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石家庄市供销社承建的6个再生资源集散中心、202家农村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站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建设石家庄市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是市政府2013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2013年初,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2013年市供销社要在部分县(市)创建一批设施完善、人员齐备、运营高效的乡(镇)、村再生资源回收示范站。对此,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将市政府惠民工程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与有关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今年以来,先后投资1 500多万元,采取联合办企、股份合作、规范改造等多种形式加快建设。在改善环境、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共完成投资1 500多万元,建成6个县域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和202家农村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站,并顺利通过有关部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