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3日,国务院新一批简政放权名单公布,下放和取消的审批权共涉50项,与国家能源局有关的,包括“电力、煤炭、油气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在内,共有7项权限。
除了取消企业发展规划审批权,国家能源局当天被宣布取消或下放的权限还包括: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验收和安全监测系统检查验收(取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范和方案审批(取消);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审批(取消);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取消),其中,与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审批及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下放区域能源监管机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审批(取消);发电厂整体安全性评价审批(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