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素全
(山西省移民办公室,山西 太原 030002)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稽察,是移民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稽察工作有关规定,派出专门的稽察工作组,采取常规稽察或专项稽察的方式,对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实施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及时整改和纠正,帮助稽察对象改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移民政策落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国家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实行稽察制度。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稽察属于行政执法监督的范畴,具有一定的行政执法属性。是以促进移民政策落实和水利水电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目标,以移民搬迁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相关规划实施为主要稽察对象,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突出重点,以点促面,加强和规范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移民妥善安置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稽察必须以国家移民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为依据,并遵循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
与一般行政监督检查相比,移民稽察主要针对移民安置与后期扶持的某个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是一种制度化、常规化、专业化的监督管理工作,专业要求高、政策性强、工作程序规范,主要特点为制度性、特定性、独立性、综合性。
移民稽查不同于其它行业稽查,涉及到移民规划实施的许多部门和单位,也涉及到与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相关的多个领域和行业,需要运用到政策法规、经济管理、农业经济、项目建设管理等诸多学科知识。
在稽查工作中,发挥稽查专家工作经验丰富、熟悉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优势,对实施的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各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帮助指导稽查对象改进工作方法、破解工作难题、提出建议,最终实现移民管理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可以概括为“检查、指导、整改、提高”八字方针,四方面。
一般工作程序为:下发稽查通知、资料收集准备、编制稽查方案、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资料、现场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研究、协调交换意见、编制稽查报告、下发整改通知及督促问题整改。
近年来,各级移民管理机构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扎实开展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稽查工作,水库移民稽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发挥了重要重要。2011年,山西省移民机构也成立了稽查处,明确了稽查职能,落实了人员经费,稽查工作制度和体系得到了初步建立和显现。2010—2012年,本人多次参加了部、省移民稽查工作组,对山西省以外9个移民大县、山西省7个市7个县进行了稽查。通过实际稽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稽查工作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的坚实保障。同时,也认识到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部分省市县移民人口直补指标没有彻底落实到人,留有未分解的指标,20世纪60至70年代水库超万人移民的大县这种现象比较突出。没有按有关文件要求“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方式的,要核实到人、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的要求。
国家相关部门没有出台制定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各地对项目报批、评审、建设、管理存在许多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后期扶持项目工程的发包、实施和验收单位都是县级移民机构,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不利于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很多地方存在项目批复周期较长的问题。尤其是需要变更计划的项目,由于批复环节太多而错过黄金施工期,于是部分地方采取先建后批、先上项目后变更计划,至使项目实施与计划(规划)批复不一致;项目已完成,项目变更报告还未有批复。许多项目工程缺乏后期管护,如村内巷道、机井、灌渠等项目,普遍存在缺乏后期管护。一是村民维护公共设施责任意识不强,有制度不维护;二是缺少后期维护相应的资金,政策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地方移民机构,由于项目前期选取确定和实施中存在包办代替,没有充分尊重移民群众的意愿,未能切实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以及对于已完工的移民项目没有进行标示、宣传,移民本应知情的项目都不知道,直接削弱了移民后扶工作的影响力。
资金拨付链过长。移民后扶资金涉及财政、移民机构、银行等部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不畅、协调配合有间隙,导致当年的资金实际到位率较低,出现了直补资金不能按期、项目计划资金不能按时到位、迟缓滞后等问题;县、乡(镇)财务人员业务相对薄弱,会计基础工作需要提高。移民项目计划实施工作中,存在财务核算过于简单、记账凭证填写不完整、票据支付审查不严、票据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善等一些会计基础性工作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对移民档案有了明确规定,这是对移民实施的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维护为依据的政策保障。而实际工作中,各地都按照当地制定的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的是一个项目一个档案、有的是一年的项目一个档案、有的是一种类型的工程一个档案、有的是按资金规模的大小进行建档,没有统一的标准。建档工作也不规范,有的档案工作与项目立项、审查、申请、批复、实施、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有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档案资料还没有收集整理完成,导致一些档案资料时间与实际不符、签章签字缺漏、修改内容等问题发生,无法保证项目档案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通过近几年开展稽察工作,可以看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长远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巩固。但面临的任务还非常繁重,工作的难度仍然很大。同时,也看到稽查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地方对稽查工作认识不到位;有些地方对稽查中指出的问题不积极整改落实;目前稽查办法及配套制度建设还不是十分完善;稽查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当前,水库移民工作面临着资金投入越来越大的新形势,移民项目点多、面广、量大、种类多样的新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项目实施主体呈多元化的新情况,水库移民工作在各个环节还存在许多新问题。这就需要靠加强水库移民稽查工作,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更好地深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不断优化和调整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法规,有效防止问题的再次产生。把稽察工作作为加强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切实发挥稽察工作“检查、反馈、整改、提高”的功能,有效保障水库移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水库移民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