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镛,刘 嘉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610021)
我国农业部对兽药生产企业要求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政令发布以来,我国兽药生产环境和管理发生巨大的变化,这对于提高我国兽药产品质量起到关键性保障作用。兽药生产的生物洁净厂房中人身净化设施包括更衣、淋浴、洁净服清洗灭菌等设施。对于接触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高过敏性产品的操作人员,适当的防护服也起到保护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作用。GMP对人身净化有明确的指导性的要求,但在具体的设计和建设中,由于理解的差异,作法颇不相同。本文就生物洁净厂房中人身净化设施的要求、设计要点及相应常用程序进行了介绍。
1.1 我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02)[1]对人身净化的要求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及卫生环境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不同级别洁净室(区)的工作服应有明显标志,并不得混用。
洁净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最大限度地阻留人体脱落物。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工作服洗涤、灭菌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工作服应制定清洗制度,确定清洗周期。进行病原微生物培养或操作区域内使用的工作服应消毒后清洗。
1.2 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对人身净化的要求 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更衣。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所从事的工作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相适应。
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要求工作服及其质量应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能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要求。各洁净区的着装要求规定如下:
D级区应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应穿合适的工作服和鞋子或鞋套。应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带入洁净区外的污染物。
C级区应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应戴口罩。应穿手腕处可收紧的连体服或衣裤分开的工作服,并穿适当的鞋子或鞋套。工作服应不脱落纤维或微粒。
A/B级区应用头罩将所有头发以及胡须等相关部位全部遮盖,头罩应塞进衣领内,应戴口罩以防散发飞沫,必要时戴护目镜。应戴经灭菌且无颗粒物(如滑石粉)散发的橡胶或塑料手套,穿经灭菌或消毒的脚套,裤腿应塞进脚套内,袖口应塞进手套内。工作服应为灭菌的连体工作服,不脱落纤维或微粒,并能滞留身体散发的微粒。
个人外衣不得带入通向B、C级区的更衣室。每位员工每次进入A/B级区,都应更换无菌工作服;或至少每班更换一次,但须用监测结果证明这种方法的可行性。操作期间应经常消毒手套,并在必要时更换口罩和手套。
洁净区所用工作服的清洗和处理方式应确保其不携带有污染物,不会污染洁净区。工作服的清洗、灭菌应遵循相关规程,并最好在单独设置的洗衣间内进行操作。
1.3 欧盟GMP[3]对人身净化的要求 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穿着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防护服。
更衣室应设计成缓冲室并使更衣的不同阶段分开,以尽可能降低工作服遭受微生物和微粒污染的风险。更衣室应有足够的换气次数。更衣室后段静态的级别应与其相应洁净区的级别相同。必要时,最好将进入和离开洁净区的更衣室分开设置。一般情况下,洗手设施只能安装在洗手间的第一阶段。
缓冲室的两扇门不应同时打开,应采用连锁系统或声学或(和)光学报警来防止两扇门同时打开的情况发生。
更衣和洗手必须遵守相应的书面规程,以尽可能减少这类活动对对洁净区的污染。
工作服及其质量应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级别相适应,其穿着方式应能保护产品免遭污染。各洁净区的着装要求说明如下:
D级区应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应穿普通的工作服和合适的鞋子或鞋套。应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洁净区外的污染引入本区。C级区:必须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应穿手腕处可收紧的连体服或衣裤分开的工作服,并穿适当的鞋或鞋套。这类服装应不脱落纤维或微粒。A/B级区应当用头罩将所有头发及胡须部位全部遮盖住,头罩应塞进衣领内,应戴口罩以防散发液滴。应戴经灭菌且未上滑石粉的橡胶或塑料手套,穿经灭菌和消毒的脚套,裤腿管应塞进脚套内,袖口应塞进手套内。着装应不脱落纤维或粒子,并能滞留身体散发的粒子。
人员的便服不得带进通向B级和C级区的更衣室。对于在A/B级区工作的每一位员工来说,每次操作都须更换一次清洁的无菌(经灭菌或充分消毒)防护服,或一天至少更换一次(但必须根据监测结果证明这种方法的可行性)。操作期间应经常消毒手套,每工作一个阶段即应更换口罩和手套。
洁净区工作服的清洗和处理应确保其不粘带污染物,并由此导致洁净区的污染。工作服的清洗和处理应遵循书面规程,这类工作服最好设置单独的洗衣间。工作服处理不当会损坏纤维并由此增加散发粒子的风险。
1.4 美国 FDA GMP[4]对人身净化的要求 只有合格的并经适当更衣的人员才可进入无菌生产区。工作服应能提供人员身体和曝露的无菌材料之间的屏障,防止人体产生的微粒和散发的微生物的污染。建议工作服应无菌、不脱落、能遮盖皮肤和头发(头套、口罩、护目镜、弹性手套是常用的工作服组成部分)书面的更衣程序应详细规定每一个更衣步骤均以无污染的方式进行。工作服各部分之间应有足够的搭接以形成屏障(如手套和袖口)。发现工作服有破损应立即更换。手套应经常清洁。
应建立程序定期评价和审查人员对于有关无菌生产要求的一致性。无菌更衣认证程序应评价无菌室操作人员在完成更衣程序后保持无菌质量的可能性。建议在工作服若干位置进行表面微生物取样(如手套指部、口罩、前臂、胸部)。取样位置应证明是正确的。在最初的更衣评价之后,为监测各更衣位置,还应定期进行再认证,以保证无菌更衣技术的持续可接受性。在人员手工操作很少且有环境监控数据的自动化操作区,年度认证即已足够。对于任何无菌操作,如果出现不利的条件,应进行额外的、更频繁的认证。
为保护曝露的无菌产品,操作人员应保持更衣质量,严格遵守无菌技术。
其中重点用能单元节能降耗集结了最多的细分项,包括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空调节能、锅炉节能、制氧节能等。以锅炉节能为例,又细分出降低管道热损失、合理设置供暖温度、使用余热利用设备等多项举措。
在多年的兽药GMP厂房设计工作中,通过与生产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不断研讨,确立了“企业厂房建设中设置简洁适用的人身净化设施,既能节省投资,也便于管理”的设计思路,提出人身净化设施的设计要点并推荐了与之相适应的常用的人员更衣程序。
2.1 人身净化设施的设计要点[5]
2.1.1 总更衣室 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生产厂房,尤其是多层厂房,可考虑设置总更衣室,有利于将人员外出服的污染限制在人员总入口处。总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按实际人数每人一柜。在人员总入口或总更衣室入口处设置跨越式鞋柜,将污染风险大的外出鞋挡在入口处,最大限度减少外出鞋对洁净区的影响。洁净区内的更衣室,建议采用搁板或搁架而不用衣柜,易于清洁且省去送风、排风的麻烦。
2.1.2 雨具存放处 南方地区多雨,宜在人员总入口处设置雨具存放处。
2.1.3 访问者更衣室 对外接待较多的生产厂房,可考虑设置访问者更衣室。
2.1.4 卫生间、淋浴间、洗手间 卫生间、淋浴间、洗手间可布置在总更衣室内,也可分开布置。
2.1.5 人身净化用室的洁净等级 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洁净等级要求设置,更衣室后段的静态洁净等级应与其相应的洁净区的洁净等级相同。更衣程序通常包括换鞋、脱外出服、洗手、穿洁净服(包括无菌内衣、无菌外衣)、手消毒等步骤,但不宜每个步骤一个房间,以免造成房间过多过小,使用不便;开关门频繁,压差不稳,造成二次污染;以及造成生产区气压过高。可将换外出鞋、脱外出服、洗手合并为一个房间,用跨越式鞋柜将污、净区分开,并保证气流由“净”区流向“污”区;将穿洁净鞋(或鞋套)、穿洁净服、手消毒合并为一个房间,并设置气锁。对于高活性产品(高致敏性、高毒性),可单独设置气锁室,防止高活性微粒外泄。
不同洁净等级的洁净区(室)的人身净化用室应分别设置。
洁净等级相同的生产区(如轧盖间)和清洗区(如精洗灭菌间)的人身净化用室应分别设置。
2.1.6 进入和退出洁净区的更衣通道 根据产品特性和风险分析,对环境敏感的洁净区和无菌区,如细胞培养、病毒培养、无菌分装等区域可将进入和退出洁净区的更衣通道分开设置,或采用单向流。非无菌的高活性产品和粉尘污染较大的产品,进入和退出洁净区的更衣通道也宜分开设置。
高活性产品的人员退出通道上,要设置强制淋浴。
采用双走道的动物房,人员更衣宜采用单向流。更衣退出通道上设置淋浴(攻毒动物房更衣退出通道上设置强制淋浴)。
2.1.7 洗衣房 设置总更衣室的厂房宜设置集中洗衣房,集中洗衣房宜靠近总更衣室。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工作服洗涤、灭菌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工作服应制定清洗制度,确定清洗周期。进行病原微生物培养或操作区域内使用的工作服应消毒后清洗。采用此种方式清洗、灭菌的洁净工作服,由于灭菌后要经由非净化区或低级别净化区传递到高级别净化区,因此需要采用双层包装。
集中洗衣房也可布置在清洗区。在粗洗区布置一个洗衣间,用于非净化工作服的清洗;在精洗灭菌区布置一个洗衣间,用于洁净工作服的清洗。此种布置方式,洁净工作服的灭菌可以利用精洗灭菌间的高压灭菌柜,且只需一层包装。
分散布置的洗衣房宜靠近更衣室和退出通道上的脱衣室。
2.2 常用的人员更衣程序
2.2.1 总更衣室 人员在总更衣室脱去外衣和鞋,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可以进入一般区工作(如粗洗区、外包装区、储存区)。总更衣室内可设置卫生间和淋浴间。总更衣程序:⑴脱外出鞋→⑵跨过跨越式鞋柜并穿上工作鞋→⑶脱外衣,放入衣柜→⑷洗手→⑸穿工作服→⑹进入一般区。
2.2.2 从一般区进入D级洁净区的更衣程序 ⑴脱工作服→⑵洗手→⑶跨过隔离凳同时穿鞋套或者更换D级区使用的专用鞋→⑷穿上D级区洁净工作服→⑸戴上头套和口罩→⑹洗手→⑺进入D级区。从一般区进入D级区的更衣通常在两个房间完成,操作⑴~⑵步在一个房间进行,该房间为一般区;操作⑶~⑹步在第二个房间进行,该房间为D级,并设计为气锁间。欧洲通常将两个房间合并,设计为D级,并设气锁。气流从洁净更衣区流向非洁净更衣区。若无总更衣室,则在第一个房间更外出服。
2.2.3 从一般区进入C级洁净区的更衣程序 ⑴脱工作服→⑵洗手→⑶跨过隔离凳同时穿鞋套或者更换C级区使用的专用鞋→⑷穿上C级区洁净工作服→⑸戴上头套和口罩→⑹手消毒→⑺进入C级区。从一般区进入C级区的更衣通常在两个房间完成,操作⑴~⑵步 在一个房间进行,该房间为D级区;操作⑶~⑹步在第二个房间进行,该房间为C级,并设计为气锁间。欧洲通常将两个房间合并,设计为C级,并设气锁。气流从洁净更衣区流向非洁净更衣区。若无总更衣室,则在第一个房间更外出服。
2.2.4 从D级区进入C级区的更衣程序 ⑴脱D级区洁净工作服→⑵洗手→⑶跨过隔离凳同时穿鞋套或者更换C级区使用的专用鞋→⑷穿上C级区洁净工作服→⑸戴上头套和口罩→⑹手消毒→⑺进入C级区。从D级区进入C级区的更衣通常在两个房间完成,操作⑴~⑵步在第一个房间进行,该房间为D级区;操作⑶~⑹步在第二个房间进行,该房间为C级,并设计为气锁间。欧洲通常将两个房间合并,设计为C级,并设气锁。气流从洁净更衣区末端流向起始端。
2.2.5 从C级区进入B级无菌区的更衣程序 ⑴脱C级区洁净工作服→⑵戴上新的洁净头套→⑶手消毒→⑷穿洁净内衣→⑸穿上洁净鞋→⑹跨过隔离凳或通过房间门进入B级更衣区→⑺戴上第一层无菌手套→⑻戴上无菌头套和口罩→⑼穿上连体无菌服→⑽穿上无菌鞋套→⑾戴上护目镜→⑿在镜子前检查穿戴→⒀手消毒→⒁戴上第二层无菌手套→⒂手消毒→⒃进入B级无菌区。从C级区进入B级区的更衣通常在两个房间完成,操作⑴~⑹步在第一个房间进行,该房间为C级区;操作⑺~⒂步在第二个房间进行,该房间为B级,设计为气锁间。欧洲通常将两个房间合并,设计为B级,并设气锁。气流从洁净更衣区末端流向起始端。退出通道设置相反。
2.2.6 高活性(高毒性、高过敏性)洁净区的更衣程序 进入高活性洁净区的更易程序同2.2.3和2.2.4,但在退出通道上须设强制淋浴。
2.2.7 动物房(普通环境,单走道布置) ⑴脱外出鞋→⑵跨过跨越式鞋柜并穿上工作鞋→⑶脱外衣,放入衣柜→⑷洗手→⑸穿工作服→⑹进入公共走道。
2.2.8 动物房(普通环境,双走道布置) ⑴脱外出鞋→⑵跨过跨越式鞋柜并穿上工作鞋→⑶脱外出服,放入衣柜→⑷洗手→⑸穿工作服→⑹进入清洁走道。通常采用单向流,退出更衣程序为:⑴从污染走道进入脱工作服室→⑵脱工作服→⑶淋浴→⑷穿外出服→⑸跨过跨越式鞋柜并穿上外出鞋。
2.2.9 动物房(屏障环境,双走道布置) ⑴脱外出鞋→⑵跨过跨越式鞋柜并穿上工作鞋→⑶脱外出服,放入衣柜→⑷洗手→⑸跨过隔离凳同时穿鞋套或者更换C级区使用的专用鞋→⑹穿上C级区洁净工作服→⑺戴上头套和口罩→⑻手消毒→⑼进入C级区公共走道。从一般区进入C级区的更衣通常在两个房间完成,操作⑴~⑷步 在一个房间进行,该房间为D级区;操作⑸~⑻步 在第二个房间进行,该房间为C级,设计为气锁间。通常采用单向流,退出更衣程序为:⑴从污染走道进入脱洁净工作服室→⑵脱洁净工作服→⑶淋浴→⑷穿外出服→⑸跨过跨越式鞋柜并穿上外出鞋。
兽药GMP实施已10多年,根据相关规定,一些企业面临每5年的GMP复验,还有一些新建或正在筹建的兽药企业,均涉及对洁净厂房的设计、维修和改造。简洁、实用的人身净化设施可降低生物洁净厂房操作人员对生产环境和外部环境的污染,同时也是保护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企业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精心设计。
[1] 中国人民共和国畜牧兽医局.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指南[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363-37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Z].
[3] Volume 4 EU guidelines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and veterinary use(2008)[EB/OL].[2012 -10 -10].http://ec.europa.eu/health/documents/eudralex/vol-4/index_en.htm
[4] US FDA.Guidance for Industry Sterile Drug Products Produced by Asseptic Processing- 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Z].2004.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品GMP指南[M].中国医药科技出版,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