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华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 长春 130021)
松辽流域共有建制市100个,其中地级市37个,县级市63个。据2010年统计,100个建制市总土地面积5508.89 km2,总人口4688.7万人,工业增加值9345.74亿元,分别占全流域的0.44%,38.63%,49.85%。2010年现状总用水量74.62亿m3,其中生活用水量29.86亿m3(居民生活18.73亿 m3,公共用水 11.13 亿 m3),工业用水量 42.07 亿 m3,生态用水量2.69亿m3,分别占总用水量的40.02%,56.38%,3.6%。
1)供水能力不足,现状松辽流域近一半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问题,特别是枯水季节,限时、限量供水现象时有发生。现状松辽流域100个城市中有43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问题,其中黑龙江21个、吉林省15个、辽宁省2个、蒙古自治区6个,分别占各省自治区城市总数的70%,54%,6%,55%。缺水总量 13.08亿 m3,其中供水能力不足5.83亿m3,不合理地下水开采5.42亿m3,挤占河湖生态水量0.44亿m3,超用水计划指标(挤占农业,占用外区域)用水量1.39亿m3。缺水性质分为资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水质型缺水及综合型缺水。
2)地下水超采严重,沈阳、哈尔滨、大庆、通辽、四平等市已形成降落漏斗。根据2005年松花江区、辽河区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调查成果,黑龙江省浅层地表水超采面积为252 km2,位于大市庆、哈尔滨市,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面积为647 km2,位于大庆市区。吉林省浅层地下水超采面积为1014 km2,位于吉林市、松原市、白城市,深层承压水超采面积为97 km2,位于吉林省四平市区。辽宁省浅层地下水超采面积为5200 km2,位于沈阳市、葫芦岛市、锦州市、鞍山市、营口市等。内蒙古自治区浅层超采区面积为1500 km2,位于通辽市。
3)水污染日益加剧,水质恶化。根据松花江流域综合规划和辽河流域综合规划成果,松辽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仍然较低,地表水污染程度没有明显改善。从2007年监测成果看,松花江流域全年有76.9%河长的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39.1%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安全,298个浅层地下水水功能区中有22.1%水质不达标;辽河流域劣Ⅴ类水体占58.2%,水功能区个数达标占28.7%,河长达标仅占25.4%,全流域9个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6个,占66.7%,198个浅层地下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102个,达标率为51.5%。
4)城市供水设备老化、陈旧、城镇管网漏失率较高。目前,流域内城市供水设备老化、陈旧、城镇供水管网综合漏失率高达16%,个别城镇甚至超过30%。同时,人们的节水意识不强,用水浪费严重。
5)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节水、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等水平较低。从用水效率看,松辽流域现状城市供水系统普遍漏损率偏高,漏损率普遍都在15%以上,最高达24%。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看,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都在72%左右,还具有一定的节水潜力,辽宁省地级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高,绝大部分均能达到80%以上,县级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低,普遍在30%左右;黑龙江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普遍在50%左右,用水效率较低,还具有较大的节水潜力。
6)备用水源建设滞后,一旦城市供水水源出现问题,将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
100个城市建成区现状面积5508.89 km2,人口4688.7万人,GDP 22500.52亿元,工业增加值9345.74亿元。到2020年,建成区面积发展到7077.94 km2,人口增长到6395.35万人,GDP增长到68042.88亿元,工业增加值增长到29573.76亿元。到2030年建成区面积发展到8025.44 km2,人口增长到7166.24万人,GDP增长到140181.49亿元,工业增加值增长到61276.11亿元。
100个城市现状总需水量为74.62亿m3,到2030年增长到141.78亿m3,年均增长率为3.26%。其中生活需水量将由现状的29.86亿m3增加到51.69亿m3,年均增长率2.78%;工业需水量将由现状年的42.07亿m3增加到2030年的86.43亿m3,年均增长率为3.67%。生态需水量将由现状年的2.69亿m3增加到2030年的3.67亿m3,年均增长率为1.56%。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11年中央1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变化环境下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对水资源保障的需求,以松辽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相关成果为基础,坚持总量控制、供求协调、高效利用、保护生态、重点保障、严格管理的原则,确定城市用水需求方案,制定城市供给方案和保障措施,提高城市用水供水保障能力。
1)强化节水和用水管理,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快供水管网技术改造,全面推行节水型器具,推动雨水收集和存蓄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卫生用水和其它生活用水分开供应的体系和机制;严格限制建设高耗水和高污染工业项目,大力推广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加大中水回用力度,通过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调动用水户的节水积极性,同时对企业加强用水监管。
2)加快新水资源工程建设,增加城市供水保障能力。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在城市已有供水工程的基础上,规划2020年,新增一批以地表水为主的引绰济辽、吉林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大伙房输水等城市供水水源。
3)加强废污水处理,加大再生水利用。各城市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引导用水户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大幅度提高处理后的污水回用率,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力度,结合企业清洁生产、工艺改造、强化废污水处理能力;加大再生水利用,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回用于城市景观、绿化用水,还可应用于电厂用水。
4)推进多水源供水系统与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按照国家对城市饮用水源地的要求,主要城市水源都从多工程、多水源地两方面建立和健全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为应对特殊干旱年、突发水污染事故等情况,根据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城市水源地前期工作及各个城市水资源条件,流域综合规划拟定了主要城市的供水水源及应急储备水源。
5)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逐步退减挤占城市生态用水量,对于地下水超采地区应严格禁采或压采,保护地下水生态健康,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设立城市水源地水质监测站,进行水质的实时监控,在水质发生污染时及时发出预警,并启动备用水源,保障城市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