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源

2013-01-31 01:00铜陵市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3年6期
关键词:铜陵市合作医疗新型农村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的要求,安徽省铜陵市努力构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在2010年合并养老、医保、工伤生育等社保经办机构及成立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又将市卫生局所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及其编制人员整体划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增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科,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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