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为进一步搞好食品药品安全,探索调整相关管理体制。一是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其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分别在四个城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各区食品安全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二是整合执法监管力量。将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调整更名为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增核了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三是明确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同时,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局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四是调整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将原由市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许可、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责,调整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增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