沉寂,但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却如河畔的岩石,时间流水的冲刷只会使它更为坚实与清峻。在我的心目中,辛笛先生并没有走远,随着时间的流逝,辛笛作为一个有水一般智慧的诗人的形象反而越来越清晰了。
“文革”结束后,一些“文革”中被打倒的作家诗人,重新回到文坛,他们中有些人,如萧军就曾自称“出土文物”。辛笛则说:“有人把沉默了多年的人称作‘出土文物’,但我却是自愿埋在地下的。”①辛笛:《谈创作经验》,《长长短短集》,第19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的确如此。辛笛的父亲是清末最后一批“拔贡”,相当于举人。他本人有出国留学的经历,后又曾在私营的金城银行担任信托部襄理。这样的出身与经历,再加上他长期写诗笔耕,容易留下文字上的把柄,而他在一次次凶险的政治运动中终于未能陷于灭顶之灾。但他尽可能在心中为诗歌保持了一块圣地,让他的一生成为诗化的一生。辛笛不只一次地以芦苇自况,但在疾风暴雨不断袭来的时候,这支脆弱的芦苇竟没有夭折,这不能不说辛笛有着过人的智慧。
一九四九年后,辛笛转入工业界,这在他的一生是极重要的一次选择。解放后,辛笛面临着对未来生活的重新定位。他或者是在原先所在的私营金城银行继续干下去,或者是到华东师范大学去教英语和外国文学,或者是到政府部门去工作。经过慎重考虑,一九五一年六月,辛笛正式向金城银行辞职,七月转入上海市财委地方工业处任秘书。女儿王圣思这样评论辛笛当年的选择:“今天回过头来重新审视辛笛当年的选择,不能不感到他有先见之明。如果在私营银行干下去,很可能早早就被当作资方代理人,而‘文革’中就是想给他戴上这顶帽子,甚至逐步升级。如果到华东师范大学去教书,在反‘右’时可能就被批判,到‘文革’时更要被整死。后来周而复又曾邀他到上海作家协会去担任办公室主任,也被他婉言谢绝,他和不少作家是老朋友,若成为非党的上下级,而党要领导一切,他夹在当中事情不好办,还是游离在外,保持老朋友的情分更好。幸亏没去作协,文化人成堆的地方更是历次运动的重灾区。只有在财贸工业部门,工作的重点是建设,是搞经济,可以让他专心于岗位工作。”②王圣思:《智慧是用水写成的——辛笛传》,第189-190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凭心而论,辛笛不是学工出身,也并非对工业生产有着特殊的兴趣,他之所以作出这种选择,为的是在内心深处保留下一块诗的净土。辛笛在《夜读书记·前言》中曾引用过自己的一首旧诗:“伤心犹是读书人,清夜无尘绿影春。风絮当时谁证果,静言孤独永怀新。”他解释说:“世乱民贫,革命斫头,书生仿佛百无一用,但若真能守缺抱残,耐得住人间寂寞的情怀,仍自须有一种坚朗的信念,即是对于宇宙间新理想新事物和不变的永恒总常存一种饥渴的向往在。人类的进步,完全倚仗一盏真理的灯光指引;我们耽爱读书的人也正在同一的灯光下诵读我们的书。”①辛笛:《夜读书记·前言》,《夜读书记》,第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这段话写于一九四六年秋,不只写出了那个时代读书人的心声,也同样显示了辛笛诗歌创作的心境。正是由于在清夜无尘中,耐得住寂寞,辛笛才能保持住一种超功利的心态,不去追随时髦,不去附庸权贵,能写诗时就写,不能写诗时就做一个普通的人。这样一种对人生、对写作的彻悟,这样一种水一般的智慧,是十分难得的。
辛笛的水一般的智慧,又表现在他对诗意的捕捉与追求上。在中国现代诗人中,像辛笛那样既有深厚的古典诗学修养,又对西方现代主义诗学有透彻了解的诗人是不多的。辛笛家学渊源很深,早年在私塾中开始涉猎经史子集,酷爱唐诗宋词,中国传统文化和古典诗学的影响烙印在他的内心深处。上大学后读清华的外文系,在中外名师的导引下,在西方语言文学方面打下了根基。他选修了叶公超的《英美现代诗》,叶公超与艾略特关系密切,对英美现代诗有精深的研究,这对辛笛有深刻影响。到英国爱丁堡大学留学后,辛笛更是亲聆了艾略特的讲座,并与艾略特的追随者英国的青年诗人史本德、刘易士以及缪尔等人时相过从。辛笛与以艾略特为代表的英美现代诗人的密切接触,使他对西方现代诗的理解真正能够登堂入室,远非那些仅靠读一些西方现代诗的译文便争相模仿的浅薄之辈可比。辛笛在晚年回忆道:“回顾我对中西诗歌研读的历程却是一段一段夹花走过来。从小念一些中国经史子集,中学时代接触到白话文和外国小说译本,翻译上的尝试增加了了解西方诗的兴趣,并进一步阅读中国古典诗词,学院式的外国文学教育并没有改变我对中国诗歌的热爱,到异域求学增强了我的现代体验和现代意识,却化解不掉我魂系故国的忧郁,因此完全撇开中国古典文化对我的熏陶而单独谈西方诗歌对我的影响,我想是无法不以偏概全的。中西学养最终是融合在一起对我的诗歌创作发生作用的。中西诗歌互相印证,互相补充,给我启发。我是中国人,我用方块字写诗,对西方诗歌有选择的接受实际上取决于我的民族审美趣味、忧郁的个性、对时代的敏感和对理想的追求。”②辛笛:《我和西方诗歌的因缘》,《长长短短集》,第48-49页。可见,辛笛面对中西诗歌影响,既不是盲目西化,也不是抱残守缺,而是以我为主,取精用宏。实际上,正是由于辛笛对西方象征派、意象派、印象派诗歌、绘画等有了深切的理解,回过头来再审视中国诗歌传统的时候,发现他所喜爱的李商隐、周邦彦、姜夔、龚自珍等人的诗词中,早就运用了暗示、联想、通感、时空错综、情景交融、语言和情绪在节奏上的一致等各种手法。他的体会是:“如果对中国古典诗词没有打下一定的基础,那就很难捕捉西方现代派诗歌所表现的瞬间的印象、含蓄的意境情绪以及微妙的信息了。同时,如果在用字遣词上,不能将外国诗歌之长和我国固有的古典诗歌的艺术手法陶冶熔炼于一炉,那也必然会写出洋腔欧化甚至晦涩欠通的诗行。无可否认,中西双方显然存在着民族、时代和社会的歧异,我们是中国一方,就只有植根于肥沃的本土,吸取外来的精华,才能结出富有特色的硕果奇葩来。”③辛笛:《我和外国文学》,《长长短短集》,第34-35页。正是基于这样一种高度的诗性智慧,辛笛才能以中国古典诗歌传统为母本,嫁接西方现代诗的某些艺术手法,形成了富有独创意义的中国现代诗。
辛笛的水一般的智慧,还鲜明地表现在对“我与世界”等关系的哲学思考上。
辛笛年轻时候,读过纪德的《新粮》(一九三五)。纪德说:“我思我在。我信我在。我感觉我在。这三个命题中,依我看来,最后的一个最真确。”辛笛对此十分认同。感觉是人类认识的门户,是人向世界最早伸出的触手,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感觉最先提供了一切。青年时代的辛笛,具有极为纤细与敏锐的感觉。他说:“投入文学创作活动时,仿佛浑身每一颗细胞,每一根神经都伸展出长长的触角,任何纤细的变化,微微的波动都难以逃脱我的感觉,我甚至能听到‘窗外琐琐的声音’‘是春天草长呢’,诗句随着灵感、语感跳跃而出。”①辛笛:《断想》,《长长短短集》,第50页。辛笛的早期诗作,许多精彩的诗句,全是基于他那纤细与敏锐的感觉的。像《航》中的 “风帆吻着暗色的水/有如黑蝶与白蝶//明月照在当头/青色的蛇/弄着银色的明珠”。这是说,时近黄昏,白色的风帆与暗黑的海水,就如一对黑蝶与白蝶在海上起舞。随着夜幕降临,月光在暗色的海水上跳跃,波光粼粼,好似青色的蛇戏弄着银色的明珠。这样一幅画面,对比鲜明,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从中不难见到西方印象派的影响。再如,《秋天的下午》中的“阳光如一幅幅裂帛/玻璃上映着寒白远江”。阳光是不会发出声音的,但诗人却用通感手法,偏偏把它与“裂帛”的声音联系起来,形成一种奇特而新鲜的组合。由于“帛”上会有丰富而美丽的图案,由此又自然地带出了极富中国画韵味的下一句,“玻璃上映着寒白远江”。这里,那“裂帛”、那“寒白远江”,都是十足的中国化的;但是其感觉与词语组合方式,却有西方现代诗的味道。
步入中年的辛笛,追求的是“我信我在”。一九四九年七月,辛笛到北京参加了“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即第一次文代会。辛笛当年在英国爱丁堡大学留学时,就读到过斯诺的《红星照耀的中国》对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中共领导人的生动描写,此时在会上见到了他们,并激动地聆听了他们的讲话。当时会上发了一本代表纪念册,辛笛用它来请与会的朋友题词。巴金的题词是:“进步,进步,不断地进步。”靳以的题词是:“‘不惜歌者苦,但恨知音稀’,这是一句老话,如果为人民而歌或是歌颂人民,那么知音就有千千万万了!”曹禺的题词是:“不断地以你的诗赞颂伟大的人民劳动,用你的笔写出新中国的不朽英雄。以人民的诗人看待自己,人民早晚会因你的劳绩这样称呼你。”何其芳的题词是:“歌唱人民。”冯至的题词是:“我们听到一个响亮的声音:‘人民的需要!’”苏金伞的题词是:“过去我们善于歌唱自己,/今后必须善于歌唱人民。/但这种转变并不是容易的,/首先得离开自己,/真正走到人民大众中去。”吴组缃的题词是:“跳出个人主义的小圈子,把感情和思想与人民紧紧结合,以充满乐观的精神,歌颂新中国新世界的诞生和成长。”仅从这些老朋友之间的私人题词,就足以感受到当时的政治气氛。当这些诗人和作家为辛笛书写这些词句的时候,不能怀疑他们的真诚。这些话让辛笛深深体会到,不能再按照以前的写作路数写下去了。回到上海后,他曾按照新的要求,试写了一首《保卫和平,保卫文化》,但写出来后,自己左看右看不像诗,而像标语口号,试写了一首就从此搁笔了。这阶段的辛笛,正如他自己所说:“毅然抛弃小我的世界,相信大我的豪情,攀登过黄山‘始信峰’,回来甚至请名家为我镌过一枚闲章,朱文为‘始信斋’,以纪念一个新的开始。但我很难找到表达大我的感觉与手段,只有自我放逐出诗园。”②辛笛:《断想》,《长长短短集》,第50页。当然,辛笛所说的自我放逐出诗园,主要是指他所看重的新诗创作。至于旧体诗创作,则一直没有停,只不过他此时写的旧体诗,完全是个人的吟咏,而不可能发表了。也正因为是不考虑发表,他在旧体诗中才能真诚地面对自己,写出在那个特定时代,一个知识分子的特殊感受。
秋雨飘潇湿后知,分明非梦亦非痴。慵寻红叶题新句,伫看青虫吐绪丝。哀乐直同云过隙,缠绵却在夜回时。才情准拟当年减,锦瑟无端顾已迟。
——《自况》
每从枕上数酣邻,误为纤华枉过人。偃卧沧浪惊岁晚,大江谁见涸鱼鳞。
——《自判》
青衫枉自负虚名,一事因循愧老成。试剪长江东去水,白头何意话平生。
——《平生》
这几首诗写于“文革”中的一九七二至一九七三年。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辛笛对新中国诞生初期所建立起来的“信”,进行了反思,开始真诚地面对自我,解剖自我,这些诗真实地写出了在“文革”中,一个诗人面对蹉跎岁月、才华无处施展的痛苦,以及渴望自我超越、冲破牢笼的心境。
经历了共和国的风云变幻,经历了痛苦不安的心灵搏斗,辛笛转向了“我思我在”。他说:“从历史、哲学、禅机中感悟人生,最终我发现‘我思我在,我信我在,我感觉我在’应是三位一体的,它们共同源自实践、生活和存在。而感觉仍然是写诗的第一要素。”①辛笛:《断想》,《长长短短集》,第50页。晚年的辛笛挣脱了思想枷锁,他的心灵世界廓大起来。他在《二○○一年冬祝巴金老友九十八高龄共〈随想录〉不朽》中写道:
生死交情世纪人,笔端五卷说前尘。辄从自我深层剖,震撼全因敢灼真。
辛笛与巴金,是一九三三年巴金、靳以在北平三座门大街创办《文学季刊》时开始订交的,他们的友谊持续长达六十年。在“文革”最艰难的日子里,辛笛自身难保,还冒着危险去看望巴金。他曾几次在武康路巴金的住所附近徘徊,希望能见到老友。一次,实在忍不住就去敲门,正好是巴金的九妹琼如开的门,一见是辛笛,又惊又喜,马上说:“你怎么敢……”辛笛说:“我实在惦念巴老啊!”“四哥还可以,你快走吧!”后来回忆到这段往事的时候,琼如感慨地说:“这就是朋友,就是好!”②见王圣思《智慧是用水写成的——辛笛传》,第260-261页。可见巴金与辛笛,堪称生死之交。辛笛给巴金的这首诗,不仅回溯了两人的交情,对巴金的《随想录》给予了崇高评价;而诗中提及的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说真话,也正是回归诗坛的辛笛追慕巴金而达到的思想高度。
晚年的辛笛,经过了八九十年的人生历练,他的诗更呈现出一种参透人生、珍爱生命、昂然向上的生命意识。《重读冯至〈十四行〉诗》便是两位大师的对话:
“向寂静的土地说:我流。
向急速的流水说:我在。”
在我每每深于寂寞的时候,
你的“沉思的诗”总是
“给我狭窄的心
一个大的宇宙!”
要不,就“会融入将来的吠声,
你们在深夜吠出光明。”
这一节诗中,在“引号”中的句子,是冯至的诗句。这些诗句是冯至的,但也是辛笛所认同的。“向寂静的土地说:我流。/向急速的流水说:我在”,体现了辛笛所说的由“在而不思”到“我思我在”的转化,并印证了“‘我思我在,我信我在,我感觉我在’应是三位一体,都源自人的存在、实践和生活”这一结论。“给我狭窄的心/一个大的宇宙”,则是呼唤诗人仰望天空,人只有和宇宙这个大环境保持一致,才能领略到人生之美,宇宙之美,抵达人类生存的理想世界和精神的澄明之境。这首诗展示了两位诗人之间的心灵碰撞,既是对冯至十四行诗的精当评价,也显示了辛笛独特的诗性思维。
诗人的人生智慧与诗歌智慧,说到底来源于诗人高尚的人格。尽管辛笛从事过多种职业,但考察辛笛的一生,诗歌才是他的钟爱,诗歌才是他生命的寄托与支撑。解放后,他脱掉了西装,换上中山服,他毅然舍弃了自己的优裕的生活,把父亲留给他的遗产,全部捐献给国家,从此靠着干部的工资,养家糊口,但他从不后悔。他天性是诗人,为了诗他可以到痴迷的地步。二〇〇四年一月初,辛笛生命临近终点。据王圣思回忆:“不少友人问我,他是否留下遗言?几天前我们也曾问过他有什么要嘱咐的?他没有回答。也许,他的遗嘱早已写在二十年前的《一个人的墓志铭》里:‘我什么也不带走,/我什么也不希罕;/拿去,/哪怕是人间的珠宝!/留下我全部的爱,/我只满怀着希望/去睡!’”③王圣思:《“再见”就是祝福的意思——追忆父亲生前最后一百天》,王圣珊、王圣思:《何止为诗痴·辛笛》,第79页,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0。辛笛把物质财富看得淡而又淡,把全部的爱凝聚在他的诗中。晚年留下的这几行诗,不正是辛笛那水一般智慧的人生的写照吗?
吴思敬,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