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德荷
(庆元县统计局,浙江 丽水 32 38 00)
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的城乡住户调查是分开进行的,两项调查的指标、口径、范围、标准、方法都不尽相同,只能分别提供城镇、农村居民收支数据,难以精确测算全体居民的收入、支出情况。这就要求统计部门按照一致的标准、口径、范围、指标、方法调查取得城乡居民收支数据。因此,建立可比的居民收支调查——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是统计部门势在必行的一项重大改革。
2012年,浙江省全面铺开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完成了调查样本小区抽选、摸底、开户、试记录等前期工作。12月1日正式开始2013年记账工作。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对一体化调查工作的一些见解。
丽水庆元县地处浙西南,是浙闽交界的偏远小县。总面积189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85万人。根据《浙江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要求,全县抽取10个调查小区,208宅样本户。样本小区分布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其中,社区有86宅,占41.3%;村有122宅,占58.7%。自一体化调查工作开展以来,庆元县统计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1.领导重视、组织保障。一是庆元县政府专题下发了《关于开展我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加强住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向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明确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及任务。二是统计局专门设立了本次调查的临时机构,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设立了业务组和综合组,负责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三是县政府文件明确要求,被抽中涉及调查任务的10个乡镇、街道必须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牵头一体化调查工作,并落实一名专业人员负责具体业务。
2.宣传到位、资金护航。自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开展以来,庆元县全面铺开一体化调查宣传工作,对各有关社区、街道、村庄进行拉横幅、贴标语宣传,并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刊登宣传文章,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以及发动;庆元县政府及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一体化调查工作,配套落实充足的资金。
3.精心组织、加强培训。一是县乡配合,加强培训。根据不同的阶段多次组织各小区辅助调查员业务培训会和座谈会。针对每一个阶段的任务进行详细地讲解,对可能碰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归类分析。二是走访入户,跟踪指导。统计局业务人员在摸底、开户、试记账、记账等阶段分别对各调查小区进行入户指导,尤其是对底子薄、基础差的样本小区进行跟踪指导,为切实提高一体化调查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领导重视、人员到位、宣传有力,资金保障,确保了庆元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的顺利有序地开展。但仍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调查数据质量和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1.调查费用低,调查积极性不高。庆元县是贫困县,2012年地方财政收入仅为2.15亿元,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专项经费相对不足。虽然为了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庆元财政已经调剂经费增加一体化调查经费,调查员补贴提高为每月200元,记账户补贴每月40元。但平均记账户每天只有1.3元补贴,工作量与报酬不成正比。目前很多记账户都是碍于人情接受记账,势必影响调查质量。此外,调查员基本由社区干部和村里的会计担任,他们工资待遇偏低,调查补贴又少,导致调查热情不高,最终会影响调查质量。
2.记账户不稳定,增加调查难度。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尤其是偏远调查小区,常住人口呈逐年减少态势,人口流动量大,换户概率高。按照方案规定每年有50%的户要进行换户记账,最终会出现无合适人选记账的情况。同时,留守人群中主要是妇女、老人和儿童,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他们即使有记账愿望也是力不从心。因此,地处偏远的调查小区找到合适的记账户难度较大。在城镇,虽然记账人员相对好找,但这些居民相对收入较高,很多人忙于工作,也不愿为有限的记账补贴而接受记账。
3.调查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困难。辅助调查员大部份是村里的会计和社区的工作人员兼职。由于大部分村会计岗位缺乏竞争机制,基本采取连任制,因此村会计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据调查,辅助调查员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60%,50岁以上占35%。调查员素质参差不齐,理解能力、业务能力也是参差不齐,势必影响调查质量。
4.调查报表指标繁杂,填报难度较大。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中,需要住户填报的报表有现金和实物收支账。有四张报表,分别为实物产品和服务收入账,自产自用实物账,现金收入账和现金支出账。各种账页涉及指标较多,表内、表间逻辑关系较为复杂,一些收支在实际填报中不能简单明显归类,难以把握。尤其是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理解能力较差的记账户,无疑加大了报表的填报难度,从而影响报表质量。因此导致个别记账户因为记账的难度和繁琐,中途退出,影响记账的持续性。
5.法律意识淡薄,执法难度大。《统计法》颁布已三十周年,但由于宣传力度、执法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知识缺乏应有的了解。广大城乡居民对《统计法》知之甚少,有的根本没听说过有这部法。虽然《统计法》第七条中明确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但从实际运作来看,对待个人违法行为缺乏可操作性的办法,对那些不支持、不配合的个人,缺乏具体的约束、惩戒措施,致使《统计法》在实际执行效果中大打折扣。
1.提高补贴和待遇,调动调查员和记账户积极性。要确保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的源头数据质量,首先要调动调查员和记账户的积极性。建议一是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该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以上级补助与县、乡配套资金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住户调查经费。适当提高调查员和记账户的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二是从省、市、县自上而下设立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专项奖励资金,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年终评选出若干“优秀调查员”和“优秀记账户”并进行表彰奖励,对获奖人员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公开表扬。三是探索将“优秀记账员”和“优秀调查员”列入推选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候选名单中;或者列入评选其他各项荣誉奖项的加分项目中。
2.采取日记账与季度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欠发达地区大部份都存在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常住人口较少、留守人群文化程度低等问题,这给平时记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如果把这些样本小区替换掉,又不能代表整个县的实际收入水平。建议欠发达县因地制宜地采取记账与季度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来实现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对于采取日记账难度大的个别偏远样本小区可以灵活采取季度一次性调查方式获取收支数据,如此文化程度较低的留守人群也可以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解决了每年轮转组换户难,找不到人记账的问题。
3.加强记账户、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及管理。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及指导,以提高调查员和记账员的业务能力。采取培训会和座谈会的方式,提高调查员的调查能力和业务指导水平;定期到各记账户家中进行面对面的辅导记账工作,以提高记账户的记账水平。二是重视与调查员、记账户的沟通与联系,加大人情投入。经常到调查员、记账户家中访问,谈谈心,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和生活中碰到的难题和困难,给他们送去统计局的关怀和温暖。如:生日蛋糕、节日贺卡、生病慰问等。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朋友关系。使调查员和记账户能够理解和支持一体化调查工作,心甘情愿地主动为我们做事。
4.改善报表设计、推行电子记账,减轻记账工作量。一是改善报表设计及报表数量。现有报表指标太多,表内表间逻辑关系较为复杂,文化层次较低的调查员和记账户很难理解部分指标的真正含义。这就要求统计部门设计简单而可行的报表,让各个层次人群都不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就能填写。二是采取手工记账与电子记账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手写记账费时又费力,可以设计电子记账程序,循序渐进地推行电子记账。在城镇区域内工作繁忙、经常外出且又会上网的部分人群可以采取电子记账。
5.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一是要大力开展《统计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执法,坚决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把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三是将统计执法与文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纠正违法行为,体现文明执法。在统计部门与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对象之间营造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的和谐统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