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姗璐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作用,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作为“法律六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区域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前提。如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遵循法治、弘扬法治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基层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社会管理创新理念的树立和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他们法律素质的提升也是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就是在基层社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使法律知识走进楼群里巷,深入千家万户。卓有成效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够有效填补转型社会价值真空,防范社会失范风险。只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以及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权利和义务的观念,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真正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才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土壤的形成,才能保障社会管理创新在一个和谐的、法治的环境中全面深入的开展。因此,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是通过法治途径实现社会管理的重要渠道,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
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也是社区法治的主体,居民稳定社区就稳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法治的需求不断提升,维权意识更加强烈,这些都给基层社会管理赋予了新任务,也对新形势下如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的开展有利于针对居民对法律的需求,提供获取法律知识和法律帮助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依法办事,提高他们自身法律意识;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社区建设离不开法治,法治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社区管理组织当好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不断提高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工作已经进行到了第六个五年,其工作模式在探索中有了一定进展,在实践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创新社会管理这一新形势、新背景下,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不相适应。
普法工作经费早在“五五”普法时期就已得到了确规定:“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大部分地区和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的工作经费无法得到保障,出现了经费不到位、经费被占用、基础设施不齐全等情况。多数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干部承担,由于社区事务性工作多、干部少、个人法律素养有限,无法满足众多社区居民对法律的需求,这也制约了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许多地方和单位将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的工作目标片面地定位于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纯粹就普法而普法、就教育而教育、就宣传而宣传,忽视了实际了解居民关注什么、居民关心的法律热点所在,使得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大折扣;只满足于发放了多少法制宣传资料、组织了多少次法制宣传活动,走过场的形式重于实效的追求,忽视了对居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育,忽略了学法是基础、尊法是前提、守法用法才是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工作的真正使命;只满足于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维护社区治安画上等号,忽视了将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自治有机结合,减缓了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转变以及获取知识渠道的不断更新,居民对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的工作形式的需求趋于多样化,如:从简单地了解法律知识向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多层次、综合性需求转变;从被动地接受职能部门单向灌输向主动获取的双向式、互动式需求转变。但是目前,大部分的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的活动形式还停留在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摊等形式,无法跟上群众的步伐,难以满足居民的实际法律需求。一些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多是“单进”而没有实现“共进”,造成了“各司其职”却未能“形成合力”的现象,浪费工作资源的同时也削弱了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的实效性。
普陀区按照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要求,在原有的开展社区法制讲座、举办社区法律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基层社区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是我们一直关注的问题。2011年下半年,普陀区司法局在桃浦镇紫藤苑社区开展“法进楼组、法进家庭”试点工作,以服务和促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1、制作“普法便民小贴士”。由区司法局统一制作“普法便民小贴士”宣传板,悬挂在每栋楼组的楼道内,方便居民查看。“小贴士”印有法制宣传的警句格言,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其中,且每块的宣传语都不尽相同。“小贴士”的内容还包含“自家人”老娘舅、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法律服务信息,在宣传法律的同时,重视告知法律服务的帮助途径。
2、成立“自家人老娘舅”。在每栋楼组中挑选楼组长、党员志愿者等热心公益事业、群众认可的居民担任该楼组的“老娘舅”,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社区矛盾调解全过程,使“自家人老娘舅”成为社区普法的宣传员,以调解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调解。
3、开展与律所结对共建。法律服务进一步延伸到居委是基层社区管理的现实需求。区司法局组织上海新惟律师事务所与紫藤苑居委会结对,开启了律师事务所直接与居委会结对共建的新模式。通过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日、设立社区法律咨询箱、开展社区法制讲座等“三项活动”和建立社区特困户法律援助、社区重大、突发、紧急、群体案件参与、法律咨询服务等“三项机制”直接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协助居委会干部依法管理社区事务,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为实现社区管理的有序化、法治化,起到了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
“法进楼组、法进家庭”有机整合了司法行政资源,顺应了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为社区管理发挥了很好的服务和保障功能。
1、发挥传统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区内主流媒体的舆论优势,在普陀有线电视台开设“法律伴你行”栏目,在《新普陀报》开设“法制园地”栏目、开辟“普陀五五普法回顾”和“六五普法大家谈”专栏;区曹杨街道和长风街道分别在在社区报上开设老娘舅专栏和《你我说法》专栏,通过老娘舅说案例、律师点评的方式,增加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的同时也打出了普法宣传自身的品牌。
2、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者”作用。一是摄制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片。2012年,区法宣办联合《法治天地》频道摄制本区首部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片,通过一个小故事来演绎“法治”与“和谐”的主题。目前广告片已在普陀有线电视台、区域内影院和百余只户外公共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二是制作法宣文化产品。研究开发一批适合家庭需求、居民群众喜爱的法宣文化产品,通过法治元素嫁接,使居民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的熏陶。三是采编法治文艺作品。各街镇结合各自的特点,自行创作了一批法治文艺作品,通过法律的视角将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演绎出来,宣传法律知识。
3、发挥新兴媒体的“生力军”作用。普陀区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充分借助微博这一新兴媒体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社会关注高的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区司法局的、普陀法院、曹杨街道、石泉街道等单位纷纷开设“上海普陀司法”、“校园天平”、“老娘舅工作室”、“石泉司法”等官方法治微博,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和法律小常识,宣传法律知识,回应网民的法律咨询,起到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
1、创设社区“法律夜门诊”。2005年,普陀区甘泉路司法所组建了一支由生活在社区、具有政法工作经验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以及与街道结对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的“法律夜门诊”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队,有机结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大职能,联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法律志愿者三支队伍,使社区普法工作更加生动活泼,使得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法律夜门诊”开设七年来,累计受理居民咨询3000余人、4000余次,化解多起矛盾纠纷。
2、创立“法制图书漂流”。2008年奥运主题宣传开始,区法宣办依托区内现有的图书漂流品牌资源,开展法制图书漂流活动,营造了一个自取式、流动式、开放式的普法模式。法律图书漂流设立诚信市场、温馨社区、阳光少年、绿色军营和美好都市五个站点,目前已投漂法律书籍1.3万余册。同时,借图书漂流之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解答各类咨询1万余人次,在图书漂流原有的声势基础上,形成了宣传效应的叠加。
3、创建“法制特色公园”。2009年7月,普陀区司法局、绿化市容局和石泉街道联合建成区内首家法制特色公园——管弄公园。公园主干道和广场旁设置法制宣传画廊和一系列法制宣传版面,公园的茶室内还专门设置“法律图书角”,由街道法宣办购置法律图书和杂志,供茶室内的游客、居民免费借阅。如今,公园门前的广场已成为社区举办法制文艺汇演、法律咨询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法制宣传活动的固定场地,通过法制公园这一群众休闲场所将法律传播给流动人群,辐射到社区各层面,形成了规模效应。
当前,如何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难点、热点内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工作,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已成为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不断探索和研究的方向。
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打造“社区法律服务零距离”工作模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一方面,要积极推行“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将社区法律顾问、社区公证咨询、社区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融入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崇尚法律精神、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要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法律专业的学生,充分发挥他们的法律专长,积极参与社区法律服务活动,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要始终聚焦在普及居民最关心、最需要的法律上,把“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解决民忧”作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积极宣传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扎实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充分认识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工作在维护基层社区稳定中的重要性,继续全面深入推行“自家人老娘舅”工作机制,进一步将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的工作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努力在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动态,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楼组;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社区矛盾化解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矛盾化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让群众了解和熟悉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群众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引导社区居民树立与构建和谐社会、平安社区相适应的法治观念,努力培育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的社会风尚。
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实践,法治实践的过程也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过程。只有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推进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的成果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才能收到实际的普法效果。借助现有的法治实践窗口平台,不断创新社区普法的新方法新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探索一条符合自身文化特色的法制宣传道路,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挖掘本区域、本街道、本社区的民间文化资源,大力鼓励社区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各具特色的法制文艺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传播快、信息广、覆盖面大的优势,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空间;继续开展以案释法、法治电影、法治故事、法治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活动,切实增强法制宣传的亲和力。
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不仅可以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而且对促进、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积极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服务。积极引导社区法律工作者当好社区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对街道和居委干部进行法律培训,为居委会依法管理社区事务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或帮助,协助居委会干部依法、妥善处理居民日常事务,努力实现社区管理的有序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