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德
(长春大学 人文学院,长春 130022)
“现在人们离开大众传媒已无法生活”[1]。这句话原本用来形容“大众”生活,现在用来形容大学生的生活亦不为过。有文章说“尤其是青少年人群,他们成为新媒体应用的主体,不但普及率几乎达到了100%,并且他们在应用新媒体方面程度较深,已经广泛地应用在自己的生活、学习、交友等方面。……,手机更是成为必不可少的通讯联络工具,随着3G时代的到来,手机也将具备更多的媒体功能”。[2]既然媒介已经像空气、阳光和水一样成为大学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那么大学美育就不能不思考新媒体与大学及大学生的关系问题了。笔者不惴浅陋,尝试从传播学的角度讨论一下新媒体与大学审美教育结合的可能性问题,请读者方家指正。
笔者认为,在新媒体时代审美的自由性质在新媒体互动传播中得以充分体现,大学生通过互动获得了传统美育所难以给予的审美体验。新媒体为大学生实现主体性追求提供了平台。面对此种情况,大学美育应积极思考新媒体视阈下的高校与大学生的关系、美育内容与方式等问题。
在探讨新媒体美育诸多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对传统美育根本问题作一番讨论。从传播学的角度看,传统美育的“传播效果”是不理想的。于文书先生评价说,“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大多数学校没有审美教育机构、队伍以及实施的计划,领导重视不够的情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对美育的理解也有很大的偏差。在教育中,由于对工具理性的强调和审美教育的缺失,致使一些学生情商偏低,审美感受能力迟钝,创造性思维较差,呈现出综合素质欠缺的‘单面人’症状”[3]。笔者认为,除去制度、机构、队伍等客观因素之外,造成“效果不佳”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传统美育信息的单向直线性传播。
传统美育的思想政治性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美育活动的单向性。大学的管理者与教育者一般都会认同这样的观点:“要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将审美教育作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以美育人[3]。”也就是说,美育是具有一定的政治属性的。传统教育视野中,大学的教师与管理者是教育的主体,而大学生则是受教育的客体,是被“塑造”的客观对象。以传播学的视角来看,学生被“塑造”的过程就是被“灌输”、“劝服”的过程,被“劝服”的过程就是美育信息由上至下传播的过程。施拉姆认为“多半的垂直流动的传播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的。且权威人士更多的是自上而下传播,更多的信息从他们向下流动,而不是从下面流向他们。政府向公民流动的信息多,公民向政府流动的信息少”[4]103。学生处于信息流的下游,属于被动状态,难以向上游的学校传递信息,实现主体性互动,由此便形成了美育信息传播的单向性特点。拉斯韦尔“五W”公式可以把这种传播的单向性突出地表现出来。如图1所示:“五W”中的“谁”指学校(教育者、管理者);“说什么”指美育信息;“通过什么渠道”指课堂、广播、谈话、活动和校园环境等;“给谁”指大学生;“取得什么效果”指大学生对美的感受、鉴赏、创造的能力。这个公式表达的观点就是:传播,就是一种劝服性过程[5]18。
图1 拉斯韦尔“5W”公式
“劝服性”传播忽视了传播的某些因素而使大学美育不能获得理想的效果。“五W”中的第一个环节“谁”受到自身和社会等干扰因素的影响,会具有不同的思想、情感和价值观念,对于“美育”诸多问题的理解也存在偏差。但是,因为处于信息流的最高位置,显得自信满满,因此,对自身及其后面四个阶段的实际“效果”产生了过高的预估。第二环节的“说什么”重点关注传播内容,而忽视了技巧和策略问题,更忽视了被传对象多样复杂性问题,使得美育信息缺少统一性、亲和性。“统一性”是指关于理论与实践的信息统一,关于理想与生活的信息统一,关于学校与社会的信息统一等等;“亲和性”是指美育活动契合于学生需求,直接指向学生内心,为学生所“喜闻乐见”。这两点在单向美育中都有所消损。第三环节的“渠道”从整体上看明显具有单向特性。例如上课,传统的教学多以老师讲、学生听的方式为主;再如校园活动,多数是首先规定主题,然后由学生参与,其间学生是被动者,缺少主体性交流与信息反馈。也就是说,“渠道”里流动的信息主要来自上游而非下游。第四环节“对谁”是被劝服者,他们既有社会性也有个体性,与第一环节的“谁”是不能对等的。因此,来自第一环节的审美信息是不能被被劝服者全盘接受的;另外,这些审美信息经过第二、第三环节之后已经有所耗损,至第四环节时其产生的作用也是要打折扣的。第五环节“取得什么效果”的判断标准是“是否被劝服”。
考察今天的大学生审美感知、鉴赏和创造能力,可知其“效果”并不理想。单向传播模式的观点认为,如果没有被“劝服”,那么就需要新一轮的并且强化了的信息传播。这种做法忽视了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容易使大学生产生厌烦心理,从而拒绝或逃避美育活动。罗杰斯曾指出:“当一个人认为传播是单向与劝服性的,或抱着是信源(传者)利用传播以使受众产生改变的观点时,关于心理效果与机械因果论的偏见就产生了。[6]248-250”这种偏见表现在学校的管理者与教师身上就是美育模式的固化。这种固化在新媒体时代显露出它的严重不足,其结果就是部分大学生疏离于大学校园,嘲笑精英式的审美观点,沉迷于网游虚拟世界,醉心于时尚与大众生活。虽不能武断学生的做法绝对不可取,但至少如于文书先生所说的“单面人”症状,这是美育所不愿看到的。
传统美育的“劝服”式缺点,或许可以在新媒体美育中得以克服。新媒体是“由所有人面向所有人进行的传播”,其本质在于“互动”。所谓“互动”,是指“参与双方(A和B)一起创造和分享信息、赋予信息意义,以便相互理解”[7]51。“它使每个人不仅有听的机会,而且有说的条件。”[9]因此,建立于新媒体之上的美育就可以克服传统美育的单向传播的“劝服”式缺点,实现大学生在美育活动中的主体性角色。
审美信息由学校传出至学生,学生作出理解并且产生新的意义,之后反馈至学校;学校接收并赋予新的意义,再次传出至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审美的观点既被学校修定,亦被学生修定。经过几番互动,最后实现观念的“相互理解”。例如:教师将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赋予艺术美的意义,展示给学生。学生虽接收了信息但并不一定全盘接受其“意义”。于是学生重新创造,在蒙娜丽莎嘴上画一撇胡子,或者给她带上眼镜,或者给她戴上帽子等等(这些做法,在电脑和手机里是非常容易实现的),于是“蒙娜丽莎”便具有了新的“意义”。学生把这个意义经由新媒体反馈给学校。此时,学校如果表示不理解,完全拒绝“意义”,那么传播就会中断,学校的意图没有实现,而学生则会由于“意义”没有得到接受而产生厌烦、逃避和拒绝心理,美育活动也就以此告终。避免失败的做法就是学校改造传统美育观念,把劝服式美育转为互动式美育,承认学生的美育主体性地拉。如此,便向学生传达出继续信息传播的“意愿”,最终可以在“蒙娜丽莎”问题上与学生达成共识,实现美育效果。
新媒体美育不仅是学校的事情,也是学生的事情,同时也是新媒体及其他各因素的事情。按邵培仁先生所说,新媒体的互动不仅指信息的创造、分享和赋予,还指“各种传播要素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7]53。这里的传播要素不仅有拉斯韦尔的“五W”,还有时尚、趣味和风格(价值因素);教室、影剧院、商场、家庭(环境因素);虚拟世界的法则、学校的制度(规则因素);对手机、微博、QQ等的熟练程度(技巧因素);学生的人生经历、生活体验和学识修养(经验因素),以及传播中的各种干扰因素(如经济或政治),等等。每个因素都会在美育活动中发生作用。例如,在环境、价值观念等影响下,大学生以戏谑、反抗、去中心化为快乐,凭借对多媒体的熟练技巧,在“蒙娜丽莎”上加撇胡子,以此表现个性化追求。再如,学生在网络游戏、微信、QQ中获得的审美体验既受到环境、经验、规则、技巧的影响,也受到游戏制作者、网络公司等的影响。可见,新媒体美育是一个全社会各个成员、各个元素共同承担的大事情,美育的“相互理解”是新媒体各传播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新媒体的互动、分享和创造的特性为大学生主体性展现提供了舞台,这正是大学生欢迎新媒体的深层原因。传播美、分享美和创造美的权力的获得为大学生实现真正主体性地位创造了契机。虽然有学者如法国理论家亨利·列斐伏尔认为以符号和影像为核心的传播媒介是异化个人的工具,是“日常生活的恐怖主义”,[8]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新媒体不仅是符号的、影像的,更是数字的、互动的,这才是它的本质。[9]在众多新媒体中,“微博”把这个本质表现的尤为精彩。“微博”的随时随地和广泛快速,展现出了很多人和事的本来面貌,成为政府、单位、企业、明星、大众信息播报的窗口。可以这样说,“微博”在媒体操纵受众的时代突破了操纵。大众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力量。同理,大学生在新媒体传播影响下,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力量。有学者在文章中说“在非主流文化的影响下,艺术已不再是高于生活需要人们仰望的东西,……。大学生往往通过摘掉艺术品头上的‘光晕’来消解它们,此类的例子很多,如大学生通过自己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术把一些经典的艺术作品进行‘PS’(Photoshop的缩写,图像处理软件),从而变成为自己的东西展现给大家。”[10]大学生既是美育信息的受传者,同时也是美育信息的传播者和创造者。
新媒体美育促使大学生展现了自我,使得学校(教师和管理者)面向大众。其因有三:一,新媒体视野下,学校与大学生同样受到环境、价值、经验、规范的影响,受到技巧、信息、媒介、参与者的制约。大学生更借助新媒体的互动性质,以“反馈”的形式影响着作为传播者的“学校”。传统美育的“劝服”式传播受到挑战。二,新媒体时代,大学生不局限于“学校”来获得信息,学校只是众多传播元素中的“一个”而已。因此,“实体”性的校园、课堂与实验室在保持传统美育优势的情况下,需要迎接新媒体提出的挑战。例如,2010年“网易”网站推出的“网易公开课”,内含世界众多名校名师名课,对国内高校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出现了“淘课”一族。传统校园需要对这些现象做出合理回应。三,新媒体促使大学生审美个性自由突显。新媒体时代,精英或权威下的审美观未必全然适合于大学生个体。受传者受到经验、价值、规范、环境等因素影响,完全可以自由地接受和表达体现个性的审美观。例如,“在QQ空间和微博的打扮上,从颜色的搭配到道具的选择,从形式到内容,都力求传达出一种独特的美”[10]。总之,新媒体传播的互动整体性促使传统美育中学校与学生的角色发生了转变,由“育——被育”转向“育(被育)——被育(育)”。角色的转变为美育内容的革新提出了要求。
新媒体传播召唤新的美学理论,而“新的美学”理论则促使美育发生变化。所谓“新的美学”是指由新媒体的交互性和虚拟性促使产生的“针对数字化审美艺术的新媒体美学。这种美学认为美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共同参与美感体验。例如,借助手机或电脑(终端机亦或信息交换设备),可以使数字照片在无质感的空间中实现任意开合、放大、缩小、美化和变型;再如“修真网游”,玩家在修真途中可以感受生老病死、容颜变化,甚至羽化登仙。此时的玩家或者观者既创造了美又欣赏了美——美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相互交织、难以分辨——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讲,美的传播者和受传者是一体的,明显不同于传统的传播与受传、生产与消费二分式审美感受。传统的以小说、绘画、戏曲等为平台进行审美教育的方式已不足以说明这种虚拟世界和无质空间的巨大魅力,而正是这种魅力吸引着大学生夜以继日、废寝忘食。这不能不引起大学美育的关注。大学美育必须对美育内容做出相应调整。一方面要扩大研究视野,由传统领域而及新媒体领域;另一方面调整美育方式,大学由高高在上的姿态转为平等、对话。唯如此,才可以把对新媒体的“体验”充实于而不是游离于真正的审美。有学者说:“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我们在这种变异的审美环境中需要更多地发现自我而不是失掉自我,是保持与现时的时间和空间的联系而不是失去,是使其在肉身世界生态活动中进行的经历有着落而不是使其游离”[11]。此言确是。
克服传统美育的偏见,开阔学校的视野与胸怀,直面当下时代发展与大众生活,这是大学美育所必须做到的。传统美育的偏见是学生只能“受到”塑造,而不能反对塑造,只能被动而不能主动。这实际是主客二分思想的反映。“主客二分”思想在当下强调个性“存在”与“价值”的社会环境中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学校在美育方面的无力感(素质教育的失败便是典型案例)。不同于传统美育,新媒体美育为学生提供了创造美和传播美的舞台,让他们获得了美育的权力,成为了美育的主体。这是与人们的审美规律相符合的。审美就是要情景相融,物我合一,创造一个无分主客的世界。通过这一“创造”,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面对这种情况,大学不能继续固守“传统”,高高在上,必得俯身向下,融入大众,融入学生,抓住新媒体美育的机遇,一展新的大学美育景象。
[1] 张开,吴敏苏.中国城市居民媒介素养现状调查报告[C]//蔡帼芬.媒介素养.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
[2] 张敏.新媒体条件下以美育手段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J].中国报业,2012(16):28-29.
[3] 于文书.美育:唤醒和照亮人性之美[N].中国教育报,2011-03-07(4).
[4] 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M].何道宽,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5] 丹尼斯·麦奎尔,斯文·温德尔.大众传播模式论[M].祝建华,武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6] 罗杰斯.传播科技学理[M].庄克仁,译,台北:正中书局,1988.
[7] 邵培仁.传播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8] 黄卫星.对话与交往:当代美育审美价值观建构机制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009,3.
[9] 匡文波.“新媒体”概念辨析[J].国际新闻界,2008(6):66-69.
[10] 莫付欢.非主流文化影响下高校美学教学改革探析[J].柳州师专学报,2011(2):101-104.
[11] 刘自力.新媒体带来的美学思考[J].文史哲,2004(5):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