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李治飞
近十来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视为“小农”应对“大市场”,维护自身利益,脱贫致富的有效形式,得到大力推行和扶持。体现在统计数量上,农民专业作社蓬勃发展,但就全局和当下而言,其实际效果与人们的期望相去甚远。尤其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和机制,在小农群体中认同度和需求度并不高。
随着经济进步,近30余年我国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总体呈明显下降趋势,已从1982年的33.27%下降到目前的10.09%;并且就社会稳定和物价宏观调控所需,农产品稀缺和涨价尽可能地被压制。在此大背景下,农业收益水平肯定相对落后,农业必定处于比较劣势,特别是我国人口构成中农业人口仍然高达七成以上(2000年为75.27%,2010年为72.02%),我国农业总体上显然难以成为“赚钱”的行业,农民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收入的差距也必然会逐步拉大。如果作为群体的农民不外出打工,让七成多人口来分摊仅一成多一点GDP对应的收益,恐怕连养家糊口都困难,谈何致富?限定在农业这个圈子内,依靠推动农民专业化和组织化实现致“富”也只能是“水中捞月”。即便是涉农的大资本、大企业,真正的盈利点大多并不在农业生产这一环。可叹的是,近十余年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主导下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不仅没能让农民致富,反而使农业成为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业,大规模安全问题频发。应对农业的比较劣势,农民群体在生存压力下的流动和兼业动能,在降低农业收益预期的同时,导致农村“生产要素”外流甚至被抽空,自然也消解了专业化合作动能。这是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难成气候的根本原因。
在耕地资源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硬约束条件下,我国农业并不具备国内和国际比较优势。从国家战略层面和大众生活层面而言,农业又是不可或缺的行业。如何在环境友好前提下,持续、有效地供给数量充足和质量安全的农产品,需要有新的思路。在一些学者指出的弱化农业GDP功能(经济功能)思路的基础上推断,应当将农业视为福利行业,其功能主要是国家利益保障和城乡居民生存条件保障,即应当以“福利农业”理念来指导农业发展。在农业占GDP比重降至10%、农业对GDP贡献率在5%以下的现状下,再把农业当作农民致富的行业,也确实有些天真。中央财政对“三农”投入已经连续两年突破1万亿元,并将继续增加,在财政意义上,我国农业的福利属性逐步得到认可。但在认知层面和政府工作层面,对于农业的福利性并未受到认可和重视,甚至与之相悖。当前中国农业的过剩、环境污染、可持续能力削弱,是“GDP农业”发展思路的必然结果。这种思路不改,“开宝马喝污水”也只是迟早的事。
“福利农业”,通过保护生态环境福利全社会,通过有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必需稳定全社会,是其主要功能。因此,农民合作社的目的不是让农业变成赚钱的产业,而是让农业生产资源在生态文明的前提下得到有效配置,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生产高效,充分发挥福利社会和稳定社会的功能。前不久记者外出采访调查时看到,在农业产出方面传统农业产区做得相当出色。以重庆市璧山县广普镇坪中村为例,该村因地制宜发展多元化和多样化的种植业,体现了舒尔茨所说的传统农业的高效率,在生物多样性带来的生态安全和生产方式具备的环境友好等方面,更是中国当下所谓产业化农业不可比拟的。面对一地丰富的、符合生态文明的多元化农业生产格局,做大任何单一产品的专业化合作社,都会在实质上削弱当地总的农业安全产出能力的同时,不自觉地与“GDP农业”结盟,让“福利行业”异化为“污染行业”“掠夺行业”。
“福利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农村稳定和农民安居乐业。这既需要政府的调控和反哺式投入,也需要将“GDP农业”下的专业合作社进化为“福利农业”下的综合性合作社体系。即:在国家干预和扶持下,以农民为服务对象和权益主体,以合作化、组织化和公益性为要素,以确保农业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田园城市”式的城乡良性互动和功能互补,推动乡村整体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整体打包乡村,创建一套融合农业、农业关联产业及金融服务业的综合性合作社体系。这或许才是“小农”真正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