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品油销售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一些思考

2013-02-19 02:50常鸿斌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承包商监理施工人员

常鸿斌

(中国石油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 贵州 贵阳550002)

1 引言

党的十七大提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对企业而言实现“以人为本”的基本手段就是安全生产。作为国有特大型企业的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了“三条红线”,即:质量、计量、安全,董事长蒋洁敏同志指出,任何人都不能逾越这三条红线。成品油销售企业作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终端销售企业,经营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尤为重要,是天字号工程、是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近年来,从成品油销售企业发生的事故来看,施工安全事故频发,工程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的管理是施工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2 问题分析

成品油销售企业的油库、加油站施工项目涉及土建、电气、工艺管线等方面,涉及高空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挖掘作业、动火作业等,项目特点是投资规模小、点多、面广、施工地点分散,难以吸引高素质的承包商队伍和监理队伍,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大。部分销售企业在施工安全管理上存在短板,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频发。

2.1 承包商用工流动性大

由于销售企业施工项目规模小、利润率低,从事施工项目的承包商除管理人员之外,其余的用工是在当地劳动力市场临时雇用,造成了承包商用工不固定,临时工比例非常大,不利于承包商对其进行安全培训,承包商也不愿投入资源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承包商形成不了自己的安全文化,造成了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成品油销售企业施工项目风险点不熟悉,凭借以往经验施工,加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

2.2 安全培训效果不明显

按照销售企业关于承包商员工安全培训的规定:在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结束后组织书面考试或其他形式的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实际工作中,承包商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培训和考核不到位,走过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得不到明显的改善,违章现象比比皆是。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安全培训考核的目的是“要我安全”,减少和杜绝违章现象,最终杜绝事故的发生,而施工人员,甚至承包商却认为是走过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如何将安全培训知识与施工人员作业行为紧密结合、达到“我要安全”是下一步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

2.3 承包商未能发挥自身的安全管理作用

从近些年来销售企业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来看,承包商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现象,现场的施工安全基本上是依靠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承包商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产生了依赖性: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是甲方的事情,我们做好工程施工即可。这样一来,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处于甲方对承包商的被动管理,承包商对施工安全管理的主动性未能发挥。

2.4 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短板

成品油销售企业关于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如:没有到施工现场论证就对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批、现场施工交底工作不到位、特殊作业防护措施不到位、现场施工监管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等。此外,由于未能充分发挥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作用,造成建设单位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管,但有限的人员和工作时间无法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2.5 成品油销售企业的施工项目有其特殊性

成品油销售企业经营汽油、柴油等,危险特性较高,其项目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大,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挖掘作业等,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到盛装过汽柴油的油罐,油罐内油气浓度高,需要采取通风置换、佩戴呼吸用具等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作业中不但要防止油气闪爆,又要避免作业人员窒息死亡。成品油销售企业施工项目的特殊性,决定了施工过程中,必须方案可行、措施到位、监管到位。

3 解决对策

前面已经说过了安全管理工作对成品油销售企业的重要性,承包商在施工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成品油销售企业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对施工安全管理做一些探讨。

3.1 进一步转变观念,促使承包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成品油销售企业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提出了通过建立企业的安全文化、加大对员工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促使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在施工安全管理中,承包商未能发挥自身的安全管理作用,主要原因是承包商过多的依赖于建设单位的检查,即使是自身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安全问题也要等建设单位检查出来后再去整改,造成习惯性违章反复出现。作为销售企业,需要转变观念,即要促使承包商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将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起来,加大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一是要将销售企业成熟的安全管理理念灌输到承包商日常管理工作中。如建立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制度、安全属地管理等;进行施工安全经验分享活动、班前十五分钟安全教育以及身边风险隐患识别等。二是完善对承包商的考核工作,改变以往的结果性考核方式,增加过程性考核指标,即对一个承包商的年度工作的考核,不仅仅看是否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且要对其日常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违章行为的次数等进行考核,进一步提升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推行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可以按照施工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来提取,也可以是每年一次性向建设单位抵押一定金额的资金,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加大对承包商的考核,奖惩并举,调动承包商对抓好施工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将“反违章六条禁令”适用于承包商管理,“反违章六条禁令”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抓手,是工作中的红线,任何违反禁令的人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要敢抓敢管,严格执行禁令,确保施工过程受控。通过以上措施,目的是促使承包商真正认识到抓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观念上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促使施工安全管理局面的不断好转。

3.2 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聘请,在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时,必须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即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施工安全的监管;明确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监管履职不到位的处罚措施,若由此发生安全事故,可依法追究其责任;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安排具有安全资质的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监管;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方案的评审、施工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等,同时逐步拟定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办法,与相关联的承包商业绩挂钩,进一步提高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3 加大对承包商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

人的不安全因素是事故隐患的重要原因之一,承包商施工人员是工程施工的主要力量,只有培训教育才能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在无法改变承包商施工人员流动性大这一特点的情况下,只有扎实开展培训来弥补,承包商要加强对施工人员培训教育,一是要根据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方案,由于施工人员普遍学历低、素质不高,所以培训内容针对性要强,不要求多,除了油品危险性的常用知识外,其它的只要能够满足施工过程的需要即可。二是培训不要照本宣科,施工人员对于太深奥的用词不一定能理解,应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最好结合一些典型事故案例来讲,效果明显。三是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交流的方式,除了在施工项目实施前的集中培训外,还应开展每日上岗前的十五分钟安全教育,反复灌输安全知识。同时,建设单位也要加大承包商对施工人员培训效果的检查,确保培训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对于重点的施工作业,如高空作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要对关键的施工人员单独培训,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反复交底,确保施工过程可控。

3.4 建设单位自身要加大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力度

强化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直线责任和属地化管理,确保施工全过程受控。按照销售企业工程施工相关管理规定,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审批制度,建设单位要认真对承包商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在施工前建设单位要组织承包商、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等对施工作业计划书、风险评估结果、安全培训记录等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要进行现场核查,要充分的辨识作业存在风险,落实好相关防范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在施工中建设单位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发现违章行为或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及时停工要求整改,重新按规定审批后方能再次作业;施工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核实,确保现场没有遗留任何安全隐患,方可恢复现场。从整个施工过程个个环节把关,加大施工过程管理。

4 结论

对于承包商的施工安全管理,要充分调动承包商对抓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承包商要形成对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培训的意识;督促监理单位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建设单位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在几方面的共同作用下,可以将施工安全事故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甚至避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重视就有成绩,付出就有回报。

[1]李武忠.承包商安全管理中的瓶颈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C].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0.

[2]吴宗之.安全生产技术[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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