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语法理论之优越性及局限性探究

2013-03-23 12:28强,姜
关键词:构式语义语法

王 强,姜 晖

(辽宁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构式语法理论逐渐引起语言学界的关注。至今为止,构式语法主要有四个分支:(1)以Goldberg 和Lakoff 为代表;(2)以Croft 和Taylor 为代表;(3)以Langacker 为代表;(4)以Fillmore 和Kay 为代表。这些流派尽管有不同的侧重,但总体原则都是建立在对传统生成语法的批判与继承基础之上。构式语法采取认知语言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不再孤立分析语言成分,而是将语言中的词汇、语法、语义及语用等语言现象作为整体进行研究,将任何一个无法从构成成分完全预测出含义的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都视为一个构式。这种从整体角度入手的分析方法解释了传统分析方法很难解释或者无法解释的语言现象,为语言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但从另一方面而言,构式语法否认构式之间的转化,忽视了语言结构的变化规律,从而产生构式的无穷性,从某种程度上增加了语言研究的负担,因此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构式语法中“构式”的定义

构式语法理论是在认知语言学框架下对生成语法进行反思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个新语法理论体系。针对生成语法体系中的天赋性、普遍性、自治性、模块性和形式化等特征,该语法体系提出了体验性、非普遍性、非自治性和非形式化的研究思路。构式语法理论的中构式是研究的核心,有关构式的定义认知语言学家们进行了深入探讨。Fillmore(1988)指出构式是语言中任何一个句法构型,它被指派一个或多个约定俗成的功能,并对其所在的结构的意义或用法产生归约性影响。[1]Langacker(1987)指出构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征单位或者音义配对体结合而成。[2]当今认知语言学领域,被普遍接受的构式的定义是Goldberg 于1995年提出的,其定义如下:当且仅当C 为一个形义配对体<Fi,Si >时,它就是一个构式,此时“形”的某一方面或“义”的某一方面不能从C 的组成部分中严格预测出来,也不能从其他先前建立的构式中预测出来。[3]Goldberg(2006)对构式的这一定义又进行了补充,将构式的层面扩展到词素、词、复合词、习语等层面,这样即便是含一个词素也是构式,即只要具有“形义”或“形式-功能”配对体性质的语言单位,且其形式和语义上的某一特征不可被严格预测出来,都可视为构式。[4]构式的这一定义将语言的各个层面都包括在构式的范围之内,增加了构式语法的研究内容,能够统一解释语言的各个层面,从而大大提高了构式语法的解释力。

二、构式语法中构式的主要特征

语言具有构式性,构式是语言的基本单位,是语言研究的核心对象,构式本身具有一些主要特征。

1.构式具有体验性与抽象性

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类的语言是基于互动体验和认知加工而逐步形成的,语言是体验和认知的结果或产物。构式作为语言的基本单位,也是基于互动体验并通过认知加工而形成的。Lakoff(1987)认为人类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既有镜像般的反射,更有主观性折射,构式的形成离不开人类生活的需要,有其现实性认知基础。[5]Goldberg(2006)指出,构式是基于人类基本经验抽象而成的,来自我们与客观世界的互动性体验,语言中的基本构式直接标示了人类经验的基本事件场景。由此可见,构式不仅仅是关于结构形式的问题,它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意义。这种意义是人类在自身认知能力和现实世界的互动体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人们对体验的一种把握、一种概括、一种抽象和一种语法化,构式可以说是人们展现真实世界、反映体验和认知结果的一种基本框架。

2.构式具有概括性与独特性

构式的概括性根源于语言的体验性普遍观。根据这一观点,面对同一个客观世界,我们有着相同的身体结构,而且这些身体结构在功能上又是相同的,这就决定了人类的思维和语言会有很多相同之处,这也成为人类可以相互理解和进行交流的基础。刘玉梅(2010)指出构式是人们在与客观世界互动中从语言若干实际用法中逐渐抽象和概括形成的。[6]同时,由于生活的社会环境、风俗民情、文化方面有一定差异,人们的认知方式也会有所区别,这样思维和语言也就会存在差异,这也就决定了构式有一定的独特性。Croft(2001)指出,一种语言都会有自己的构式系统,一种语言的构式不一定总能在另一种语言中找到完全对应的构式,因此构式存在一定的差异性。[7]即使在同一语言中,构式的概括性也有一个程度性问题。有些构式概括性较强,其大部分成分可以替换,而有些构式概括性较弱,其大部分成分不可以替换,而有些固定习语和表达方式的成分根本不允许替换。这种不同构式的概括性所具备的程度性也证明了构式所具有的独特性。

3.构式具有原型性和多义性

认知语言学的原型范畴理论和隐喻机制等认知方式可以用于解释构式的意义,因此构式具有原型性和多义性。Michaelis(2005)指出构式也有中心成员和非中心成员之分,一个构式家族的中心成员就是原型用法,可以从语义方面作出一定程度预测,而非中心成员,是基于中心成员通过隐喻等认知机制扩展而来的,这样就使得构式具有多义性。[8]例如,英语双宾构式的中心意义是施事成功地使接受者接受受事,常用动词为give,pass 等。由这一核心意义可以扩展出边缘意义,如施事不让接受者接受受事,包括动词如refuse,deny 等,还可以表示施事的行为使接受者可以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接受受事,包括动词如leave,bequeath,allocate 等。由此可见,构式的意义是可以通过认知语言学所一贯倡导的认知方式来进行理解的,从而更有效地把握构式意义的原型性和多义性。

三、构式语法的优越性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构式语法理论吸引了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成为当前语言学研究的热点,这是因为该理论具有很多优点。

1.语言信息一体化的处理方式为探索语言的本质提供了新视角

传统的生成语法将研究重点放在句法形式上,试图通过研究句法形式从而掌握语言的本质,无须关注语义、语用和语篇等方面的意义或功能。然而,在语言实际使用过程中,语言表达形式从来都是与其对应的意义、功能和语境等紧密联系的,强行将其从这一整体中分离出来加以研究是不现实的,结果也是不可靠的。构式语法主张用语言信息一体化的方式来解释语言,将词汇、语义、语用、功能和语境等因素视为一个整体来处理,这更加符合语言事实和人们的心理,为探究语言的本质提供了新视角。

2.构式作为语言研究基本单位扩大了语法研究的范围

构式语法将构式作为语言研究的基本单位,语言中的词汇、短语、习语、分句、句子,乃至语篇所有语言层面都被囊括在内,这就大大拓宽了语法研究范围。同时构式语法认为语言中的构式无论是核心构式还是边缘构式对于语言研究具有同等的研究价值。成军(2012)认为不同使用频率的构式都是语言的有效组成部分,都应该得到重视。[9]在实际的语言研究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对边缘部分的研究来深入了解核心部分,因此构式语法旨在研究语言中的所有现象,做到兼顾中心与边缘。

3.构式中题元结构的引入简化了动词义项的解释

英语中的动词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会有很多义项,如果仅仅从词义的角度进行总结,很难简洁地归纳出它的类型和概括性原则。如英语中动词“kick”通常有8 种用法:(1)The horse kicks.(2)Pat kicked the football.(3)Pat kicked the wall.(4)Pat kicked Bob black and blue.(5)Pat Kicked Bob the football.(6)Pat kicked the football into stadium.(7)Pat kicked his foot against the chair.(8)Pat kicked his way out of the operating room.如果按照传统的词汇分析法从动词的词义角度进行分析,一一列举动词的义项就会很烦琐,违背了语言的简约原则。然而,从构式的角度进行分析就会简单很多。例(1)中的“kick”为不及物性用法,此时被用做一价动词;例(2)和例(3)中的“kick”为及物性用法,此时被用做二价动词;例(4)~例(8)这5个句子中,“kick”被用做三价动词,带有三个题元。这种以构式结构来进行概括的方法使得动词义项的解释变得更加简洁明了。

4.基于用法的动态加工模型增强了对语言的解释力

构式语法认为语言知识来自于语言的实际用法,并且在这种实际用法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来构式,这些构式作为独立的语法信息被储存。由于语言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是富于变化的,因此对语言的分析也应该是随之变化的,因此构式语法提出了对语言分析应该采取的是基于用法的动态加工模式。这种模式强调在语言的实际运用过程中总结出语言的“规则”,而这些“规则”不是生成语法所说的那种通用且不变的规则,而是在实际语用的过程中接受修改的。构式语法这种基于用法且动态的加工模式使得构式语法始终保持较强的解释力。

5.构式语法的语言习得观符合儿童语言习得过程

构式语法认为,语言中存在着数量庞大的习语等特殊构式。这些构式是无法利用生成语法所提出的各种规则进行解释的,而只能通过模仿和记忆等认知方式习得,这恰好符合儿童习得语言的实际过程。石毓智(2007)认为儿童在习得语言的过程中主要是依赖模仿和记忆来掌握构式的意义和形式,而不是过多依赖抽象的规则。[10]因此,构式语法提示不应该通过强化抽象的统一规则,而是应该通过大量的具体构式信息输入和巩固练习来促进儿童语言习得。

四、构式语法之局限性

对于新生事物的评论,通常运用辩证的观点。构式语法作为新兴的语言理论,从全新的角度来研究语言,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同时,也会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1)构式所涵盖的范围过于宽泛,从某种程度上难以对语言进行系统描述。构式语法中构式包含了小到词素,大到语篇的所有语法结构,这就使得构式数量无限扩大,增加了对构式进行系统描述的难度。而且目前对构式的研究也主要聚焦于两个词或两个以上的语法结构上,研究词素或单词素词的情况比较少,这也证明了要想增强构式语法的诠释力,必须兼顾构式的有限性,这样才能对构式进行系统明确的描述。

(2)构式语法过分强调构式的语义,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句法形式,从而割裂了语义与句法的相辅相成性。构式的定义中体现了形式和语义的结合,但是在实际的研究当中,构式语法总是过多关注构式的语义问题,试图更多地通过语义分析来对构式进行全面合理的解释。事实上,构式的形式与意义是不可分割的,构式之间形式的转化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过分强调语义而忽略句式,针对每个构式都仅仅从语义角度进行分析,不但不能进行全面解释,而且会因为没有注意到形式上的转化而大大增加分析负担。

(3)构式语法过分强调构式的特殊性,忽视构式中存在的共性,从而误导人们忘却追寻语言的规律性。构式语法是从关注习语等特殊语言结构开始的,强调各个构式的独特性和构式之间的差异性,这就使得我们很难概括出语言具体表达背后所共有的认知机制。大量研究证明语言中是存在一定的普遍规则的,只不过这些规则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对这些规则的掌握还是有助于而且更便于我们去理解语言现象,从某种程度上减轻了语言研究的负担。

五、结 论

构式语法理论以认知语言学为基础,通过对生成语法的反思,尝试从新的视角来解释语言,具有自身优越性。构式语法将构式作为语法研究的基本单位,将小到词素和大到语篇的所有单位都视为构式,从而扩大了语法研究范围,对语言的描写更为全面;构式语法强调了语义和语用等信息一体化在构式分析中的重要作用,使得语法分析更加贴近实际应用;构式语法提倡对具体构式的强化和记忆的习得方式符合儿童语言习得过程,为儿童语言习得提供了启示。当然,作为一种新兴的理论,构式语法也有一些引起争议的局限性。构式语法对构式范围的扩大化、重语义而轻句法和重视具体构式而轻普遍规则的归纳的分析方法从某种程度上都加重了语言分析的负担。通过对构式语法利弊的分析,提倡用辩证的方式来完善这一理论,将句法与语义、词汇与构式以及构式的特殊性和语言的普遍规则结合起来,做到二者兼顾和相得益彰。总之,构式语法理论的发展为语言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语言研究者应充分挖掘其优越性,克服其局限性,以此来促进语言研究的发展。

[1]FILLMORE C J.The mechanisms of“construction grammar”[C].Berkeley:Proceedings of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Berkeley Linguistics Society,1988:35-55.

[2]LANGACKER R.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M].Stanford:SUP,1987:34.

[3]GOLDBERG A.Constructions: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M].Londo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56.

[4]GOLDBERG A.Constructions at work[M].Oxford:OUP,2006:76.

[5]LAKOFF G.Women,fire,and dangerous things[M].Chicago:The University o f Chicago Press,1987:135.

[6]刘玉梅.Goldberg 认知构式语法的基本观点——反思与前瞻[J].现代外语,2010(2):202.

[7]CROFT W.Radical construction grammar:syntactic theory in typological perspective[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189.

[8]MICHAELIS L A.Construction grammar.University of Colorado[EB/OL].[2012-08-16].http://spot.colorado.edu/~michaeli/Michaelis_ELL_CG.pdf.

[9]成 军.Goldberg 的构式语法观[J].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2012(1):46.

[10]石毓智.论构式语法理论的进步与局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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