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法医学校际选修课初探

2013-03-19 02:25
卫生职业教育 2013年6期
关键词:校际法医学法医

万 勇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证据学科。近年来,随着医疗纠纷、意外死亡等群体性重大医疗卫生事件屡现报端,加之法医题材的影视剧的热播,使法医学逐步走进了公众视野。但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人们对法医学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普及法医学知识,对于消除认识误区,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校际选修课是针对高校集中区域推行的跨校选修的课程类型,具有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等特点,是普及法医学知识的绝佳途径。

1 当代大学生法医学教育现状

1.1 法医学学习兴趣较高

从“躲猫猫事件”到“瓮安事件”等社会重大事件,从《大宋提刑官》到《法证先锋》等影视作品,在引起人们对事件和作品本身关注的同时,也发起了对法医职业的好奇。陈锐等对非法医学专业的医学生调查结果显示:学生选修法医学大部分是基于兴趣,44.1%的学生感觉法医学很神秘[1]。由于非医学院校大学生对于医学知识比较陌生,法医学则更显神秘,对于课程的兴趣也更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是学生学习的动机,也是法医学校际选修课开设的前提。

1.2 法医学学习途径有限

法医学属于特种医学,是冷门的学科,其书籍、音像资料较少且专业性强,没有医学背景的大学生自学有一定的困难;其次,非医学院校没有法医专业人员,无法开展此类课程,举办的相关讲座较少;再次,法医从业人员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知识的传播。因此,大学生法医学知识的学习往往来源于网络、电视、甚至道听途说。通过校际选修课平台,为法医学知识的普及创造了有利条件,开辟了绝佳途径。

1.3 法医学知识欠缺

由于学习途径有限,人们的法医学知识严重欠缺,甚至对法医存在诸多误区。绝大多数大学生对法医职业的认识仅停留在“与尸体打交道的职业”上,殊不知,法医所处理的案件大部分是活体的伤残鉴定。某些新闻媒体及影视作品为了达到特定的宣传效果或剧情需要,充斥着大量夸张、虚假的伪科学,例如滴血认亲、银针试毒等。甚至医学生都分不清外伤与尸斑、自溶与坏死。对于法医学认识的误区,是社会潜在不安定因素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阻碍了社会法制建设的进程。

2 法医学校际选修课的意义探讨

2.1 有助于学科交叉

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卫生从业人员,对医疗纠纷案例的学习,有利于总结经验,提高诊疗水平;医护人员作为接触伤者的目击证人,对于损伤部位、大小、形状的详细描述,在医疗文书中留下第一手资料,能够为后续案件的审理提供有利证据。法学专业只有了解生物医学证据的采集、保存及结论得出的全过程,才能避免走入“有伤就是他人所为”、“轻伤就构成犯罪”等审判误区,才能准确客观地为当事人审判量刑和辩护。新闻传媒、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只有掌握一定的法医学知识,才能在报道、制作法医题材的节目时客观、真实地还原事件,避免错误的舆论导向[2]。此外,法医学还涉及物理学、化学、动植物学、人类学等学科,具有涵盖领域广、分支与交叉学科多的特点。

2.2 有助于死亡教育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是每个人的生命都要经历的过程。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面临或即将面临自己、亲人或朋友的死亡。通过学习法医死亡学,一方面能够理解什么是死亡,正确地理解死亡,从而有效克服死亡恐惧和焦虑;另一方面能够唤起对生命的敬畏,学会珍惜自己,善待他人。良好的死亡教育,对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促进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有效防范自杀或伤人等极端行为[3]。

2.3 有助于减少迷信

迷信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亚文化,是人们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中的问题难以用现有科学知识解释时产生的非理性信仰。研究表明,当前85%的大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迷信心理,其中,以有关“鬼神”的迷信最多[4]。猝死是法医尸检实践中常接触的案件类型,具有死亡急骤、出人意料的特点,且多发生于貌似健康的人。此类事件很容易使人将其与“鬼神”、“风水”等不可预知的力量联系在一起。事实上,猝死的发生均是由于身体潜在的疾病导致的。法医学知识的普及,有助于人们树立正确认识,增强逻辑判断能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及价值观。

3 法医学校际选修课的教学探讨

3.1 教学模式

法医学校际选修课应以学生的“学”为主,即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以案例及问题为中心。一方面,校际选修课的开课时间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大一的学生已经完成了从高中应试教育向大学素质教育的转变,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学习和思考能力,且学生对该课程感兴趣,有较强的学习动机。因此,以“学”为主的教学模式具有可行性。

3.2 教学方法

以案例教学和PBL为主的教学法,同时结合多媒体教学和绘图教学。基于案例和问题的教学,能够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针对案例及问题进行独立思考,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师生互动、教学联动的氛围。此外,这种跨学科多角度的思考,还能起到教学相长的效果[5]。多媒体教学和绘图教学具有直观、形象的特点,灵活运用绘图、动画和视频可充分调动多种感官参与学习,有助于加深理解和记忆。

3.3 考核方式

平时成绩(40%)与期末成绩(60%)之和为总成绩。校际选修课课时少,学生所学专业各不相同,且大部分没有医学背景,因此,该课程应以法医学知识普及为主要目的。平时成绩主要依据课后布置的案例分析完成情况评定,期末成绩依据论文的撰写情况评定。案例分析通常以小组为单位完成,小组的成绩即是每个组员的平时成绩。论文的撰写由每名学生单独完成,通过查阅书籍或网络资源,可以撰写个人感兴趣的法医学问题或结合自己的专业谈对法医学的看法。

4 结语

校际选修课为实现高校之间的学科优势互补和教学资源共享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对学生开阔视野,对学科的交叉、融合和创新营造了有利条件,也使得法医学知识更广、更好地普及成为可能。但是,校际法医学选修课依旧面临诸多问题,诸如科普版的法医学教材、难度适中的典型案例等的开发将是法医学教育者需要思考和努力的方向。

[1]陈锐,赖小平,唐剑频,等.非法医学专业学生对法医学课程的认知调查[J].广东医学院学报,2012(1):111-112.

[2]杨安强,陶林,贾薇.综合性大学开设法医学公共选修课的意义[J].南方医学教育,2010(4):20-22.

[3]林常清,王海平.大学生生命教育的基本内涵及现实需求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9,22(1):28-29.

[4]黄建榕,熊艺.现代迷信对大学生的影响研究[J].高校教育管理,2011,5(4):71-75.

[5]王海鹏,于晓军,赖小平.法医学案例启发式教学方法的实践与探索[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2010,30(4):58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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