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柏 张士杰 王 晶 李玉红 张永祥
北京工业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北京 100124
高校房屋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学校总资产量的首位,是高校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高校公用房按其使用性质和功能大致可分为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用房、科研用房、公共服务体系用房、后勤保障用房以及经营性用房等。长期以来,由于高校公用房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因此普遍面临着两方面问题:一是供不应求;二是分配布局不合理,导致公用房使用状况相对紧张,难以满足学校整体需求。
公用房管理作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日益得到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2]。在当前高校公用房还不能充分满足学校正常办学需要的状况下,研究如何完善公用房管理体系,科学、合理、高效地配置使用公用房,充分发挥其在高校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国内多数高校公用房延续学校配给各单位无偿使用的做法,这种管理体制造成公用房管理和使用之间的脱节,房屋分配后缺乏约束机制,房管部门无法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要予以合理调配。一方面,学校房屋越建越多,绝对数量逐年增加。另一方面,有些单位教学、科研任务不足但占用了较多的房屋建筑物;而有些单位教学、科研任务重,却没有足够的房屋建筑物供其使用,形成了单位之间公用房占有量和利用率不均衡的现象。同时还存在房屋非法占用情况:个别教师占用1间或多间科研实验室独自使用,而学生无实验用房;部分教师科研项目完成后,仍占据实验用房;个别教职工离退休后,原使用的办公房屋未退还原单位,成为个人存放物品的仓库等[10]。
目前我国各高校公用房管理机构也不尽相同,公用房因使用性质和功能的不同分别由资产管理部门、基建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科技部门、产业部门、后勤部门等管理,各部门又有各自的分管校领导,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往往令管理者和使用者都无所适从,导致公用房使用效率不高。
有些高校存在私搭乱建现象,给学校的发展、治安和环境卫生带来诸多不便;有些高校部分土地和周边单位的界线不明,给高校土地的安全利用带来隐患;部分房屋仍属账外资产,有不少房屋缺乏产权使用证,有的尚未办理过户,有的属违规建筑。
由于高校房产由多个职能部门管理,长期以来造成后勤及产业用房缺乏监管的局面。有些部门将学校用房无偿提供给外单位使用;有的为获取局部利益,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将学校房屋私自出租;有些单位不征得职能部门的同意,私自建房。另外管理不到位,账、物管理分离,缺乏有效的过程监督、约束机制。
由于资金短缺,高校公用房不足,跟不上事业发展的需要。很多学校教室、实验室、体育运动场地、学生住宿面积达不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一些建筑物年久失修,房屋严重老化。
加强与周边单位土地界线管理,应定期察看地界线,确保学校土地不被外单位占用。
明确学校产权界定、产权管理,抓紧解决房屋资产的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办理有关权证手续,达到账物相符、产权明晰。
落实管理职责。学校与使用人之间必须签订公用房使用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并针对不同类型用房制订相应实施细则,明确使用人的条件和义务,使双方自觉履行协议的各项条款。
高校公用房管理部门应以资产清查为契机,全方位跟踪公用房使用情况,对房屋建筑物一一核对,清查各使用单位公用房类别、楼层、地点和面积,统计用房状况,为后续公用房定额核算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将所有房屋建筑物用CAD软件绘图,形成图册。
清查过程中,学校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违规建筑的管理,一旦临时建筑与上级规定以及学校规划相冲突时,临时建筑要无条件拆除。
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公用房建设审批、验收管理、分配使用等各项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一套完整可行的房屋管理、分配、使用制度,从而明确学校管理部门对房屋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和责任,同时用房单位也应加强自我约束。
对用房单位进行定额核算、有偿使用的机制,能有效提高房产资源的利用率。核算和收费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只面向学院进行核算和分配,各单位根据学校的核算办法制订符合本单位的具体措施。实行房屋核算可以改变以往教学科研用房管理混乱的局面,真正发挥资产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作用,实现公用房的合理配置和动态使用,提高房屋使用效率,使公用房管理更为科学规范。
我校目前对教学单位即学院进行了公用房定额核算,教学单位公用房大致可分为行政办公用房、实验教学用房、科研用房、学生论文用房、图书及资料室等。具体做法是以全校各学院现有公用房为核算基础,根据学校人事部门提供的岗位、人数、编制、行政级别情况;教务部门提供的在校计划内本、专科学生人数,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等课程设置情况以及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研究生院提供的计划内硕士、博士学生人数;科研部门提供的横、纵向科研课题到校经费以及重点实验室名单;各单位填报并经实地考察的大型仪器设备占地面积等因素,分别制定了对教学单位各类用房的配置标准和计算公式。
目前很多高校对新建公用房、闲置房、周转房缺乏行之有效的调控,导致“进房容易出房难”,因此分房是一个很重要的管理环节。
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对用房单位现有房产的彻底清查,再经过对房屋资源进行定额核算、论证,最终达到统筹配置,合理利用资源的效果;对于因教学、科研发展等原因出现的闲置房、周转房,也应按照定额核算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公用房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系统,对房屋构筑物各种信息进行有效获取、及时反馈、高效处理,使房屋管理者和使用者之间达到信息对称,大大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使各级管理者随时掌握房屋资产的动态变化,这是管理决策和成本核算的重要基础。
通过公用房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事后管理为事前审查和实时监控,有效提高了公用房管理工作水平,达到动态精细管理的目的。
公用房管理工作不能停留在过去管理钥匙、分房开门、收房关门的层面,而是需要善于学习,懂管理、重服务的专业化复合型人员进行管理工作。
应坚持对各级资产管理人员开展规章制度、专业知识、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基本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进行公用房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使用培训,对房屋管理资料搜集、信息采集;不同校区、不同单位、不同使用条件下房屋的查询、统计、汇总等操作进行定期培训,达到熟练运用。
高校公用房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贯穿于房屋的建设、验收、分配、使用、调配等各个环节,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可以使公用房管理更加系统、科学和规范,有利于公用房使用中进行自我约束,最终达到统筹调节、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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