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诚
(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201419)
造纸化学品工业是造纸工业的上游产业,因此两者的关联度非常密切,现代造纸工业在制浆、抄造及成纸后加工的整个造纸生产的全过程中,都离不开各种化学品的应用。20 多年来,两大行业一直是相辅相成,携手共进。在我国造纸工业取得跳跃式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造纸化学品工业的科技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开发了许多专用造纸化学品并实现产业化。这些专用造纸化学品在国内造纸企业推广应用后,成功地解决了抄纸中的各种技术难题,明显提高了纸品的质量和档次,不但推动了产品的升级换代,还大大降低了造纸废水的污染。
虽然我国造纸工业从2001年至2011年以年均10%以上的速率增长,造纸产量有了重大突破,2010年达到9270万吨,连续三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老大,但在纸品结构和质量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很大。就拿近几年研制开发成功,目前市场上大量使用、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食品包装纸板之一的液体无菌包原纸来说,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由于其特殊的使用要求和配套的专用造纸化学品的贸易技术壁垒,国内没有一家造纸厂能够生产,全部需要从国外进口。因此,中国要由造纸大国转型成为造纸强国,必须大力开发应用创新型的绿色造纸化学品,纸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就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我们通常所说的食品安全既包括食品本身的安全,也包括包装材料的安全。食品安全了并不等于流通到餐桌上和进入人们口中的食物就一定是安全的。食品安全危害除了来自于食品本身和食品链全过程之外,还来自于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的危害。食品包装被称为食品的“特殊添加剂”或“隐性添加剂”,作为食品的“贴身衣物”,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在一定时间、温度、湿度、酸碱度等条件下,劣质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中含有的不法添加剂,即有毒有害物质(如铅、镉、铬等重金属,甲醛、苯、多氯联苯等)会释放出来,迁移并渗人至食品中,造成食品污染而又不易被察觉,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导致各种慢性、亚慢性甚至癌症疾病的发生,尤其会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发育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所以,作为食品安全最后的保护者,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的安全性与卫生性,实际上也就等同于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2009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强调: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包装纳入食品安全的范畴,重要性提升到了与食品质量同等的高度,这标志着我国食品包装安全意识的一大进步,也表明了国家有关部门整顿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
早在2008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已发布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所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者,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additives used for food containers and packaging materials)的定义是:
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为满足预期用途,所添加的有助于改善其品质、特性或辅助改善品质、特性的物质;也包括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所添加的为促进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而不是为了改善最终产品品质、特性的加工助剂。
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食品包装都制定了高标准,并不断提高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的安全指标。当前国际上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的规定可以分为两大体系,一种是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穷举”列出的“许可名单”,另一种是列出禁用添加剂的“禁用名单”,即在标准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并随着技术的逐步发展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对这个“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名单不断更新。经过多年实践之后,“禁用名单”被发现存在着一个很大的缺陷:缺少对新物质的约束力。当一种新物质出现时,因为它不在现有的“禁用名单”之列,因此可以随便应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当中,法规无法管理。因此,原来制定“禁用名单”的日本和韩国纷纷转向“许可名单”制度。欧美和中国目前都采用“许可名单”制度。
根据《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使用原则是:
(1)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在与食品接触时,在推荐的使用条件下,迁移到食品中的添加剂及其杂质水平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2)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在与食品接触时,在推荐的使用条件下,迁移到食品中的添加剂不应造成食品成分、结构或色香味等性质的改变。
(3)使用的添加剂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的用量。
(4)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标准。
近年来,在全球环保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研制和开发食品包装纸板已成为我国食品和包装行业的共识。从本世纪初叶至今,食品包装纸板在我国的大规模生产能力已经形成,已建和在建的食品包装纸板生产能力将达到数百万吨。这个量和我国造纸工业将近1 亿吨的年产量相比虽然微不足道,但与白纸板1300 多万吨的年产量比,也要占到20%左右的份额,而且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今后药品、化妆品和香烟等包装纸板的卫生要求都要向食品包装纸板看齐。因此,食品包装纸板的产量在今后几年将处于不断上升的过程中。所以,针对我国造纸行业食品包装纸板这一新品种崛起的实际情况,造纸化学品行业大力开拓绿色环保造纸化学品新领域,即重点开发一批适用于纸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的添加剂——食品包装纸板专用造纸化学品已迫在眉睫。
食品包装纸板作为纸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主体,应归属于白纸板大类,也分为涂布类和非涂布类两大产品。据此,食品包装纸板与社会白纸板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即造纸化学品的种类可以说是大同小异。但是,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
第一,食品包装纸板所用的全部造纸化学品必须是列入国家强制性标准GB/9685-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允许范围内的产品。其产品质量除了要达到其本身的技术标准以外,还必须同时符合食品卫生的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食品包装纸板所用某些造纸化学品必须满足其特殊的使用要求,如抗热水、乳酸和双氧水边缘渗透的能力,耐油脂渗透的能力等,其中尤其是抗液体边缘渗透的能力。
第三,食品包装纸板中绝对不能使用荧光增白剂。因为荧光性物质不同于一般化学物质,它不容易被分解、排除,积蓄在体内会影响细胞的正常发育和成长,严重的会引起细胞变异,削弱免疫力,危害人体健康。虽然国家标准GB/T 5009.78-2003《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中允许每100cm2的产品中荧光性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5cm2,但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植物(如竹子)本身含有荧光性物质。所以,决不允许人为添加荧光增白剂。
目前国内已经研制开发成功的食品包装纸板主要有:用于液体食品包装的液体无菌包原纸、牛奶卡原纸、纸杯原纸、面碗原纸和餐盒原纸等;用于固体食品包装的单面涂布食品卡、高松厚度单面涂布食品卡、餐桶原纸、高松厚度防油食品卡等。这些产品通常所用的造纸化学品主要有:用于浆内添加的施胶剂、干湿强剂、淀粉、填料、杀菌剂等;用于纸机湿部的助留剂、助滤剂、消泡剂、层间喷淋淀粉等;用于纸板表面涂布的表面施胶剂、瓷土、碳酸钙、胶乳、涂布淀粉、羧甲基纤维素钠、润滑剂、分散剂、抗水剂、抑泡剂等;其他还有调色用的染料、颜料等。上述化学品绝大部分都已列入GB/9685-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之中,有些正在申报许可审批中。
前已述及,用于液体食品包装的食品包装纸板,其抗边缘渗透能力是一项重要的关键技术指标,特别是液体无菌包原纸和牛奶卡原纸等,必须同时具有抗热水、乳酸和双氧水边缘渗透的能力,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技术含量是较高的,所用的造纸化学品也是专门研制开发的,但目前国内还很少有能够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化学品,现在大部分企业仍采用进口产品。
此外,用于生产高松厚度防油食品卡的抗油剂,也是进口产品的一统天下,主要采用的是含氟化物的抗油剂,质量虽好,性能也佳,但价格十分昂贵。目前已有国外知名化工企业正在研制开发脱离了氟化物的全新水溶性抗油剂产品,并且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和进展,将要进行中试和生产性试验,相信该项研究成果如果成功的话,会具有很强的价格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目前,市场上用于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添加剂种类繁多。发达国家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种类在3000 个左右,因此即使新修订的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由GB/9685-2003的仅60 余种增加到959 种,几乎是原来的15 倍,但与实际相比,这959 种添加剂仍然无法满足食品包装行业目前的使用需求。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强调“未在列表中的物质不得用于加工食品用容器,包装材料”。但是,由于添加剂新品种的更新速度很快,有许多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使用超出列表中所规定的添加剂。针对没有列入新国标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卫生部于2011年3月24日以卫监督发〔2011〕25 号文的形式,发布了《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用以规范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许可范围、申请与受理程序及需要提交资料、安全性评估等内容。生产企业可以向卫生部提出行政审批,经审批许可后方能使用。
规定明确指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许可的范围,以下情况应及时报卫生部行政许可审批:
(1)尚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其添加剂;
(2)扩大使用范围或者使用量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其添加剂;
(3)尚未列入食品用消毒剂、洗涤剂原料名单的新原料;
(4)食品生产经营用工具、设备中直接接触食品的新材料、新添加剂。
由卫生部负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许可工作,制订安全性评估技术规范,并指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技术审评机构,负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申报受理、组织安全性评估、技术审核和报批等工作。
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审评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理化特性;
(3)技术必要性、用途及使用条件;
(4)生产工艺;
(5)质量规格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报告;
(6)毒理学安全性评估资料;
(7)迁移量和/或残留量、估计膳食暴露量及其评估方法;
(8)国内外允许使用情况的资料或证明文件;
(9)其他有助于评估的资料。
申请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用新添加剂的,还应当提交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资料。
根据技术评审结论,卫生部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现代造纸工业的发展离不开新型高效造纸化学品的应用,而造纸工业的发展也必然带动和促进造纸化学品产业的发展成长。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纸张消费和生产国,需要一支强大的造纸化学品科研开发与推广应用的技术队伍和生产企业的支撑,也必然会带动和促进造纸化学品产业的成长壮大,以及两个产业的密切合作。
食品包装纸板的快速发展,为造纸化学品的发展提供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相信国内造纸产业和造纸化学品产业之间相互支持配合,并肩共同发展,一定能不断开发出更多优质、高效,适用于纸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绿色、环保的新型添加剂。
[1]董金狮.解读GB9685-2008、答疑食品包装相关标准和法规[N/OL].包装行业资讯博客,2009-11-02.http://blog.sina.com.cn/packaging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