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步刚
国务院40号文件(国发 2009)明确要求,供销合作社要“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供销合作社作为全国最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较大发展,但从总体上讲,还没有取得突破性和跨越式进展。究其原因,主要是系统普遍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组建步伐缓慢、发展不平衡;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带动力不强;管理不规范、社员合作意识不强;技术人才匮乏、成员素质不高;扶持力度不够、财政、信贷、税收支持不力等困难和问题。供销合作社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注重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人才、组织和网络资源优势。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独特优势,夯实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有利于供销合作社专业人才作用的发挥,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水平;有利于实现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供销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因此,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准确把握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路决定出路。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明确思路,确定目标。在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历史时期,供销合作社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以特色产业发展为依托,以参与产业化经营为途径,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为重点,以规范化建设为手段,积极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升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和影响力,推动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确定目标,就是确定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确定发展目标,就甘肃庆阳市而言,到“十二五”末,由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要达到100个,平均每个合作社发展成员300户以上,带动农户500户以上。通过努力,实现全市特色农产品基地普遍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区域内有30%以上的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购统销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占成员总使用量的60%以上、销售农产品的数量占成员生产量的80%以上。
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原则,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坚持突出特色、有序推进的原则,突出产业、品牌、服务等发展特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原则,完善政府组织推动,市场引导发展,社会广泛参与,农民自主建设的体制。
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紧紧围绕加快全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实施“七个百万”工程,组建具有明显竞争产业优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突出优势产业,实行“一品一社”。重点围绕全市草畜、果品、瓜菜三大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在西峰、庆城、合水、镇原4县(区)组建苹果、黄花菜、白瓜籽、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宁县、正宁两县组建苹果、红枣、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华池、环县组建畜产品、小杂粮、洋芋专业合作社等,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品牌农产品。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积极开展推广应用农业科技,引导专业合作社与系统内外农业科研院所对接,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步伐,促进科技兴社、科技兴品。发挥特色农业,培育品牌产品,提高产品档次,树立产品形象,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运作水平。积极组织农产品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ISO质量认证,推进农产品产地认证,扩大庆阳特色产品和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品牌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三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流通网络对接。对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及时组织、引导其生产的优质农产品与专业批发市场、超市等进行对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和顺畅销售。通过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接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加工企业等方式,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四是增强服务功能,注重发展效果。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立足于“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组织优势,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实行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和一体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集群形成和壮大,真正达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群众”。
注重发挥供销合作社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人才、组织和网络资源优势,以恢复重建的基层社、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的特色农产品为重点,以社会能人和农产品种植大户为骨干,采取牵头、参股、引导、扶持等办法,组织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以基层社恢复重建为契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基层社体制转型中,具有能力的基层社可以成为出资成员,不具有经济能力的基层社可以吸纳职工出资,与农民共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资源优势,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与农民共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走网络经营的路子。三是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平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利用村级综合服务社这个平台,与村委会合建或与农民共同组建农产品购销、科技服务、信息交流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服务。四是以农产品经纪人为骨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培育农产品经纪人和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中,要充分发挥他们的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引导他们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贮藏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农产品经营搭建桥梁。五是与社会经济组织或经济能人合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行开放办社过程中广纳社会精英,集聚社会力量,吸纳一切愿意加盟供销合作社的社会经济组织或经济能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工作。一是规范内部管理。供销合作社必须依法加强对领办帮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指导,在规范注册登记、制定章程、民主管理、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引导合作社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经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促进合作社建设,使其成为产权清晰、运行规范、管理民主、服务有效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二是规范服务内容。供销合作社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必须不断强化服务和销售。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组织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运输、储藏和供应,努力降低生产成本;统一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验监督等制度;统一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社员生产技能和素质;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三是规范财务管理。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三专”,即确定专人、建立专帐、专款专用,有完整的会计档案资料。盈余按章程规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强化组织指导。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夯实组织基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中,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指导。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科学制定规划。在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供销合作社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谋划,制定发展规划,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措施,确保可持续发展。
注重示范带动。建立市、县、基层社三级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大力开展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推动专业社向规范化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社会化服务功能,创立产品和服务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掌握发展规律,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积极争取政策。在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农业、工商、科技、扶贫、农发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帮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村信息网络等各类农业项目建设,实现系统领办帮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涉农项目的对接,推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