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扬
高等教育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规模、结构、效益、公平”的办学目标。办学格局是基础,考试招生制度是调节阀。目前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所面临的困难,主要来自因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在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生源分流方面,相互冲撞而导致的“捆绑式”模式所带来的阻力。鉴于这种实际,在现阶段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完善的目标及实现路径,就是要以《纲要》[1]为指导,以“调整”与“重构”为目标,重新调整确立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办学目标,构建新的办学格局,建立不同类型高等学校与不同类型高中学校之间相对应的生源输送机制,逐步消除“捆绑式”考试模式对改革完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所造成的阻碍作用,实现《纲要》提出的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分类办学目标,建立分层次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以及高中教育体系,促进教育事业总体健康科学发展。以下作者就以《纲要》中分类办学和分类考试的战略规划为指导思想,围绕“调整”与“重构”两个方面,对现阶段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与实现路径进行详细的阐述。
自恢复高考制度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我国高考制度改革渐渐活跃,随着改革的纵深发展,也取得了很多成效,但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与教育改革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推进也呈现出缓慢的局面。追溯其中的缘由,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由于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在培养目标和办学格局上,缺乏清晰度,交叉重叠,相互冲撞导致的“捆绑式”考试模式,对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所形成的阻碍作用是其中的症结所在。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改革完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就必须从“调整”与“重构”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办学目标和办学格局入手,按照《纲要》中提出的分类办学分类考试指导思想,分步骤分阶段实施。
目前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与完善工作所面临的困难,主要是历史和多方面原因所造成的,由于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在办学目标和办学格局以及在生源输送机制上,所存在的相互交叉碰撞所导致的“捆绑式”考试模式,给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所造成的阻碍作用:
1.1.1 何为“捆绑式”考试模式
所谓“捆绑式”考试模式,是指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由于在办学目标上存在的相互交叉碰撞,所形成的高校生源选拔输送机制。即通过一次考试完成多种类型高校和多层次高校生源选拔任务的考试模式。在我国现阶段所谓“捆绑式”考试模式就表现为:用一张试卷完成从北大到清华再到一般院校,直至三本高职院校生源选拔任务,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捆绑式”考试机制,其优势是成本低公信程度高,符合中国考生人数众多的实际。但是其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这种规模巨大的考试形式,控制难度极大风险极高,而且效率低下。利用“捆绑式”考试模式,既要完成国家精英人才的选拔任务,又要完成实用性技能型人才的考试选拔任务,不但扩大了应试教育的负面效应,影响了对高层次精英人才的选拔培养质量,也给相当大的一部分报考高职院校和三本院校的学生,在心理上造成很大的压力,使他们对将来失去自信心。这种“捆绑式”考试模式,是长期以来多种原因造成的。
1.1.2 “捆绑式”考试模式成因
“捆绑式”考试模式的成因,主要来自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在办学目标、学校格局、办学层次不清晰、分类办学界限上的不明确,以及在生源输送机制上的不对应和不配套,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造成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和高中教育体系形式单一,缺少高等职业教育和高中职业教育成分:长期以来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主要以兴办研究型大学和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研究性和教学科研性人才为主;在高中教育体系中主要由传授文化课知识的普通高中教育为主。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我国逐步建立并完善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中职业教育体系。特别是在1999年,教育部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开始在部分省、市试行招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这项举措扩大了职业教育范围,将当时的专科教育层次划分为专科与高职两个层面。但是由于长期历史等多种原因所造成的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分类办学机制不完善,使得高等教育改革和高等职业教育没有同步展开,高中教育的课程设置以及培养目标、办学目标没有及时调整,使得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没有及时衔接,最终造成了生源输送上的不配套,严重影响了分类办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致使“捆绑式”考试模式,长期以来成为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主导。
第二,目前经普通高中升入研究型大学和各类工科大学以及其他相关行业院校的学生,在整个高中阶段所学课程知识均以文化课知识为主,这虽然为大学阶段的学习活动奠定了基础,但是与学生在高等学校阶段所学的专业课程知识基本没有联系。这种以传授文化课基础知识为主的高中教育内容,弊端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不利于高中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二是不利于学生在高中阶段发现自己的潜质,形成对自己前途有独立见解的品质,确定准确到位的长远发展方向。在这方面最集中的表现莫过于在每年高考志愿填报阶段,众多的高考考生面对眼花缭乱的高等学校各类专业无所适从,专业的选择准确度不高,严重影响了学生对专业选择的满意度和今后的长远发展,也影响了高等教育的综合竞争力以及对创新人才的发现、选拔和培养。
第三,由于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在培养目标上的相互冲撞和分类办学界限不明确,导致了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之间生源输送机制的不顺畅和不对应,影响了高等教育阶段对人才的培养。其主要表现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涵盖了目前几乎所有的职业种类和领域,主要以培养实用性、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为主,属于职业教育范畴。而全国所有的高职院校在生源招收上,却是由以传授基础文化课知识为主的普通高中输入。由于目前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办学目标不明晰,没有形成良好的分类办学机制,造成了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之间在生源输送机制上不对应和不配套的矛盾。所以,只好让大部分将来只读三本和高职院校的学生,与报考一本二本的学生,全部放在普通中学学习文化课知识,然后再以文化课为考试选拔的内容。
第四,造成这种“捆绑式”考试模式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多年来在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过程中,缺少将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统筹考虑的系统观点。高等教育与高中教育虽然是两个相对不同的教育系统,高等学校和高中学校、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在办学目标和要求上,对人才的培养上也着有明显的不同,但是高等学校生源是由高中学校输入的,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两种教育形式从本质上来说具有密切的联系,必须利用系统的观点进行改革与完善。针对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把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看作是一个涉及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办学目标,高等学校和高中学校办学格局密切关联的“系统工程”,要按照《纲要》中关于分类办学和分类考试招生的战略规划,在不同类型具有不同培养目标高中学校和不同类型具有不同培养目标的高等学校之间,明晰办学目标,调整和重构办学格局,理顺生源输出机制并实现良好对接。
综合上面的分析和阐述,可以说目前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最大的阻力,就是来自高等教育高中教育在分类办学目标上不明确,在培养目标和办学格局上交叉碰撞,所造成的“捆绑式”考试模式所导致的阻碍作用,要想实现现阶段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目标和任务,就必须从解决上述问题入手。
鉴于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中面临的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上所存在的阻力,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不断趋于完善,本文认为就是要按照《纲要》中分类办学和分类考试招生的战略规划,以“调整”与“重构”为路径,以破解“捆绑式”考试模式给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带来的难题为着力点,理顺不同类型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形式之间的关系,从明晰办学目标调整办学格局,在不同高校和不同高中学校之间建立相互配套对应的生源输送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类办学体系,形成良好的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运行机制。
所谓“调整”与“重构”,即按照《纲要》中分类办学的指导思想,以实现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分类办学目标为着力点,以逐步消除“捆绑式”考试结症为核心,进一步理顺各种教育的关系,对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在办学目标、办学格局以及生源输送机制中存在的不配套的现状进行调整,建立与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分层次分类办学格局相适应的生源输送考试招生机制,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与高中职业教育体系和办学模式,按照普通高中向研究性大学输送生源,职业高中向职业大学和高职学院输送生源模式,让学生得到合理流动合理分流,使不同类别的教育形式和学校均处于合理的位置,最终使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也就是说“调整”与“重构”是现阶段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的基本目标及实现路径。
现阶段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的路径,就是要依据《纲要》中关于分类办学的指导思想,以“调整”与“重构”为切入点,以实现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分类办学为目标,以消除“捆绑式”考试模式为突破口,建立与高等教育高中教育培养目标和办学格局相适应的生源输送和分类办学机制,
在《纲要》中对高等教育的办学及发展方向作出了如下规定:“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要实现高等学校的分类办学,就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高中分类办学形式,首先要从生源输送机制上实现无缝对接。
在《纲要》中对高中教育的办学及发展方向作出了如下规定:“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要实现普通高中的多样化发展,就必须为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多样化的出口系统,让学生对口升入相应类型的高等学校。
在《纲要》中对职业教育的办学及发展方向作出了如下规定:“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职业教育要在规模和档次上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按高等职业教育和高中职业教育的性质,建立与办学类型相适应的生源输送机制。
在《纲要》中对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分类考试发展方向作出了如下规定:“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分类入学考试首先要有分类办学作为基础,分类入学考试不仅要在形式上和考试形式上,更主要还有在考试的功能上的不同规定。
《纲要》分别对今后一段时间的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以及高中学校和高中教育以及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由此看来,实施分类办学明晰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办学格局,是未来一段时间里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方向。所以,本文认为在现阶段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路径主要是,按照《纲要》中对今后高等教育、高中教育和考试招生制度所指出的战略方向,以“调整”与“重构”为路径分阶段实施推进,逐步消除“捆绑式”考试模式,建立科学适应分类办学体制机制的科学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为不同类型的教育都找到合理的位置,集中办好数十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百多所具有相当实力的研究型大学,提高我国各类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结合当前高校考试招生制度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高等教育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已经走到了十分关键的阶段。现阶段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完善的主要任务是,以贯彻《纲要》中的分类办学思想为重点,以“调整”与“重构”为路径,在不同类型高中学校与不同类型高校之间,按照分类办学的要求建立生源输送机制,在生源输送上实现良好对应,逐步消除“捆绑式”考试模式。根据不同教育形式的特点和规律,在现阶段其“调整”与“重构”的路径是不同的:
2.2.1 研究型高等学校“调整”与“重构”路径
不同高校的培养目标不同,对学生的素质要求也不同,在考试的内容上也要有所区别;研究性大学和其他类型的高校相比,在培养目标、培养层次以及在个人发展和就业方向上有相对独立的特性。由于研究型大学主要为国家培养研究性人才,从事基础学科的研究为社会创新知识服务,是中国高校的顶级部分,研究型高校培养的是具有学术研究潜质的学生,要通过严格的考试选拔出那些智力发展程度较好,具有一定研究潜质的学生作为教育培养对象。目前在考试的选拔机制上使用同一张试卷,采用“捆绑式”式考试模式来选拔生源,严重制约了高等教育的发展。由于研究型大学主要培养研究性人才,可与普通中学的培养目标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应由设备精良的省级示范化高中输入生源。根据研究型大学的办学指导思想,要根据《纲要》中的战略指导思想,分层次办好高校,减少研究型大学的数量,集中力量办好数十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百多所具有相当实力,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培养知识精英人才,其余行业性院校改为职业大学,提升职业教育规模和档次。
2.2.2 普通高中“调整”与“重构”路径
随着《纲要》的颁布实施,高中教育正在从单一的基础教育性质向大学预科教育的转型,普通高中教育要尽快增加适应性,并在普通高中阶段做好课程衔接工作。今后普通中学的办学目标和任务就是要为研究型大学输送新生,并集中优势教育资源办好一批为一流研究性大学输送生源的设施精良的一流高中,这样就可以轻装上路,从源头上保证国家精英高等教育的质量。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与高校分类办学形成良好的对应机制,改变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上的脱节现象。普通高中主要为研究型大学输送人才,在考试形式上可采取全国统一考试形式。
2.2.3 高职院校“调整”与“重构”路径
明确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理顺招生机制是消除“捆绑式”考试模式的重点目标。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出现结构性矛盾以及大学生就业不畅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是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比较薄弱,档次低资金投入不足却是最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目前,本科院校均以研究型大学或是教学研究型大学以及教学型大学为主,高等职业教育大多都定位于专科阶段,而且办学水平参差不齐,基本上都是所谓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来就读。我国高等教育理论家潘懋元教授指出:“职业教育是一种区别理论性普通高等教育的类型,但并不是一个区别于本科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既可以是本科以上层次的,形成一个独立于理论本科院校之外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2]目前只将职业教育主要定位在专科层次是非常不合理的,严重不适用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目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状况,以及我国高等教育研究专家学者对高等职业教育所做的结论,首先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层次和实力,把农林、师范、医学、地矿、水产、渔业类院校改制为职业技术大学,将报考职业学院的学生从普通中学分离出去,生源输入变由原来普通中学输入改为由职业高中输入,这样不但可以减轻应试教育压力,减缓应试教育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扩大职业高中的数量和范围,而且也提升职业高中的教育质量和办学实力,从办学布局上改变中国高等教育的结构性矛盾,为社会经济发展增加活力和动力。
2.2.4 职业高中“调整”与“重构”路径
目前在一些地方职业高中办学出现疲软,生源严重不足,在中西部一些较为偏远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了生源“断炊”的现象,主要还是教育体制上存在的一些不足造成的。让报考三本高职院校的学生统统在普通中学学习文化课知识,再以相同的文化课科目参加选拔考试,这是一种颠倒和倒挂的教育行为,是办学目标与办学的最终结果严重脱节的现象。目前,当务之急就是要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提升职业教育的档次,重新规划布局和调整中国的职业教育现行模式和格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办学上制定优惠的扶持政策,建立一批高水平的职业高中,改变目前职业高中档次低疲软,在一些中西部地区被边缘化的危险,实行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并重的办学战略。由于高职三本学校在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尤其是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主要以培养学生的技能为目标的,要从中学阶段的学习内容和考试内容上,与报考研究型大学的学生作以区别。实行报考高职三本院校的学生应均来自职业高中的政策后,就会加速扩大职业高中的中学规模,从而带动建立起一批高水平的职业高中,改变目前职业教育后进的局面。
2.2.5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调整”与“整合”路径
今后随着教育改革形势的不断深入发展,建立与教育发展和选拔人才相适应的考试招生制度,也越来越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难点和热点!在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过程中,建立合理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固然重要,关键是从另一个方面即从大学的办学层次性,形成合理的大学办学格局和办学结构,对合理选拔人才至为重要。而且,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分类招生不仅仅指在形式上的分类,还要求应在考试目标和考试功能上实现分类,这样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实行分类办学分类招生考试,不仅仅是指普通高等教育还有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等所有教育形式,也就是说在以上各个有关联的教育形式之间,都要建立起对应分类办学以及分类生源输送机制,分阶段分步骤对我国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实施改革和完善。在现阶段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路径,所以要依据《纲要》中分类办学和分类考试的指导思想,按照“调整”与“重构”的路径,在理顺高等教育和高中教育办学机制明晰办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以逐步消除用一张试卷选拔从北大清华再到高职院校学生的“捆绑式”考试模式为目标,建立相互适应和配套的生源输送机制,在课程设置上实现一定程度的对接,建立新型的与分类办学相适应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合理的由研究型大学,高等职业大学、职业学院组成的高等教育体系,增强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发挥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四项功能,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综上所述,以《纲要》分类办学思想为指导,按照“调整”与“整合”的思路,明晰办学目标,理顺办学关系,建立不同类型高校招收不同办学类型高中生源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就是我国现阶段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的路径。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中国教育报,2010-7-30.
[2]王志武.试论构建我国高考新模式[J].湖北招生考试(理论),201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