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阳才海
(作者系湖北省黄石市编办主任)
2009年,黄石市在铁山区推行城区管理体制试点改革,尝试将管理体制、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社区管理等改革统筹设计,整体推进。2010年,在下陆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更大范围推进试点。通过改革,创新了城区管理体制,进一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服务新格局。其改革措施有:
第一,精简层级,实现“区直管社”。一是撤销全市4个城区的16个街道办事处,变原有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为市—区—社区三级管理,由社区直接面对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和管理。二是按照规模适度、幅度合理、资源优化的原则,综合考虑城市交通、居住环境、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社区现状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将全市132个社区归并整合为81个新型社区,扩大服务半径,减少管理数量。三是对原街道办事处人员整合分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充实社区,实行管理人员编制上挂区直部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活动场所统筹规划建设,直接面向居民提供服务。
第二,科学划分权责,推进“职能集中”。以权力下移、职能集中为突破口,重建城区管理构架。一是全面清理市区两级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项目投资、农林、水利、社会事务、财政政策七个方面的权责配置,将原市直部门承担的7大类23小项审批权限下放城区。二是全面推行“两级主体,两级管理”体制,将市容环卫、城市综合执法、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煤炭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下放城区,由市直部门管政策、管标准、管检查、管监督,由城区抓管理、抓执行、抓落实,实行重心下沉,监管分离。三是将原分散到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经济管理、城管执法、司法行政、人民武装等职能收归区直相关部门。
第三,创新治理结构,实施“多元共治”。探索设置了由社区党委、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群众工作中心、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组成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起多元共治机制。社区党委是社区领导核心和党建平台,对社区内党的各项工作负“属地管理”全面责任。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不再承担区域经济发展职能,突出公共服务职能,直接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工作,与社区党委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宣教、文化、低保、救助、慈善、老龄、优抚、社保、医保、就业、体育、计生、残障、警务、人民武装、帮教、安监、物业等事务。社区群众工作中心,隶属社区党委和居委会,与社区网络员、警员、安保队员共建大综治,承担维稳、信访、民调、综治等事务。社区居委会由民主选举产生,与社区党委成员交叉任职,依据居民组织法开展自治工作。社会组织发展中心负责发展规范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按照章程发挥功能,参与社区建设与治理。
第四,整合归并事业单位,实行“功能集成”。归并区、街两级事业资源,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设置低保中心、人才交流中心、计生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强调并发挥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跨部门、跨战线综合设置事业单位,实现资源共享、精简高效。目前,全市4个城区,除教育、卫生以外,其他的事业单位经过大调整、大改革,由183个精简为81个,人员编制由1141名精简为636名;自筹事业编制全部注销,新设置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一律置换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