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建玲 程记婷 佳木斯大学
党和政府所提出的“三农”问题,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时它在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中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又因为黑龙江省是中国粮食生产区,黑龙江农村在实施社会保障政策时候,“三农”问题的解决占居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需要站在公共政策分析的角度上,通过政策主体和政策客体两个方面,进一步整体研究黑龙江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在此基础上,将对黑龙江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找出来,从而提出完善黑龙江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体系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向商品粮主产区、农机化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推动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监管措施扎实有效;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我省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做出贡献。
国家在2006年大范围的取消了农业税,从此延续2600多年的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得以终结,在很大程度上使种粮农民的负担得以降低,而受益最大的就是种粮农民。黑龙江省作为试点省份,在2004年就开始免征农业税,当年减轻农民负担28.2亿元,人均减负142元。黑龙江省的种粮直补政策于2004年幵始施行,拟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从而增加农民收入。2010年黑龙江省种粮直补资金达23亿元。黑龙江省的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从2006年开始,是国家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制度。2010年黑龙江省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达69.9亿元。黑龙江省自2002年首先进行高油大豆良种补贴试点。2002-2006年,黑龙江省共实施良种补贴面积9441万亩,使商品粮品质平均提高一个等级,不仅实现了农民增收,还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2009年至今,黑龙江省水稻、玉米、大豆、小麦四个主要粮食品种由小面积补贴变为全覆盖,补贴方式由部分粮食品种统一供应种子全部改为补贴资金直接到户。2010年黑龙江省良种补贴资金达26.5亿元。
黑龙江省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于2004年启动实施,此后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补贴资金规模连年大幅度增长。2010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12.6亿元,补贴机具种类涵盖9大类24小类64个品目,补贴范围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含县属农场、牧场)。
省政府《关于落实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意见》(湘政办发〔2012〕29号)强调,农机购置补贴的核心内容是“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管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监督管理以县市区为主,县市区政府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而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关键环节是由乡镇农机服务机构上门核实机具,见人见机见票,进行村组公示和上网查证有关补贴内容等。为促进我县农机化事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大力提升我县农机化装备整体水平,有效保障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新办法在我县顺利实施,现就抓好基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必须采取的措施请示如下:
1.建议县政府尽快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及时将直补到户政策宣传贯彻到位。
建议参会人员:县政府主要领导,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乡农机站、乡财政所负责人,农机局全体干部等。
2.建议尽快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人大、政协、农机、财政、纪检监察、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桂阳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实施方案》,并将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列入乡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3.配齐乡镇农机服务机构人员。各乡镇必须保证有1-2名农机员专司农机工作,功能性做好购机补贴一系列操作事项。
4.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纪律监督。建议尽快由县政府牵头,县农机局组织举办乡镇农机站、财政所等基层操作人员的培训班,及时将直补到户的政策要点和操作流程,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操作方法以及农机具识别等业务知识灌输到基层操作人员中。同时还要对基层操作人员讲清纪律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确保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5.解决直补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每个乡镇农机站都要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配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网络终端设备。
1.补贴信息公开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加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补贴实施前、中、后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检查各地是否按照《意见》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特别要检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规定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2012年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和金额等情况。严肃纠正不使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行为,检查各地是否建立健全软件系统管理规程,了解基层工作人员使用软件系统的熟练准确程度,检查补贴机具经销商填报软件系统数据的准确完整程度,最大限度减少因误填、漏填、错填导致汇总数据有误、机具出厂编号重复等情况的发生。
2.“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和“报废更新”创新试点情况。今年有20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其他省份部分县市经批准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创新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加强预判和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创新试点方案的宣传、操作程序执行、购机农民筹资难易、补贴机具经销企业资金回收难易、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快慢、补贴资金在县级财政管理使用规定、补贴机具核查、购机发票内容是否完整等情况。继续开展“报废更新”试点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管,确保实施效果,为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供实践基础。
3.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补贴资金的使用具备合规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检查是十分重要的,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受益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兑付方式、结算兑付进度等都是其中所包含的内容,要保证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不会出现。
本文在研究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对黑龙江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进行研究,提出完善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对策和建议,对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有助于完善黑龙江省的农业补贴政策,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黑龙江省农业补贴政策应以扩大农业补贴规模、突出农业补贴重点、优化农业补贴结构为主要目标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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