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紫林,彭杰武
(保山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云南 保山 678000)
为了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1],云南省必须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并取得显著成效。由于农村产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产业支撑的作用,云南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农村产业发展为最重要的抓手之一。自2006年新农村建设实施以来,云南农村产业发展取得了许多辉煌的成绩,但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云南农村产业发展还存在七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云南新农村建设中的产业发展资金供求缺口十分巨大,没有充裕的资金投入,它已成为云南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一方面,诸多因素导致云南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量十分巨大。云南属于我国西部省区之一,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低;云南有国定贫困县73个,省级重点扶贫县7个,扶贫县的数量占全省129个县(区、市)的62.0%,数量居全国第1名,按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新的国家扶贫标准估算,云南贫困人口数量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1名,农村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云南国土面积的94%是山区,绝大多数农村属于山区、半山区,农村产业发展受到地理环境条件的制约;农村人口综合素质较低、思想观念转变缓慢、市场发育程度较低,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效应很大,农民建房、建家、建园、发展产业的热情已被调动起来,对资金的需求程度空前高涨。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云南农村产业发展的艰辛和巨大的资金需求量。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财政和社会各界对云南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数量较少。根据2011年云南省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0年云南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5528.71亿元,其中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仅为476.10亿元、占8.61%;农林牧渔业总投资1768213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总投资为948412万元;2011年,云南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7109.7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仅为282.16亿元。[2]以2006年~2010年为例,全省基本上是每年启动一批试点村建设,5年共实施了57548个自然村的新农村试点建设,其中省级试点22951个、州市级试点14524个、县市区试点11497个、其他试点8576个[3];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为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整合项目资金投入(事业单位帮扶、扶贫资金投入、对口援建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危旧房改造、地震民居安全工程等)、群众自筹、银行贷款、企业和个人赞助,每个省级重点村的省财政投入平均为15万元,每个市级重点村的市州财政投入平均为5万元,县财政对当年的每个省、市级试点平均投入依次为30万元、10万元,乡镇级试点主要依靠整合项目或社会支持及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共有1564个企业踊跃投入了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群众自筹资金占新农村建设资金总投入的50%左右,银行对新农村建设的贷款政策优惠较少,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较高,贷款成本高。因此,云南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供给小于需求,资金供求缺口巨大,需要着力解决。
其次,由于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云南农村产业发展面临严峻的困难。主要困难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明显不够,高稳产田比例较少,水利设施修到山坡、半山坡上的较少;农业机械化率低;特色农业产业经济培育力度不够大,农业内部结构还不够合理化,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较低;农村道路硬化、庭院硬化率有待提高;农村加工业发展滞后,乡镇企业发展存在若干困境;农村市场信息建设相对滞后;农村运输、餐饮、旅游发展水平低;农村教育、文化娱乐、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内部组织管理水平较低。
土地经营与流转问题已成为云南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产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不利于土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影响农村产业的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目前,云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按照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施行的,它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但是,云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实践中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1)按照《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云南农村多数地方一直遵循“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的原则,各县(区、市)耕地、林地分布不平衡,以及分布破碎化(这里一块、那里一片),导致农户承包土地面积从零亩到几十亩,土地承包收益差距较大。(2)2009年,“全省耕地面积为9116.7万亩,其中轮歇地为147.45万亩,坡度为25度以上耕地748.95万亩,全省实际常用耕地为6278.25万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大约有1.7亩”[4],考虑到很大一部分土地比较贫瘠、产出率较低和受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多数农民期望从土地经营中获得大额收益,这是很困难的。(3)云南农村土地经营越来越显示出资金、技术、良种、化肥、农药等投入的重要性,如果没有足够的投入,土地的产出率和收益率就较低,农民懂技术、会经营的重要性在生产经营中越来越突出。
其次,农村土地流转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这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土地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但云南农村实践中还存在两个方面的主要问题:(1)土地政策宣传与落实不到位,多数农民不愿意进行土地的流转,而且农民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困难,矛盾纠纷逐渐增多。云南省一些农村违反国家土地承包期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不变的规定,违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规定,不仅有些农村进行违规土地流转,一些农民违规建房占用土地,而且城镇化的推进和乡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占用土地较多,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和本地资金投入而加快产业发展,过多干预农村土地流转,在政府、企业、富人等强势群体的征地、租地(或者说买地)压力下,涉及切身利益的农民多数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多数农民认为土地流转补偿费低,害怕因失去土地而失去可靠的保障,农民的意愿未能充分尊重,矛盾纠纷比较明显。(2)土地政策设计还存在一些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土地流转带来了新的问题。土地流转存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和收益分配不尽合理的问题。云南省林地流转改革正在推进,但是一些州市的林地隶属生态林木保护区不能采伐,一些州市林木可以采伐并获得收益,一些山区农户对林木的依赖性强,林地流转必然带来收益受损问题;农村外出务工者持续增加,农村劳动力结构弱化,农村外出务工家庭的土地流转面积呈增加趋势,土地对这些家庭所提供的保障在减弱;根据云南省各州市的统计数据估算,截止2010年,全省农村流转土地约300万亩,其中70%左右的土地流转发生在农户之间,流转后主要以家庭经营为主,规模以上的土地流转比例较小、规模经营面积少;企业固定经营场所建设、乡镇道路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农民建房占地较多,一旦占用耕地、林地、草地后就难以恢复为原来的用途;一些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经营,过多追求当前经济效益,化肥、农药使用过多,疏于保护土地肥力,疏于水土保持事项;土地流转后,由于国家各项农业补贴资金的发放、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土地使用价格的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土地流出与流入双方的收入有增加有减少,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城乡的一些精英人才、富人也在伺机向农民购买土地,囤积和占用了一些土地,负面影响恶劣,使得一些农户和知识分子在思想认识和心理感受上很不舒服,批评、指责较多。
新农村建设实施以来,云南农村劳务经济进一步走向兴旺,不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到县(区、市)外务工(打工)的数量不断增加,而且他们在县(区、市)内从事建房、修路、经商和在乡镇企业务工的数量快速增加,甚至于农村各村民小组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务需求也持续增加,而且务工者每日的报酬近几年上涨很快,劳务经济收入已经成为许多农民三项大额收入之一。但是,由此引发了农村劳动力结构和劳动力转移的一些新问题。
2010年云南省农业人口为3838.3万人、农村人口2999.8万人,比2005年农业人口增加117.5万人、农村人口减少137.7万人,农村人口已经呈明显下降趋势。[5]2011年乡村人口为2927万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人口168.4万人次[6],农村人口转移步伐加快,特别是农村年轻劳动力转移数量快速增长。农村家庭的子女接受大学教育的人数增长很快,95%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在城市工作(包括打工),很多中专和技校毕业生都在城市或乡镇上打工,虽然有一部分大学生、中专生和技校生外出读书没有转出农村户口,但是他们多数人都不回农村工作和居住,脱离了与农业生产的联系;初中、高中毕业生回到农村后,经熟人介绍或通过政府与用工单位联系等方式,有很大一部分青年人外出打工,有一部分人在城市安家落户成为城市人,一部分青年人打工几年后回家创业和结婚,农村女性青年外出打工者中有较高比率的女性在外结婚不回农村了,因此,一些农村的男青年不外出打工就难以找到对象;中青年人在县内乡镇从事建房、修路、经商和在乡镇企业打工的人数不断增加,烤烟、咖啡、甘蔗、茶叶、蔬菜、粮食种植等农业产业的务工需求不断增加,但逐渐地呈现出劳动力紧缺的迹象;打工收入不断增加,乡镇的普通劳务每日报酬已经涨到50元以上,技术工为每日100元左右或者更多,县外务工者每日报酬更高;中青年人打工人数不断增加,老年人、妇女、儿童留守农村的趋势明显,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呈现紧缺趋势,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空巢老人数量逐渐增加,农村养老和医疗负担显得很沉重,农村养老问题将会比城市养老问题更严重;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农民后代的人口数量正在减少,农村人口数量、人口结构逐渐衰败。
云南农村人口的减少和劳务经济收入的增长顺应了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但是,它造成了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紧缺、农业劳动力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农业人口综合素质提高缓慢、农业产出率低等问题,农业人口从农村转移出去后面临城镇住房、子女入学、生活支出高和打工收入不稳定的困境,城镇面临接纳农村人口转移的沉重压力。
虽然2011年云南省GDP为8750.9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值为16.1:45.6:38.3。[7]但是,云南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第二产业主要依赖于建筑业和乡镇企业,农村第二、第三产业总产值在农村总产值中的比率两者都低于35%,第一产业总产值在农村总产值中的比率高于30%。因此,云南农村三次产业内部结构还不合理,亟需调整和优化升级。第一产业内部结构总体上讲就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大、产值低、促农增收作用小,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相对较少、产值较大、促农增收作用明显,林业产值低、促农增收作用小,畜牧业产值大、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促农增收作用明显,渔业产值低、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促农增收作用范围小;第二产业内部的修路、房屋建筑业发展快、资金需求量大,农村加工业、电力和水的供应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内部的金融、市场信息、商贸、物流配送、餐饮、体育、文化娱乐等服务业发展程度较低,亟需拓展业务和提高服务质量。而且,农村第一产业当前还主要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劳动力使用量大、产出率低,伴随着农村一些特色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支部+农户”、“协会+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的推进,第一产业对资金和技术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但是这种进程还不够快,协会(合作社)、政府和企业推动力度不够大;农村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呈现出资金密集型与劳动密集型相结合的特征,采掘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特征,加工业主要是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相结合的特征,轻工业(包括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农村第三产业目前主要呈现出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特征,服务水平较低,还未能达到比较满意的程度。此外,云南省许多县域的农村产业格局有较多的雷同,产业较弱小和产业多而全的问题突出,产业区域化布局、集中连片规模化生产与经营的程度较低,产业发展缺乏企业的带动和支撑。
云南省委省政府2012年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云南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要实现特色产业经济收入占农民年经济收入的70%”的目标,但是,目前云南农村特色产业经济发展情况距此目标还较远,还未能兴旺发达。水稻、玉米、小麦、洋芋等农产品产量常常不因为价格的变化而显著变动,未能显著地促农增收;畜牧、畜禽养殖业还不够兴旺;全省林业资源相对丰富,但是林农增收作用不明显;烤烟、甘蔗、茶叶产业虽然可以认为是许多农村的特色经济产业,但它们正面临一些因素的困扰;蔬菜、核桃、油菜、咖啡、蚕桑等特色产业经济成为一些农村促农增收显著的产业,但还正处于加速发展期,其效益在很大程度上还未很好地发挥出来;劳务经济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建筑业、建材、家电消费等产业比较兴旺,但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乡村旅游业、农家乐、民族与民俗文化、乡村商贸、物流、市场信息、环保、卫生、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经济的发展程度低,发展空间巨大。因此,急需推动云南农村特色产业经济兴旺。
云南乡镇企业总体数量与广东省、浙江省等省份相比显得很少,而且云南乡镇企业呈现出一些突出的发展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一是有色金属矿产采选与冶炼、水泥、制糖、制砖等重型工业发展加快,工业重型化特征明显,污染环境问题必须引起重视;而乡镇农产品加工、日用生活品生产等轻工业发展滞后。二是规模以上的乡镇企业数量少,但产值较高,属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政府和银行给予的资金和技术扶持较多;中小规模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多,特别是小企业数量最多,经营分散,产值少,面临投融资困难的局面,政府和银行给予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扶持较少。三是涉农乡镇企业与农民、农业、农村的联系还不够紧密,利益共生的关系还不够密切,或者是乡镇企业赚钱多而农民获利少,或者是两者都赚钱少;乡镇企业重型工业的特征,使得很多乡镇企业都不从事农村住房、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等建筑业,更多的乡镇企业今后应该尝试进入这个行业;经营餐饮、旅店、旅游、生活消费品、物流配送等业务的乡镇企业还未能兴旺。四是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数量还有较大的空间,给予农民工的工薪、住宿、保险等待遇应当继续改善。五是乡镇企业在促进优势产业培植中的作用还发挥不够,未能很好地承担起乡镇经济发展的支撑与带动作用。
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总体上看是很好的,但是具体的制度设计与落实还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云南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一是新农村建设试点选择制度还需完善。6年多来,云南新农村建设试点基本上都是选择那些交通区位、产业条件、村民比较集中等条件较为优越的自然村,它们因此获得了更快的发展,而那些各方面总体条件较差的自然村很难被确定为新农村建设试点,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自然村之间的差距,未能被选为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村民意见多。二是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整合与使用制度还需完善。整合政府财政、林业、发改委(局)、教育、农业、扶贫、交通、水利、国土、文化、民政、卫生等部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存在困难,整合企业、社团组织和农户出资比较困难。资金筹集后,如何使用好资金成为棘手的问题。新农村建设资金中绝大多数用于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消防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家建园(包括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建沼气池、改厕、改厩、改厨、改灶、墙体粉刷、道路硬化、修缮及防渗加固沟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而只有少部分资金用于促农增收的产业培植、科技培训、劳务输出培训等,资金使用制度缺陷明显。三是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运作机制、监督机制存在问题。按政策文件规定,项目建设资金30万元以上必须由县级部门招标,而实际情况是道路建设、水坝建设项目和其他多数项目都是县级部门招标,“老板”来具体组织施工,一些县(区、市)出现了道路修得窄、短、质量不够好、花钱多、账目公开度低、很少使用项目所在地的村庄劳动力等问题,项目监管工作明显跟不上。四是惠农政策的落实引发一些新的矛盾。国家的种粮补贴、农资补贴、公共工程占用田地补贴、产业集中连片发展租用土地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引发了因土地承包和流转而产生的新矛盾;一些农户想加入“种植、养殖、加工”协会组织而难以加入,集体经济组织既少又弱,推动产业经济发展的作用弱小。五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扶贫难于有机结合起来。由于选择实施的标准和建设重点不相同,多数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扶贫各搞各的,难于有机结合起来。六是一些农村创新出来的“党支部+产业”的发展模式,抓党建促进产业经济发展,抓产业促进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这种模式十分优秀。但是它还没有在云南广大农村大力推广,管理与考核乡镇政府班子成员、村组干部队伍的规章制度及落实不完善,未能有效地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困难,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云南省农村产业发展还存在上述七个方面的问题。为了实现推动云南农村产业经济科学发展的目标,应当大幅度增加农村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完善土地经营与流转进程,解决农村劳动力结构弱化和劳动力转移面临的困难,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振兴农村特色产业经济,发挥乡镇企业促进农村产业经济发展的作用,完善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制度设计并抓好制度的落实。
[1]财新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EB/OL].http://china.caixin.com.
[2]云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云南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2-05-02]http://district.ce.cn.
[3]商务部网站.十一五时期云南农村经济发展情况[EB/OL].[2011-03-01]http://www.sina.com.cn.
[4]云南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2009年云南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5]云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2011年云南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6]云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云南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2-05-02]http://district.ce.cn.
[7]云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云南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2-05-02]http://district.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