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 曾悦王斌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深圳作为一座移民城市,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劳务工投身特区发展。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进城劳务工“家庭化”迁移趋势日益明显,即务工人员由过去分散的、个人的流动向携家带口的举家迁移转变,他们的子女也就成为深圳流动人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该群体的社会问题融入已成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当前,学界对于劳务工子女的论述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维度: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教育权益和继续社会化。笔者认为,上述各种研究在路径取向上都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即缺乏将劳务工子女的社会融入作为家庭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来进行综合考察。本文尝试从外来劳务工子女、家长以及社区社会工作者的角度,来共同观察这一群体在社会融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本次调研采用了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我们在龙华新区、福田区、坪山新区通过随机抽样开展对外来劳务工子女的抽样问卷调查。总计下发5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50份,有效回收率为90%,共形成225个有效个案家庭。采用《劳务工子女社会融入状况调查问卷之家长篇》、《劳务工子女社会融入状况调查问卷之子女篇》和《劳务工子女社会融入状况调查之社区社会工作者篇》三项联合交叉问卷。采用S P S S 13.5统计软件来管理数据,并对其进行比较、分析和说明。
在概念建构方面,大多学者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心理、身份等多维度来界定社会融入。我们借鉴了杨菊华教授的论点,将社会融入定义为个体或群体(平等地)被包容进主流社会或各个生活领域的状态和过程。而具体到外来劳务工子女在深圳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其社会融入包括他们在家庭、学校和社区三个层面的城市适应状况。同时,我们还将外来劳务工子女定义为进入深圳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的子女,他们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父母进入城市,年龄一般在6-15岁之间。
从家庭层面来看,外来劳务工群体对于自身的身份存在较明显的认同困境。本文将这个问题设置为“您认为自己属于哪个群体”,大约有19.6%的人回答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也有20.9%的人回答自己属于农村人,还有34.7%的人并不清楚自己属于哪个群体。外来劳务工对自己的身份认同存在模糊性,而这种身份认同的模糊性同样反映到了他们的子女身上。
受访儿童在回答“你认为自己是深圳人吗”这一问题时,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认为自己是深圳人,约三分之一的人认为自己不是深圳人,约三分之一的人表示不清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外来劳务工子女对于自己的身份归属存在较大的分歧性和模糊性。
需要指出的是,在儿童问卷中,回答“你将来是否会成为深圳人”的问题中,同意的达到60.9%,不同意的只有4.9%。这说明外来劳务工子女对于自己未来成为深圳人的认同比例是较大的,因此,我们可以推断该群体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意愿积极融入城市生活的。
通过数据分析,我们总结外来劳务工子女存在以下心理问题:一是缺乏自信心和主动性;二是性格比较孤僻、独来独往;三是人际交往单一。
我们将自信心与主动性这两个变量合在一起,设置了三个问题进行调查,即“你愿意主动和老师交流吗”、“平时你是否主动向老师提问”、“平时你是否主动向同学请教或讨论问题”。在交流意愿上,约有30.7%的人表示偶尔愿意主动和老师交流,约有63%的人表示偶尔主动向老师提问,其约50%的人表示偶尔主动向同学请教或者讨论问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约有12%的孩子存在经常或者总是感觉到孤独的情况,约有50%的劳务工子女只与来自同一地区的同学进行经常性的交往。
在社区层面主要存在的不利于外来劳务工子女融入的最大障碍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社会参与度较低;二是受社会歧视程度严重。
在测量外来劳务工子女的社会参与度时,我们选取了他们做义工的意愿和到社区服务中心参加活动的情况作为指标。51.3%的外来务工家庭表示没有做过义工,还有12.1%的人并不清楚自己是否做过义工。而就参与社区服务中心活动的情况来看,大约有33.9%的孩子偶尔去社区服务中心活动,还有23.3%的人从来不去社区服务中心活动。
在调查社会歧视和偏见的问题时,我们发现外来劳务工子女在社区承受着不同程度的歧视。从社工问卷的分析来看,50%、43.8%、56.3%的社会工作者认为社区居民对外来劳务工子女存有“不讲卫生”、“不文明”、“缺乏教养”的偏见。而就劳务工子女自身的感知情况来看,6.31%的受访对象表示他们经常遭受别人的嘲笑,有57.66%对象表示他们偶尔遭受他人的嘲笑。
城乡二元体制长久以来一直都是我国社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障碍,随着农民工子女进城,户籍制度越发成为外来人员融入的首要障碍。有60.6%的外来劳务工反映,在深圳的困难是职业受限而引起的收入低下,而49.8%劳务工则认为是户籍限制导致的子女上学困难。
在回答“哪些服务对您有所帮助”时,“放宽户籍政策限制”以55.7%的比例高居首位。其他对外来劳工有所帮助的服务,依次为社区服务中心的活动(45.8%)、加强社会保障建设(42.0%)、劳动技能培训(39.2%)、义工服务(30.7%)、居民互助小组(22.6%)。不难发现,这些服务需求都指向了社会福利的均等化。总而言之,放宽户籍政策限制已经越来越成为广大外来劳务工群体的社会需求,这是解决他们的子女上学难的重要途径,也是该群体未来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依靠。
首先,要意识到劳务工子女社会融入困境的多元性成因。因为它在不同程度涉及了二元体制和社会设置。具体来说,中国城市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割政策,使得他们被城市所区隔并被打上“另类”的标签。因此,劳务工子女的弱势地位是由于其家庭在社会上的不平等就业,在教育上的不公平机会以及在社区生活中的不充分参与等原因造成的。
其次,我们还应该认识到劳务工子女的社会融入问题是社会建设的题中之义。郑杭生教授曾指出,社会建设从正向上看,就是要在社会领域或社会发展领域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要解决外来劳务工子女社会融入的问题,就必须让外来劳务工及其子女也享受到改革和发展带来的成果,促进他们的社会融入,帮助他们从农民、农民工的身份转变成真正的城市市民。
在当前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大背景下,团市委作为有别于传统的双重管理体制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其肩负着“孵化培育、协调指导、自治自律、集约服务和党团建设”等任务。团市委处于服务劳务工子女的枢纽地位,能够通过健全的组织系统和有效的服务支持,加强统筹协调与纽带联系,促进同类型、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共同服务劳务工子女。因此,团市委在政策平台的搭建和有效资源的重整上,为劳务工子女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多维度的支持。
一方面,培育相关社会组织,促使服务专业化发展。一是充分利用好青年社会组织总会、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市义工联的政策导向、服务配置和有效资源,对专门从事劳务工子女服务的社会组织给予倾斜性的帮扶和支持;其次,推广针对劳务工子女的服务项目,从传统的“搞活动”升华到专业的“做项目”,实现帮扶资金得到最优化的运用;最后,统筹全市的劳务工子女服务组织,避免盲目建设、重复服务和零散发展,以构建出适应深圳本地的劳务工子女融入模式。
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共青团阵地,提升融入服务的质量。阵地的转型与升级成为了团市委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和提升服务品质的关键所在。一是加强青少年宫的改造升级,实现青少年德育、青少年素质拓展和大家乐文化展示功能的整合,通过市级团组织阵地的发展,带动劳务工子女的课余生活的丰富和能力素质的提升,共享优质资源,进一步培养外来工子女的家园意识和城市意识。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综合团委的建设,将工作重点下移到流动家庭的服务层面,以服务为宗旨开展团组织活动,服务对象为外来青工家庭。主要开展文化娱乐服务、城市文明和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与法律咨询、知识技能培训、婚姻恋爱指导等活动。三是大力推进U站服务,发挥U站的阵地作用,推进U站志愿者与社区志愿者有效联动,依据各个社区劳务工子女的需求,结合U站文明服务、主题服务、城市宣传和体验服务的功能,共同开展服务该群体的相关内容。
以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导向,着力实施“青年幸福工程”,切实维护外来务工子女的合法权益,充分发动志愿者的社会力量,以项目促服务,以关爱促和谐,构建专业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流动儿童的素质和能力。
一方面,大力动员志愿者参与服务,形成“社工+义工”联动模式。通过志愿者服务来提升劳务工子女的社会融入程度是共青团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一是组织志愿者针对外来务工子女面临的困难开展相关服务,使他们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通过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帮助使他们摆脱成长的困境;二是积极引导外来劳务工子女加入义工队伍,参与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正面的宣传报道,使外来劳务工子女在获得社会认同感的同时,增加他们的社会融入度。需要指出的是,志愿者服务虽然能够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到关爱劳务工子女的议题中来,但是我们更提倡一种“社工+义工”联动的新型发展模式——社工带领义工,义工协助社工,“双工”共同参与的有效协作模式。
另一方面,推进社会工作项目化运作,促进融入服务持续深入。“项目化运作”不仅意味着社会组织能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出色完成工作目标并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也是其从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其他组织获取经费支持的必要前提。共青团深圳市委通过不断的探索,总结出一条以项目带动儿童,以项目凝聚精神的新路子,依托项目的实施,使相关服务形象化、具体化、生动化。通过创新活动形式、利用活动效果来影响一批青少年受众,这也包括社区青年、学生群体、劳务工子女和其他弱势青少年群体等。
我们必须认识到,项目化的服务并不是单一的“花架子”,而是通过社区服务中心的平台,实现多项目之间的“搭台唱戏”。对于劳务工子女的社会融入问题来讲,它牵涉的不仅仅是儿童的发展议题,更是关联着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多形态主体。所以,针对单一对象和内容的服务形式已不能完全解决劳务工子女融入社区的相关问题。团市委一方面通过“青春家园”项目带动多个其他子项目的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联合其他部门,形成服务项目的组团化、集群化和规模化。
[1]杨菊华.从隔离、选择融入到融合: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的理论思考.人口研究,2009(1).
[2]郑杭生.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研究与中国社会学使命.社会学研究,2011(4).
[3]吴新慧.关注流动人口子女的社会融入情况——社会排斥视角.社会,2004(9).
[4]熊易寒.整体性治理与农民工子女的社会融入.中国行政管理,2012(5).
[5]韩世强.农民工子女:类型分化及其社会融入的制度逻辑.中国青年研究,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