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新京报》社论指出,简政放权是一场意义重大的改革,行政审批权暗含着太多的部门利益和掌权者私利,放权不仅需要勇气,更是自我革命之举。放权是一项自上而下的改革,从“上”来说,不能光讲放权的好处、只提原则要求,也不能“下指标任务”,而应有具体实施细则。否则,上有放权的政策,地方就会有假放、空放的对策,出现“数字出政绩”的放权“政绩工程”。按简政放权的要求,有些权不是放的问题,而是要予以取消。但哪些审批权应予取消,哪些审批权应保留或重新配置,要有全面检讨,然后拿出可操作的方案。有了实施细则,各层次在放权时再“按需供应”。放权者少了自由裁量权,地方授权的尴尬将会少很多。现在各省市放权的数字很亮丽,但实效如何,要有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在发达国家的公共管理中很常见,但我国绩效评估一向重决策、轻政策执行。放权的数量是一回事,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各方面反应如何,需要认真研究,在决策与效果之间建立“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