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培敏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著名编剧王海鸰被称为“中国婚姻第一写手”,她的电视剧作品播出后,引起人们关于“第三者”“离婚”“女性地位”与“背叛”等的讨论,也引起很大的争议。这些电视剧中的女性形象广受关注,人们或同情或厌弃,表达着对婚姻家庭问题的切身感受。那么,王海鸰作品中的女性形象为何成为独特的“这一个”呢?这里选取她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中国式离婚》为对象加以剖析,探讨作品中女性婚姻观念的变化,以及社会变迁在她们身上的印记。
2004年,全国数十家电视台同时播映了《中国式离婚》,收视率一时无双。据AC·尼尔森收视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式离婚》在北京播出的平均收视率达10.2%,在成都播出时高达15%,而重庆的收视率则攀升至20%。①http://www.tv1958.com/3/2008/12/30/2@272.htm(2008 -12 -30)。央视新闻频道的《社会记录》为此连续制作了两期名为“中国式离婚”的特别节目,而该剧引发的网上热评则让各门户的BBS留言版爆满。可以这样说,《中国式离婚》担当了“导火线”的作用,点燃了现实社会生活中关于婚姻、家庭、爱情和背叛等话题,尤其是离婚话题的“火药库”。
林小枫是一个优秀的小学教师,在工作、家庭、孩子的压力之下,毅然决定牺牲自己的事业,专心在家相夫教子。“徘徊于家庭与事业之间,同时肩负着母亲和工作的双重职责,女性自动地缩小了事业规划,采取折衷的办法。从此以后,她们的行动不再如异性那样自由灵活,投入工作的时间也相对比较少,并且也没有太多心思去争取领导之职,而这一切缘于她们希望自己在家庭与事业之间谋求一种平衡。”②[法]吉尔·里波韦斯基:《第三类女性——女性地位的不变性与可变性》,田常晖、张峰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255页。在享受生活日见丰裕的同时,她不能有一点风吹草动,并开始怀疑丈夫有了外遇。林小枫把婚姻当作救命稻草,为挽救婚姻做出了近乎疯狂的举动,等候、跟踪、偷拍,甚至下安眠药。剧中有个情节:她用一手漂亮的粉笔字在玻璃上写下一个个假想敌的名字及其手机号码,并一一打过去,范围逐渐缩小最终锁定几个最有嫌疑的人。这个细节放大甚至丑化了女主人公的疯狂以至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在描写婚外情的电视剧中,第三者通常都是女性。第三者通常都以比妻子更善解人意、更体贴温柔、最重要的是更年轻美丽的女性形象出现。一个不够美丽的妻子通常会被间接地形容为‘控制型’的、‘情绪化’的、歇斯底里的。”①章东:《轶美女文化与电视中的女性形象建构》,《中国传媒报》(香港)2003年第3期。
美国特拉华大学传播学教授辛格诺瑞丽(Nancy Signorielli)的一份调查研究报告显示:媒体对性别身份的影响,在于媒体提供了压倒性的信息表明女性更关注约会和罗曼史,而男性更关注职业。在电视剧中男性处于工作状态的比例为41%,而女性为28%。②杨珍:《中国新闻传播学中女性主义研究的历史、现状与发展》,华中师范大学,2004。在《中国式离婚》剧中,林小枫出现最多的场景是在父母家和自己的家里,反复呈现的是她疲惫但幸福的笑容。她工作的学校场景出现很少(据笔者统计,林小枫在学校出现的场景只有9次),即使有,她也是心不在焉的。从而电视剧在观众心目中强化了这样一种刻板印象:女人天生属于家庭,这也预示着在必须有一个人为家庭牺牲事业的时候,这个人非女性莫属。“一般说来,在人们的观念中,就男女职业而言,男人更应该实现职业价值。如果出于丈夫事业的需要,妻子往往会放弃自己的工作。如果妻子与丈夫的工作发生冲突,舆论则认为男性具有优先权。如果家务负担过于繁重,妻子则在事业上比丈夫更加受拘束。她们很少因为工作长时间地离家,并且工作地往往比丈夫离家更近。”③[法]吉尔·里波韦斯基:《第三类女性——女性地位的不变性与可变性》,田常晖、张峰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214页。
如果说林小枫是因为对丈夫抓得过紧而失去了婚姻,而娟子则是由于对丈夫放松警惕而导致离婚。如果说林小枫将中年女性的“丑”展现出来,那么娟子代表的则是青年女性的“美”。
娟子是一家外资医院院长助理,年轻美丽。她对刘东北的爱情热烈而浪漫,为了爱情而结婚,为了保持身材不愿怀孕,但是最终拗不过丈夫的软磨硬磨,决定妥协。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在她挺着大肚子回娘家之际,丈夫耐不住寂寞与一个随便认识的女人苟合在一起。娟子不能理解男人所谓“男女有别,男人的情和欲是分开的”逻辑,她是把爱情和性欲联系在一起的,她一方面对刘东北毫无保留地爱,另一方面对刘东北无视婚姻伦理的做人方式不能容忍。正像娟子办完离婚手续后对刘东北所说,婚姻光有感情是不够的。
“男人追求事业,女人追求事业成功的男人”。这句话在美丽而聪明的肖莉身上同样不能幸免。肖莉的丈夫,一个以模糊的背影出场的背叛者,是个“克林顿式”的男人,他还未到老得没有能力而安分。肖莉明白丈夫的背叛是其本性使然,她不可能一次次地原谅他的荒唐行为,否则,受害的将是自己。面对背叛,她选择了离开,一个人坚强地带着女儿生活。宋建平对肖莉的好感一半是因为她女性的魅力,用宋建平的话说就是“状态很好”,一半是因为肖莉作为一个职业妇女所表现的对男性逻辑的理解。她曾经对林小枫说:“一个婚姻能否成功的关键是双方都不要过多关注对方而是要更多关注自己。”在剧中,肖莉坚持婚姻的纯洁、人格的独立,这本是一个值得观众同情和获得好感的人物,然而,编剧却让她做了一个“莫须有”的第三者,在评职称的争战中不惜把她塑造成一个依靠姿色来取得职位的人。这表明创作者并没有摆脱社会对女性的偏见:女性职位的提升是靠她的姿色获得的。肖莉的成功是利用了女性的秘密武器,而不像男性成功一定和他的智慧及体力有关。
《中国式离婚》中三位年轻女性的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林小枫母亲的婚姻作为传统一代婚姻的缩影而成为编剧推崇的典范。林母的婚姻充满了委曲求全和隐忍,她是以牺牲爱情的纯洁来保持家庭表面上的完整,只是给观众一点“乌托邦”的幻想和安慰。林母认为对待男人要“厚道一点、宽容一点、糊涂一点”,屡次劝阻女儿不要乱怀疑女婿。她与丈夫看似和谐融洽,实际上丈夫年轻时背叛过她,她不但平静地原谅了丈夫,还与对方保持多年的朋友关系,把丈夫与第三者所生的孩子林小枫抚养成人。作为一条光明的尾巴,林母这样的婚姻放在传统社会实在是司空见惯的,为了保持家庭的完整,为了不让孩子的心灵受到伤害,忍气吞声,以牺牲女性的尊严为代价。“一方面妇女被构建为性秩序和婚姻稳定的代理人,被责成为了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而检定她的性行为,另一方面,她又被描述为男人性满足的对象,等待着主动而主导的男人来使之完整。在这种类型的形象中,妇女们仍然被天性和社会秩序的要求判定,要依赖和服侍主动的男性。”①艾华:《大众传媒中的妇女与性》,见李小江、朱虹、黄秀玉:《平等与发展》,三联出版社1997年版,第126页。
《中国式离婚》女性形象在电视剧观众中的心理映射主要通过参照和移情来表现。
电视剧所负担的最主要职能,是经过艺术的再思考,使观众得到社会强调的日常生活的经验。对电视剧的解读,观众常常有参照性和批评性两种方法,而其中参照心理是主要的。当人们谈论电视节目时,常常将电视上所述的事件或人物同他们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观众通常会指出剧中的某个人物与他们所认识的某个人的相似性,来解释他或她的行为……有时可能通过参照电视节目中的某个人物的行为方式,来解释自己生活中的事件。观众对电视剧人物的指对,被称为日常生活的电视参照法。观众也会做相反的工作:将来自电视上的情景或观点用于他们自己的日常生活中。②[英]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电视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6-187页。
婚姻家庭题材电视剧之所以为人们所关心,是因为受众有一种切身感受,可以从中感受到自身的“满足”,又可借以自我调整。观众在复杂的媒介内容面前,不由自主地进行自我延伸,形成“镜中自我”。当看到反映他们生活的电视剧时,往往觉得就发生在他们身边,就是他们身边的邻居、朋友和亲人的事情。当看到和谐的婆媳关系和理想的家庭剧时,往往觉得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从而发生如唯美主义艺术家王尔德所说的“不是艺术模仿生活,而是生活模仿艺术”。家庭伦理剧制作者的道德判断与价值取向在有意无意中对观众的认知产生影响,从而成为他们为人处事的参考、模范,在建构社会现实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加快,来自工作、学习、家庭等方面的压力增加,因而在无法改变现实的情况下,需要在虚幻世界中寻找快乐和自己在现实中失去的东西。于是,依赖于电视剧的曲折情节寻觅自己生活的影子,慢慢经历主人公所经历的事,寻找与他(她)相似之处。观众通过观看电视剧满足自己对各种不同生活状态的了解,实现自我生活梦想的心理期待,从而找到一种文化归属感和认同感。由于电视剧里有活生生的形象存在,把自己想象成主人公,和自己喜欢的偶像一起经历种种艰难最终达成愿望,或者是惩恶扬善,使心中的怨气一扫而空。受众在欣赏电视剧时,被剧中人物情节所感动,不自觉地引发感情上的共鸣,沉溺在对自己情感的感受和评价中,并由此联想到自己的处境,在潜意识里把自己设想成故事中的主人公,隐隐地感到那就是自己的故事,就是自己身边的谁和谁的故事。这种心理常被称为移情心理或同化、宣泄心理。
电视剧常常反映某种文化规范,同时也是社会模式化的重要来源,具有建构性别意义或模式的功能。当今媒介对男性和女性的描绘远远落后于现实中男性与女性的实际生活和角色,既缺乏对两性均衡的贡献报道,也缺乏对女性主体差异性的洞察与关注。北大著名学者戴锦华在《大众文化的神话》序言中指出:“大众文化工业所生产的华美异常的表象序列成功地完满了虚拟现实的镜像之城,文化研究的工作正在于破镜而出,碎裂镜城,展示别样的现实。”她认为“女性在今日文化中遭遇的是镜城情境,在男性文化之镜中,她要么是花木兰化妆成男人,要么就是在男性之镜中照出男人需求的种种女人形象,是巫,是妖,是贞女,是大地母亲。”③戴锦华:《雾中风景——中国电影文化1978-1998》,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3页。按照这一论说,媒介传播在有意无意间与大众文化产业合力建造了虚拟现实的“镜像之城”,而在这个“镜城”之中,女性虽然无处不在,但并未能够得到真实的映像。
因此,当前电视剧对女性形象的表现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第一,电视剧女性形象与女性真实的自身形象是有区别的,并不能从整体上代表女性的实际生存状况。大众传播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现实的描述,这是人们认识社会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是大众传播对社会现实的描述和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着偏差。
王海鸰强调她写《中国式离婚》是想给中国女性一个提醒:“首先你要对男人和女人做到充分的了解,什么是男人,什么是女人,性别有哪些差异,然后我们怎么做女人,他们怎么做男人。在这种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做一种最适合自己的选择。首先要选对,你要选对了的话,那就宽容一点,糊涂一点,可能会好一点。”并把女主人公林小枫失败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她没有认识到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她的不宽容只能导致宋建平心的背叛。她将批评的笔触更多地指向了婚姻中的女人,而男人则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理解、包容甚至同情,她说:“这部戏是站在男性视角写的,要给生活中的女人树一面镜子,告诉女人自己,这样生活不好。如果你能从其中看到自己,就作为一个坐标摆在这儿,如果不对就绕开走。希望观众看后能对自己的婚姻有一点正视,有一点感悟。”
社会责任理论强调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和公众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其中,性别责任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它是在伦理建构主义层面上的重新建构,是我们当代最重要的社会任务之一。“由于性别责任超越了文化、社会经济等分界,而且人类的相互关系最直接地表现在性别关系上,因此格外重要。再者,如果性别责任成为一种普遍性格,那么,其他的歧视会顺理成章地消失或变得易于攻击。”①斯蒂文·托托西:《文学研究的合法化》,马瑞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67页。在菲勒斯中心主义的男权社会成长的每一个媒介女性从业人员都有她自身的局限性,会在不自觉中落入男权意识的陷阱中,她所塑造的每个女性形象都要经过男权文化各个方面的审度,出于生存,她又会与男权文化达成某种程度的和解与一致。正是基于对这些背叛缺乏批判的态度,我们才说编剧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行为,从而有可能导致背叛行为的蔓延,这不能不说是担负着教化功能的电视剧的失职。
第二,电视剧女性形象极大地影响着现实中女性对自我形象的要求和评价。
“大众媒介反映和建构了一种刻板印象,大众媒介中的两性形象,它不是凭空产生的,但它也不是社会生活真实的反映,而是一种社会文化的反映。媒介中的理想的女性形象是被社会文化塑造的一种形象,是男权文化期望的一种形象,它不是现实生活中自然的一种反映。”②卜卫:《妇女与传媒》,中国网/央视百家论坛,2005年3月3日。“由大众传媒所塑造的定型化了的性别角色,极易内化为受众的社会期待,最终影响受众的社会性别认识和行动。”③朱易安、柏桦:《女性与社会性别》,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电视剧承担着重要的社会教化功能。电视剧文本中呈现出的价值取向及其偏差,直接影响着观众对家庭及婚姻的理解。电视剧中的女性形象是社会文化的化身,并在某些方面被放大,传达了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成为现实中女性反顾自身的一种参照。
《中国式离婚》将所要推崇的东西展示了出来,但是对于本应该批判的东西,却没有做出批判,这不能不说是其一大诟病和败笔。编剧对自己应该“坚守什么,维护什么、憎恨什么、鞭挞什么”缺乏道德标准和底线。编剧无疑是将传统婚姻作为推崇的典范,其赞扬的模式是:结婚之后应该做猫头鹰,睁一眼闭一眼,用睁开的眼看对方的优点,用闭上的那只眼看对方的缺点,“婚姻需要一种大智慧,需要糊涂”。“婚前要睁大眼,婚后要闭着眼,结婚前要睁大眼、要选对了,选对了是前提,婚后就得半闭着,有些事看见了装看不见,模糊着来,不能事事较真,婚姻需要糊涂,需要模糊,需要不知道”。在传统的婚姻中,男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一切事情,然后求得“厚道一点、宽容一点、糊涂一点”的女性的谅解,就可相安无事。女人只有糊涂、容忍才有好的结局,这从该剧对林家父母相敬如宾、幸福美满的生活的表现就可见一斑。这无疑在告诉荧幕前的女性:要想修成正果,换取婚姻的长久,就得打碎了牙往肚里咽,然后换得一辈子的“幸福”。
《中国式离婚》可以说是现代版的《围城》,结了婚的人愿意看它,是想看其他在婚姻城堡中的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以慰藉其在平淡的婚姻生活中的失落,从而找到心理平衡,或许可以对号入座;没结婚的人看了之后产生对婚姻的恐惧,从而满足窥视欲望。很多25岁到35岁的人在看完该剧后都表示婚姻太可怕了,还是不要结婚的好。同时,很多40岁到60岁的已婚者则表示看不下去,认为该剧所呈现的婚姻状态过于昏暗,让本已平凡的婚姻看起来仿佛没了出路。《中国式离婚》构建的这个“社会”里,所有夫妻、至少是多数夫妻的婚姻都不美满,给观众一种灰色的感觉,这和现实的婚姻是不相符的。一部分观众从该剧中看到了婚姻的无奈,他们认为剧中反映的婚姻状态过于昏暗:
观点1:王海鸰本身是婚姻的失败者,所以才写出那样失败的作品。生活中有那么多美好的婚姻,你为什么不去关注?你究竟要怎样误导广大读者?
观点2:现实中的男人就是这样吗?要是这样还不如不结婚,真是失望!剧作者的文笔偏向了男性一方,是否因为我们仍然处于男性社会的缘故?婚姻的经营需要双方的努力,也是双方的责任,是相互的付出。
观点3:看得我们每天晚上心情沉重,被剧中的林小枫气得发抖,这样下去我都不敢结婚了,如此黑暗惨淡的婚姻!
观点4:《中国式离婚》只不过反映了作者王海鸰自己失败婚姻的价值观,狭隘、自私、冷酷!缺乏普遍性!
电视剧女性形象的塑造以其深刻的文化功能制约着社会秩序的建设,对于女性的表现和描绘可以极大地控制和影响着女性的社会性别在受众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印象与理解,影响着女性自身的发展和解放。荧屏上的女性形象不但会规范她们的行为,而且会具有更隐含的操纵和控制作用,受众会根据传媒所构建的性别意义、模式和特征来进行自我塑造和性别意识的定位。因此,作者如何对主题进行选择性陈述、如何表述其性别意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王海鸰在敏感地捕捉时代气息的同时,关注着婚姻中的女人,给观众奉献出一系列女性形象,虽然女性角色由家庭主妇到职业女性模式发生变化,但是,对女性的要求依旧是体现男性为主的传统,女性作为主体是在父权制的话语中被建构起来的。媒介一旦成为现实中的参照,其对伦理道德的冲击可以想见。因此,影视文本如何建构女性形象和关于女性的认识,如何逐步建立对媒介中女性形象的评估与监督的机制,遏制女性形象的负面效应对现实女性的伤害,是当前电视剧创作中应该思考和关注的问题。