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熹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华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2)
威廉姆斯伦理思想国外研究概况述略
方熹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华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2)
就当前的学术名誉和广义的道德哲学贡献力来说,威廉姆斯并非是一位一流的道德哲学家。但是就狭义的伦理学成就而言,威廉姆斯当之无愧为当代西方社会一位著名的、杰出的、成功的哲学伦理学家。由此,对当前国外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的研究状况予以简要归纳、梳理和评析显得尤为重要。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笔者选择了这一题目,以期进一步丰富伦理学界对威廉姆斯思想的研究,用以全面解读和历史考察其伦理思想。
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研究内容
当前国外研究威廉姆斯思想的论文集,主要有北佛罗里达大学丹尼尔·库卡特编撰的《阅读伯纳德·威廉姆斯》和肯特大学艾伦·托马斯编撰的《伯纳德·威廉姆斯》以及剑桥大学奥尔瑟姆和罗斯·哈里森编撰的《世界、心灵和伦理》等书,书中编撰的文章系统而详尽地论述了威廉姆斯的相关哲学思想。另外,写到威廉姆斯的相关学术论文刊发在一些论文集和期刊上,这里不必要、不能够明细地罗列出来。值得强调的一点是,其中玛莎·纳斯鲍姆撰写刊发在《波士顿评论》(2003)上的“Tragedy and Justice:Bernard Williams Remembered”①纪念性文章,可以说对威廉姆斯的哲学思想进行了一个最为确切和精粹的追述,同时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述及了相异的观点。在该文中,纳斯鲍姆论述了威廉姆斯的道德怀疑论:一是对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的质疑;二是表明在我们的道德生活中肯定运气的影响,同时根据这一认识“把蕴含于古希腊文学的行为与思想模式在当代伦理学中还原了”。纳斯鲍姆针对这第二点在《善的脆弱性》(1986)一书中进行了详尽、全面的论述。概而言之,综析关乎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的国外研究成果,可将其中的讨论观点梳理为三个主要方面。
研究观点集中认为,针对关于道德概念、道德规范的哲学基础这一核心思想可能与否的问题,威廉姆斯进行了明确的否定。展开来说,即威廉姆斯选以苏格拉底提出的“人应该如何生活”这一命题,进而阐明哲学自柏拉图以来解答这一命题就是选以它的独特的方式。柏拉图比较类似苏格拉底,他希望我们规划和指导自己的生活能够借助于哲学、理性而抽象的反思。如此一来,针对道德规范和道德概念提供基础的伟大使命就由哲学承担起来了。而康德的道德哲学主旨也就是这一点。然而,在威廉姆斯看来,康德尝试不把正义行为置放于突发和偶然的因素之内。这也就是说,无论你做的对错与否,都无关乎于情感和环境以及道德行为的后果等,那都是由于你的个人意志所操纵,完全是你的个人自愿所为。威廉姆斯认为,这一完全逍遥的冥想是那种“道德体系”的构成内容之一,这体系是一种牵绕于责任与罪疚的思维系统,至今始终影响和支配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对此威廉姆斯着重阐发,我们的行为动机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感性而不是完全基于理性出发,我们不可能纯粹地控制自身的行为动机。②另外,对于康德主义中绝对命令的实践理性哲学,威廉姆斯批判是否可能论证一个人不接受道德,就绝对是所谓非理性的人。道德是社会的稳定剂,这是威廉姆斯基本上认可的一个说法,但他认为某个人绝对可能不接受道德的语言和行为,而不被看作是非理性之人。诸如:某个人完全能够照常讨论和研究问题,照常继续进行一切活动。或者说,我们往往由于理性而思考,或者归于理性之下的事物,某个人并不由于不接受道德而有所不足。这某个人也许照样理解道德语言,只是不接受或排斥道德语言及其被视作是由它所蕴含的思想能够影响和控制个人的行为选择。由此,在威廉姆斯看来,排斥道德语言并不完全代表就是所谓的不道德之人,是“自私自利”或“个人主义者”。
在麦金泰尔看来,“威廉姆斯在论述道德生活中指出一种方向感或指导性的缺乏是当前风靡的道德哲学所不足的一点,这种状况出现在历史的代际转换之间,同时还出现在我们个体的生活内部之中。这种方向感或指导性能加以利用某种普遍性和非个体性,也以某种普遍性和非个体性当作向前驱动的目标,这和我们在科学史中发现的一样。但是对于功利主义者和康德主义者来说,某种普遍性和非个体性是所有道德的特性,这种方向感或指导性在他们那里找不到丝毫解释的余地和机会”③。当然,国外学界关于威廉姆斯对康德主义的批判也有着不同的声音,比如英美学者中,就威廉姆斯对康德主义的质疑而言,纳斯鲍姆和罗伯特·B·劳顿(RobertB. Louden)对其阐明了个人的不同见解。诸如,纳斯鲍姆很明确地指出过,“在很多方面威廉姆斯对康德主义的批判实际上是牵强附会的,而欠缺同情,明显很不全面”。劳顿在“对道德体系之批判”一文中,比较全面地对威廉姆斯展开了尖锐的批判。其一,劳顿认为威廉姆斯批判的那种道德义务概念仅仅只是特别的道德义务概念,并非康德真正意义上所指;其二,威廉姆斯所论述的道德义务概念实际上远远不如康德主义强调的道德义务概念宽泛,或者说相比之下要肤浅很多;其三,还有威廉姆斯论述的一个观点实际上与康德主义的观点是没有关联的,即威廉姆斯阐明的没有那种唯一的尺度来核查康德主义所着重的道德义务概念从而用以约束我们的实际义务。
研究观点集中认为,威廉姆斯同样否定功利主义。比如,在《正义与悲剧》一文中,纳斯鲍姆指出《功利主义及其超越》(1982)一书的导言特别值得我们关注。该书和导言由威廉姆斯和阿玛蒂亚·森两人一起编辑撰写。纳斯鲍姆指出其中的导言很好地把功利主义拆解为福利论和累加论以及效果论这三部分。威廉姆斯和阿玛蒂亚·森两人对于“效果论”持有不同见解,但对于福利论和累加论都持有同样的批判。集中体现威廉姆斯否定功利主义立场的则是《功利主义:赞成与反对》一书,同时在《哲学与伦理学的限度》一书中他也坚持了这一立场。具体来说,人会本能性地放弃低级感官快乐和追求高级精神快乐,因此幸福即所谓功利,最高的道德标准便是绝大部分人的最大幸福。在威廉姆斯看来,功利主义最吸引人的地方便是它似乎把握了人们的根本心理,激起了人们的最大兴趣,它最基本的观点便是我们每个人对幸福的向往和整个社会对幸福的追求是可以同步的,这一点不存在问题,因为它看起来似乎满足了每一个人的快乐本能所需,达到了每一个人的最基本要求和欲望向往。而幸福并非如此简单,最大幸福论代表着一小撮人为了一大撮人的“最大幸福”从而不顾自身的权力和幸福,这一小撮人的存在仅仅只是为了创造那个比例的另一部分。针对不同的个人、地点和时间,幸福也因此并不相同,很多个人想要追逐财物、权力和自由以及其他,甚或是超快感而刺激的艺术,而功利主义最可怕的一点便是抹杀个体、盯住全体,从而让社会变成极力生产快乐这种商品的一种机器。但是,我们的社会呈现的是一种多元化的结构,由此有很多理由表明大多数的我们更想要快乐。所以,我们的社会不能够像机器一样制造快乐并像批发商品一样递送到我们每一个人手中,这是绝对肯定的一点。
同时,国外哲学人士一致认为威廉姆斯否定功利主义的另外一个理由,是因为功利主义分裂了精神环境和物质环境。威廉姆斯大力拒斥和反对的,是繁荣的经济背后引发的环境恶化和道德下滑等问题。经济思想史中肯定有作为动因的功利主义的长入,这是威廉姆斯所承认的,可到底是功利主义带来的毁坏大,还是功利主义所带来的建设更大,这个问题该打上一个大问号。否则,功利主义不能够带来真正的幸福给予我们,它所谓的价值理念完全不真实、不可靠,它促进经济和科技的繁荣固然不可否认,而它所导致的精神和道德严重下滑也是无需置疑的。功利主义只适用于从中得到利益的那些人,它只是一种所谓便利的理性主义,而它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却只是带来瞬间美梦的一支麻醉剂,这是引用马克思的术语所说。如果说我们追求幸福的基础是环境,那么追根究底环境又是什么呢?很简单,环境意味着精神环境和物质环境,可作为环境之一半的物质环境也被功利主义者们毁坏得一塌糊涂了,这是威廉姆斯所阐发的。这种毁坏也许是没有意识的,但这是所谓的创造性的毁坏,因为毁坏的人自以为是在建设。在威廉姆斯看来,既在创造又在毁坏,这便是功利主义的创造性。文化即来即走。但这并不是不接受真正富有建设性的思想,真正富有建设性的思想并非强烈的创造欲所引发而导致的反面即破坏欲,而是旨在把我们的世界如何建设得更加完整和美好的那种目标和心理驱动力。那种真正富有建设性的思想并非功利主义。举例而言,爱国主义并非某人构思创造而来,它并非商品和工具,功利主义的前因后果于它也并不存在,但它在我们的任何时代社会中始终是那种最强大最具有力量的东西。
国外哲学人士普遍认可,威廉姆斯将传统的道德哲学重返到我们的伦理生活,并以完整和幸福的生活作为终极目标,很好地破解了道德哲学晦涩坚深的理论思辨传统的错综复杂,与古希腊伦理言论自由的传统相一致。然而就这一点来说,风马牛不相及并且截然相反的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这两者都为道德制定了科学而狂妄的规则,这两者共同主张自身就是那个客观普遍的真理。显然,威廉姆斯是明确批判这一点的。针对哲学的功能的具体论述,威廉姆斯指出哲学并非社会理念之间的裁判者。诸如在公正和自由以及平等这三者之间,无法借用哲学评定是非上下,比如,选取公正舍弃自由和平等,选取自由舍弃公正和平等,或选取平等舍弃自由和公正,这对于哲学来说都是无法批判和最终选择的,尽管哲学对这三者都是有很多话可以说的。另外,诸如社会主义和保守主义这两者,在威廉姆斯看来,社会主义者主张公有制最终将取代私有制,私有观念到最后终究是可以被超越和丢弃的。保守主义者则指出人之所得的原因在于投入自尊,所以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可社会始终不能缺少部分的储备,以救援那些时运不佳的人们。显然,哲学同样不能够对这两种立场进行裁决,因为它们之间都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不过,哲学能够进行很好的分析并清晰地凸显出它们之间的分歧,从而以备世人参考作出选择和判断。一言以蔽之,我们个人的自由意愿将是哲学最尊重的。无疑,威廉姆斯对环境和生命的热爱更像是始于生命本身,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深深地埋藏于他的内心里头,他亲身体验了他的哲学理念。他是一个优秀的老师、称职的父亲和厚道的朋友,广受学生们的热爱和拥戴。他积极主动参加了10余个社会团队。他还喜欢文学和音乐,反复多遍地阅读《安娜·卡列尼娜》。或许,这也可以看作是他个人作品的写照,不乏评说和论述它们恰如音乐和文学,将一个全新的世界带给读者。在国外学界看来,威廉姆斯更多时候以“伦理”奉作探索道德规范的学问,而不以“道德”作为不移至理的哲学基础,他这一生最重要的影响就是对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的批判。
此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西方伦理学界就“道德运气”这一新概念表达了那种并不那么赞成的立场,其中不乏强烈的批判和否定。④比如,“Moral Responsibility and‘Moral Luck’”⑤一文出于布莱恩·罗斯伯里(Brian Rosebury)之手,该文针锋相对批判了威廉姆斯的“道德运气”概念,对这一概念的所持态度截然相反:“道德运气”概念不能够达到摧毁现代道德基础之目的,甚至于根本不存在就“道德运气”这么一个所谓的概念,完全是无中生有。假若能够正确地理解道德责任,那么即使“道德运气”这个概念不存在,或者说没有“道德运气”这个概念的前提之下,一部分需要借用“道德运气”从而得到解释的那些道德现象也是完全能够被解释的,所以说这一概念存有多余之嫌。这是罗斯伯里所尝试阐明的。或者就高庚问题来说,行为者是否表现出意愿性的行为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这是罗斯伯里在考察道德运气问题时所持的观点。即假若缺乏意愿性行为,选择和决定可能根本上就不会产生,那么这种道德特性就是通过意愿性行为确认的,而这始终又是和康德主义的基本道德哲学思想相吻合。难以想象的一点是,缺乏所有积极的行动而完全依靠好的运气的“成功”怎么能够证明最初的选择和决定的合理性。假若高庚尽管由于运气的影响成功了,但他所表现出来的所做的积极努力和付出,这一点在性质上理所当然还是意愿性行为。假若高庚最后的成功证明了他最初的决定和选择是合理的,由此证明在高庚的决定和选择的合理性中起到作用的便是成功所依赖的意愿性行为。不过,当威廉姆斯首倡和洞见道德运气问题时,他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启迪性的问题,他所首倡的这个崭新的概念以及随之而来引发的很多论争确实拓展了当代道德理论的领域。这是罗斯伯里所肯定的一点。显然,关于“道德运气”这一问题,目前国外学者尚未达成一致的意见,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讨论。
总之,目前国外关于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的研究尚处于一种“圈地运动”的初始阶段,是一种早期的拓荒行为,大多数人对威廉姆斯思想的大多数领域一无所知。换言之,尽管近年来威廉姆斯已经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其伦理思想的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其中的不足也很突出:第一,现有研究往往只注重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的局部,而未能呈现出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的全貌,或者说我们缺乏足够的现代眼光和宽广的知识视角,没有把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的局部研究统一和整合起来,因而我们对本身就复杂的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研究得出的结论就不是那么的全面和合理,广度上的局限注定约束了深度上的开掘以及直接影响我们对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的一些基本命题和预设的准确把握;第二,在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的重大问题上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比如“道德运气”这一概念地位上的争论还继续存在,达成共识还需要广大理论工作者不懈的努力。同时,仅仅提出“道德运气”概念是不够的,亟待探究这一概念在伦理学中的地位及其深层意蕴,对这一概念尚需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加以拓展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论证;第三,现有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将威廉姆斯的伦理思想放在当代西方德性伦理学复兴的大背景中去考察,没有将视线投入到当代西方德性伦理学这一更为开阔的领域,因而对于威廉姆斯伦理思想的理解不够完整,与此相关的问题包括“威廉姆斯究竟属于德性论者还是德性伦理学家?”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我们尚未彻底弄清楚,亟需广大伦理学工作者敏锐的问题意识和艰苦细致的工作。
注释:
① 该文为《悲剧与正义——纪念伯纳德·威廉姆斯》,由唐文明翻译刊发于《世界哲学》2007年第4期。
② 在这一点上,威廉姆斯和休谟几乎持有相同的观点,他认为人的情感和意志是道德行为的源泉,在道德领域中情感固然也有着限度,人不可能完全地控制激情、情感和欲望以及情绪等,而这些方面是不可忽略地影响着道德行为的。
③ ManIntyre. Alasdair.“The Magic in the Pronoum‘My’”. In Ethics. Vol. 94. No. 1(Oct. 1983).p.ll6.
④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道德运气”一文可以说是关于道德运气的宣言,该文收录在威廉姆斯所著的《道德运气》一书中,该文也是威廉姆斯在批判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之后追找的被我们忘却的一个道德哲学概念。由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撰写而后收录于《人的问题》一书中的“道德上的运气”一文,及时回应和加以阐发了威廉姆斯的伦理思想,从而使得“道德运气”这一概念被伦理学家们30年来反复提起。丹尼尔·斯塔特曼(Daniel Statman)编撰了《道德运气》(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1993)一书,该书收录了“道德上的运气”和“道德运气”等12篇论文、序言和附录各1篇,诸如纳斯鲍姆、迈克尔·J·奇默曼(MichaelJ. Zimmerman)等名家也在其中。
⑤ 该文的中译文《道德责任和“道德运气”》收录于徐向东编写的《美德伦理与道德要求》(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一书中。
An Introduction to the Foreign Survey of Williams’s Ethical Thoughts
FANG Xi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Kunming 650092, China)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academic reputation and general moral philosophy contribution, Williams is not a fi rst-class moral philosopher. However, in a narrow sense of ethics accomplishment, Williams fully deserves the title of a famous, outstanding, successful philosophy ethician in contemporary western society. Therefore,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summarize and analyze the current research situation of Williams ethical thought. Based on this understanding, the author chose this topic, in order to further enrich the ethics in the study of Williams thought, getting a comprehensive interpretation and historical investigation of the ethical thought.
Williams; ethical thought; research contents
B82-09
:A
:1674-9200(2013)05-0089-04
(责任编辑 杨永福)
2013-06-1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重点项目“西方德性伦理思想研究”(11AZX009)阶段性成果。
方 熹(1982-),男,湖北通山人,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华文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西方伦理学史和德性伦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