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利娜,郭丽娟
(1.太原理工大学 期刊中心,山西 太原 030024;2.太原理工大学 政法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加快农业增长速度,解决农业生产与人口增长之间的矛盾,我国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政策,使农户代替农民公社,成为了农业经营主体,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和农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升级及生产技术的进步,这种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农业生产方式逐渐显现出一些弊端,主要表现为:(1)这种分散的经营方式使得土地分布较为零散,难以形成一定规模的经济效益,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这种分散的经营方式既难以对接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也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从而导致农户在与原料供应商、农产品加工商、农产品贸易商,以及其他国家农产品生产商进行竞争时,往往处于劣势的地位;(3)这种分散的经营方式与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方向及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难以满足人们对其质量的要求,农业生产边际效益低下,农民增收缓慢。因而,在这一历史条件下,为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农业产业化应运而生。
自1993年作为一种尝试在山东省潍坊市率先实施后,农业产业化在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开始实践,进而在全国各地得到推广并逐渐衍生出多种经营模式。同时,国内也开始对农业产业化的内涵和实质展开了广泛的研究和探讨。经过近二十年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作为推动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指明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向,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1],农业产业化进入了创新阶段。2012年,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深入落实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方向,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市场需求为坐标,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创新流通方式,不断拓展产业链条,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2]。近几年来,农业产业化向着健康、环保、可持续化的方向发展,关于生态农业产业化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资源和经济状况差异较大,在实践中逐渐呈现出多种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总结起来主要有龙头企业带动模式、中介组织带动模式和专业市场带动模式,其特点分别如下。(1)龙头企业带动模式,是我国目前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产业化经营模式,其基本形式为“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和农户作为该模式中的两个利益主体,通过契约关系建立相对稳定的经济联系,结成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进行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农户依据合约,定时定量向龙头企业提供农产品。两者最终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链,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该模式能够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以契约的方式将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结合在一起,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而且,通过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可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但是,龙头企业和农户在生产规模、技术手段、市场信息、劳动力素质等方面相差悬殊使得这种模式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2)中介组织带动模式,是以专业性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为中介,通过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等利益联结机制,将众多分散的农户联系起来形成统一的经营群体,中介组织向其提供生产、加工、销售等服务,带动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从而实现规模效益的模式,其基本形式为“中介组织+农户”。这种模式在契约农业的基础上加入了中介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农户的利益,避免力量相差悬殊的企业和农户直接联系,降低企业对农户的控制力度。但是目前我国中介组织的发展还不成熟,规模小,管理不规范,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销售等方面的作用十分有限,与农户和企业的合作关系不稳定。(3)专业市场带动模式,是指围绕当地产业优势,通过培育和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市场带动农民从事农产品生产,并通过与农户签订合同或成立联合体,直接带领农户进入市场,将农产品通过市场这一交易平台销售出去,从而带动区域支柱产业发展的经营模式,其基本形式为“专业市场+农户”。这种模式能够顺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专业化和集约化要求,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形成产业优势,扩宽商品流通渠道,提高经济效益,但是也存在着规模小、设施差、竞争力弱、带动力小、政企不分、资金投入不足、农产品价格波动大、销售渠道不稳定等缺点。除了以上三种主要模式外,目前又衍生出了以“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的生产经营模式。
1995年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思路基本形成,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以来[3],山西省农业产业化主要发展了以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和科技实体带动型为主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扶持政策,按照“工业化理念、产业化运作”的思路,围绕畜牧、杂粮、蔬菜、干鲜果、中药材等重点产业,依托重点龙头企业,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企业数量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条逐步延伸,技术水平及自主创新能力不断进步,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市场销售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日益增强,产业基础初具规模,形成了雁门关生态经济畜牧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园艺经济区和东西两山干果、杂粮经济区三大区域[4]。
调查显示,2010年山西省共有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88家[5]。在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公布的359家企业中有:山西紫林食品有限公司、山西华晟果蔬饮品有限公司、山西太谷通宝醋业有限公司、长治市太行紫团饮业有限公司、山西天鹏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山西瑞盛种植有限公司、汾州裕源土特产有限公司、翼城县大众饲料有限公司、山西大寨饮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6]。至此,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3家。2012年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816亿元,同比增长29.7%。连续3年,山西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都保持23%以上的增长幅度[7]。2012年山西省采取财政贴息、财政补助和财政有无偿相结合的扶持方式,全年共投入资金21.99亿元,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171个,其中种植项目29个,养殖项目47个,农产品加工项目87个,流通设施项目8个[8]。
然而,山西省农业产业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各经营模式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与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相比,其在组织模式、运营机制、扶持政策、人才素质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1)有关政策和措施落实不到位;(2)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和作用有限;(3)农业市场体系尚未健全,农民市场意识尚未完全形成;(4)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发展缓慢;(5)生产经营观念落后,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程度低;(6)企业管理、人才管理水平不高;(7)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不高,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8)基地建设落后;(9)投资主体和融资手段单一;(10)土地流转进程缓慢,严重制约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水平的提高。
为了推进山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山西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从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等方面构建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体系和框架,提出以下对策。
1.加强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支持体系,采取多种措施,如政府补助、贴息、贷款等,对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户给予支持,对优势、特色农产品给予扶持;大力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鼓励企业和农户参险;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2.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政府应增加财政投入,并在金融、税收、贸易、土地、科技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各地应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主导产业,提高企业的加工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产业链建设,打造一批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带动区域性特色农业发展[2]。
3.大力加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鼓励创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和规范现有合作经济组织,制定政策,明晰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不断增强其在农户与企业之间的调节作用。重点扶持产业特色明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合作经济组织。
4.抓好示范基地及园区建设。根据山西省资源分布特点,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发展以畜牧、杂粮、蔬菜、干鲜果、中药材为主的优势产业。鼓励大中型企业建设高标准农畜产品原料基地及示范园区,实行标准化生产、企业化管理,促进传统农业改造升级。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规模大、特色鲜明的新型企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道路,从而加速占一定优势地位的产业基地的形成。
5.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批发市场建设。根据山西省农畜产品企业产业的布局和商品的流向,建设一批功能完善、集散及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产地专业批发市场[9]。改善市场设施、扩大市场规模,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物流信息交互平台,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
6.强化产品标准,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育知名农产品品牌。此外,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协调各产业主管部门,邀请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联系当地实际,制定和修改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并对种养殖过程中各环节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产品。
7.实施人才战略。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及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且组织专家、学者、技术骨干深入到县、镇、乡对种养殖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走进企业,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以企业为主体,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工程中心,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参考文献:
[1] 中国经济网.党的十六大报告(全文)[EB/OL].[2003-10-09].http://www.ce.cn/ztpd/xwzt/guonei/2003/sljsanzh/szqhbj/t20031009_1763196.shtml.
[2]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EB/OL].[2012-03-08].http://www.gov.cn/zwgk/2012-03/08/content_2086230.htm.
[3] 金建强.奏响向农业要效益的强音——改革开放30年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综述[J].农产品加工,2008(9):5-7.
[4] 温凤麟.山西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再思考[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5):101-102.
[5]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EB/OL].[2010-05-28].http://www.sxnyt.gov.cn/ztzl/513gc/tzgg/201106/t20110602_11776.shtml.
[6]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关于公布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EB/OL].[2012-02-27].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z/201202/t20120227_2490973.htm.
[7] 中国农业新闻网.山西农业产业化迈入新阶段[EB/OL].[2013-01-25].http://www.farmer.com.cn/xwpd/dfny/201301/t20130125_802428_1.htm.
[8] 新华网.山西:21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EB/OL].[2013-03-16].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03/16/c_115050356.htm.
[9] 山西省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发展研究》报告-山西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EB/OL].[2009-08-22].http://www.shanxigov.cn/n16/n8319541/n8319612/n8322 053/n8324992/n8381719/n9824793/10503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