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牟桂芝,大野木 升司
(1.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辽宁大连116000;2.日中环境协力支援中心有限会社,北京100081)
目前,随着环保领域各项“十二五”规划的发布,我国固废领域的发展逐步受到关注,国家支持力度也逐年加强,意味着固废行业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近几年,环保企业纷纷抢占固废市场,已有多家水企通过并购进军固废领域。据专家预测,我国固废领域行业“洗牌”已经开始,固废行业逐步进入产业时代,政策驱动下的产业发展正在进入高速增长的拐点。为了引导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竞争格局和市场的变化,有必要借鉴日本的优良产业废弃物处理企业的认定制度。
日本自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判断产业废弃物处理企业优良性的评价制度》。关于此制度,在2010年1月25日中央环境审议会意见中呈报,即《关于今后废弃物处理制度修改的方向性》中指出:在促进都道府县等统一化运用制度的同时,应该修改评价标准,改善对被评价产业废弃物处理企业的激励机制。
基于此意见呈报的指出事项等,环境省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部分修改的法律》(2010年法律第34号),由此创立了《优良产业废弃物处理企业认定制度》,并于2011年4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关于判断产业废弃物处理企业优良性的评价制度》作废。
此制度是都道府县知事和政令市长对产业废弃物处理行业中符合优良标准的企业进行认定,被认定的优良认定企业可享有产业废弃物处理行业许可的有效期限由通常的5年延长到7年等的优惠政策,同时,促进产业废弃物排出企业把产业废弃物委托给优良认定企业,达到产业废弃物合理处理的目的。
2.1 为了符合优良标准,处理企业需要对应的事宜
(1)能够被认可为优良产业废弃物处理的企业,需要具有优良能力和拥有实绩的标准(优良标准)。
(2)优良标准中包含按照时间阶段需要重新更新的工作内容,所以在申请之前,处理企业应该有计划地进行实施。
2.2 处理企业优良标准认定的申请
(1)原则上,是在更新产业废弃物处理行业许可的同时,申请符合优良标准的认定等。但是,在2011年4月1日之前已经获得许可的企业,可以在许可的有效期限内,申请“优良确认”“。优良认定”和“优良确认”的申请内容稍有不同。
(2)废弃物处理企业向颁发许可的都道府县和政令市提交所需资料进行申请。
2.3 审查和认定
(1)由都道府县和政令市审查是否符合“优良标准”。
(2)申请企业符合优良标准时,由都道府县和政令市进行认定等。
3.1 遵纪守法性
在废弃物处理行业许可的有限期间内,没有受到与之相关的行政处分。
3.2 企业的透明性
利用网络,在一定期间内(6个月)连续公布法人的基本信息,取得的产业废弃物处理行业等许可的内容、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能力以及维持管理状况和产业废弃物处理状况等的信息,并且按照所规定的频次进行更新,具体见表1。
表1 公开项目及更新频次元/t
3.3 环保行动
按照ISO14001、“生态行动21”等认证制度进行认证。
3.4 电子转移联单
加入电子转移联单系统,可以使用电子转移联单。
3.5 财务体制的健全性
(1)近3年各经营年度中,每个经营年度的自有资本比率为10%以上。
(2)近3年各经营年度的营业利润的平均值超过零。
(3)没有拖欠与产业废弃物处理行业有关的税、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
3.6 其他
废弃物处理行业等的许可需要连续5年以上(只限于优良确认)。
4.1 优良认定企业许可证的宣传
接受优良认定和优良确认的产业废弃物处理企业(优良认定企业),颁发涵盖此内容的许可证。此外,优良认定企业的信息还可以通过“产废情报网”(http://www.sannpainet.or.jp)和“优良产废处理业者navigation system”(http://navi.ikashigen.go.jp,2012 年 3 月开始运营)等向产废排出企业等相关方进行广泛宣传和介绍。
4.2 产业废弃物处理行业许可有效期限延长
对于优良认定企业来说,通常5年的产业废弃物处理行业许可的有效期限可以延长为7年,从而减少了许可更新方面的工作负担。
4.3 申请许可证时,可省略部分材料
对于优良认定企业来说,在更新产业废弃物处理行业许可和申请变更业务范围时,向都道府县和政令市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可以省略下列材料。
(1)项目计划的概要;
(2)近3年的财务诸表、法人应该缴纳的税额及缴纳税额的证明材料;
(3)章程及捐赠行动;
(4)处置后的记录产业废弃物处理方法的资料(只限于产业废弃物处置业和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处置业)。
4.4 财政融资方面的优惠
株式会社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为中小企业在建设产业废弃物处理设施时提供必要的融资。对于优良认定企业来说,贷款利率(年息0.85%~2.05%)比较低。
4.5 基于环境保护契约法(国家等关于推进温室气体等减排的契约法,平成19年法律第五十六号),国家等所实施的关于产业废弃物处理契约方面的优势(2013年3月环境保护告示第18号)
(1)关于产业废弃物处理的环境保护契约中,对于环保行动及其标准的吻合状况采用积分制进行评价,超过一定积分的企业才有资格参与竞标;
(2)此标准设定了与优良认定制度中的优良标准内容相当的评价项目,即遵纪守法性、企业的透明性、环保行动、电子转移联单、财务体制的健全性等5个项目,所以符合优良标准的企业具有优势,优良认定企业可以直接积分,省去了这5个项目的评价。
对日本优良产业废弃物处理企业的认定制度进行简单介绍,以期对国内固废领域环保企业的进一步管理和公平竞争,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