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辉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通过对人类社会的观察和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剖析,揭示了人类社会运动发展的总规律,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克思恩格斯还通过对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理论的概括和揭示,说明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但囿于当时尚无现实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对于社会主义社会还有没有矛盾,具体表现方式和解决途径是什么,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系统的阐述。因此,这个问题只能留给有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马克思主义者来回答。20世纪50年中期,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毛泽东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基础上,科学地总结了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动力理论。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动力论是以矛盾为基本视角和以矛盾辩证法为理论方法的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的理论体系。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1](P373)“这些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1](P356)毛泽东第一次界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并且指出这两对矛盾之间的相互运动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毛泽东还进一步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和解决途径。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是非对抗性的,特点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相适应是基本的和主要的方面,相矛盾是非基本的次要的方面。在对基本矛盾性质和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毛泽东指出这些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1](P373)在这里,毛泽东提出了社会主义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思想,这表明他把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指向体制的改革。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根本动力理论符合认识发展的规范,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中国化的辉煌成果。但这个理论毕竟局限于抽象层面上,要付诸于实践,还有赖于可操作层面上的直接动力理论。
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系统地阐述了两类矛盾的类型、性质和解决的一般公式和具体方法。毛泽东指出:“在我们面前有两类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其不同体现在“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之所有性质上的不同,是由于这两类矛盾是在不同的基础上产生的。敌我矛盾产生于敌我利益根本对立的基础上,“人民内部矛盾则是在人民内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1](P364-365)在对两类矛盾不同性质分析的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正确处理两类矛盾的方法,解决敌我矛盾用专政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的方法,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列出一般公式后,毛泽东还根据不同领域矛盾的不同情况提出了不同的解决办法。在中共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民族关系上,坚持民主平等,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方针。毛泽东在介绍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的性质和处理方法后指出:“在这个时候,我们提出划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线,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就是十分必要的了。”[1](P375)一句话点出了毛泽东提出两类矛盾学说的目的就是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
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动力理论指出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动力和直接动力之所在,但如何把矛盾转化为动力呢?在这里,毛泽东想到了改革。
以改革的方式解决基本矛盾,恩格斯在研究现存社会制度时曾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2](P443)在这里,恩格斯告诉我们: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在列宁看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既然是“非对抗性”的,那就不能用政治革命而应用调整经济政策,“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3](P613)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马克思主义经典大师的改革思想为我们以改革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提供了理论借鉴。
毛泽东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就其内在性质而言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特点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毛泽东对基本矛盾中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若干具体表现进行了分析。相适应的方面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上层建筑方面,“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他们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相适应的”。相矛盾的方面是指,生产关系上“在工商业的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还拿取定息,也就是还有剥削;就所有制这点上说,这类企业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就上层建筑而言,“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方面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1](P374)在这里,毛泽东具体指明了哪些是适应的,哪些是矛盾的,指明了解决矛盾的着眼点,从而使体制改革有的放矢。
建国初期,我国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模式。这种模式曾对建国初期的经济恢复与发展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建设事业向纵深发展,其弊端日益暴露。有鉴于此,毛泽东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了体制改革的探索。
在政治方面,毛泽东指出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向自然界开战,建设我们的新国家。而改革的目标是“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那样一种政治局面”。[4](P456)在毛泽东看来,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及其运动的必然要求,其性质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党的自身建设方面,将党的代表大会改为常任制,设立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总书记,酝酿废除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健全民主集中制,有效监督,制约个人权力,防止和反对个人专断,个人崇拜的思想;反对官僚主义;党政关系方面,正确处理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合理划分党政职能;国家制度方面,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领导体制方面,要正确处理集权和分权的关系;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精简机构,培养、教育、选拔年轻干部。这些都有助于推动我国最终形成一种有利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良好、和谐、宽松的政治环境,都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建立。
在经济方面,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即“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1](P267)在确立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后,毛泽东着手在产业结构、所有制形式、分配制度、经济管理体制、经济运用机制等领域进行改革,形成了一些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改革思想。毛泽东在分析了基本矛盾的若干重要表现后,指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核心和关键是处理好利益分配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毛泽东提出了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要求切实做到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的兼顾。为了解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毛泽东提出了“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破除不适当的规章制度等办法。在所有制上,毛泽东指出在全民所有制内部存在着中央和地方,国家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矛盾。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例如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存在着生产和交换上的矛盾。因此,毛泽东提出要建立“独立王国论”,打破中央集权一统到底的僵化局面;允许非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提出应该“尊重价值法制”和“发展商品生产”;建立农村新型的所有制形式;明确企业管理体制和职责;试办托拉斯,用经济管理办法组织管理经济,等等。
毛泽东的这些改革思想虽然是尝试性的,很多尚停留在动议阶段,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这些闪烁着智慧光芒的改革思想。
毛泽东体制改革思想是邓小平体制改革思想的先声。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邓小平对毛泽东已经初步探索的但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进行了突破。邓小平通过建立退休制度和具有过渡性质的顾问委员会,解决了老干部的退休和安置问题。在经济体制方面,邓小平的体制改革思想和毛泽东的体制改革思想有更多的交集。在所有制结构形式上,毛泽东提出了“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邓小平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成份共同发展”和“三个有利于”的论断就是对这一思想进行继承和发展的结果。在经济管理体制上,毛泽东提出:“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1](P275)的思想。可知,毛泽东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着眼点就是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进行权力的下放。相应地,邓小平在1978年提出了“发扬经济民主”的思想。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上,毛泽东提出了“已经把鬼吃了,还怕鬼”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思想。毛泽东指出:“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5](P439)这个著名的论断成为邓小平“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6](P373)的重要思想来源。
毛泽东的体制改革思想虽然是邓小平体制改革思想的先声,但它没有对社会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进行区分,也就无法准确把握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症结所在,从而使改革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适应的,所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是好的,是必须要坚持。但生产关系又还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正是这些不完善妨碍着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是必须改革的。这些不完善是可以通过体制改革来解决的。这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学说和两类矛盾学说中内含的改革必然性。遗憾的是,毛泽东只是笼统的指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同生产力有不适应的一方面,但并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方法”[7](P250),也就没有深化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范畴,提出“体制”的范畴。虽然毛泽东也提到过“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国家机构中某些方面的官僚主义作风”,“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的缺陷”,但并没有进一步把他们规定为具体体制,进而也没有将其与基本制度进行区分。这种模糊性使得毛泽东不能够找到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症结在于原有的经济、政治体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就不能把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具体化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政治、经济、文化体制之间的矛盾。也就提不出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的科学命题。改革是什么?改革就是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僵化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体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体制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矛盾的中心环节,是正确处理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方法。因为无法将改革的认识达到如此的高度,毛泽东的体制改革就仅仅是对原有体制的一种小修小补,导致了经济体制改革上始终没有突破以产品经济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传统模式,政治体制改革也只是提出了一些原则方法而没有形成了制度化和规范化。
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性质、方向和道路,具有不可磨灭的理论价值。但在解决矛盾路径的选择上,毛泽东对“生产关系大变革”和“上层建筑大革命”的钟情要远远地大于对体制改革的青睐。这种解决路径的左右摇摆又使毛泽东的体制改革思想存在着重大的理论缺陷。
毛泽东的社会基本矛盾动力论是“在深刻地概括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丰富的新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典范”[8](P596),其理论价值主要体现在:毛泽东第一个创造性地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纳入社会基本矛盾体系之中,并且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个明确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其基本矛盾的理论。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是历史唯物主义从整体上揭示了人类社会运动发展普遍规律的最基本的原理,是唯物史观的核心。依据这一理论,马克思恩格斯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列宁运用这一理论分析了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状况,创立了“一国胜利论”。但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都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基本矛盾”这一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毛泽东第一次明确了“社会基本矛盾”的范畴,并且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的科学理论。毛泽东早在《矛盾论》中就提出了“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范畴:“当马克思、恩格斯把事物矛盾的法则应用到社会历史过程的研究的时候,他们看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看出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及由于这些矛盾所产生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及思想等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如何不可避免地会在各种不同的阶级社会中,引出各种不同的社会革命。马克思把这一法则应用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研究的时候,他看出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于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制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1](P292-293)循着这一思路,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正处》等著作中完善了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内涵,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是个充满矛盾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仍然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推动的;正确地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和解决方式;指出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样就为形成完整的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动力理论奠定了基础。
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动力理论瑕瑜互见,其理论缺陷表现在: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自始至终没有做出明确概括和科学论证。
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毛泽东经历了一个由正确到错误的演变过程。1956年党的“八大”正确分析了我国社会各种矛盾在社会生活中的变化,指出主要矛盾实质上“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起来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9](P396)作为对“八大”关于我国主要矛盾正确论断的发展,毛泽东提出了两类矛盾学说,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但不久毛泽东就抛弃了党的“八大”和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正确认识。1957年3月毛泽东提出:“我们在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方面还没有完全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谁胜谁负问题, 还没有真正解决。我们同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还要进行长期的斗争”。[10](P393)在这里,毛泽东混淆了“剥削阶级”与“剥削阶级的政治思想残余”两个不同的概念。1957年7月又提出:“必须还有一个政治战线上和一个思想战线上的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10](P584)毛泽东重提阶级斗争,虽然这时的阶级斗争仅仅指政治、思想领域里的阶级斗争。到八届三中全会时,毛泽东就彻底否定了“八大”关于我国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提出了与之完全不同的表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段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1](P475)
在对主要矛盾的探索中,毛泽东越来越倾向于阶级斗争,人民内部矛盾被与阶级斗争直接联系起来、等同起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抓阶级斗争就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这样就导致毛泽东越来越依赖阶级斗争作为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忽视了生产力标准,遑论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5]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6]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7]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8]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9]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1949—1978)(上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1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