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光宁
在近几年中,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获得了急剧发展,由2010年两会时开始的微博问政也逐渐成为网络热点。微博问政最初仅仅是两会代表和委员的个人行为,通过开通个人微博的方式发布两会信息,征求网民意见,甚至将其中部分意见上升为提案。这种微博问政的形式受到了网民的追捧,其形式也由最初的个人行为迅速发展成为一种正式行为,各级国家机关纷纷开设了本机构的官方微博,作为与网民进行有效沟通的重要手段。
毫无疑问,微博问政能够获得官方和民间的广泛接受与认同,原因就在于其重要的实践意义。一是微博具有更强的互动性和即时性,可以使网民与代表委员之间的沟通更加积极和灵活;二是微博的低门槛准入使得普通民众有机会获得更多的话语权;三是微博使用的广泛性能够使特定议题的讨论更加全面而深入,进而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①可以说,微博问政已经成为行政机关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也是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随着各级国家机关的相关实践活动,微博问政的局限和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
其一,从主要目标来看,微博问政更多的是权力机关进行信息公开的手段,单向性为主的交流方式影响着网民“加关注”的热情。一方面,初期的微博问政是代表委员为网民提供两会信息的一个窗口。这种交流方式固然直接而便捷,但是,其局限于两会期间的时效性容易给网民留下错觉,认为微博问政仅仅是两会期间的特殊现象而在平时不予关注。另一方面,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各级国家机关的官方微博也更多的以公布相关信息为主。虽然相比于传统的信息公开方式,利用微博等自媒体已经相当直接和迅速,但是,政府机关的官方微博中很少对网民的评论进行回应,甚至在很多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关闭了评论功能。无论是代表委员的个人行为,还是政府机关的官方行为,在实践中大多进行的是单向的信息公开,而非有效的互动交流,以至于很多网民在兴冲冲地对官方微博“加关注”之后,由于难以得到有效回应而取消了对这些微博的关注。
其二,微博问政仍然缺少有效的互动手段,在权力机关和普通网民之间的交流还相当有限。微博的兴起是网络发展的新现象,其受欢迎的程度、发展速度和运行规律都使得各级国家机关有些措手不及,即使对已经开设官方微博的机构来说也是如此。高速发展的社会现状与现有的运行方式之间出现了脱节,在这种背景下,多数国家机关却仍然因循传统的应对方式。具体到微博问政中,他们对网民的回应更多体现了稳妥和谨慎,进而影响了反馈的速度和针对性。网民在官方微博中的留言和评论往往被束之高阁,即使有回复也言简意赅。换言之,对于这种政务微博的日常使用,大多数政府机构还尚未形成通过微博平台进行政务沟通的习惯,也没有相应的措施来保障,例如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审批流程等。对自然灾害、犯罪、谣言、群体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或是针对本单位负面消息的处理,本应第一时间迅速发布的信息,还往往遵循层层审批的陈规,时隔数日甚至数周才发布相关信息,显示出政务微博对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不足。②政府机关的这些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微博问政的实际效果。
其三,微博问政的实践还缺少相应的正式制度约束,缺少常态化机制对其效果进行保障。虽然大量政务微博在短时间内迅速出现,但是,这种跟风式的发展还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自然也难以保持长久有效。在微博问政中,政府是主导,因此微博问政机制应纳入政府工作条例,用成文的规章制度使微博问政制度化、常态化,并以此来考核政府绩效,评估微博的使用效果。这样,政府官员才能更切实地关注舆论发展新走向、考查突发事件中的微博舆论,政府才能切实地把握真实民意,才能将“微博”蕴含的巨大社会能量有组织、有计划地调配,将民众的潜能和力量发挥出来。另外,辟谣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即政府加强信息公开、求证、查询、反馈机制,建立健全及时、畅通的信息发布机制。③简而言之,只有将微博问政纳入相关正式制度的约束,才能保证政府机关对其官方微博保持足够的热情,才能够激励其利用微博与网民实现有效交流。
微博问政在实践层面中出现的弊端,其根源在于微博问政自身的基本定位:信息发布。如果仅仅满足于这种定位,政务微博的作用与传统媒体并无本质区别,仅仅是更讲求速度而已。在目前政务微博的运行中,出现了一些引领微博问政走向深入的倾向,其核心是围绕特定主题与网民进行持续有效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对网民的意见进行收集和回应。这种方式是对微博问政的发展和延伸,可以称之为“微博议政”。
微博议政并非是对微博问政的抛弃和否定,而是吸收了微博问政的优点并进行完善和提升。“公共权力需要通过对其政策以及管理目标进行解释,引导公共舆论对其的支持。通过政府回应,政府可以与公众实现政治互动,了解并满足公众的愿望,从而加深公众对政策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提升政策执行的合法性。”④具体到政务微博的实践运行中,政府机关就特定的议题与网民进行充分互动,积极反馈网民意见,吸收其中的合理成分,或者及时澄清相关不实信息等等,这种微博议政的鲜活场景实现了权力和权利的交锋与合作,真正发挥了网络民主的优势。具体来说,目前微博议政的运作方式及其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具有及时有效的反馈机制。微博问政的缺陷之一就是单向性,侧重于官方信息的发布而缺少有效的互动交流。而在微博议政阶段,针对网民的留言、提问甚至质疑,政务微博都需要给予及时有效的回应。从事此项工作的专职人员被称为“网络发言人”,这一尝试性制度已经在全国多地的政务微博中出现,专门针对网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复。从现有的实践来看,官方微博的网络发言人大多集中在教育、交通、卫生、公安等与普通网民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同时,网络发言人并非确定为某一具体个人,而经常是融合集体智慧之后以发言人名义进行回复和反馈,有些政府部门甚至出台专门规定,要求网络发言人在4个小时之内应当对留言进行回复。网络发言人的出现意味着政府部门对网民的意见有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也借此可以进行更加有效的沟通。除了这种常设的发言人之外,微博议政的形式还包括各级政府领导不定期地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例如,2011年6月,珠海市公安局相关领导与网友在微博中进行了在线交流,对网民普遍关心的治安、交通管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这种利用微博进行“微访谈”的方式,能够使得网民的意见得到来自权力机关的有效回应,同样受到了网友的热捧。
其二,线上交流与线下交流相结合。虽然政务微博能够带来很多便利,但其毕竟无法完全取代现实中政府机关的实际运行。要想最大限度地发挥微博的优势,线上的虚拟交流和线下的实际沟通必须同步进行,达到相互促进和融合。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听证会的举行。通过微博议政的进行,特定的社会问题就会被更加广泛的认知和关注。相应地,针对该事项的听证会就有可能成为必要。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机关在举行听证会时受到质疑的原因之一就是社会代表的产生。以价格听证制度为例,目前我国价格听证代表的遴选呈现出明显的“政府化”倾向,其具体表现就在于政府掌握着听证代表选择的主导权,代表如何选定、代表人数如何确定、代表比例如何分配都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这种自上而下的遴选方式固然能够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但其公正性却大打折扣。⑤在这种背景下,发挥听证制度的民主性就必然要注重社会代表的遴选,而微博议政则可以成为遴选的参考标准之一:那些在政务微博中对该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和分析的网民,完全可以成为听证会中的社会代表。这样遴选出来的社会代表,既有参与听证的积极性,又为履行代表义务做了充分准备,同时也减少了政府暗箱操作的嫌疑。现实中已经出现了将线上讨论与线下听众相结合的尝试,例如2012年11月,广州市人大将对《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进行网上听证,就利用其官方微博征集社会听证人。而昆明五华区民政局在2012年10月的听证会直接允许网民利用微博报名。通过与现实中的正式制度相结合,微博议政能够在政府与网民之间发挥更加积极的沟通作用,在二者的互动中推动网络民主的进程。
其三,及时开展针对社会问题的专题讨论活动。微博的优势在于能够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获得广泛的关注。如果将这一特点引入某一社会问题的讨论,政府和网民都能够从中受益。目前已经有多地的政务微博不断举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题讨论活动,就关乎当地民生的特定问题进行集中分析和讨论。在这些由相关机关参与的微博议政活动中,有网民的咨询、建议甚至质疑,也有相关机关的解释、澄清甚至承诺。虽然每次专题活动未必都能形成令各方完全满意的结果,但是,只要这种活动长期坚持,政府和网民之间的有效沟通总体上有利于推动特定社会问题的解决。
其四,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在经历了初级阶段的微博问政之后,开设官方微博的政府机关也逐渐认识到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在近两年中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和制度。应当说,这些正式制度有助于消除微博问政的不足,使得微博议政的成果更为明显和突出。例如,2011年6月,南京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于灾害性、突发性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1小时内或获得信息的第一时间,进行微博发布。2012年5月,新浪网发布了全国首个《政务微博运营规范手册》。这些规定使得政务微博的运行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布信息的数量、质量和频率,如何回应网民评论,如何处理投诉和质疑,如何应对网民的围观甚至攻击等等,这些在微博议政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都需要规范制度的管理。相关管理制度的出台使得微博议政做到了有法可依,使其沟通的效果如虎添翼。
从微博问政到微博议政,网络民主的形式更加丰富,交流更加通畅,沟通更加便捷。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微博议政是网络民主发展的又一新阶段。微博议政的成果固然可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能够彰显民主价值的全部。相反,在发展过程中,微博议政同样存在着很多值得深究的问题。具体来说,微博议政可能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网络民粹主义的不良倾向。自媒体时代给普通网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言机会,使得政府与个人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和通畅。微博议政的发展也总是强调民众的发言机会和平等对话协商的地位,这很容易使网民形成一种假象:多数现实中难以解决的问题都可以借助于微博反应而得以解决。而这种倾向带有明显的民粹主义色彩。有学者称之为“网络民粹主义”:网络舆论培植了一种情绪,鼓励了一种对抗权威、对抗政府的情绪,于是,人们有理由相信,只要诉诸网络,所有的矛盾就可以迎刃而解。在某种程度上代替了法律行使权利。可以说,民粹主义的滋长,最终带来的就是超越法律的暴力。网络民粹主义政治策略就是抽象化论理,然后巧妙偷换概念,以抽象概念代替具体概念,以大概念代替小概念,造成貌似合理的状态,赢得同情和支持。如某个人或某群人遭遇不公正待遇就可能被说成是人民遭遇不公正待遇。⑥在微博议政的过程中,很多参与者自视为人民的代表,有时提出过于激进的要求却无法得到满足,转而利用互联网表达强烈不满,煽动网络群体性事件,有时甚至转化为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在充分肯定微博议政的重要价值时,对其作用的发挥限度也应当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不能奢望通过微博的交流就能够彻底解决社会痼疾,防止网民民粹主义的消极影响,将微博中的讨论和协商纳入规范严谨的制度轨道之中。
其二,网络水军的舆论误导。微博议政为网民提供了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但是,这种表达自由会被某些特殊组织所利用,网络水军就是其中典型代表。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网络水军会利用各种注册账户对某一观点进行集中攻击或者追捧,从而达到混淆视听的效果。微博议政的各种活动大多与政府的决策有关,而网络水军对民意的绑架实质上干扰了政府的民主决策过程,因为它以表面上的多数意见掩盖了背后特定实质倾向。网络水军的病毒式传播方式为其赢得了舆论场中舆论方向的主导权。当普通公众进入这个场中时,他们一般会先关注他人的观点,大量的“同一性”帖子对他们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大部分公众都害怕招致辱骂和围堵,因此他们会采取沉默不语的行动,甚至可能有随声附和的行为。这不仅导致了普通公众认知的偏向,同时进一步扩大了“伪舆论”影响的广度和深度。⑦这种绑架民意的最终结果是:多数网民的意见没有得到真正表达。在微博议政中,如果网络水军以多数者的表象出现,政府机关所收集的民众意见反而是没有代表多数群众的虚假意见。基于这种误导的舆论所进行的政府决策,也必然无法令多数民众满意。
其三,个人信息的保护缺失。虽然匿名性是互联网的优势之一,但是,基于严肃性的考虑,微博议政主要需要网民推行实名制进行协商和交流,这就涉及到网民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个人信息的泄漏容易造成对公民的骚扰,也容易为犯罪行为提供机会。在微博议政的过程中,网民利用实名注册的微博进行线上交流,在充分表达意见的同时也容易留下大量的个人信息。尤其是在涉及到比较敏感的决策时,进行微博问政的网民有时需要承担一定的个人责任与风险,过多个人信息的暴露不利于其参与积极性的发挥。因此,政府机关在充分开展微博议政的时候也需要高度关注网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从多个方面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其四,信息鸿沟的继续存在。基于网络资源占有量所形成的信息鸿沟,已经成为网络民主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这一点对微博议政来说也同样适用。已经注册微博并拥有众多粉丝的博主,在互联网中具有更多的话语权。特别是那些著名的草根微博在参与议政时具有更强的影响力,其观点和意见也更容易被接受。相反,微博中的弱势群体(例如老年人)没有充分表达自身意见的机会,即使在现实中更需要关怀和救济,也无法通过微博议政表达切实的权利诉求。作为践行微博议政的政府机关来说,不应把微博中网民的意见视为社会中所有群体意见的综合表达,不能仅仅以微博上所反映的民意作为决策的基础,更不能忽视社会中沉默的多数。
简而言之,微博议政的实践是对微博问政的超越,也是网络民主在自媒体时代的扩展与延伸,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在议政中公民权利如何保障,政府态度如何转变,双方如何以积极、平等、互动的状态加强沟通、达成共识,仍然是需要继续深入探索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微博议政为民众更加积极地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其实质正是权力运行公开化。建设性立场、理性态度与理性表达是网络民主在自媒体时代推进微博议政的前提。在充分了解其价值和隐忧的基础上,政府机关可以扬长避短地发挥微博议政的积极效果,更好地利用网络民主在公共行政管理中的良性影响,推动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规范化。
注释
①孙光宁:《公民参与理论视角下的“微博问政”》,《社会主义研究》2011年第3期。②李威:《微博问政发展的现实困境与解决路径》,《决策咨询》2012年第4期。③李志飞:《微博问政的利弊与对策》,《学术交流》2012年第1期。④陈新:《微博论政与政府回应模式变革》,《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⑤章志远:《价格听证困境的解决之道》,《法商研究》2005年第2期。⑥陈龙、陈伟球:《网络民粹主义传播的政治潜能》,《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⑦于志君、郭根生:《网络水军”的形成机制与传播效力研究》,《现代视听》200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