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照文 ,付金文 ,卿俊芳,伍绍良 ,丁章禄,卿 敏
(1.资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资阳 641300;2.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畜牧兽医站,四川资阳641300;3.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畜牧兽医站,四川资阳 641300;4.资阳市雁江区中义镇畜牧兽医站,四川资阳 641300;5.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畜牧兽医站,四川资阳 641300)
病害动物及其产品含有大量病原体,是引发动物疫病的重要传染源。研究表明,70%的动物疫病可传染给人类,75%的人类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或动物源性食品。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执行无害化措施,是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最有效途径之一。为客观分析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现状、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并建立长效机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我们深入资阳市大中型养殖场、适度规模养殖户、农村散养户及检疫环节开展了调研。
资阳市各级兽医部门以《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程为依据,围绕畜禽养殖、屠宰、交易、运输、仓储等关键环节,从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防控制度、配套工程设施、严格技术标准、优化处理方式、加强卫生执法、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着手,探索“五不准一处理”联防联控机制,逐步建立高温高压湿化、养殖场发酵、养殖户深埋、定点屠宰场焚烧、畜禽粪便及污染物沼气处理的多元化方式,初步实现了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有效保障了养殖业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2012年全市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1.12万吨,占肉类总产量(69.3万吨)的1.62%。其中:深埋处理0.88万吨,焚烧处理0.01万吨,发酵处理0.22万吨,高温高压湿化处理0.01万吨,分别占无害化处理总量的78%、1%、20%和1%。全市检疫执法查处和专项整治销毁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56吨。
按照《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关于<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农业部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中的有关要求,对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及污染物主要通过焚毁、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达到消除病害因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的目的。目前我市主要采取深埋、发酵、焚烧、高温高压湿化和沼气发酵法等处理方式。
深埋法是处理畜禽病害肉尸的一种常用、可靠、简便易行的方法。主要包括地点选择、挖坑、掩埋等三个技术环节。按照处置规范要求,应选择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水源地、泄洪区、草场及交通要道,避开岩石地区,位于主导风向的下方,不影响农业生产,避开公共视野。挖坑大小、宽度、长度和容积应根据病害动物大小、多少和机械操作情况确定,但坑底部至少高于地下水位1米,掩埋物顶部距坑面不少于1.5米,掩埋包括坑底处理、尸体处理、污染物处理和掩埋处理、设置标识等。
是将尸体抛入专门的动物尸体发酵池内,利用生物热的方法将尸体发酵分解,以达到无害化处理目的。主要包括地点选择、发酵池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地点选择远离住宅、动物饲养场、草场、水源及交通要道的地方。发酵池建成圆井形,深9~10米,直径3米,池壁及池底用不透水材料制成。池口高出地面约30厘米,池口做一个盖子,盖子平时落锁,池内有通气管。尸体堆积于池内,当堆至距池口1.5米处,封闭发酵,夏季不少于2个月,冬季不少于3个月,待尸体完全腐败分解后,可挖出作肥料。平时要加强对发酵池管理,发酵池周围要定期进行消毒等处理。目前全市大中型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发酵池65余口,合4 550米3。
沼气发酵处理是将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污染物,如粪便和垫料等投入沼气池进行发酵处理。目前全市大中型养殖场(小区、户)、定点屠宰场配套建设工程沼气568座,合19.88万米3,农村适度规模养殖户配套户用沼气34.58万口,合350万米3,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焚烧主要包括野外焚烧和焚烧炉焚烧等2种处理方法,目前主要是炉内焚烧,主要包括尸解、入炉焚烧和残渣处理。为有效解决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问题,目前全市已配套建设焚烧炉142个,其中现代化焚烧炉75个。
简阳市怀琴无害化处理场投入500万元,引用高温高压湿化技术,在简阳市石桥镇三溪村3社租用土地4亩,引进成套病害动物湿化处理机组、污水污物处理、低温冷藏、封闭式转运车辆等设备设施20余台套,日处理能力达20吨以上。2010年6月已建成投产。
3.1.1 畜禽病死率较高,无害化处理压力大
资阳市是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畜禽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生态环境脆弱,畜禽病死率呈现上升趋势。2012年全市生猪、山羊、小家禽畜存栏、出栏分别达到395.4万头、128.3万只、3088.4万只和701万头、348.4万只、5436.3万只。据典型调查,2012年我市生猪、牛羊和小家禽畜死亡率分别达2.8%、1.5%和6.0%,死亡生猪、牛羊、小家禽畜31.58万头、7.46万头(只)和543.88万只,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压力大。近年来,由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和地球温室效应的综合影响,气候异常极端,自然灾害频发,畜牧产业规划滞后,一些地方养殖场选址不科学、布局不合理、建设不规范、设施不配套、种养不平衡、管理不到位、技术力量薄弱、养殖污染严重、无害化处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逐步显现。
3.1.2 处理方式传统落后,无害化处理风险隐患增加
目前传统的深埋、焚烧和发酵等处理技术在生物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一些弊端,集中表现在无害化处理不彻底、出现新污染、资产投入大、运行成本高等问题。深埋易造成动物尸体暴露,处置不当会造成空气、土壤、地下水污染,甚至存在病原扩散风险,随着病害动物深埋逐年累加,与人争地矛盾突出;焚烧炉焚烧需消耗能源,造成空气污染。焚烧1公斤动物尸体需消耗标煤3公斤左右;发酵法处理周期长(2-3个月)、发酵池需求量多,随病害动物多年积累,尸骨堆积如山,处置不当,将形成新污染源;高温高压湿化法投入大、运行费用较高。据对简阳怀琴无害化处理场调查,年处理能力6 000吨,投入约500万元,每处理1吨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行费约1 000元左右,虽然可生成油脂100~150公斤,残渣200~250公斤,油脂做化工或生物柴油原料(4 000~4 300元/吨),残渣做花肥(2 500元/吨),直接经济效益850元以上,但在处理过程中新生污水250公斤左右,厂区周边空气质量较差。
3.1.3 认识程度参差不齐,散养户无害化处理风险隐患最大
从10户年出栏500头以上、10户年出栏50~500头和10户年出栏50头以下的养殖场、适度规模户和散养户无害化处理危害性、重要性、承担责任和“五不一处理”措施的调查问卷中发现,不同养殖场(户)在认识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养殖场强烈要求政府建设集中式无害化处理场,以解决养殖场无害化处理之忧;适度规模户也有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无害化处理难点集中在散养户,散养户在无害化处理危害性认识上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是造成病害动物抛弃、转运、屠宰、经营、食用的最大隐患。
3.1.3 监督管理点多面宽,无害化处理监管难度加大
据调查统计,全市目前有各类养殖户123万户、定点屠宰场204户(A类6个、B类198个)、贩运户20户、畜产品冷藏户23户、检疫申报点171个、无害化处理场1个,监管点多面宽,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难度大。不排除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环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或经深埋等无害化处理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直接威胁畜牧业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3.2.1 强化源头控制,降低无害化处理风险
一要大力推行标准化养殖,把规划先行作为强化源头控制的起点;二要进一步实施健康养殖计划,建设免疫无疫区和非免疫无疫区;三要加大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免疫监测、病原学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及时做好动物疫情预警预报,提出科学防控措施;四要加大对屠宰、加工、销售病害动物及产品加工窝点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宰杀病害动物、贩运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
3.2.1 强力推行养殖保险,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一是强化宣传,建立群防群控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信息传递作用,加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无害化处理方式的宣传普及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五不准一处理”重要性、危害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五不准一处理”的自觉性、主动性,打好群众基础,建立群防群控机制;二是强化无害化处理与保险挂钩,建立保险挂钩联防机制。积极探索以“政策性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养殖保险模式,实现养殖保险全覆盖,建立“农户参保—现场核实—填写保单—缴纳费用—申请理赔(若出现死亡)—现场查勘—联合核准—无害化处理—完成赔付”的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封闭运行机制;三是强化溯源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化防控机制。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研发经济适用、易于操作,涵盖养殖档案、投入品监控、养殖保险、无害化处理、畜产品安全、品牌建设等信息的软件系统,建立简便快捷的信息化监控机制;四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建立兽医执法监督防控机制。把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作为动物卫生监督重点,落实养殖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监管、流通监控一体化监督体系,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控机制。
3.2.3 强力推进科学化无害化处理模式,提高无害化处理技术水平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畜牧、环保、卫生等行业,包括动物科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环境卫生学、公共卫生学、工程物理学等学科,为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模式的先进性、前瞻性,要充分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避免低级建设、重复建设、无序建设和资源浪费并探索建立深埋、发酵、焚烧、沼气和集中式处理的多元化模式,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创新处理方式,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新型无害化处理模式,提高无害化处理技术水平。
3.2.4 强化政策支持,建立更加有力的保障体系
层层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情监测、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溯源体系)、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技术改造、设施配套、养殖保险等方面经费保障、项目支撑和金融扶持的长效机制,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发挥好乡村畜牧兽医人员在疫病防治、技术推广、健康检查、疫情监测和无害化处理中的作用,健全更加有力的保障体系。
3.2.5 建立首席专家制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建立健全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首席专家制度,促进对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模式、工艺流程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