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娇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逐步建立,对于分散疾病风险,减轻人们就医的经济负担具有重要作用。医疗卫生事业支出是政府通过公共财政干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支出。要满足全体国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并进行合理的筹资单纯依靠市场是不可能实现的,需要政府组织的干预。政府干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由于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外部效应明显,如果完全由市场提供会带来供给不足、资源配置效率过低等问题;二是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失灵的存在。由于疾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性,如果完全由市场供给医疗卫生服务,很可能出现弱势群体无力购买、健康水平降低等现象;三是政府宏观再分配职能。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是满足公众的福利需求。政府干预医疗卫生事业,不仅有利于发挥政府的财力优势,为医疗卫生事业提供有力支持,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还可以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维护社会安定。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明确了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筹资中的主导作用,提出“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并投入预算8500 亿推动新医改进程。据统计,2009—2011年以来,全国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15166 亿元,其中470多亿元用于支持2233个县级医院、6213个乡镇卫生院和25 万个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截止到2011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人次已达62 亿左右,住院人数累计达1.5 亿,充分说明我国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以及医疗体制改革的投入取得了较大的成效。2012年1月5日,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总结了三年医改的工作成就,并部署了“十二五”期间亟待突破的八个关键问题,文章将结合这一背景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机制问题进行深入探究。
2009年初,国务院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的改革方向。现阶段,我国财政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主要存在两大问题,即总量投入不足和结构不合理。具体体现为卫生总费用占GDP 的比重较小,政府投入少、个人卫生支出比例较大,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相对规模较小、中央和地方政府支出结构失衡,存在地区和城乡差异等。这些问题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人们医疗待遇和服务水平的改善具有消极影响,也成为新医改的重点。
1、卫生总费用占GDP 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卫生总费用仍较少。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福利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是,政府对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并未明显提高。从图1 中可以看出,自1990年以来,我国的卫生总费用持续攀升,并且增长幅度较大。但是,卫生总费用占GDP 的比重则呈现波动的趋势。1992—1995年所占比例逐渐下降,随之呈上升态势,达至2002—2003年的顶点4.85%后开始回落,2007年之后又逐渐回升。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支出具有不稳定增长的特点。与国际水平相比较,我国的卫生总费用占GDP 的比重仍然不高。如2006年,世界卫生总费用占GDP 比重的平均水平是8.7%,在中低收入国家的比重是4.5%。可以看出,我国的支出比重仅仅与中低收入国家的水平相当,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此外,近年来我国人均卫生费用也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并且具有速度快、幅度大的特点。由1990年的65.4元增至2009年的1289 元,人均卫生费用在20年内增长近20 倍。但是,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横向比较,仍然面临水平不高的问题。如1999年,我国的人均卫生费用约40美元,低于发达国家40—50 倍左右,巴西等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是我国的8 倍左右,这充分说明我国的人均卫生费用总量仍较少,水平较低。
图1 1990—2009年中国卫生总费用及其占GDP 的比重
2、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偏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根据中国的统计口径,卫生总费用主要由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和个人卫生支出三部分构成。其中,政府卫生支出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对于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事业的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预算拨款; 社会卫生支出主要是政府预算拨款外的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慈善筹资等社会化的费用;个人费用支出主要是城乡居民为获得医疗服务进行的费用投入。近年来我国卫生总费用呈现不断攀升的态势,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变化显得尤为重要。从图2 可以看出,自1990年以来,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呈逐渐下降趋势,跌至2002年的15.69%后开始逐步回升,但是增幅并不大。与此相对比,个人的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则不断上升,2000年达至近60%的高点,近几年来才有所回落,但仍高于政府卫生支出的比例。可以看出,近20年来我国卫生总费用的增长主要依靠个人负担。因此,造成居民个人医疗费用压力加大,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这也正是2009—2011年新医改着力解决的一大难题。
表1 2006年世界部分国家公共筹资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从表1 中也可以看出,我国卫生总费用中的公共筹资水平与英国、瑞士等福利国家有较大差距。在高收入国家中,对于筹资比例较低的美国和韩国来说,也高于我国的卫生总费用的公共筹资水平。并且,与巴西等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国家相比,我国卫生总费用的公共筹资比例仍不具有可比性。
图2 1990—2009年中国卫生总费用的来源构成
3、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的相对规模较小,增长速度不快。从图3 中可以看出,1991—2009年,我国的政府预算支出占GDP 的比重偏低,并且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世界银行公布了1990—1995年,政府公共卫生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低收入国家平均为1.5%,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4.3%,高收入国家平均为6.9%,中国则只有l%左右。并且1995年以后也维持在1%左右的水平,并未出现增长的态势,这与经济发展水平带动社会支出增加的一般规律性相违背,也充分说明我国财政对于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较小,投入总量不足。1991年以来,政府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一直下降,2002年跌至近20年来历史最低点3.92%后才出现一定回升,但是支出比例仍然不高。从政府预算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来看,近20年来也呈现先下降、再波动上升的趋势。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的相对规模较小,并且增长速度缓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对卫生事业领域的干预能力应逐渐增强,供给卫生产品的水平也应不断提高,但是在我国却出现了增长慢,干预不足的现象,这与政府的责任定位不明确有很大关系,也成为新医改关注的焦点。
图3 1991—2009年中国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的相对规模
1、中央政府支出力度较小。对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来说,存在中央和地方责任分配不均,中央的支持力度较小。从表2 和图4 中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结构存在严重不合理的现象,我国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1998—2010年间,中央财政对于医疗卫生经费的投入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但是与地方政府相比,增长速度较慢。而地方各级政府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则处于节节攀升的态势,2005年以来增长幅度逐步加大。可以看出,97%以上的医疗卫生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财政负担,中央财政仅仅支出2%—3%左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央政府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水平过低,如美国这种以商业市场为主导的医疗保障模式,联邦政府对于医疗卫生支出的比重也高达60%以上。这种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实力与医疗卫生事业投入责任的不匹配对于我国医疗卫生以及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消极影响。
表2 中央和地方财政卫生经费支出及其所占比例(1998—2010年)
图4 1998—2010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卫生经费支出
2、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各项目比例失衡。对于我国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来说,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即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公费医疗经费。公共卫生经费主要有卫生事业费、中医事业费、计划生育事业费、卫生行政管理事业费等;而公费医疗经费主要包括公费医疗享受人员的医疗开支以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经费支出等。对于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的各个项目来说,存在支出比例不合理的现象。自1978年至2006年,卫生事业费的比例逐渐下降,而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经费比例则超过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费和高校医学科研经费等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行政单位的医疗经费支出即所谓的“公费医疗经费”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一项目费用的增长不仅会影响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支出的比例,还有可能造成医疗资源配置不均。此外,在卫生事业费中,存在公共卫生服务所占比例较小,医疗机构等经费比重较大的现象。这种“重治疗,轻预防”的支出特点不仅不利于应对公共卫生危机,对于构建合理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预防疾病发生、提升人们的健康水平,也有重要影响。
3、政府卫生支出存在地区和城乡差异。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地区间差异,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各地的政府医疗卫生支出规模也存在较大差距。不同区域、不同省份的政府卫生支出规模差别显著。从表3 中可以看出,北京、上海等经济较发达的省份和地区预算内的人均卫生水平较高;而陕西、湖南等财政实力较弱的省份预算内人均卫生支出则相对较低。地区间医疗卫生支出水平的差异不仅不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统筹发展,对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也提出了挑战,成为新医改的重点。
此外,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我国政府的医疗卫生支出还存在城乡差异。从图5 中可以看出,2001年以来,我国的政府预算的农村和城市投入均呈不断增长的态势。但是,城市预算支出的比重远高于对农村的投入。政府预算投入的城乡差距在2004—2005年达到顶峰后逐渐缩小。这种现象主要是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所致,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主体的财政实力不均等导致城乡在支出水平和项目结构上都存在差异,这种巨大的差异不仅会影响城乡医疗卫生筹资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扩大。
表3 1998—2006年部分省市预算内人均卫生投入水平 单位:亿元
图5 2001—2007年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的城乡差异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无论从总量上还是结构上都存在不合理的问题,这不仅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不利于人们健康水平的提高,而且对于公共财政支出的效率评估以及政府干预卫生领域的能力也是重要挑战,也成为新医改的重点内容。深入探究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政府和市场失灵以及体制方面的原因,下面将进行具体分析。
对于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来说,政府与市场的责任界定不明确,供给主体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是主要原因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逐渐由传统意义上的“大包大揽”转变为部分提供。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表现,对于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一些领域,政府为主导的供给责任减少,全部或者大部分依靠市场机制供给公共产品,尤其是民生方面的服务,不仅不利于人们福利水平的提高,反而会面临市场失灵的消极作用。20 世纪90年代,医疗领域同样也进入了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逐步减少对公立医疗机构的预算拨款和财政补贴等,鼓励医疗机构 “自负盈亏”,医疗机构不得不通过药品价格加成,提高医疗服务费用标准,和诱导病人消费等方式来维持自身的运作,导致老百姓的医疗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看病贵”等问题出现。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医疗卫生领域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需要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制定合理的财政预算对其进行支持和引导,政府应明确自身角色,承担主要供给责任,避免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流失问题出现。
医疗卫生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领域,但现阶段出现财政投入力度较小,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GDP 和总财政支出的比例较低的问题。从客观原因进行分析,这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目前,虽然我国的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但是,同样不得不面对人口基数大,人均GDP 增量仍不高的现实,财政投入的重点仍是国民经济领域,对于科教文卫事业的支出比例不高。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同样如此,各地的经济总量和财政实力决定其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
此外,医疗卫生产品具有非物质生产属性,对这一领域的投入并不直接进行物质劳动生产,创造财富,并且在运作发展的过程中会消耗一部分社会财富,具有回报周期较长的特点。并且,目前对于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是当地的物质生产能力和经济增长速度。因此,地方政府对于卫生等不能直接收益的非物质生产支出比例相对降低,投入总量不高。在支出项目上也主要向维持医疗机构发展的卫生事业费倾斜,对于医疗领域科研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较少。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相分离。但是由于改革不彻底,也造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医疗卫生支出总量和结构上的失衡。财政分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根据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实质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实现自收自支,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效处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通过分税制改革可以增强中央在地方间分配和调控的能力,也有利于实现各地方政府发挥主动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谋求社会和经济均衡发展,也是实现财政横向公平的重要举措。但是目前,从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人均投入来看,地方政府成为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供给者,中央政府在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并未得到体现,完全交由地方财政支出,加之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造成各地的医疗卫生支出总量和机构上存在差异。此外,由于我国现行公共财政卫生支出体制主要是依照上一年的标准,根据人员数量进行划拨,不具有灵活性,并且由于各地在拨款额度和人数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中央财政卫生投入的效率降低,不利于各地公共卫生服务的均衡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政府对于医疗领域的供给责任逐渐弱化,导致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筹资中的作用逐渐减弱。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支出体系呈现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和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特点。因此,如何优化我国政府的医疗卫生支出体系,调整卫生投入的总量和结构成为改革的重点。2009年初,国务院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主要围绕五项重点改革:加快基层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行公立医院试点改革。这对于弥补我国医疗卫生支出体系的缺陷具有重要作用。
如新医改方案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大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改变政府支出结构,增加投入比重。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兴建基层医疗机构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增加城市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引导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流向。据统计,新医改三年,我国财政累计470 亿元用于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2009年初出台的新医改方案第十条提出了“建立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这充分说明政府在医疗卫生投入上具有主要供给责任。同时也明确了政府卫生投入机制的思路和方向。
第一,明确了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筹资中的作用。新医改的征求意见稿中“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共财政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最重要的筹资功能,对于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增加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并调整投入流向。新医改方案中提出 “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这不仅明确了政府在医疗卫生投入中的主体责任,并利用财政投入导向作用促进公共卫生的发展。
第三,促进社会资本等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形成供给主体多元化。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可以看出,新医改中提倡在医疗卫生投入中适当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社会资本等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增加卫生服务的供给,不仅有利于提高投入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疗价格过高的局面。
1、以新医改为载体我国财政对医疗卫生投入的路径选
择与策略。2009年以来,通过新医改方案的施行对于弥补我国政府医疗卫生支出体系的缺陷和结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通过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仍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如政府卫生支出水平较低,支出项目存在地区间差异、公立医院改革举步不前等。医疗卫生支出的财政投入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物质前提,对于医疗卫生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因此,如何进行医疗卫生投入体系的优化和路径选择成为关注的焦点。下面将具体进行分析,并以新医改为载体提出相关建议。
要明确政府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责任,避免财政投入的越位和缺位。首先,由于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和非竞争性,因此决定了政府在供给中的主导责任。一般而言,医疗卫生产品的可及性和消费水平与个人的购买能力有直接关系。但是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很可能造成低收入劳动者的就医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影响其生产和生活。此外,一些公共卫生服务,如传染疾病的预防与治疗、健康教育等市场不能充足供给,也无法依靠个人解决。这些都说明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供给中不能将责任完全推给市场,作为公共权利的行使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政府必须发挥其主导性作用,增加财政投入,避免在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的“缺位”。
其次,在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过程中,政府也应充分明确自身的有限责任,避免出现“大包大揽”的现象,通过市场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转变职能,防止出现财政投入“越位”。政府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中主要承担制度的设计者、付费者、组织者以及监管者的角色,应将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和生产职能相分离,在某些领域交由市场提供,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供给,弥补政府失灵造成的供给效率低、质量差的缺陷。
要分层次、逐步、适度加大中央和各级财政对于医疗卫生投入力度,并优化结构。2009—2011年,公共财政加大了财政卫生投入,全国财政卫生累计支出15166 亿元,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们就医水平的提高具有积极作用。但是,这一投入与国际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并且三年累计投入较多并不能充分说明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支出规模较大,也是由于90年代政府在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的责任弱化,我国医疗卫生投入的基数较小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政府应分层次、逐步、适度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规模,保证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过程中的资金支出,增加医疗卫生支出占GDP 以及总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增长幅度,为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也要注重优化结构。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在投入中的责任划分,改变医疗卫生投入主要依靠地方预算的局面,在中央和不同层级的政府间建立合理的医疗卫生筹资机制,根据医疗卫生服务和产品的外溢性程度决定投入责任主体,优化支出结构,避免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问题阻碍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并且,要合理制定支出项目的范围,加大医疗保障建设以及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投入,适当减少卫生事业费以及医疗机构的补偿费用所占比重,加强支出效果。
要鼓励社会资本等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筹资机制。在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中,政府是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但是,过于强调政府在医疗卫生投入中的财政责任,不仅会加大政府的财政负担,也会影响公共财政的支出效率。在医疗卫生领域,虽然市场机制具有资源配置不均等方面的弱点,但是仍不可忽视其供给效率高、服务多元化等优势。政府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等进入医疗市场,保证资金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在公立医疗机构中适当引进民营资本,允许信誉高、服务质量好的私立医疗机构在税收政策和补贴上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不仅可以增加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发挥市场的竞争机制,降低医疗服务价格,同时也有利于满足公众多元化的就医需求。此外,也可以发挥私人资本在医疗卫生筹资中的作用,通过私人或者慈善组织捐赠的方式增加医疗卫生投入,促进社会福利水平提升。
2、对“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
政策解读与未来展望。2012年3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12—2015年“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主要任务和关键性问题。这一时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是继续深化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药品供给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阶段,对于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有重要意义。从《通知》中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以及向全体国民供给医疗卫生服务、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美好愿景,在政府医疗卫生投入上也得到充分体现。通过对《通知》内容进行解读可以看出,在“十二五”期间,政府医疗卫生财政投入的方向和改革重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继续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服务可及性。《通知》中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切实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资金”,“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并且要求到2015年,城居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至每人每年360 元以上,扩大城职保、城居保和新农合的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75%和50%以上。这充分说明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责任逐渐强化,不断加大投入,通过制定规范、合理投入机制,切实提高人们医疗服务可及性的目标。
第二,在投入增加的同时更加注重费用控制。《通知》中明确指出“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在全国范围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等”,“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这可以看出费用控制将成为改革进程中深化医疗管理的重点。通过控制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增强政府支出的有效性,保证医疗卫生制度运作的规范化。
第三,大力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通知》 中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出了更切实可行的路径,采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重组的创新方式,并且允许信誉高、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和社会组织等举办医疗机构,扩大医疗服务的供给数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降低医疗价格,增进国民医疗福利。
从2012年初发布的《通知》中可以看出,政府逐步强化了在医疗卫生投入上的主体责任,并在总量和投入方式上进行合理的设计,旨在通过财政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在未来四年将在五项重点内容上取得一定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