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对科学发展观作了精辟阐述和高度评价,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组织编写《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是深化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重大举措,必将有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会议认为,《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阐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关系,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和掌握科学发展观提供了重要参考。会议同意将其印发全党。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的学习实践,着力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科学发展观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结合起来,同学习党史国史结合起来,同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不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来。
李克强总理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议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是必须向人民兑现的“硬承诺”,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
李克强总理特别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为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的三项任务:
一要适当增加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已建成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研究多渠道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有保障房空置的地方,要采取措施努力予以消除。
二要加快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规范和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运营,稳定人民群众对“住有所居”的预期。
三要加快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各地要制定和完善公开透明的公租房配租政策,充分运用租金杠杆强化准入退出管理。根据困难家庭不同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补贴。
在即将进入四季度的时点上,李克强总理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责任,国务院将适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以薄弱环节建设为抓手,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意见》既利当前更利长远,既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造福广大群众、提高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质量,又能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扩大就业、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意见》明确了当前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到2015年,建设完成污水管网7.3万公里,完成全国城镇燃气8万公里和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9.28万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二是加强城市排水防涝防洪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三是加强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左右,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四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地铁等的公共交通骨干作用,到2015年,全国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000公里。积极发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增强城市路网的衔接连通和可达性、便捷度。尽快完成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危桥加固改造。加强行人过街、自行车停车等设施建设。五是加强城市电网建设。到2015年,全国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环网网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环网网架。推进城市电网智能化,提高电力系统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电能质量。六是加强生态园林建设。提升城市绿地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到2015年,设市城市至少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
最近中国多地纷纷出台改革新举措,最引人瞩目的是国庆前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自贸区总体方案,这块“试验田”将在未来两三年内在政府职能转变、金融领域开放、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税收方面进行深入的改革实验,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以开放促改革,力求在自贸区内实验出可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样本。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如下:
一、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好《方案》的实施工作。要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要扩大服务业开放、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
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相应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具体由国务院另行印发。
《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领导要把行政复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依法行政工作薄弱、行政复议问题突出的地方,要约谈相关人员和督促解决问题。对复杂疑难案件、群体性案件、可能作出确认违法或撤销等决定的案件,复议机关要经集体审议作出决定。要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
树立宗旨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实地调查取证,复议机关对经书面审理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相互矛盾、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要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查明事实、核实证据。开展法律论证和办案效果风险评估,确保法律适用正确,矛盾得到化解或缓和。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重视通过个案发现行政管理中的普遍性问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发现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要及时纠正或者反馈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