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首珠, 刘宝杰, 夏保华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89)
技术哲学的荷兰学派,在当今国际技术哲学界占有重要一席。它在技术哲学的经验转向的背景下,开启着“技术—伦理实践”的研究路向。对于这样一条研究进路,笔者在厘清实践范畴的过程中,明晰出实践拥有伦理地实践和技术地实践双重内涵,得出当前技术哲学的荷兰学派的研究成果实际上是对实践逻辑的再次展现,依照这样一种实践逻辑,甚至可以这样讲:当前国际技术哲学的研究进程,在某种程度上与实践内涵的自我复归相契合。
对于“实践”(practice或praxis)这个范畴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先贤的文本中,以亚里士多德对实践内涵的厘定为例,在亚氏的理论架构中存在着两种意义上的实践:一是作为“至高善”的实践;二是作为生产活动的“制作”[1]。对于实践内蕴的这两层语义,它在亚氏自身理论中处于一种自相矛盾的境地。一方面,他“强调最终的善可以把一切目的和行为统一起来”[2],即至高的善可以统摄一切;另一方面,“在具体论述中他却处处把实践同制作等生产性活动对立起来,从而在总体上形成了一种实践的二元论,把总体上统一的人类行为又截然对立起来”[2]。对于这种实践内涵的二元划分,后继者对实践的发展呈现出两种迥然不同的理论逻辑路线。譬如,弗兰西斯·培根就立足“制作”的实践,开拓出近代以来的经验哲学(技术地实践),即认识论层面的实践观;而康德却基于“至高善”意义上的实践,提出了道德地实践,即本体论层面的实践观,这种道德地实践经费希特“自我意识”的发展,在思辨哲学集大成者黑格尔那里,一个统摄一切的“至高的善”成为一切事物运动、发展的终点。在某种意义上,“实践”这个范畴在黑格尔思想体系中,又复归到亚氏意义上的“实践”,不同的是黑格尔思想中的“实践”比亚氏的“实践”多了一份历史感,而且也正是黑格尔才第一次把生产劳动与人的本质联系起来,马克思进一步发展了黑格尔这一方面的思想。
当历史坐标被置于19世纪中叶时,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经典文本相继诞生。在这两份经典文本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范畴,无疑就是“实践”,“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依照《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理论逻辑,“改变”一词无疑就是在生产实践中展开,那么在马克思的话语体系中,“实践”仅仅是“制作层面”的实践吗?“在马克思的理论话语中,生产劳动包含着两个不同的维度:一是‘技术地实践的’维度,它关涉到作为劳动者的人和劳动对象,即自然界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是按照合乎自然规律的方式来展开的;二是‘道德地实践的’维度,它关涉到作为劳动者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则是按照人们都理解并承认的各种规范来展开的。”[4]在此,马克思正是从生存论的角度来界定“实践”的,在马克思的话语体系中,生产地实践是基于道德地实践这个前提之上的,这种思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资本论》中有较明确的展现。基于此,笔者认为,“实践”在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也是统一的,只不过它统一于生存论意义上的“生产地实践”,这比黑格尔话语体系中统一于“至高的善”更具有现实操作性。
时下,国际技术哲学界尤其是技术哲学的荷兰学派提出并践行的“技术哲学的经验转向”,其实质就是:将技术哲学的研究从形而上学的理性反思与批判、社会与政治批判以及文化批判的现状下回归到一种“实践”的境遇。
笔者以为,在当前荷兰学派的技术哲学拥有一个共通的逻辑主线与价值指向,即,“技术—伦理实践”。荷兰学派之所以能被称其为一个学派,那是因为其研究基于技术哲学的经验转向之上,其价值指向为“技术—伦理”,它依托技术人工物哲学,遵从社会责任创新理念,根植于“会聚技术”的沃土之中,形成了独具荷兰特色的技术哲学学术共同体,引领着国际技术哲学由批判传统到经验实践的转向,建构起以“技术—伦理实践”为核心的技术哲学理论框架与研究范式[5]。下文将以荷兰学派的几个研究成果为例,简要介绍一下当前荷兰技术哲学的研究现状。
以技术哲学的荷兰学派的研究起点----技术人工物的两重性理论[6](意指功能与结构)----为例。该项目要解决的两个主要问题是:阐明技术功能和物理结构的关系;探讨技术功能和设计者、使用者的意向性之间的关系[7]。从这两个要解决的问题来看,技术人工物作为技术制品,它是生产实践活动的工具(基础)。技术人工物的两重性理论所要解决的是在技术的设计、制造及使用过程中的两种关系:其一,依照技术人工物的功能来探究结构是如何被建构的,进而解答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其二,在人工物设计情景与使用情景中,设计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意向性关系。在技术人工物的两重性理论中,它涉及技术地实践和伦理地实践两个层面,只不过这里所言及的这两种实践的内涵处于一种“浅层次”意义上的论述,达不到亚里士多德、黑格尔等人所企望的那种理想状态。
荷兰学派的技术哲学家克洛斯(P. Kroes)和梅耶斯(A. Meijers)于2004年底,在技术人工物两重性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技术人工物哲学问题。在《技术人工物哲学》这份关涉2005—2010年的研究计划中,克洛斯他们列举出三个主要的设计伦理的研究域:一是设计、风险和道德价值[8]5-7;二是社会—技术系统的模型化与设计[8]10-11;三是主体和人工物[8]13-15。透过以上提到的三个研究域,可以清晰地把握到,技术人工物哲学是技术人工物两重性理论的一个有效进展,其研究旨趣已经飘移到“技术—伦理”层面上来,技术实践中的技术伦理问题被置于首要地位,它内含着很强的价值敏感性设计问题,而且更难能可贵的是它已经将技术地实践和伦理地实践扩至社会建制等层面,二者的统一域已经远远超出技术设计过程,提升至一个更宽广的场域中。
就“技术—伦理”的研究成果而言,荷兰学派在最近五年内(截止到2010年底),已经陆续出版十余册西蒙·斯蒂文的系列书籍。以斯库比亚斯(Schuurbiers)的《研究实践中的社会责任》为例,在该书中展现出了较强的技术地实践与伦理地实践,譬如,该书作者在面对高新技术----纳米技术和生物技术----带来的可预见性问题时,指出“纳米和生物技术的进展也引起了一个强有力的规范不确定性和社会隐忧。这种研究的内在价值负载暗含着,社会—伦理情景值得关注的不仅仅是之前之后,更是在研究中”[9]152。这种更看重研究中的技术伦理,是对克洛斯等人提出的设计伦理的一个有力贯彻。在这一系列的技术伦理书籍中,都展现出这样一种情结:研究者不仅仅是在做技术,更是在做伦理。作为实践者(研究者),他们都有一种伦理实践诉求。在《研究实践中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斯库比亚斯认为“研究者的责任不仅被限定在他们的科学研究进展上,而且也包括社会的发展,做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做伦理”[9]152。再譬如,在德克森(Derksen)撰写的《工程机体》一书中,他多次强调,“在本书中我将分析组织工程学实践中的规范工作”,探究“生物工程中的规范工作和职业责任问题”[10]14。他通过亲身调研“组织工程”中心脏瓣膜技术的案例,得出在该技术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指出“工程师不仅仅要对技术的安全和功能负责,而且还要在设计进程中的伦理方面负有职业责任”[10]27。如此看来,在当前荷兰学派的技术哲学研究中,“伦理地实践”已经提升到与“技术地实践”等同的高度,而对这两种实践的诉求恰恰是对实践自身内蕴的重申。对于这样一种“技术—伦理实践”,没有仅仅停留于理论层面,它也很好地被贯彻于现实操作中,譬如,在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技术伦理学是所有学生的必修课,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更多的技术实践者在创新性技术设计情景中自觉地将伦理道德等因素考虑进去。
从在技术人工物两重性理论中探讨技术地实践所面临的伦理诉求,到技术人工物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敏感性设计,乃至到高新技术所带来的社会责任伦理,这展示着“技术—伦理实践”场域由技术人工物(技术设计)自身扩展至社会建制,这也意味着,伦理地实践从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伦理地实践这个上行向度发展。展望未来,在这个日益技术化的社会中,技术的发展势必会在技术地实践与伦理地实践统一的统摄下达到一种至善的技术图景。
技术哲学的荷兰学派的经验转向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等同于“技术(工程)设计哲学”,它在当前技术哲学研究中处于重要地位。就技术设计哲学本身而言,它存在一个转向:技术设计的伦理转向[11];而在伦理学研究进展中也存在一种转向:伦理的设计转向[11]。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以米切姆和皮特为代表的技术哲学家提出打开技术黑箱,它基于技术实践本身----“工程师是如何设计、开发和制造技术人工物的”[12]----来达到打开黑箱的目的。如此看来,打开黑箱的过程就是探究技术设计的过程。沿着这条路径进一步追问打开黑箱的旨趣何在?从荷兰技术哲学研究者克洛斯和梅耶斯等人的研究成果来看,让技术设计过程负载“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观是其旨趣之一,而所谓“利益相关者”包括设计者、使用者等多个群体。技术设计的伦理转向也必然在打开黑箱的过程中遭受关注和践行。然而,技术设计伦理是一种区别于传统“元伦理”和“技术使用伦理”的新伦理样态,这种新伦理样态的建构本身就需要在技术实践中来完成,因此“伦理地实践”必然伴随“技术地实践”而出现。在“泛伦理化”的今天,仅仅从技术伦理的上行研究去关注技术是不能达到打开技术黑箱的旨趣。在本文的主旨“技术—伦理实践”中,技术地实践和伦理地实践处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它们之间是一种“协同进化”的关系。在现实中,作为技术哲学的研究者,对“技术”本身的关注往往少于对“伦理”的关注。正是在此背景下,笔者才提出了“技术—伦理实践”这个范畴。
就当前技术设计哲学的研究对象来看,它表现出以高新技术为聚焦点的特质。像前面提及的荷兰学派,其研究视阈就是以信息通信技术(ICT)、纳米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和认知科学等为研究对象。譬如,德克森研究的组织工程技术,它就是以上几种高新技术的组合,对于这样一种后果不可预料的组织工程设计,在其展开之初就应受到相应评估组织对其合理性的测评;在具体实验中,它又面临着“标准化活体部件”、“实验细胞的合理选取”、“组织工程达到的目标”等过程,这些过程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科学技术实验,它包含诸多颠覆当前人的价值观的行为,在这种创新性设计情境中,组织工程师所考量的要素就不仅仅是组织工程技术能否实现,还必须思索人之所为人的一种伦理样态,而这种伦理样态的建构是需要在组织工程实践中去建构的。
在当前荷兰学派的研究中,以“责任创新”(responsible innovation)、“价值敏感设计”(value sensitive design,简称VSD)和“伦理并行研究”(ethical parallel research)三大关键词为主要的研究视点。透过这三个关键词,可以把握到整个荷兰学派的研究逻辑和研究视阈:荷兰学派是以技术设计与技术设计伦理为研究基础,而关注的重心在于创新性设计情境中;具体研究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是价值敏感设计和伦理并行研究;对设计者和研究者的诉求是“责任创新”。将这三个关键词的内蕴逻辑贯穿起来,这与笔者所提出的“技术—伦理实践”是相契合的。鉴于笔者已分别撰文阐述“伦理并行研究”和“价值敏感设计”等问题,在本文中将不再赘述。
在对“技术—伦理实践”这条逻辑主线进行界定时, 笔者是从技术、伦理、实践三个层面来探究的。 笔者以伦理作为一个体系, 它是在诸多要素的作用下生成的, 它是一个多维度的体系, 即,作为社会形态的人伦关系、作为实践形态的道德活动、作为理论形态的伦理学[13]; 同样地,技术也相应地被划分出三个层面: 作为理论的技术知识、作为实践活动的技术活动、作为社会形态的技术建制; 而实践也对应地存在思维(理论)层面的实践、现实操作层面的实践以及社会建制层面的实践三个层面。 对于实践这三个层面的划分是试图与技术、伦理两个范畴的多层次相对应,以便进一步探讨“技术—伦理实践”的架构体系。 这与上文提到的伦理地实践和技术地实践的划分是不悖的。
依照这样的一个划分,伦理实践,就具有三层含义:第一,在社会发展中,人伦关系在不断地生成与进步;第二,不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应遵循一定的伦理规范,并在实践中去践行它;第三,作为理论形态的伦理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面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之时,在基于生成新的伦理关系之上,作为理论形态的伦理学势必要求不断变革与创新。同样地,技术实践,也应具有三层意义上的技术实践:第一,作为操作层面的技术活动,这是最本真、最原初的技术实践;第二,技术在生产活动中,不断地创新,这反过来也促逼着技术在知识层面上更加系统化;第三,技术作为当前形塑社会的重要要素,其技术活动也必然需要在一种社会建制中来完成。基于这两对三层面语义,技术哲学的经验转向已经超越了克洛斯和梅耶斯提出的那种面向技术、工程设计的经验转向,也超越了单纯的伦理转向,它是技术地实践转向和伦理地实践转向的统一。
言及当前国际技术哲学研究现状,在2010年Techné杂志冬季卷特刊上,当前主要技术哲学研究者回顾了自SPT创立35年以来的技术哲学的发展概略。该卷九篇文章提到了几种技术哲学新进展意义上的转向:“两种经验转向”[14]、“伦理转向”[15](或者叫应用技术伦理[14])、“第三种转向”[15]。所谓“两种转向”是指自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开启的“面向社会的经验转向”和1998年克洛斯提出的“面向工程的经验转向”,面向社会的经验转向基于传统的技术哲学问题和主题,而面向工程的经验转向却在更大程度上背离了传统技术哲学的研究域[14];所谓“伦理转向”,主要指在会聚技术(纳米技术、生物医学技术、信息技术和认知科学)的背景下,已经显露或可能彰显的伦理后果;而所谓“第三种转向”,在某种意义上表现出一种随附性的特征,呈现出较多的分支,例如,与技术哲学相关联的伦理、社会与政治的综合转向,文化转向的特文特模式(它是试图去超越唐·伊德提出的后现象学的技术哲学)等,但归纳起来看这个“第三种转向”主要是对描述性研究和规范性研究的一个更深层次意义上的探究。基于这几点分析,将如上三种转向综合起来,其实就是“实践转向”,也就是笔者所得出的“技术—伦理实践”。
在当前学术研究中,伦理往往被视为一种大写的伦理(E),即对伦理的探求只是从一种整体性、综合性的角度去探求;技术也往往被看做一个大写的技术(T),即对技术的探讨也只是从总体层面来分析。技术哲学的荷兰学派所做的工作就是将技术伦理“经验转向”化,所谓“经验转向”,它内蕴如下三个层面的转向:第一,研究语境的转换,关注的焦点必须飘移至设计、研发和生产阶段;第二,研究层次的跃迁,从高度抽象的和普遍的层次转换到具体的和局部化的层次;第三,研究方法的转换,由传统的批判方法转向侧重分析描述的方法。依据这样一种经验转向,对伦理的研究尤其是应用技术伦理的研究,就被细化为一个集合,即E=E1+E2+…+En;对技术的研究同样也就被解析为:T=T1+T2+…+Tn;笔者所诉求的“技术—伦理实践”(T-EP),也被转换为“T-EP”=“T1-E1P”+“T2-E2P”+…“Tn-EnP”。或许只有技术伦理的经验转向,才能切实实现并达到技术地实践与伦理实践地真正把握,也只有这样,技术伦理才能解决某些实际具体技术案例中所面临的问题。
行文至此,笔者基于自身在技术哲学的荷兰学派的研究之上,在梳理实践内涵的流变之余,立足当前国际技术研究概略,得出在技术哲学界存在着“技术—伦理实践”转向,即“实践转向”。撰写本文,其目的在于指出当前国际技术哲学的研究理论存在一个经验转向的进路,将这种经验转向追究到底之后,它实际上就是拥有技术地实践与伦理地实践双向度有机结合的实践转向。基于此,笔者认为,不论是当前学界言及的技术哲学的伦理转向还是文化转向,归根到底,都是在试图描绘这样一种理论情景:让技术更好地为人类、社会服务,最终达到那种自在自为的境遇。鉴于学界对实践内涵的不同界定,笔者在研究中还是以“经验转向”作为自身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只不过这种“经验转向”的内涵超越克洛斯、布瑞等人那种意义上的经验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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